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美国文学史中的各时期作家及代表作品
美国文学的雏形
早期的美国文学是从欧洲文学的样式和风格中衍生出来的。例如,维兰德和查尔斯·布罗克登·布朗的小说创作就是对英格兰哥特小说的模仿。就连华盛顿·欧文的杰作《李伯大梦》和《沉睡谷传奇》也是十足的欧洲风格,只是故事发生的场景改为美国而已。
美国文学的诞生
美国第一位在小说和诗歌创作领域取得显著成就的作家是艾德加·爱伦·坡(1809-1849),他于1835年开始短篇小说的创作,其作品包括《红死病》、《陷坑与钟摆》、《颓败之屋》和《莫尔格街凶杀案》。他的创作触及了前人很少涉及的心理学领域,并且将神秘、幻想等元素融入小说创作之中。
1837年,年轻的作家纳撒尼尔·霍桑(1804-1864)将他的一些短篇小说集结成册出版,名为《重讲一遍的故事》。这是一部包含了丰富的象征主义及神秘主义元素的作品。后来,霍桑又开始写作长篇的传奇小说、类寓言小说,他的本土小说《新英格兰》以人类的内疚、荣耀和情感上的压抑为主题。霍桑的代表作是《红字》,讲述一个因通奸行为而被驱逐出社区的女人的故事。
霍桑的小说创作对他的朋友,作家赫尔曼·梅尔维尔(1819年-1891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赫尔曼·梅尔维尔以自己早期的水手经历为蓝本创作了许多富有异国情调的小说。在霍桑的影响下,麦尔维尔的小说中也融入了很多哲学上的思索。在其代表作《白鲸》中,作家通过对一场惊心动魄的捕鲸历程的描述,表达了对人类痴迷状态、人性中罪恶成分以及人类如何战胜这些天性的思索。在他的另一部短篇杰作《比利·巴德》中,梅尔维尔则戏剧性的描写了战争时期一艘船上人们责任和同情心的主题。梅尔维尔的那些涵义深远的杰作销量少得可怜,而梅尔维尔本人在有生之年也没有获得应有的声誉。直到20世纪初期他的作品才重新被人发掘并被给予公正的评价。
1836年,曾经做过联邦政府部长的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1803年-1882年)出版了一部散文作品《自然》,主张人类可以通过学习和研究自然世界来代替笃信宗教或试图达到某种玄妙的精神境界。他的思想不仅仅影响了那个时代的作家,以致于形成了一股“先验论”的文学思潮,而且还通过他本人大量的演说而影响了公众。
除爱默生外,最具天赋的先验论思想家是亨利·大卫·梭罗(1817-1862),他是一位坚定的新教徒。梭罗曾独自一人在一片密林环绕的湖畔小木屋中独居了两年,并完成了《瓦尔登湖》。那是一本论文集,主要思想是反对无所不在的、组织严密的社会对人性的束缚。梭罗激进的思想对后世美国小说中人物的个人主义特性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马克·吐温(真名为塞缪尔·克莱门斯,1835-1910)是美国第一位生于美国边境密苏里州而非东海岸的重要作家。他的代表作包括论文集《密西西比河上》以及小说《顽童流浪记》。马克·吐温的风格受新闻学影响很大,尽管根植于美国本土,语言质朴,却也具备很多发人深省的幽默元素。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美国的文学创作语言。他笔下的人物的言谈往往非常生活化,十足的“美国味”,并且使用方言、新生词汇和地方口音。
亨利·詹姆斯(1843年-1916年)的作品关注所谓的新旧世界(指欧洲和美国)的差异。尽管他出生于纽约,却在英国度过了一生的大部分光阴。他的很多小说都关注那些旅居欧洲的美国人。詹姆斯的作品往往使用结构复杂、风格高雅的语汇,注重描写情感上的细微变化,这使得他的作品显得晦涩难懂。相对而言,他有两部作品比较容易读懂,分别是《黛茜·米勒》和《碧卢冤孽》。前者描写一个迷人的美国女子在欧洲的生活,后者则是一个灵异故事。
[编辑] 美国抒情诗
19世纪美国两位最伟大的诗人彼此的性情和风格都截然不同。沃尔特·惠特曼(1819-1892)曾经做过工人、旅行家,而且在南北战争中志愿做过护士。他是一位诗歌的革新者。他在篇幅浩大的诗集《草叶集》以无拘无束的诗体和长短不一的诗句来象征美国无所不在的民主精神。诗人将自己生命的历程和美国一代人的生命历程视为一体,努力使自己不要变成一个粗鲁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例如,在《草叶集》中收录的重要作品《我自己的歌》里,惠特曼如此写道:“这就是那些不同年龄、不同处所的人们的思想/ 我对他们并不陌生”。
惠特曼也是一位关注人的实质而非精神的诗人。英国小说家D·H·劳伦斯在研究美国经典文学的时候,曾经如此评价惠特曼:“他是第一位向‘人类的灵魂高于肉体’的陈词滥调开炮的人”。
和惠特曼不同,埃米莉·迪更生(1830年-1886年)是一位独具在马萨诸塞小镇的上流社会的未婚女子。她的诗作充满灵性和智慧,结构精巧,深入心灵。她的作品和当时的美国社会格格不入,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得以出版。
埃米莉·迪更生的很多诗作都以死亡为主题,并带有揶揄的意味。她的一首诗这样开头:“由于我无法逃避死亡/ 死亡却对我望而却步了”。她的另外一首诗作则戏谑自己一样的女子在男权社会中的地位,她这样写道:“我是一个不存在的人/ 你呢?/你也是个不存在的人么?”
[编辑] 美国文学的黄金世纪
在20世纪初期,美国的小说家们将观察的触角深入更加广泛的社会领域,同时关注上流社会和社会底层人们的生活。伊迪丝·华顿(1862年-1937年)的小说反映上流社会的生活,而她本人就生于美国东海岸富裕的地区。她的杰作之一《纯真年代》描写了一个男人徘徊于两个风格截然不同的女人之间,却最终选择了那个传统的、被上流社会所能接受的女人的故事。和她同时代的斯蒂芬·克莱恩(1871-1900)最著名的作品是关于南北战争的小说《红色英勇勋章》。克莱恩在他的《街头女郎梅季》中描写纽约妓女的生活。西奥多·德莱赛(1871-1945)在他的小说《嘉丽妹妹》中讲述了一个乡村少女来到大都市芝加哥,并成为一个有钱人姘妇的故事。
作家们在文学风格和形式做出了许多可贵的尝试,并终于导致创作主题彻底的从传统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彼时正流亡法国巴黎的作家格特鲁德·斯泰因(1874-1946)出版小说《三个人生》。这是一部具有实验性质的创作,其中融入了作家所熟悉的立体主义、爵士乐以及其他现代艺术思潮等元素。
诗人艾兹拉·庞德(1885年-1972年)生于爱达荷州,却在欧洲度过了一生的大部分光阴。他的作品体系复杂,晦涩难懂,经常在文学中融入其他艺术样式的元素,并在东西方文学中广泛汲取养分。他对许多诗人都产生了影响,最著名的就是托马斯·斯特尔那斯·艾略特(1888年-1965年),另一个旅居海外的美国诗人。艾略特的诗作以玄奥著称,融入了许多象征性的元素。在其代表作《荒原》中,诗人通过描写一系列支离破碎、气氛可怖的图景,表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充满敌视和偏见的社会。艾略特的诗歌和庞德的诗歌一样晦涩难懂。《荒原》的一些版本甚至需要诗人自己作大量的脚注,才能让读者大致读懂。艾略特于1948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美国的作家们也喜爱选择战后世界的觉醒与幻灭作为题材。费滋杰罗(1896年-1940年)的小说创作生动的描述了20年代美国社会躁动不安却又无比沉闷的氛围。费滋杰罗最热衷于表现美国年轻人在一次次的失败和沮丧中融入社会的过程,代表作品是《大亨小传》(乔志高译)。
欧内斯特·海明威(1899-1961)曾在一站期间从事过救护车司机的角色,亲眼目睹了死亡和暴力的惨烈。战场上惨绝人寰的屠杀行径使得他痛恨抽象、空洞的文学语言,认为这样的语言只能粉饰太平,误导读者。于是他在自己的作品中大量删除可有可无的语汇,语言洗练简洁,直接切入主题。他赋予自己的作品以道德约束,并颂扬那些在重压之下的勇敢者。他小说中的主角通常是强壮、沉默却不懂得取悦女人的男人。《太阳照样升起》和《永别了,武器》是海明威最出色的作品。1954年,海明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约翰·史坦贝克(1902年-1968年)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他的很多小说便以故乡作为背景。史坦贝克的小说风格简练,能够引发人们的思考。这为他的作品赢得了广大的读者,却无法讨得文学评论家的欢心。史坦贝克经常描写贫穷的工人阶层的生活,以及他们如何反抗自己的命运的过程,被认为是那个时代最具社会意识的作家。他的代表作是《愤怒的葡萄》,讲述了贫穷的裘德一家从俄克拉荷马州千里迢迢的迁徙至加利福尼亚,寻求幸福生活的故事。他的其他作品还包括《薄煎饼》、《人鼠之间》、《罐头工厂》以及《伊甸园东》。于196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编辑] 繁荣的美国戏剧
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戏剧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美国第一位伟大的剧作家是尤金·奥尼尔(1888-1953),他于193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奥尼尔的剧作在古典神话、圣经以及现代心理学等领域取材,直白的描写性和家庭争端问题,但他最大的成就还是在于人们对自己身份认同问题的探索。他最杰出的作品之一《长夜漫漫路迢迢》(乔志高译)是一部规模很小,主题却很深刻的悲剧,以作家自己的家庭生活为蓝本。
这个时代的另一位美国本土的剧作家是田纳西·威廉斯(1911-1983)。他来自美国南部,热衷于以自己的家乡为故事的背景。他的剧作通常十分诗化且煽情,经常以一个情感细腻的女子被困于一个蛮荒的环境为主题。他的一些剧作还被改编成了电影,包括《欲望号街车》和《朱门巧妇》。
[编辑] 来自南方的声音
