⑴ 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都是干什么的
三省六部制始于隋朝。隋文帝即位不久,采纳大臣崔仲方的建议,“依汉魏之旧”建立中央机构。其中,尚书省管的事最多,为此下设六部,分管各项政事。三省的长官:尚书令和左、右仆射(尚书令的副手),纳言(门下省的最高长官),内史(内史省的最高长官)都是宰相职务。职责是:尚书省:处理全国军政、财文、兵刑、钱谷等一应行政事务。
中书省:掌侍进奏,参议表章、草拟诏旨制敕及玺书册命。
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
⑵ “不经凤阁鸾台,何得为敕” 是什么意思提出的背景是什么
意思是不经过中书门下,怎么好意思叫”敕”呢?
出自唐朝刘炜之的名言。
背景是武则天改中书省为“凤阁”,改门下省为“鸾台”。在镇圌压了徐敬业的反武氏起圌义之后,武后开始实行酷圌吏政治,一方面杀戮李唐宗室,另一方面杀戮忠诚于李唐的大臣。加快了篡位步伐。
当时的同凤阁鸾台三品刘炜之说:“太后既废昏立明,安用临朝称制!不如返政,以安天下之心。”等于是反对武后乱政。武后就命令当时的肃州刺史王本立(贪圌官,曾为狄仁杰弹劾)审问刘炜之。武后的做法,事实上违反了当时唐朝的司法制度。
刘炜之是宰相,宰相即便有罪,也应该由监察官员弹劾,然后被免职,再然后由司法部门派出官员审问。而武后作为“太后(当时还没篡唐)”,直接命令一个地方官审问宰相,这显然是非法的。
因此,刘炜之就对王本立说了这句名言——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拒绝回答王本立的问题。王本立回报武后,刘炜之被赐死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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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祎之(631年-687年),字希美,常州晋陵(今江苏常州)人,唐代宰相。
刘祎之出身于临淮刘氏,少以文藻知名。唐高宗上元中,迁左史、弘文馆直学士,参决政事。同撰《列女传》、《乐书》等共千余卷,曾一度坐事放逐。豫王李旦即位,参预其谋,擢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赐爵临淮县男。
武则天临朝,倍受信任,官至凤阁侍郎、同凤阁鸾台三品。后以私议天后返政,并受人诬罪赐死,时年五十七。
⑶ 内阁是明朝才有的,可是狄仁杰是凤阁鸾台平章事,被称为“阁老”,包拯是龙图阁大学士。这如何解释
内阁官员的名称如“某某殿大学士”、“某某阁大学士”等官名开始于唐朝。但唐朝的集贤殿“学士、直学士、侍读学士、修撰官,掌刊缉经籍。凡图书遗逸、贤才隐滞,则承旨以求之。谋虑可施于时,著述可行于世者,考其学术以闻。凡承旨撰集文章、校理经籍,月终则进课于内,岁终则考最于外。”其职责主要是编辑图书、发现推荐文学贤才,不是掌握行政权的中央机构。宋朝设立的“殿阁大学士”名目繁多,如“观文殿、端明殿、龙图阁学士、天章阁学士、宝文阁学士、显谟阁”等学士,但都是给做过宰相的人加上的荣誉衔,无实际职责。《宋史 职官志》记载:“观文殿大学士学士之职,资望极峻,无吏守,无职掌,惟出入侍从备顾问而已。”“皇祐元年,诏:置观文殿大学士,宠待旧相,今后须曾任宰相,乃得除授。” 由上可见,唐宋时虽有“殿阁”和“殿阁大学士”之名,实际上都不是“内阁”。
⑷ 武周时期的狄仁杰官至同凤阁鸾台平章事,这个官位是个什么概念
★★宰辅就是宰相。狄仁杰是正三品的品秩;因为他是内史令(中书省长官),所以他是宰相之一!
★★问题的关键是:唐朝的宰相的评判标准并不在于品秩,而是与不同时期的行政体制、皇权/相权消长密切相关。纵观整个唐朝,宰相沿革分为3个阶段:
1.三省长官均为宰相。
武德元年(618年)到武德六年(623年),以三省之长,尚书令、中书令(2人)、侍中(2人)同为宰相。
2.只有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才是宰相。
时间断限为贞观二十三年至肃宗乾元元年(758年)。
3.自肃宗乾元以后,非中书令、侍中而为相者,需加“同平章事”之名方为宰相。
另外,中唐以后,上述的宰相被称为“正相”;在“正相”之外,还有“使相”与“内相”(某些翰林学士)这两种形态的宰相。
★★宰相的品秩:唐朝一品职官为“三公三师”,无实权;正二品职官为尚书令,因李世民做过所以无人敢做。所以中唐以前的宰相有可能是:从二品的尚书左右仆射(尚书省实际长官)、正三品的中书令(中书省长官,曾改称“内史令”)和侍中(门下省长官,曾改称“纳言”),或者品秩更低、但是加“同平章事”之名的宰相。
★★所以,狄仁杰不论是加“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时期,还是做内史令(中书省长官) 时期,都是宰相之一!
