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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申请自我总结

发布时间: 2021-03-18 00:17:05

学士学位申请理由

本人在校期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多次参与学校的各类活动,各方面表现都符合一名优秀大学生的标准,所以特向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望批准。

㈡ 学士学位申请书

学工部老师:
您好,我是****学院2004级****专业学生****(学号****),由于在2006年6月的运动会中,始终没有参加学院要求的公共活动,学校给予警告处分。我的行为给学校的同学和自己带来了损失,影响极坏。在这两年里,痛定思痛,我认真作自我反省、努力学习,同学的帮助和老师的耐心教育使我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受益颇多,思想有了提高,学习也有巨大进步。按学校规定,特此向学校申请取消处分。
2006年6月的运动会,我对它没有严肃对待。当时学院已经多次强调每个学生必须出席运动会,但我却对此充耳不闻,始终没有去参加活动。此事虽然过了很久,但还恍如昨天发生一样。感觉与自己平时不注意生活细节有一定关系。平时思想懒散,没有及时纠正,终成大错,现在我深深地后悔我那时的错误表现,也很后悔没有听老师不停的警告。但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改正不良习惯和纠正错误才是最根本的。后来,老师找我谈过,进行了思想交流。我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和建议,同学们也热心帮助我。

不参加学校要求的公共活动,违反了学校纪律,严重影响了班级和学院的集体。我为自己做的错事感到内疚,至今后悔莫及,唯有改正错误才能弥补以往的过失。向尊敬的老师和亲爱的同学们说对不起,为自己的错误向你们致以内心的歉意。人无完人,都有自己做错事的时候,重要是自己犯的错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以免再犯相同的错。从那以来,一直对自己进行反思,对这个事情认真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现在我有了很大的进步。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我都很积极的参加,从不缺席,同时自已还参加各种社团活动以及社会上的公益活动。以往做事拖拉,现在做事紧凑。原先睡觉晚、起床晚,现在基本改掉。同时我努力学习,经过努力的学习,我的英语已过通过了大学英语六级,我也努力地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各科学习成绩良好,也有很多科目学习成绩很优秀。

因此,我衷心希望学工部老师能根据平时的表现,恳请老师准予撤消处分。经过老师的教育和熏陶,感化着我向品学兼优的方向发展。
此致

敬礼

自己改一下啊!!!!!!!!!!

㈢ 学士学位申请书如何写

学 士 学 位 申 请 书

学科门类 教育学 专业名称 XX教育 申请人姓名 XXX

滁 州 学 院 学 士 学 位 评 定 办 公 室
201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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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一、 本表必须用钢笔认真填写或直接打印(A4纸),不得粘贴。内容应详尽,字迹务
必要清楚端正,如栏内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二、 表内项目应全部填写,不要遗漏。
三、 申请人所在系(部)请于表内有关栏详细填写具体意见。 四、
本表“课程考试成绩”、“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栏,请有关系(部)教学秘书或教务员认真审查。
五、
本表填写一式二份,由申请人所在系(部)签署意见后交院学士学位评定办公室。

㈣ 申请学士学位本人小结怎么填

格式正式一些,开头第一行定格填,“尊敬的老师们”就行;换行开始写你大学四年的学习、工作和思想进步,主要写学习上 的表现,包括获奖那些,如果有受过处分,就讲明内心的反思,往积极里写。结尾就在页面右下角写上你的姓名和日期就行。