其实,在海明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前五年,便已经有一位美国作家获得这一殊荣,那就是威廉·福克纳(1897-1962)。福克纳以密西西比河畔一个名为“约克纳帕塔瓦”的虚构的地方为背景创作了一系列作品。他以看似未经修饰的人物的思维轨迹为线索来叙事,以此来揭示人物最真实的内心世界。这一技巧在文学史上被称为“意识流”。作家还经常打乱时间顺序来叙事,用以揭示过去和现实之间的联系。他最优秀的作品包括《喧哗与骚动》、《押沙龙!押沙龙!》、《去吧,摩西》等。
福克纳是美国南部文学崛起的一个代表人物。南部文学的代表作家还包括杜鲁门·卡波特(1924-1984)和弗兰纳里·奥康纳(1925-1964)。尽管卡波特的创作领域包括长短篇小说以及散文,他最杰出的作品却是纪实文学《冷血》。这部作品记录的是一宗真实的连环杀人案,体现了一位小说家高超的心理分析技巧和优美的文风的绝佳结合。其他擅长写纪实文学的作家还包括诺曼·梅勒(1923-)和汤姆·沃尔夫(1931-)。前者在收入《夜晚的大军》中的《五角大楼》一文中描写了一场反战大游行,而后者的《太空先锋》则真实的记录了美国宇航员的生活。汤姆·沃尔夫是美国新新闻主义的代表人物。
弗兰纳里·奥康纳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因此她能够以旁观者的冷峻目光观察她的家乡——新教传统根深蒂固的美国南部社会。她笔下的人物多半是正统的新教徒,同时迷恋上帝与魔鬼。她以其悲喜剧风格的短篇小说而著称。
[编辑] 黑人文学
20年代,位于纽约曼哈顿哈莱姆区的黑人艺术家社区逐渐崛起,发动了“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在这场文艺运动中产生了诸如朗斯顿·休斯(1902年-1967年)、康蒂·库仑(1903年-1946年)以及克劳德·麦凯(1889年-1948年)等极具天赋的诗人。小说家佐拉·尼尔·赫斯顿(1903年-1960年)将传统的小说叙事与非裔美国人的口头传播的传说和历史结合起来,并且融入了人类学元素。她在小说《凝望上帝》中描写一个非裔美国女人的生活和婚姻。她的创作影响了后来的黑人女性文学。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对文学形式多样化的需求导致许多黑人作家跻身美国文学的主流。詹姆斯·鲍德温(1924年-1987年)在作品《乔万尼的房间》中表达了对种族主义的蔑视和对性解放运动的支持。拉尔夫·艾利森(1914年-1994年)在《隐形人》中以“隐形人”喻黑人文化在美国主流文化中的地位,将非裔美国人的境遇和现代社会中人类对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结合起来。
[编辑] 垮掉的一代
50年代,美国的西海岸出现了一群被称为“垮掉的一代”的作家和艺术家。这些人热衷于爵士乐,认为战后的社会已经疲惫不堪,主张人们应该在毒品、酒精和东方的神话传说中寻求更多新鲜的体验。诗人艾伦·金斯堡(1926年-1997年)在其作品《嚎叫》中奠定了这一流派反抗社会和追求视觉迷幻的风格。这部作品以惠特曼风格的句式开头:“我亲眼看到我们这一代最美好的心灵被疯狂所毁灭……”。杰克·克鲁亚克(1922年-1969年)在他插话式风格的小说《在路上》中为“垮掉的一代”纵情享乐的生活方式大唱赞歌。
[编辑] 后现代主义文学
以下一些作家的作品可以勾画出美国后现代主义文学的大致轮廓:托马斯·品钦、威廉·加迪斯、罗伯特·库维尔、威廉·H·加斯、约翰·巴斯、雷蒙德·费德曼、唐·德里罗。这些作家共同的特点在于:主张每个具体的“文化结构”都应该服从一个范围更庞大的叙事结构,因此没有任何一种结构是完美的;理想的叙事结构是人们所无法预知的;知识具有无法改变的不确定性。所有这些思想导致“类型之类型”理论的诞生,以及《芬尼根守灵夜》式的结构迷阵。
由于后现代主义文学的理论仍在建构之中,目前学术界还无法为这一流派的作家和作品下一个客观的评述和结论。人文主义与解构主义,整合与分裂,单一和多元,究竟孰优孰劣,目前尚无法判断。而实际上,这也是托马斯·品钦、雷蒙德·费德曼、奥斯瓦德·维纳、汉斯·沃尔什朗格、雅克·德里达、詹姆斯·乔伊斯、阿诺·史密特、弗拉基米尔·索罗金等后现代主义作家的初衷。
[编辑] 充满智慧的灵魂
从欧文和霍桑的年代一直到今天,短篇小说一直都是美国最受欢迎的文学样式。约翰·奇佛(1912-1982)是美国20世纪杰出的短篇小说大师。他的小说将不断成长着的美国大城市周边城镇人们的生活纳入了文学的视野。奇佛长期供职于以智慧和成熟著称的杂志《纽约客》。
近些年来,美国出现了许多来自边缘人群的作家,他们的作品取得了振聋发聩的效果。例如J·D·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是意识流小说中的杰作;莱斯莉·玛尔蒙·席尔柯(1948-)的小说《美国土生子》大量应用口语,并引入民间传说等元素;华裔作家谭恩美(1952-)在小说《喜福会》中讲述了她的父母早年在加州的经历。古巴裔作家奥斯卡·黑杰罗斯(1951-)的小说《曼波之王的情歌》荣膺1991年普利策文学奖。埃德蒙·怀特(1940-)所著的包括《一个男孩的故事》的系列小说反映了美国同性恋人群的欢乐与痛苦。近些年来,美国的一些黑人女作家大行其道。其中,托妮·莫里森(1931-)以其小说《宠儿》和一些其他作品赢得了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她是第二位获此荣耀的美国女作家。
[编辑] 其他人物
达希尔·哈密特和雷蒙德·钱德勒的侦探小说创作对其他文学样式的创作产生了影响,其影响力超越了国界。
辛克莱·刘易斯、艾茵·兰德、左拉·尼尔·赫斯顿、蕾切尔·卡逊、理查德·赖特、薇拉·凯德、保罗·奥斯特等。
拥有国际声誉的美国诗人包括:艾略特、艾伦·金斯堡、拉尔夫·瓦尔多·爱默生、亨利·华兹华斯·朗费罗、约翰、格林里夫·惠蒂、瓦尔特·惠特曼、埃米莉·迪更生、罗伯特·佛洛斯特、艾兹拉·庞德、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查尔斯·布考斯基、罗伯特·劳、格温多林·布鲁克斯、朗斯东·休斯、奥格登·纳什、谢尔·希尔弗斯坦、威廉·S·伯罗斯、E·E·肯明斯、玛雅·安吉罗。
⑵ 美国文学史上的几个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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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主义
Modernism
20世纪初以后西方各个反传统的文学流派、思潮的统称。现代主义文学深受康德、尼采、威廉·詹姆斯、弗洛伊德、柏格森、荣格等人的哲学、心理学理论的影响。现代主义在思想内容方面的最大特征,是在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然(包括大自然、人性和物质世界)和人与自我4种关系上表现出来的尖锐矛盾和畸形脱节,以及由之产生的精神创伤和变态心理,悲观绝望的情绪和虚无主义的思想。现代主义强调表现内心的生活、心理的真实或现实;认为艺术是表现,是创造,不是再现,更不是模仿;主张内容即是形式,形式即是内容,离开了形式无所谓内容。现代主义的重要创作手法之一是自由联想。在艺术风格上,广泛运用意象比喻、不同文体、标点符号甚至拼写方法和排列形式来暗示人物在某一瞬间的感觉、印象和精神状态;作品结构变化突兀、层次繁多;故事情节似有若无,怪诞荒谬;人物形象扑朔迷离,违背常情常理。许多西方学者认为,20世纪70年代以后,现代主义已经逐渐被后现代主义所取代。
现代主义主要包括未来主义、达达主义、超现实主义、表现主义、意识流小说、荒诞派戏剧、黑色幽默、存在主义、法国新小说派等文学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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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流小说
stream of consciousness fiction of
20世纪初兴起于西方、在现代哲学特别是现代心理学的基础上产生的小说类作品。意识流的概念最早由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所提出。他认为人的意识活动不是以各部分互不相关的零散方法进行的,而是一种流,是以思想流、主观生活之流、意识流的方法进行的。同时又认为人的意识是由理性的自觉的意识和无逻辑、非理性的潜意识所构成;还认为人的过去的意识会浮现出来与现在的意识交织在一起,这就会重新组织人的时间感,形成一种在主观感觉中具有直接现实性的时间感。法国哲学家柏格森强调并发展了这种时间感,提出了心理时间的概念。奥地利精神病医生弗洛伊德肯定了潜意识的存在,并把它看作生命力和意识活动的基础。他们的理论观点,促进了文学艺术中意识流方法的形成和发展。
意识流小说不是一个统一的文学流派,也没有公认的统一的定义。其特点是打破传统小说基本上按故事情节发生的先后次序或是按情节之间的逻辑联系而形成的单一的、直线发展的结构,故事的叙述不是按时间顺序依次直线前进,而是随着人的意识活动,通过自由联想来组织故事。故事的安排和情节的衔接,一般不受时间、空间或逻辑、因果关系的制约,往往表现为时间、空间的跳跃、多变,前后两个场景之间缺乏时间、地点方面的紧密的逻辑联系。时间上常常是过去、现在、将来交叉或重叠。这种小说常常是以一件当时正在进行的事件为中心,通过触发物的引发、人的意识活动不断地向四面八方发射又收回,经过不断循环往复,形成一种枝蔓式的立体结构。公认的意识流小说代表作有安德列·别雷的《彼得堡》、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吴尔夫的《到灯塔去》、《海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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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幽默(Black humor)
