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往届研究生的工龄怎么计算
那你现在的工龄是2年,你在全日制读研期间学习是不能算工龄的,因为国家规定除了军校之外,其他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都不算工龄。所以,从你描述来看,你的工龄应该是2年。但前提是你在本科和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时都满足了国家认定工龄的条件,主要2条,一是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二是在劳动合同期间缴纳了社保。
㈡ 研究生算工龄吗
研究生不算工龄。
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7、转入企业工作前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军人的军龄,均作连续工龄计算;
8、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职工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最后一次进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国营农场,垦殖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在他们按政策离开农村、垦殖场或农村回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场、垦殖场或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10、归国华侨职工,从进入本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归侨职工在国外从事革命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回国内或受迫害回国的,如有可靠证明,报经中侨委审核属实者,其在国外参加革命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2)硕士研究生工龄计算扩展阅读
工作年限是我国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的劳动法律用语。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一律计算为工作年限。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民主革命政权机关工作的时间,应当计算为工作时间。
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在计算退职金、退休金时,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和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
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但情节较轻,并且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其受处分以前工作的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㈢ 全日制研究生期间的工作年限怎么算
1、本科毕抄业后直接考取全日制硕士研袭究生,没有参加过工作,不算工作年限。
2、本科毕业后,先参加工作,然后再考取硕士研究生。根据国家《关于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1990年1月19日)规定,这三年学习期间算工龄。
㈣ 请问大学本科_硕士研究生都算工龄吗
大学本科不算抄工龄,硕士研究生算工龄。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根据《国家教委、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㈤ 研究生阶段可以计算工龄么
可以算工龄
不会交保险
㈥ 全日制研究生期间的工作年限怎么算
1、本科毕业后直接考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没有参加过工作回,不算工作年限。
2、本科毕答业后,先参加工作,然后再考取硕士研究生。根据国家《关于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1990年1月19日)规定,这三年学习期间算工龄。
㈦ 考取全日制研究生算工龄吗
1、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
2、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3、执行这个规定需注意的是,根据现行规定,非在职人员考取研究生(如应届大学毕业生等),学习期间仍不能计算连续工龄。该规定从1990年1月起开始执行。过去与工龄有关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予追补。
㈧ 关于研究生工龄计算的问题
各地的规定应该不同,现仅以浙江省为例加以说明:
根据省政府印发的《浙江省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的若干规定》(浙政[1999]4号)第十条 “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现就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工龄计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机关、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已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其攻读该学位的规定学制时间均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提前获得学位的毕业研究生,按攻读学位的实际时间计算;延期获得学位的,按该学位的规定学制时间计算。计算工龄的起始之月,正常入学的,统一按入学当年的9月1日(春季按2月1日)起计算;非正常入学,按实际开学之月起计算。
三、获得学位毕业后参加工作的时间,按被单位正式录用报到之日算起。
四、现已离退休的人员,其获得学位的规定学制时间也可计算工龄。
五、回国参加工作的留学人员的配偶,因出国陪读或探亲未及时返回而被作自动离职处理,现随留学人员回国参加工作的,其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可与出国前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如在出国陪读或探亲期间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其攻读该学位的规定学制时间也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六、未获得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参加工作后再获得硕士学位的,其攻读研究生的规定学制时间,不能计算连续工龄。
七、获得学位后增加的工龄,填写表格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
八、获得学位后增加的工龄,以及由于工龄变动需要处理工资和退休费的,省级单位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于工龄变动需要调整缴费年限及养老金待遇的,需经省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各市、县(市、区)如何审批,由市、县(市、区)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商定;省管干部由省组织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