⑸ 唐朝开国都封谁是国公
唐朝开国封杨侑为酅国公。
杨侑,即隋恭帝,隋炀帝杨广之孙,隋朝第三位皇帝。
唐国公李渊原为隋恭帝大丞相,进封唐王。
义宁二年(618年)三月,隋炀帝死于江都之变,五月,杨侑禅位于李渊,李渊称帝,即唐高祖,建立唐朝,国号“唐”,隋朝灭亡。
杨侑降封为酅国公,置居长安,次年五月去世。
隋恭帝杨侑死后没有子嗣,以族子杨行基袭封酅国公的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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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公为封爵名,位等同或低于郡王,为封爵的第三等,公爵的第一等。
北周始置国公一爵,居于郡公、县公之上。
按唐制:郡王与国公并为从一品。自隋唐至元明,基本不变。有许多名臣都被授予国公的爵位。
⑹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分别掌管什么
三省六部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制度。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隋唐中书省的长官为中书令(隋称内史令),副长官为中书待郎(隋称内史待郎),主要职官有中书舍人。中书省主要负责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诏敕;起草之责主要由中书舍人负担。门下省的长官为待中(隋称纳言),副长官为黄门侍郎(后改称门下侍郎),主要职官有给事郎。门下省主要负责纠核朝臣奏章,复审中书诏敕,如认为不当,司以封还和加以驳正,称“封驳”。驳正之权主要由给事中掌握。中书、门下二省都设在宫内,所以又有谏诤之责,设左右谏议大夫、左右补阙、左右拾遗,分属二省(左属门下、右属中书),以匡正皇帝的过失。尚书省设在宫外,长官为尚书令,实际不任命,由副长官左、右仆射代行职权。仆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负责都省职事,总领六部。各部长官称尚书,副为侍郎.各司之长为郎中,副为员外郎,分别负责贯彻各种政令。他们对中央担任具体事务的九寺三监(或五监)及地方上的府、州、县官有领导、监督之权。“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是三省分工原则,从而彼此制约,以掌管国家大政。
但是,这个原则并没有始终贯彻。唐初以三省长官为当然宰相,台议军国大事于政事堂(初设于门下省,高宗死后,移至中书省,玄宗时改名中书门下);但又择他官参加议政,号为参知机务、参议得失等,也是宰相。此时,决定政事之权己不全由三省长官,其后又有以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名的他宫参政。唐中叶以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才是真正的宰相。三省长官却先后被排斥出宰相行列,成为荣誉职,决定政策之权则被剥夺。玄宗以后,中书舍人起草诏敕之权又为翰林学士所分割;尚书省各部司的职权,在安史之乱后也大部分为各种使职所瓜分。故唐中叶后,三省六部制名存买亡。
宋承唐制,设门下、中书、尚书三省、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但北宋前期除刑部尚保留审覆天下大辟案的职权外,三省六部的主要职权都己转移至其他机构,其长官也都只作为寄禄官衔,另派升朝官分别主判,以处理残留细务,三省六部制仍是名存实亡。王安石变法时,以三省取代中书门下为最高行政机构,与枢密院对掌文武大权。除正、副宰相外,门下、中书省分设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正言拿原谏院所领谏诤弹劾职务,起居郎、起居舍人拿原起居院所领修起居注职务,又分设门下后省、中书后省,为门下省及中书省下属机构,分别以给事中及中书舍人主管,以给事中拿原封驳司的封驳职务,并以封还词头的方式行使封驳权。尚书省下领六部,由各部尚书、待郎主管,以原审官东、西院,流内铨,三班院所领职务归吏部,以原三司与司农寺所领主要财政职务归户部,以原太常礼院所掌礼仪职务复归礼部,以原审刑院纠察在京刑狱司覆刑狱及三司有关审核合计帐册等职务并归刑部,以原三司有关修造、坑治等职务归工部,某些次要军务归兵部,并废除枢密院之外的旧有机构,恢复六部下属二十四司。宋公元1086年,反变法派执政,改为三省共同议事,奏请取旨,分省治事行下,买际上使三省合一,后习惯上常统称三省。南宋公元1129年,又实行三省合一,二十四司也时或省并,如公元1129年以礼部兼主客,祠部兼膳部,兵部兼职方,驾部兼库部,比部兼司门,工部兼虞部,屯田兼农部等,还省并若干寺监入六部。公元1163年,又进一步省并六部下属诸司,如以司封兼司勋,礼部兼祠部,兵部兼驾部,都官兼比部,工部兼屯田等。
辽代南面官系统中,设三省六部(其中“中书省”初名“政事省”),设官同于宋制。金、元、明只设一省六部,一省,金为尚书省;元、明为中书省。明1380年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自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之制
⑺ “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具体是什么官职
参见一楼,“平章”意为评议辨别,引申为断决处理的意思,“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就是“与中书省、门下省协商处理政务”的意思,那么这个职位的人虽然不是三省的长官,职位也可能也不是正三品,但是有与中书令、侍中享有同等权力及待遇。所以唐代一般将此职位授予非中书令,门下侍中而又实际担任宰相的人。
“同三品”及“同平章事”都属差遣性质,本身并无品秩,任此职者必另兼职事官街。凡五品以上职事官经过皇帝授权即可充任,不受资历限制,这便于皇帝从中级官吏中选拔亲信以分相权。
——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⑻ 明朝的什么机构相当于唐朝的尚书省、门下省
明朝废除了三省制
原来尚书省下的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原来主管决策的中书省和复核的门下省都不带玩儿了,皇帝直接指挥六部,皇帝的秘书机构是内阁,后来内阁逐渐权势熏天,发展的有了现代责任内阁的雏形,权利很大,可以限制皇权了,内阁的官员也逐渐兼任六部的主官。
⑼ 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是干什么的
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的工作职能如下:
1、中书省为秉承君主意旨,是掌管机要和发布皇帝诏书以及中央政令的最高机构。
2、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其是中国从隋朝和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三省六部制中的一省。
3、门下省是宫内侍从官的办事机构,后来隋朝和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三省六部制成为与尚书省,中书省的三省之一。其称为门下省,始自西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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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转变。这种变化的动因在于皇权对于相权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首先是为了控制相权,皇帝逐渐使用一些资历较轻的官员参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因为尚书仆射是职事官从二品。
三省分权,势必造成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为了三省之间协调行动,三省首长定期在门下省的政事堂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