20世纪60年代美国重要的文学流派。1965年3月,弗里德曼编了一本短篇小说集,收入12个作家的作品,题名为《黑色幽默》,“黑色幽默”一词即由此而来。它是60年代美国小说创作中最有代表性的流派之一。进入70年代后,“黑色幽默”的声势大减,但不时仍有新作出现,它在美国文学中至今仍有相当深远的影响。它的主要作家有约瑟夫·海勒、克特·小伏尼格、托马斯·平钦、约翰·巴斯、詹姆斯·珀迪、布鲁斯·杰伊·弗里德曼、唐纳德·巴赛尔姆等。
“黑色幽默”的小说家突出描写人物周围世界的荒谬和社会对个人的压迫,以一种无可奈何的嘲讽态度表现环境和个人(即“自我”)之间的互不协调,并把这种互不协调的现象加以放大,扭曲,变成畸形,使它们显得更加荒诞不经,滑稽可笑,同时又令人感到沉重和苦闷。因此,有一些评论家把“黑色幽默”称为“绞架下的幽默”或“大难临头时的幽默”。“黑色幽默”作家往往塑造一些乖僻的“反英雄”人物,借他们的可笑的言行影射社会现实,表达作家对社会问题的观点。在描写手法方面,“黑色幽默”作家也打破传统,小说的情节缺乏逻辑联系,常常把叙述现实生活与幻想和回忆混合起来,把严肃的哲理和插科打诨混成一团。例如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平钦的《万有引力之虹》、小伏尼格的《第一流的早餐》。有些“黑色幽默”小说则嘲笑人类的精神危机,如巴斯的《烟草经纪人》和珀迪的《凯柏特·赖特开始了》。
“黑色幽默”作为一种美学形式,属于喜剧范畴,但又是一种带有悲剧色彩的变态的喜剧。“黑色幽默”的产生是与60年代美国的动荡不安相联系的。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荒谬可笑的事物和“喜剧性”的矛盾不是作家们凭主观意志所能创造的,它们是那种社会生活的反映。这种反映虽然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认识价值,作家虽然也抨击了包括统治阶级在内的一切权威,但是他们强调社会环境是难以改变的,因而作品中往往流露出悲观绝望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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垮掉的一代(the Beat Generation)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美国出现的一个文学流派。有人根据英文“Beats”和“Beatniks”(“垮掉青年”的俗称)译成“避世青年”或“疲塌派”,也有人取其诗歌的部分特征,称为“节拍运动”或“敲打诗派”。“垮掉青年”对战后美国社会现实不满,又迫于麦卡锡主义的反动政治高压,便以“脱俗”方式来表示抗议。他们奇装异服,蔑视传统观念,厌弃学业和工作,长期浪迹于底层社会,形成了独特的社会圈子和处世哲学。50年代初,他们的反叛情绪表现为一股“地下文学”潮流,向保守文化的统治发动冲击。多数垮掉派文人来自东部。著名的有杰克·凯鲁亚克、艾伦·金斯堡、威廉· 巴罗斯、格雷戈里。柯尔索、约翰·克莱伦·霍尔姆斯、塞缪尔·克雷姆和加里·斯奈德等。1950年,凯鲁亚克与巴罗斯合写侦探故事未成,却各自完成了一部垮掉派小说《小镇与城市》(1951)和《吸毒者》(1953)。霍尔姆斯从中受到启发,在小说《走吧》(1952)中更明确地反映纽约“垮掉青年”的生活感受,又在《纽约时报》上鼓吹垮掉派文学,但这种尝试受到东部学院派势力的压抑,他们就往西部寻求同道和发展基地。当时洛杉矶近郊的西威尼斯有个以劳伦斯·李普顿为首的垮掉派组织,他于1955年发表小说《神圣的野蛮人》。在旧金山,以劳伦斯·弗林盖梯的“城市之光”书店为中心,聚合了一群立志从事“文艺复兴”的反学院派诗人,他们的首领即是后来成为“垮掉的一代”理论家的肯尼斯·雷克思罗斯。
1955年夏天,“垮掉文人”和反学院派诗人(包括旧金山诗人和黑山派诗人)在旧金山联合举办诗歌朗诵会,自此之后垮掉派文学作品开始流行。金斯堡在会上朗读了他那首被誉为“50年代《荒原》”的长诗《嚎叫》。这首诗以怨气冲天的哀号表达“我这一代精英”的痛苦与自暴自弃,斥责“莫洛克”神统治下的军事化、商业化的社会。1956年,他的诗集出版,轰动全国。1957年,凯鲁亚克的长篇小说《在路上》出版,它描写垮掉分子在各地流浪的生活,使大批精神苦闷的青年为之神往,奉为“生活教科书”。这两部作品出版后,《常青评论》、《黑山评论》等杂志连续出版专号,加以推荐。诺曼·梅勒的被称为美国存在主义宣言的《白种黑人》(1957),以及1960年他在波士顿审讯中为巴罗斯小说所做的辩护,则从理论上论证了“垮掉文学”的意义。商业化宣传使得美国青年纷纷接受“垮掉”生活方式,从爵士乐、摇摆舞、吸大麻、性放纵直至参掸念佛和“背包革命”(指漫游旅行),一时成为风气。
“垮掉派”人生哲学的核心是个人在当代社会中的生存问题。霍尔姆斯和梅勒借用欧洲存在主义观念,宣扬通过满足感官欲望来把握自我。斯奈德和雷克思罗斯则吸收佛教禅宗的学说,以虚无主义对抗生存危机。在政治上,他们标榜自己是“没有目标的反叛者,没有口号的鼓动者,没有纲领的革命者”。在艺术上,据雷克思罗斯在《离异:垮掉的一代的艺术》(1957)中宣称,他们“以全盘否定高雅文化为特点”。凯鲁亚克发明的“自发式散文”写作法和查尔斯·奥尔逊的“放射诗”论,在“垮掉文人”中被广泛奉行。
由上述艺术观点支配的“垮掉文学”运动,虽然昙花一现,而且掺杂大量不健康的因素,仍在美国文学史上留下了一定影响。大量“垮掉诗”因具有大众化和反象征主义倾向,长期在青年中流传。在小说方面,凯鲁亚克的一组用自发表现法写成的“路上小说”,除了《在路上》之外,还有《地下人》(1958)、《达摩流浪汉》(1958)、《特莉斯苔萨》(1959)、《孤独天使》(1959)等。它们的一个特点是继承了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费思历险记》所开创的美国文学中写流浪生活的传统,形成了一种为当代其他小说家所仿效的模式,主人公为逃脱污浊的环境而四出漫游,寻找自由和归宿。它们的另一个特点是主人公毫不隐讳地大谈自己的境遇和感受,作自我剖析,这种“个人新闻体”手法在印年代得到较大的发展。
巴罗斯对暴行、堕落、吸毒和犯罪等的描写在“垮掉”作家中首屈一指。他同时又在语言和小说的形式上进行大胆实验,用“剪裁法”拼凑和改变小说的结构。他的代表作《裸露的午餐》(1959),由于反映了“真正地狱般的”地下生活,引起了一场诉讼和谐争。以后的作品如《诺瓦快车》(1964)、《柔软机器》(1966)和《爆炸的火车票》(1967),也采用了真实与梦属相混合的手法,全面、冷酷地表现 作者厌恶社会的冷酷的幽默感,后来有人因此把巴罗斯列入“黑色幽默”小说家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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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惘的一代(The Lost Generation)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出现在美国的一个文学流派。它不是一个有组织、有共同纲领的团体。这个名词源出侨居巴黎的美国女作家格特鲁德·斯泰因。她有一次指着海明威等人说:“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海明威把这句话作为他的长篇小说《太阳照样升起》的一句题辞,于是“迷悯的一代”成了一个文学流派的名称。“迷惘的一代”作家的共同点是厌恶帝国主义战争,却又找不到出路。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他们大多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他们在美国政府“拯救世界民主”口号的蛊惑下,怀着民主的理想,奔赴欧洲战场。他们目睹人类空前的大屠杀,发现战争远不是他们原来设想的那种英雄的事业,所谓“民主”、“光荣”、“牺牲”都是骗人的东西。他们在战争中经历了种种苦难,了解到普通兵士中间的反战情绪。这在他们心灵中留下了无法医治的创伤。他们的作品反映了这些思想感情。例如,约翰·多斯·帕索斯的《三个士兵》、爱·肯明斯的《巨大的房间》、威廉·福克纳的《士兵的报酬》和《萨托里斯》。厄内斯特。海明威是“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他到欧洲打过仗,负过重伤。海明威当时对待战争的态度,象其他反战作家一样,只限于厌恶、逃避与诅咒。他对战后的和平生活也不抱希望,所以在作品中迷惘、悲观的情绪较为浓厚。“迷惘的一代”不仅指参加过欧洲大战的作家,也包括没有参加过战争、但对前途感到迷悯和迟疑的20年代作家,例如司各特·菲茨杰拉尔德、托·斯·艾略特和托·马斯·沃尔夫等。“迷悯的一代”主要繁荣在20年代;30年代以后,他们的创作倾向,包括海明威在内,都有了变化。
黑山派诗歌(BIack Mountain Poems)
美国当代的一个诗歌流派。20世纪50年代初,在马萨诸塞州黑山学院任教的查·奥尔逊、罗·邓肯、罗·克里利等人创办《黑山评论》杂志,提倡与40年代流行的传统格律体相反的“放射体”诗歌,逐步形成一个流派。奥尔逊的《放射体诗歌》(1950)一文阐述了他们的主要观点。奥尔逊认为诗是把诗人的“能”传递给读者的东西,因此诗是“能的结构”和“能的放射”;要以顺应呼吸的“音乐片语”代替传统诗律中的节拍;形式只是内容的延伸;一个意念必须直接导向另一个意念,提倡快速写作。黑山派诗人还倡导诗歌朗诵。他们强调诗歌的自发性和口语化,采用美国口语和埋语,反对艾略特等人精雕细刻、广征博引的学院派诗风。50年代后期他们与垮掉派诗人合流,引起较大的反响。
⑶ 为什么说美国浪漫主义时期文学既是一种模仿又是一种创新
因为那时的美国作家是在模仿之前著名作家写作手法的前提上又自主创新的,譬如欧内斯特.海明威就是首先模仿众多名作家,然后寻觅到了自身别具一格的风格而最终登上文学颠峰。
⑷ 关于美国文学的
你好,第一个应该是表示启蒙、起步的某个词。18世纪的美国是一个新新国家,文学自然也是处于起步的阶段,它的启蒙蕴涵着变革,孕育出惠特曼等第一批富有美国精神的诗人、作家。而Puritanim似乎有点不太像。
第二题前两个空,大概是从模仿欧洲到美国精神。第三个空应该是自由体诗歌,不知道用英文怎么说。
三四题应该都是对的,就这样吧.