㈤ 学位证申请怎么写

授予学位申请
(一)授位权
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件》以及《四川地区普通高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学士学位》。
担任我省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主考院校都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有权授权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据此,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指定各主考院校自考办直接受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士学位申请报告,并负责向校学位工作管理部门择优推荐申请者。
(二)申请学位的基础要求及时限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请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通过自学考试成绩优良,经审核准予毕业者,均可申请学位。
2、考籍档案中有考试违纪,作弊记录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3、凡申请学位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参加由省学位办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考试语种暂定为英语、日语、俄语。考试要求达到大学公共外语三级水平(不要求听力)。
申请授予学位的时限:
1、自考本科生(取得一科以上合格成绩者),均可报名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外语水平统考,考生可连续报考四次,四次均不及格,则不能再报考,本科毕业后也不能申请学位;
2、自考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后一年内应申请学位(此时外语水平统考必须及格),超过一年也不能申请学位;
3、自考本科取得的外语水平统考合格成绩四年内有效;
4、自考本科生应在每年四月二十五日前向主考学校自考办报名参加外语水平统考。统考时间为六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上午。
(三)授予学位的基本程序
1、自愿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并参加学位办组织的外语统考合格后。向主考学校自考办函索学士学位申请表,然后直接向主考学校自考办函寄本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含:本人如实填写的学位申请表(其中毕业生鉴定一栏由单位填写)、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二寸标准照片两张。同时,还必须准确填写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2、主考学校自考办对申请者按规定逐一进行实审,进向学校学位办推荐,初审时所需材料,由省考办提供。
3、主考学校自考办负责向学校学位办推荐初审合格的学士学位申请者及其有关材料,经主考学校学位办审核,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对于受理的申请者名单报送省学位办审核后,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学位申请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已获得学位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并获得毕业证书者,若与原毕业专业属于同类科门类,不再授予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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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学位申请怎么写

授予学位申请
(一)授位权
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件》以及《四川地区普通高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学士学位》。
担任我省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主考院校都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有权授权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据此,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指定各主考院校自考办直接受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士学位申请报告,并负责向校学位工作管理部门择优推荐申请者。
(二)申请学位的基础要求及时限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请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通过自学考试成绩优良,经审核准予毕业者,均可申请学位。
2、考籍档案中有考试违纪,作弊记录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3、凡申请学位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参加由省学位办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考试语种暂定为英语、日语、俄语。考试要求达到大学公共外语三级水平(不要求听力)。
申请授予学位的时限:
1、自考本科生(取得一科以上合格成绩者),均可报名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外语水平统考,考生可连续报考四次,四次均不及格,则不能再报考,本科毕业后也不能申请学位;
2、自考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后一年内应申请学位(此时外语水平统考必须及格),超过一年也不能申请学位;
3、自考本科取得的外语水平统考合格成绩四年内有效;
4、自考本科生应在每年四月二十五日前向主考学校自考办报名参加外语水平统考。统考时间为六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上午。
(三)授予学位的基本程序
1、自愿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并参加学位办组织的外语统考合格后。向主考学校自考办函索学士学位申请表,然后直接向主考学校自考办函寄本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含:本人如实填写的学位申请表(其中毕业生鉴定一栏由单位填写)、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二寸标准照片两张。同时,还必须准确填写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2、主考学校自考办对申请者按规定逐一进行实审,进向学校学位办推荐,初审时所需材料,由省考办提供。
3、主考学校自考办负责向学校学位办推荐初审合格的学士学位申请者及其有关材料,经主考学校学位办审核,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对于受理的申请者名单报送省学位办审核后,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学位申请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已获得学位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并获得毕业证书者,若与原毕业专业属于同类科门类,不再授予学位证书。

㈦ 学位证申请书怎么写!!!急需

授予学位申请
(一)授位权
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件》以及《四川地区普通高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学士学位》。
担任我省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主考院校都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有权授权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据此,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指定各主考院校自考办直接受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士学位申请报告,并负责向校学位工作管理部门择优推荐申请者。
(二)申请学位的基础要求及时限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请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通过自学考试成绩优良,经审核准予毕业者,均可申请学位。
2、考籍档案中有考试违纪,作弊记录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3、凡申请学位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参加由省学位办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考试语种暂定为英语、日语、俄语。考试要求达到大学公共外语三级水平(不要求听力)。
申请授予学位的时限:
1、自考本科生(取得一科以上合格成绩者),均可报名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外语水平统考,考生可连续报考四次,四次均不及格,则不能再报考,本科毕业后也不能申请学位;
2、自考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后一年内应申请学位(此时外语水平统考必须及格),超过一年也不能申请学位;
3、自考本科取得的外语水平统考合格成绩四年内有效;
4、自考本科生应在每年四月二十五日前向主考学校自考办报名参加外语水平统考。统考时间为六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上午。
(三)授予学位的基本程序
1、自愿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并参加学位办组织的外语统考合格后。向主考学校自考办函索学士学位申请表,然后直接向主考学校自考办函寄本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含:本人如实填写的学位申请表(其中毕业生鉴定一栏由单位填写)、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二寸标准照片两张。同时,还必须准确填写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2、主考学校自考办对申请者按规定逐一进行实审,进向学校学位办推荐,初审时所需材料,由省考办提供。
3、主考学校自考办负责向学校学位办推荐初审合格的学士学位申请者及其有关材料,经主考学校学位办审核,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对于受理的申请者名单报送省学位办审核后,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学位申请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已获得学位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并获得毕业证书者,若与原毕业专业属于同类科门类,不再授予学位证书。