⑸ 有点难度的问题:关于美国文学
在美国文学界再也找不到一个比爱伦·坡更加命运坎坷的大作家了。他的一生大多在同命运搏斗的逆境中度过。在爱伦·坡成长的时代,美国文坛文豪辈出,欧文、库伯、梭罗、霍桑和爱默生等等,不一而足,但历史却只给爱伦·坡戴上了天才的桂冠。
1827年5月,位于波士顿市华盛顿街70号的一家小印刷所出版了一本名为《帖木尔及其他诗》的薄薄的诗集。那家印刷所的老板兼工人是个19岁的小伙子,名叫卡尔文·F·S·托马斯,他把自己的名字印在该书的扉页上。那本诗集的作者是个18岁的青年,名叫埃德加·爱伦·坡,但他在诗集上留下的作者署名则是“一个波士顿人”。时光荏苒,那位姓托马斯的印刷商自那之后便销声匿迹并无从查找,而那位匿名作者后来却蜚声文坛并名垂青史。那本收诗10首、只印了大约50册、售价为12美分半的诗集原版,如今只有4册留存于世,早已成了美国文库中的无价之宝。
爱伦·坡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40年(1809—1849年)。爱伦·坡于1809年1月19日生在波士顿的一个流浪艺人的家庭里。他很小就父母双亡,被他的教父收养。在里士满他养父母的家里,他几乎拥有他所需要的一切:家具齐备的房间、最新式样的服装、各种他爱读的书籍。他甚至还有一架养父约翰·爱伦为他买的天文望远镜,并经常约朋友来家和他一起眺望星空。
少年时代的坡遭受过一次打击,那是因为一个女人的去世。这女人是坡的同学罗伯特·斯坦纳德的母亲,她端庄美丽,成了坡心中美的偶像。1824年4月,31岁的斯坦纳德夫人病故,坡为此非常伤心,其后很长一段时间神思恍惚,常做恶梦,而且多次在夜里到斯坦纳德夫人坟头哭泣。这种“失美之痛”使他后来写出了《致海伦》一诗。就在斯坦纳德夫人去世前后,约翰·爱伦的商行在长时间不景气之后终于倒闭,这段时间爱伦动辄发怒,坡开始感到往日的父爱越来越少。不过约翰·爱伦仍然把坡送进了弗吉尼亚大学,但令人费解的是,当时弗吉尼亚大学每名学生1年的费用约为350美元,而爱伦只给了坡110美元。这导致了坡后来中途辍学并最终与养父决裂,开始了他的漂泊生涯。
坡是怀着他的文学梦开始漂泊的。可惜他在波士顿出的那本《帖木儿》无人问津。迫于生计,他化名应征入伍,后来还进了西点军校。可对文学的渴望使他设法离开了军校。在其后的日子里,他为了生活苦苦挣扎。
1849年10月3日,有人在巴尔的摩街头发现了处于昏迷状态的坡,4天后,在美国文学史上,堪与马克·吐温并称的小说家兼诗人爱伦·坡溘然长逝。死之前,他对着头顶阴霾的天空愤愤叫道,“愿上帝保佑我!”这是他向命运第一次乞求宽恕,也是最后一次对之最有力的抗争。
综观爱伦·坡的一生,一直都陷于痛苦泥淖之中而不能自拔。不幸总是接踵而来,他失去双亲,继而失去兄妹,再而失去对其呵护有加的养母、失去爱妻、失去生活保障、最后失去种种生活的理想,致使他的内心始终处于颤栗之中,恐惧占据他心头。“恐惧”是他一生的主题,也成为他所有作品的主题。
在他短短一生写下的不少作品中,文学评论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当时文坛上,除了詹姆斯·罗塞尔·洛威尔之外,几乎无人可与之抗衡。洛威尔一向不轻易赞扬别人,却把坡誉为“最有见识、最富哲理的大无畏评论家”。当代文学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也称“坡的文学评论确实是美国文坛上空前的杰作”。
他一向主张“为艺术而艺术”。他的艺术主张几乎贯穿于他的所有作品中,包括诗歌、短篇小说和论文。在这些作品中,他声称“一切艺术的目的是娱乐,不是真理。”他认为“在诗歌中只有创造美———超凡绝尘的美才是引起乐趣的正当途径。音乐是诗歌不可缺少的成分,对诗人力求表现超凡绝尘的美尤其重要。而在故事写作方面,艺术家就不妨力图制造惊险、恐怖和强烈情感的效果。而且每篇作品都应该收到一种效果。”
坡的小说,特别是恐怖小说,不仅描绘了令人战栗的现象,而且抽丝剥茧地探讨了因恐惧而丧失理智的过程,成为心理分析小说的滥觞。爱伦·坡首开先河创造了四种迥然不同的小说叙述类型:一是恐怖悬疑小说,大多是与异常心理的探讨有关,被视为其代表作的,如《亚夏古屋的崩塌》、《贝瑞妮丝》、《黑猫》和《泄密的心脏》;二是假想故事,虽然不可信但具有寓言性,这方面的作品如《红死病之面具》、《别用你的脑袋跟魔鬼打赌》等;第三类是极为著名的,那就是侦探推理小说,爱伦·坡是侦探小说的鼻祖,著名的侦探小说人物柯南的形象与爱伦·坡《莫格街凶杀案》、《玛莉罗杰奇安》中的杜宾十分相似,有着明显的传承关系;第四类是科学冒险小说,如《热气球轶事》。这四种类型都是爱伦·坡开创的先河。
真正的天才都是不幸者,他们很难得到同代人的理解和赏识。坡曾试图阐释死亡欲望,可在弗洛伊德为其下定义之前,谁会理解这种欲望呢?坡喜欢描写血淋淋的暴力,可在海明威那些短篇小说问世之前,谁会认为暴力小说也是纯艺术呢?坡特别擅长制造恐怖悬念,可那个时代的读者尚不知“心理恐怖小说”为何物。坡不止一次地以双重自我作为小说的主题,可当时评论家的词库中还没有分裂人格这个字眼。坡仰天浩叹青山绿水被高炉浓烟蹂躏,可19世纪的芸芸众生还没有环保意识。
坡俯首嗟叹科学的发展,并没有为人类带来真正的幸福,可那时的文化人并不热衷于谈论终极关怀。坡在《诗歌原理》中点评平克尼的一首诗歌时说:“不幸的是平克尼先生出生在遥远的南方,不然他早就成了美国的头号抒情诗人。”若平克尼真是生错了地方的话,那爱伦·坡则是生错了时代。这位不幸的天才本该生在我们这个不幸的世纪。似乎坡当时也意识到了这点,所以他在《我发现了》中说:“我不在乎我的作品是现在被人读还是由子孙后代来读,我可以花一个世纪来等待读者……”爱伦·坡谢世已整整150周年,但愿他等来的读者能告慰他的在天之灵。
爱伦·坡葬于巴尔的摩,是一些不相干的人,甚至是对他怀有敌意的人将他安葬的。他们订购了一块厚重的石板,置于曾经很不安分的诗人的墓穴上,他们希望诗人能够就此沉息。当他们将这块石板盖上的时候,它却断裂了。次年春天,石板的裂缝中长满了随风飘来的种子生发的野花,整座坟墓被点缀在朵朵野花、丛丛野草之中。
至于列提纲吗,只要先读几本小说,然后感到什么特点写下来,哪怕一两个字也行,最后再把它扩充成一篇文章就行了。至于影响,不用说了,开辟了恐怖小说和推理小说这两大类型,让后世的许多作家竞向模仿。
⑹ Nathaniel Hawthorne对美国文学的影响
美国文学,最初只有游记、日记和独立革命前后政论性的散文。严格意义上的文学,实际上出现于19世纪,当时有号称“美国文学之父”的华盛顿·欧文和“美国的司各特”的詹姆斯·费尼莫·库柏。他们虽然采用美洲本土题材,但实际上并没有摆脱欧洲尤其是英国文学的影响,除去明显的模仿痕迹,还有亦步亦趋的倾向,因此总在文学的发展上比欧洲“慢半拍”,即当批判现实主义已取代浪漫主义成为英国文学的主流时,美国人还沉浸在自己的浪漫主义美梦中,直到19世纪末才由威廉·狄恩·豪威尔斯率先打破这种局面,不过那已经是后话了。
19世纪30年代,随着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政治经济的发展,出现了思想上的动荡时期。脱胎于加尔文教派的唯一理教派,此时已在新英格兰地区成为主要势力,该教派名称之含义是只尊圣父,以别于传统的崇拜“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这样就把“圣子”耶稣由神变成了人,他与教众也就成了平等的兄弟关系;该教派还认为普通人,也就是一般教民不必通过任何中介——无论是教士还是仪式,即可与上帝直接沟通。尤其重要的是,他们否认“原罪观”和“命定论”,使人们得以从负罪感和命运的重压下挣脱出来。这样的宗教观在当时是进步的,有利于人们的积极进取和国家的向前发展。而源于这一宗教观的超验主义哲学,则力主人可以凭借“直觉”——即智慧和理解力来获取知识,能够超越感觉和理性直接认识真理,并启发人们靠“自助”——即自身的努力去实现自己的价值。这就突破了当时占有统治地位的洛克“感觉论”的机械唯物主义观点,从而释放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其启迪作用自不待言。
作为超验主义哲学理论中坚分子的拉尔夫·华尔多·爱默生在《论美国学者》一文中明确号召人们创造民族化的、具有民主精神的文学。这篇被誉为“思想上的独立宣言”的演说产生了振聋发聩的作用。在他的文学理论和创作实践(主要是诗歌和散文)的推动下,“对外国学识的漫长的学徒时期”终于结束了;一批卓有成就的文学家逐一登上文坛,形成了群星璀璨的文学繁荣局面,是为美国文学的第一次高潮——这便是文学史上所谓的“新英格兰文艺复兴”。诸如散文家亨利·大卫·梭罗,诗人亨利·华兹沃斯·朗费罗,小说家纳撒尼尔·霍桑,以及稍后的小说家赫尔曼·麦尔维尔和诗人瓦尔特·惠特曼等,无不以其突出的建树在各自的主要领域为后人留下了丰富的文学遗产。从当今的美国文坛来看,他们无愧是美国文学真正的奠基人。
纳撒尼尔·霍桑1804年7月4日出生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的萨莱姆——该地名是基督教圣地耶路撒冷的后半,足见当年早期移民的宗教情愫。霍桑一家原是新英格兰地区的名门望族,世代都是虔诚的清教徒。早期的清教徒注重理智,排斥感情,推崇理想,禁绝欲望,后来在新英格兰却发展到极致:不但迫害异己,甚至连妇女在街上微笑都要处以监禁,儿童嬉戏也要加以鞭笞。由于早期新英格兰殖民地的英格兰移民采取的是政教合一的政权组织形式,在其中担任要职的霍桑家族的先祖威廉及约翰父子二人先后在迫害教友派及臭名昭著的1692年萨莱姆“驱巫案”中扮演过不光彩的角色。家族的这一段历史使长大成人后的霍桑在心理上始终怀有负罪感,早在1827年他23岁时,便在其姓氏的拼写中有时加上一个字母“W”,以示区别于祖先,后于1830年索性将这种新拼法正式固定下来,成为现在大家熟悉的字样; 更在后来他的小说《七个尖角顶的宅第》中以他这两位先祖为原型写成了“反面人物”潘钦上校。
霍桑一家后来家道中落,以航海为业,从事西印度群岛地区的贸易,到他的父亲这一代,境遇更是大不如前。小纳撒尼尔4岁时,做船长的父亲害黄热病客死于荷属圭亚那(今苏里南),全靠他才貌双全的母亲含辛茹苦地将他和姐姐艾比及妹妹露易莎抚养成人。
家庭和社会环境中浓重的清教气氛深深地影响了小纳撒尼尔,而母亲哀伤的寡居生活,也对他的成长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使他自幼便性格忧郁,酷爱读书,耽于思考。从他12岁以来的日记判断,他在观察和写作上,都是早熟的。他14岁时,到外祖父在缅因州的庄园中住了一年。附近的瑟巴果湖,成了少年霍桑打猎、钓鱼、读书和散步之处,使他得以充分领略自然风光。据他晚年回忆,他的一生以那段时光最为自由愉快,而他的孤僻个性和诗人气质,乃至独自散步的习惯,都是在那时养成的。
霍桑的文学生涯是从自娱开始的。16岁的时候,他就编辑了一份家庭报纸,叫做《旁观者》,从总共8期的该报来看,版面和栏目与当地的正规报纸《萨莱姆报》无异,风格则幽默风趣,模仿英国最早的由艾狄生和斯梯尔编辑的《闲话报》。第一期出版于1820年8~9月间,最后一期结束于1822年初。这份报纸全部由他一手操办。每一期报纸出版后,在其大家族的范围内传阅,为家族成员增添了不少乐趣。这对霍桑后来的文学创作及编辑工作无疑是极好的学徒期。
霍桑的文学学徒期的另一方面是他的诗歌创作。应该指出,在19世纪上半叶,诗歌传统在新英格兰地区的文化生活中占据着十分荣耀的地位,甚至在客厅交谈和报刊文章中都成为风行的时尚,导引着许多有抱负的文学青年的希冀。早年的霍桑在这方面显示了非凡的天赋,他的同时代人甚至推崇他是“美国奉献给世界的……最伟大的诗人”。从霍桑现存的29首诗歌看(其中的19首写于20岁以前)——无论发表过与否,评家都认为这位少年诗人颇具才气,并且慨叹:霍桑若不是后来以小说创作为主,世界上就会又有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了。事实上,他最早发表的作品正是诗歌,即1825年8月16日《萨莱姆报》上刊载的他的诗作《大海》,内容与他父亲的航海生涯及客死他乡有关。即使在他后来的小说创作中,从主题到手法都借助于他的诗歌修养。在他的文字中,回响着但丁、莎士比亚、爱德蒙·斯宾塞、安德鲁·马维尔、约翰·弥尔顿、威廉·沃兹沃斯、塞缪尔·泰勒、柯勒瑞支、拜伦、济慈和雪莱这些著名诗人的心声及词韵。霍桑甚至给他的大女儿按照斯宾塞的名篇《仙后》中的女主人公取名叫邬娜。
霍桑回到萨莱姆后,于1821年至1824年,在波多因大学就读。大学期间,他深为同学所推重,其中有后来成为诗人的朗费罗,当了总统的皮尔斯和投身海军的布里奇,这几位学友对他后来的生活和创作都产生过重大的影响。波多因大学有一门必修课,就是翻译古典诗作,霍桑的成绩十分优异。他和朗费罗还同属一个以朗诵和创作诗歌为主要活动内容的“土豆俱乐部”。但他不久后认为,诗歌还不足以表达他的思想,遂放弃了诗歌而改写散文及小说。也正是在这期间,他将原先仅仅为了自娱的写作,认定为自己的终身职业。他给母亲写信说:“我不想做一个靠别人生病来糊口的医生,亦不愿当一名靠别人的罪孽以谋生的教士,或者靠别人的争吵而过活的律师。因此,我看不出除去成为一位作家之外还剩下什么别的出路。当有朝一日您看到满书柜由您儿子写的书,书脊上印有《霍桑作品》时,您会高兴吗?”