㈧ 如何写计算机学士学位申请书50分,我全部的分了

学士学位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男 学 号 照片
身份证号 入学年月 招生性质
专 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科门类 电子信息
学位主干课程平均分 80.88 (详见附件“学士学位主干课程一览表”)
英 语 成 绩 CET4-470分 计算机成绩 毕业年月
毕业论文题目 毕业论文成绩
本人申请:本人自 200年 月至 200 年 月在.**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 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习,完成了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学分并已取得毕业资格,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之规定,特此提出 工 学学士学位申请。申请人:
在校期间的表现及所获奖惩情况:2004-2005学年院二等奖学金2006年度文明创建先进个人2007届优秀毕业生 系总支负责人: (章) 年 月 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 年 月 日
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 同意授予 学学士学位。学位证编号: 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 年 月 日

学士学位主干课程一览表

姓 名 性 别 学 号
身份证号 入学年月 毕业年月
序号 课程名 学分 成绩 序号 课程名 学分 成绩
1 C程序设计 4 74 5 微机原理与接口 2 66
2 数据结构 4 85 6 操作系统 4 87
3 数字逻辑 4 72 7 数据库原理 4 93
4 计算机组成原理 4 96 8 计算机网络 4 74

主干课程门数 8 主干课程平均分 80.88
复核人 (系公章)

㈨ 自考学位证书登记表上个人申请怎么写本人

授予学位申请

(一)授位权

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件》以及《四川地区普通高校授予成人高等
教育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学士学位》。

担任我省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主考院校都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有权授权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据此,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指定各主考院校自考办直接受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士学位申请报告,并负责向校学位工作管理部门择优推荐申请者。

(二)申请学位的基础要求及时限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请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通过自学考试成绩优良,经审核准予毕业者,均可申请学位。

2、考籍档案中有考试违纪,作弊记录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3、凡申请学位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参加由省学位办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考试语种暂定为英语、日语、俄语。考试要求达到大学公共外语三级水平(不要求听力)。

申请授予学位的时限:

1、自考本科生(取得一科以上合格成绩者),均可报名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外语水平统考,考生可连续报考四次,四次均不及格,则不能再报考,本科毕业后也不能申请学位;

2、自考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后一年内应申请学位(此时外语水平统考必须及格),超过一年也不能申请学位;

3、自考本科取得的外语水平统考合格成绩四年内有效;

4、自考本科生应在每年四月二十五日前向主考学校自考办报名参加外语水平统考。统考时间为六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上午。

(三)授予学位的基本程序

1、自愿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并参加学位办组织的外语统考合格后。向主考学校自考办函索学士学位申请表,然后直接向主考学校自考办函寄本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含:本人如实填写的学位申请表(其中毕业生鉴定一栏由单位填写)、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二寸标准照片两张。同时,还必须准确填写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2、主考学校自考办对申请者按规定逐一进行实审,进向学校学位办推荐,初审时所需材料,由省考办提供。

3、主考学校自考办负责向学校学位办推荐初审合格的学士学位申请者及其有关材料,经主考学校学位办审核,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对于受理的申请者名单报送省学位办审核后,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学位申请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已获得学位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并获得毕业证书者,若与原毕业专业属于同类科门类,不再授予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