1825年,霍桑从大学毕业后即回到母亲身边,一住便是12年。开始时为报刊写些随笔和故事。1828年,他自费并匿名出版了第一部长篇小说《范肖》。这部哥特式小说的故事情节以其大学生活为基础,主人公是个主持正义又性格羞怯的青年学子,颇似作家本人。不久他便为这部不成熟的作品感到羞耻,于是收回了大部分成书并付之一炬;转而潜心撰写短篇小说,并深得出版家萨缪尔·格里斯沃尔德·古德里奇的赏识,由他在每年一度的赠品书《纪念品》中发表霍桑的短篇小说。古德里奇慧眼识英雄,他通过《纪念品》实际上培养出了一大批后来的知名作家。霍桑在该书中发表过的短篇小说和随笔,后来终于结集出版,这就是他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复述的故事》,其中包括《欢乐山的五朔节花柱》、《恩迪科特和红十字》、《教长的黑色面纱》、《希金勃萨姆先生的大灾祸》、《海德格尔医生的试验》、《苍发勇士》、《雄心勃勃的客人》等后来成为传世名篇的佳作。自此,霍桑便以善写短篇小说开始引人瞩目。
诚如第一位自觉地把短篇小说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并提出创作理论的爱伦·坡在《评霍桑的〈复述的故事〉》一文中所说:短篇小说的创作过程是由作家“精心设计了某种希冀的单一效果;于是他编制情节并将其连缀起来,以期在最大程度上达到这一预定的效果。”应该说,是霍桑和爱伦·坡一起开创并发展了短篇小说这一体裁,并使之成为美国文学的一种鲜明突出的形式。不过,霍桑虽然和坡一样运用一些超自然的元素,并且同样具有美学而不是宗教的基础,但不同的是,霍桑总是更关注伦理和哲学方面的思考和探索,这就使他的作品,总是蕴含着令人回味不尽的深邃哲理。美国堪称短篇小说的王国,在开创及奠定这一体裁上,霍桑和爱伦·坡同样功不可没。
从1836年至1839年间,古德里奇还请霍桑编辑了《有用和有趣知识的美国杂志》及颇受读者欢迎的彼得·帕雷的《世界历史》等书。1839年,霍桑接受了波士顿海关督察的职务,并与朗费罗重叙旧谊。后于1841年离职,将自己的存款投入了超验主义者乔治·李普雷创办的布鲁克农场——一个空想社会主义式的试验基地。值得指出的是,我们有些评论家强调霍桑的保守倾向,但一个保守的人是不可能参与这种激进活动的,只是由于霍桑的敏感气质和孤僻性格,对公社式的集体生活很不习惯,才于翌年在同热心的活动分子索非亚·皮博迪结婚后,离开了农场。他们的婚姻很幸福,给霍桑的生活带来了转折,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具备了超验主义的乐观精神。
1842年,这对新婚夫妻迁居康考德,恰好住进超验主义主帅爱默生的故居“古屋”中。他们在这里住了3年半,生下了长女邬娜,并出版了他的第二部短篇小说集《古屋青苔》,其中包括《年轻的好男儿布朗》、《通天的铁路》、《拉帕西尼医生之女》、《胎记》、《罗杰·马尔文的安葬》等脍炙人口的名篇。麦尔维尔读后十分钦敬,写出书评并师事于他,二人从此结下深厚的亦师亦友的情谊。
1846年起,霍桑由于经济拮据,出任了萨莱姆海关督察。这一时期他没有写很多东西,只是对海关上的官员们冷眼旁观,后来写成著名的《海关》一文,作为《红字》的引言。1849年的一场政争使霍桑莫名其妙地失去了职务,却促成他写出了传世名篇《红字》。该书于1850年问世后,霍桑名声大振,成为当时大家公认的最重要的美国作家,数年间13500册的销售量也使他摆脱了经济上的窘境。此后他便转向长篇小说的创作,间或写些儿童故事。这时他迁居到莱诺克斯,与麦尔维尔为邻,先后发表了以驱巫案为背景的《七个尖角顶的宅第》(1851年出版,在他有生之年的销售量达11500册)和以布鲁克农场为原型的《福谷传奇》两部长篇小说,并汇编出版了原先的短篇小说和随笔,其中有他的第三部短篇小说集《雪人及其他复述的故事》和儿童故事集《神奇的书》及《缠结树林的故事》。
1852年,霍桑为同窗老友富兰克林·皮尔斯撰写竞选传记,终使皮尔斯当选为美国第十四任总统。新总统委任他为驻英国利物浦的总领事,四年届满后,又在意大利旅居了两年。在欧洲逗留期间,他四处参观名胜古迹,写下了大量日记。这一时期虽对他的写作没有多大影响,却对他的心情和性格起了振奋作用。
1864年,他在英国发表了最后一部长篇小说《玉石人像》,这也是他唯一一部以外国(意大利)为背景的长篇。当年返国后,仍选择住在康考德。他之所以特别偏爱该地,是因为那里的哲学和文学氛围:不但是爱默生的家乡,而且是梭罗“回归自然”的基地,堪称是超验主义文人荟萃的大本营;也还因为那里河湖清澈、树林密布的幽静的自然景色。1863年,他发表了旅英散文集《我们的故土》。这期间他虽仍为《大西洋月刊》撰稿,但笔力渐衰。他计划要写的四部长篇《第七块毡》、《多利弗罗曼史》、《格里姆肖医生的秘密》和《前辈的脚步》,均未能完成,后来经他的夫人整理,与他在英、法、意、美等国所写的日记等,于19世纪70年代陆续出版。
1864年5月19日,霍桑于新罕布什尔州的普里茅斯辞世。5天后安葬在康考德他生前最乐于散步的松树林中美丽的“睡谷”墓园,他的墓碑只简单地由一块普通的石头做成,上面仅刻着他的姓氏:霍桑。
纵观霍桑的作品,大多以新英格兰200多年的历史为背景。其中有殖民地人民抗击宗主国残暴统治的英勇精神,如《苍发勇士》和《恩迪科特和红十字》;有清教统治者以驱巫为借口迫害异己和压制教友派的悲惨事实,如《欢乐山的五朔节花柱》和《优雅少年》;有平民百姓日常生活的风土人情,如《雪人:一个孩童的奇迹》和《坎特伯雷的朝圣者》;也有上层人物厚颜无耻的所作所为。总之,既有历史长卷,也有民俗小品。但这一切虽都有历史的真实(所以他常用“重述”作为结集的书名),却是用若虚若实、亦真亦幻的手法写出的。作家侧重的是用比喻象征的技法着力渲染气氛,烘托环境,深挖心理,分析内心矛盾,而不在于细节描写的具体而微。简言之,他画的是大写意,而不是工笔画。这其实要求更深的功力,当然效果也就更深刻感人。
霍桑曾多次在作品中声明,他写的不是小说,而是“罗曼史”。用我们今天惯用的文学术语来说,就是:他写的不是现实主义小说,而是浪漫主义小说。一般地讲,现实主义强调的是客观描述,浪漫主义则重于主观抒发。在霍桑看来,创作“罗曼史”时,更可以随心所欲地自由发挥作者的想象力,而不必拘泥于现实,亦可更充分地表述本人的主观意图。以他的长篇小说《玉石人像》为例,就有一个副标题“贝尼山的罗曼史”。贝尼山是书中一位男主人公——名叫多纳泰罗的意大利青年的家乡,那里有许多比古城堡还要古老得多的该家族的传说,原来多纳泰罗的始祖是古代神话传说中的半神半兽的农牧神,故此多纳泰罗的外貌酷似一座古代雕塑的农牧神像,性格亦充满山野的无羁。书中的一位女主人公米莲是个聪明美丽、热情奔放的姑娘,也是才华横溢的画家,但她的身世却扑朔迷离。除此之外,书中还有许多神秘的悬念,但作家无意去解开这些谜团,而是为读者展开了社会人与自然人,即文明与原始之间的冲突。形象地为读者剖析了浪漫主义文学理论鼻祖卢梭的相关论述。他这样创作他的罗曼史,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成为美国文学史上浪漫主义小说的开创者。
霍桑还进一步把他的“罗曼史”称为“心理罗曼史”,足见其对心理描写的重视。他之所以如此,一方面固然受时代和宗教的影响,将精神及灵魂混为一谈,认为灵魂既然有善恶,有爱恨,有罪孽,就应该揭示出来,以达惩恶扬善、颂爱抑恨的目的;但另一方面,人的行为举止终有其心理依据,如不进行心理挖掘,人物只能停留在表象上,必然显得肤浅。读者会在他的长篇小说中发现很多深入的心理分析,对于惯于阅读我国以白描手法刻画人物的作品的读者,或许会觉得其故事节奏过于缓慢,但掩卷深思,则觉得只有如此表里结合,才能把笔下的人物刻画得入木三分。随手举《七个尖角顶的宅第》中的海波吉巴·潘钦为例:一座高大阴森的旧宅,底层的一角开办了一间小店,里面坐着一位满脸愁苦相的过时的淑女,她开办小店前后的种种栩栩如生的描绘和忧心忡忡的心理,活画出一个式微家族的惶惶不可终日的末代人物。再配以潘钦家视为传家之宝的“披羽两足动物”的鸡群的蜕化猥琐模样(旧时贵族帽上佩戴羽饰),简直把“没落”二字发挥到了极致。由此一斑可见,霍桑确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鼻祖。
爱默生在论述自然的本质时提出:“每一种自然现象都是某种精神现象的象征物。”霍桑也认为:客观物质世界仅仅是假象,其“灵性”才是本质。因此,在霍桑的笔下,一景一物都有其比喻象征的含义。他的况物写景不仅配合抒情和渲染气氛,简直本身当真有“灵性”,成为故事的参与者,或缺便显不足。《红字》故事的一开篇,映入读者眼帘的,首先是“新殖民地的开拓者们”在万事草创之时忘不了与墓地同时修建了监狱,“这株文明社会的黑花”“从来不曾经历过自己的青春韶华”,因为它“与罪恶二字息息相关”,它那狰狞阴森的外貌,连同门前草地上“过于繁茂地簇生着的不堪入目的杂草”,都增加了晦暗凄楚的色调,然而在这一片灰暗之中,却傲然挺立着一丛玫瑰,“盛开着宝石般的花朵”,象征着人类的道德……接下来,便从监狱的大门中走出了女主人公海斯特·白兰,怀抱初生的珠儿,“她焕发的美丽,竟把笼罩着她的不幸和耻辱凝成一轮光环”,令人联想起“圣母的形象”。这种用略带神秘色彩的自然景象烘托环境、渲染气氛和映衬人物心理的象征手法,全书俯拾皆是。此一手法当即为麦尔维尔所效法,并得到爱伦·坡的推崇,转而被法国的波德莱尔进一步发扬,遂开创了现代文学的象征主义诗歌流派。就此而论,称霍桑是象征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并不为过。
霍桑的《拉帕西尼医生之女》是他的作品中不多见的以外国为背景的短篇小说。故事写了一位精通药物学的医生,他深知世事的险恶和人心的叵测,为了保护心爱的女儿不为所害,乃用特制的药物浸透其全身,结果不但毁掉了她的爱情,还戕害了她的生命。这篇小说侧重想象中的科学成果,不同于欧洲那些关于中世纪炼金术和将毒药用于权势之争的通俗小说,也不同于爱伦·坡的同类作品中的恐怖气氛,其主题在于揭发社会的阴暗面,绝不像某些人所说的是反对科学进步。他就此被认为是科学幻想小说的创始人。
总而言之,霍桑由于社会、家庭及自身的因素,形成了既为清教主义等旧观念所萦绕,又抱有人道主义等美好理想的复杂的世界观。他一方面摆脱不掉“原罪”、“赎罪”、“内省”、“命定”之类的宗教迷信,但又从家族的负罪感出发,反过来对清教的专制统治痛心疾首;他一方面接受了超验主义哲学观,相信客观的物质世界只是某种隐蔽的神秘力量的象征,又对当时风靡的“招魂”之类的巫术活动和科学技术的新发明同样感到不可思议;他一方面对新生的合众国满怀希望,但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腐化堕落及不平不公的原因又十分费解,便只好到人性的爱与恨、善与恶中去寻找答案。然而,正因为这种晦涩的神秘主义倾向,反而使他的作品产生了一种曲径通幽的意境和余音绕梁的效果,引导我们拨开团团荒诞不经的迷雾(有时无法用数理逻辑去对待),透过种种寓意深刻的象征去探究人物暗藏的心理和主题背后的哲理,所以他的作品值得我们反复研读,仔细推敲。
综上所述,霍桑不愧为美国19世纪后期浪漫主义作家的杰出代表,他强调作品应有超出一般性主题之外的哲理的深刻性,在写作手法上如上述的种种创新,都在美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独树一帜,自然也就为后世所推崇。从麦尔维尔开始,亨利·詹姆斯、威廉·福克纳,直至当代的犹太作家索尔·贝娄和艾萨克·辛格、黑人女作家托妮·莫瑞森等无不予以继承和发挥。单就这一点而论,霍桑对世界文坛的贡献也是巨大的。
⑺ 美国文学简史的介绍
美国文学简史记录了美国人民不断探索、向西拓展、追求幸福的历程,艺术地再现了美国200多年的发展历史,并在不同时期以不同的表现形式表现出来:早期浪漫主义文学占主导地位,内战后现实主义文学主宰文坛,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迷惘的一代”文学盛行一时,近年来少数民族文学则异军突起。
早期浪漫主义文学
真正意义上的文学作品的出现始于十九世纪初期。独立战争胜利后,知识界的精英们常常为美国历史短暂而感到困惑。被誉为美国浪漫主义文学奠基人的华盛顿·欧文1809年编写的《纽约外史》一书解决了这一问题。该书中描述的人物——父亲克勒克波克先生,成为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位神话英雄。欧文在《瑞普·凡·温克尔》和《睡谷的传说》中,讲述了美国过去的许多传奇故事,塑造了众多令人难以忘怀的人物形象。在旅欧札记和哥伦布的传说及历史传奇故事集《阿尔罕伯拉》等著作中,欧文曾经深情地指出:美国作家既要保持爱国者的身份,也不能局限于仅仅取材于美国本土。
欧文的《草原漫游记》显示出他对开创西部文学的兴趣。而这正是他的纽约同行詹姆士·费尼莫·库珀的文学创作领域。库珀的小说《间谍》描写了独立革命期间发生在纽约的一个激动人心的间谍活动故事,但库珀直到出版《拓荒者》之后,才正式以作家身份从事创作。《拓荒者》是组成《皮袜子故事集》的五部浪漫主义作品的第一部。库珀的构思技巧超越了欧文,他在《拓荒者》中描写了传说中的森林猎手——纳蒂·班波。班波后来成为美国小说及电影中所有英雄的森林巡逻员、猎熊者及牛仔的先驱。《最后一个莫希干人》、《草原》、《探路者》和《杀鹿的人》跟踪追述了班波的前后经历——从最初的热血汉子一直到老死在西部平原。《皮袜子故事集》调整了自然与文明的价值冲突——披露出文明的匮乏。库珀在其他作品中,如《美国的民主主义者》,以更为直截了当的方式继续审视着美国文明。
十九世纪上半期,美国的领土不断向西扩展,然而在东北部各州即“新英格兰”地区,早期清教徒的说教依然具有极强的影响力,作家们的写作风格依然未能摆脱对英国文学的模仿。为了追求思想深度,表达资产阶级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精神世界,“新英格兰”地区的作家们建立了“布鲁克农庄”和“花果园地”两个文学公社,组成了所谓的“超验主义俱乐部”,谋求摆脱英国文学对美国文学的影响。拉尔夫· 沃尔多·爱默生是这一时期最有影响的作家。1836年,爱默生发表了一部震聋发馈的著作《论自然》。他在这部作品中指出:人们无须依赖传统宗教,只要潜心研究大自然、回应大自然,即可达到更高的精神境界。一批对新英格兰地区的环境甚为不满的知识分子迅速聚集在爱默生周围,他们接受了爱默生的精神超验论,被世人称之为“超验主义者”。亨利·大卫·梭罗即为爱默生的积极追随者。
梭罗遵从传统的美国价值观念,倡导个人独立,倡导自己学习,独立思考,坚信人应该到自然中去寻找生活的真理。为了实现其理想,梭罗退隐沃尔登湖畔的简陋小屋,与世隔绝,闭门深思,自己干活,在此度过了两年仅能维持其基本生存的简朴生活。1854年梭罗发表的《沃尔登,或林中生活》一书,真实地记录了梭罗这两年的生活经历。几乎没有人象梭罗那样,对贴近大自然的生活描写得如此令人神往。梭罗许多关于个人在社会中所起作用的观点,可以归结为一句话——个人良心的支配应高于社会的要求。时至今日,这些观点依然使人耳目一新。
1837年,新英格兰地区的一位名叫纳撒尼尔·霍桑的年轻作家,发表了一卷本的故事集《重述的故事》,这些故事富于象征表现手法,充满怪诞事件。霍桑对超验主义者的观点持有异议,对传统的新英格兰地区的生活观点持批判态度,他的小说富于罗曼蒂克式的想象。霍桑认为,小说创作未必必须扎根于现实生活,而应该探求诸如罪孽、傲慢、激情表达等道德领域。
霍桑的作品对与其莫逆之交的美国另一位作家赫尔曼·梅尔维尔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由于种种原因,梅尔维尔的富爸爸陷入破产,因此他干过许多工作,后来于1839年到一艘海轮上当差,开始了一系列的海上航行。几年后,梅尔维尔依据自己在公海上的冒险经历和在异国港口的所见所闻为素材,创作出了数部脍炙人口、深受读者欢迎的文学作品。然而,梅尔维尔并不满足,他希望以霍桑为榜样,写出更多的严肃文学作品,并着手撰写主要涉及政治和宗教的文学作品,但广大读者对这些题材的作品并不感兴趣。在其后的岁月里,梅尔维尔除了写了一些诗歌之外,鲜有其它作品问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在世时那些不被人们接受的书正是今天最被人们推崇的作品。1852年问世的《白鲸》,讲述的不仅是追捕一条漏网鲸鱼的故事,它揭示了人的命运以及自然与邪恶的冲突,讴歌了人类探索宇宙奥秘的持久奋斗精神。这部作品被公认为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杰作。
当新英格兰地区知识界的人士在陈述自己文学艺术的观点,阐释个人的生活态度时,其它地区的作家们则将精力集中于人类对生活的想象,集中于人们对生活的激情。埃德加·爱伦·坡创作的诗歌不但具有超凡的意象,且颇具音乐感,他的诗歌作品使其与欧洲浪漫主义诗人齐名,小说代表作品有《红色死亡假面舞会》、《尼舍尔厦的倒塌》等。这些小说的特点是神秘怪诞,充满恐怖,悬念叠出。
经过众多作家多年的努力,美国文学在世界文坛上建立了自己的地位。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美国文坛上真正代表美国的声音出现了。这支声音热情歌颂勤劳勇敢的美国人民,热情歌颂绚丽多姿的美国风光,热情歌颂民主自由的美国政体。这支声音的代表人物就是瓦尔特·惠特曼。1855年,惠特曼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著作《草叶集》出版。这部诗集采取自由流动的诗体形式和不规则的长短句,热情奔放地歌颂美国和美国人民,使读者受到强烈震撼。惠特曼大胆突破了传统的创作形式,以便有更大的空间来表现美国精神。
与惠特曼同时代的另一位女诗人艾米莉·狄更生,生前鲜为人知,死后则名声大震。艾米莉·狄更生在麻萨诸塞州阿姆赫斯特郊外父母的庄园里度过了自己平静而孤独的一生。她一生中留下1500多首诗歌,但生前只有2首诗被朋友从信件中抄录发表。她写作的诗歌精巧细腻,不落俗套,着意探讨人的内心世界;她的想象力使她插上了幻想的翅膀,诗中随处可见想象中遥远的异国他乡的名字。另一方面,她诗化了近在咫尺的事物——餐厅架子上打碎的盘子或花园里蜜蜂的嗡嗡叫声。她迷恋生活,却对死亡有点倾心。她创作的1500首诗中,600多首与死亡相关。她的绝大部分诗歌短小精悍,极少超过12行或15行,但她却将一种奇特力量的情感冲动诉诸于这狭小的诗行空间。
同一时期,伴随着废奴运动的高涨,美国文坛上兴起了废奴主义文学。美国第一部废奴小说是作家理查德·希尔德雷斯于1836年发表的《奴隶》。废奴文学影响最大的当属女作家哈立特·比彻·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该书具有伤感和情节剧的特点,把黑人奴隶描绘成饱受苦难的值得同情的人物,并把西蒙·拉格瑞刻画成一个残酷的奴隶主形象。由于这本畅销书的出版,南方奴隶制问题成为美国政治生活中的焦点问题,南方奴隶主们为了保持自己以奴隶劳动为基础实行种植园经济的生活方式,决定脱离联邦,建立自己的独立国家。此举导致了美国内战(1861-1865)的爆发,迫使北方使用武力维持国家的统一。内战以南方的彻底失败而告终,奴隶制度随之也在美国废除。《汤姆叔叔的小屋》对当时的美国社会影响如此之大,以致阿伯拉罕·林肯称斯托夫人是发动南北战争的小妇人。
二战以后
50年代在“冷战”、麦卡锡主义和朝鲜战争的背景下,文坛趋于沉寂;70年代,经过越南战争、民权运动、学生运动、女权运动、水门案件,文坛活跃起来,出现了一批爱思索的作家。在他们眼里,美国的社会变得十分复杂,价值观念混乱。他们普遍感到不知怎样解释这样的现实,于是便通过怪诞、幻想、夸张的方式,再现生活中的混乱、恐怖和疯狂。他们表现的是没有目标与方向的梦境世界他们讲的是支离破碎的故事,写的是“反英雄”、甚至是不完整的形象。这个时期,文学作品中对性爱(包括同性爱)的描写也更为;露骨。
战争文学 战后出现的第一股文学浪潮是战争小说。其中较好的是梅勒的《裸者和死者》和詹姆斯·琼斯的《从这里到永恒》。
“怯懦的十年”:50年代,右翼保守势力向30年代激进主义传统进攻,许多人由关心社会进步转而关心个人的私利。这10年被称为“怯懦的十年”或“沉寂的十年”。这期间,出现了一些作品,将资产阶级描绘成正面人物,鼓吹服从权威,如《穿灰法兰绒衣服的人》。这类作品企图维护既定价值标准和现存社会秩序,很快就失去了影响。另一方面,阿瑟·米勒等作家抵制麦卡锡主义,继续用作品抨击社会的不正义。
“垮掉的一代”:50年代沉闷的政治空气使许多青年感到窒息,他们吸毒、群居,以颓唐、放纵的生活方式来表示自己的抗议。其中有些人把这种生活与情绪写入文学作品,这便是“垮掉的一代”文学。这种文学发展到60年代后,在国内民主运动高涨的背景下,增加了一些政治色彩。但是对他们中许多人来说,东方宗教与东方哲学更具有吸引力。“垮掉的一代”在诗歌创作方面较有生气,并恢复了美国诗歌朗诵的传统。
“黑色幽默”: 进入60年代之后,人们对生活中的“非理性”和“异化”现象,有了更深切的体会。有些作家在作品中,用夸张、超现实的手法,将欢乐与痛苦、可笑与可怖、柔情与残酷、荒唐古怪与一本正经揉和在一起,使读者哭笑不得,感到不安,从而对生活能有更深一层的认识。作者对世界前景的看法往往是悲观的。这就是“黑色幽默”文学,代表作有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1961)等。有人将阿尔比的作品也列入“黑色幽默”派中。阿尔比是美国荒诞派戏剧的代表人物。他的喜剧并没有什么滑稽、幽默的成分,但是在使读者感到不安这一点上与“黑色幽默”一致。这说明荒诞派戏剧与“黑色幽默”小说之间存在着血缘关系。
“非虚构小说”: 60、70年代,出现了“新新闻报道”或“非虚构小说”这一种新的文学样式。有些作家认为现实生活的离奇已经超过了作家的想象力,与其虚构小说,不如用写小说的手法来描绘引起社会轰动的事件。这样的体裁允许报道者描写事件时掺杂自己的观察和想象,也可以采用各种象征手法。这种作品比一般报告文学深人细致,其中也包括作者的观察与想象,带有更多的作者个人色彩,艺术感染力较强,例如卡波特的《凶杀》与梅勒的《刽子手之歌》。
犹太人文学:美国当代作家中,犹太裔作家占相当大的比重,犹太人文学几乎可以视为一种“次文化”或“文化支流”。犹太人文学作品一般都具有古老的欧洲文化与现代的美国文化的双重色彩,两种文化的冲突与归并使犹太人文学增加了复杂性。宗教思想与同胞遭到屠杀使犹太作家产生犯罪感与负疚感,历史的命运又使他们有流浪感与漂泊感,美国的异化社会也使他们感到找不到归宿。因此,寻找“自我本质”便成为他们的作品中一个突出的主题。有代表性的作品是贝洛的《奥吉·玛琪历险记》。实际上,这是犹太民族确立自己的民族地位与民族尊严的一种表现。70年代后期,代表西方较新思想体系的贝洛与属于意第绪文化传统的辛格(相继得到诺贝尔奖金,说明犹太人文学在美国文学中的重要性。其他重要的犹太作家还有马拉默德、罗 斯等。
黑人文学:战后黑人文学更趋成熟。拉尔夫·埃利逊 的小说《看不见的人》和鲍德温的散文,均已达到第一流文学的水平。他们对种族不平等的抗议采取了更细腻、更深刻的表达方式。他们希望人们认识到黑人是具有全部人性的人。这个时期里,女诗人关德琳·布鲁克斯的诗得到普遍好评;女剧作家洛伦·亨斯伯利的剧本《太阳下的葡萄干》(1959)首创了黑人戏剧在百老汇上演的记录。勒鲁伊·琼斯是新一代的黑人诗人,他给自己另外起了一个穆斯林名字,表示他对美国文化的鄙弃。
南方作家:南方文学这个时期仍有发展,老作家福克纳、波特、威尔蒂仍有重要作品问世。新作家也不断涌现,著名的有斯泰伦、奥康诺、麦柯勒斯等。他们不再从历史的传奇里寻找题材,而是关心现实生活中南方人精神上的苦闷。坦·威廉斯是战后享有盛名的南方剧作家,他的《玻璃动物园》等作品通过人物的性变态心理表现生活的不幸与空虚。
纽约作家:纽约的作家不象南方作家那样具有某种共同的心理因素。人们把他们归在一起,是因为他们都为纽约的几家杂志 (《党派评论》、《纽约书评》与《纽约人》)写作,这几家杂志上发表的评论与小说往往对美国文学的时尚产生影响。利·特里林与玛·麦卡锡是很有见地的评论家,约翰·契弗与厄普代克(的小说用含有诗意又带有嘲讽的细腻的笔触探索大城市郊区居民的心理和意识,为东北部的中产阶级描绘了一幅幅工笔精致的风俗画。
个性化的诗歌: 这个时期,美国陆续出现了不少诗歌派别,这些派别各有主张,但其共同点是企图摆脱艾略特的“非个性化”的影响。新一代的诗人直抒胸臆,突出个人因素,具有一种“现时性”。他们强调美国特色,不再视伦敦为英语诗歌中心;他们干预政治,不再以超然物外而自傲;他们反对权力机构,蔑视传统规约,他们的诗歌描写吸毒、性爱(包括同性爱)、精神分裂与对自杀的眷恋。这一切,可以看作对西方机械化、标准化、非人性化的社会的一种反叛。理论与批评战后,“新批评派”的势力逐渐衰落。到了60年代,随着各种激进运动的此起彼落,加上欧洲传来“新左派”的思潮,学术界重新研究马克思主义,又出现把马克思主义与弗洛伊德心理学融合的理论主张。同时,结构主义的理论也开始在学术界流行。这个时期里,文学家传记这种样式比较繁荣,出现了许多详尽的评传,较有代表性的是5卷本的《亨利·詹姆斯传》,作者是里·艾迪尔)。
重农派:美国现代南方作家组成的一个松散的文化团体,又称“逃亡者派”。1915年,一些与田纳西州纳什维尔镇范德比尔特大学有关的文化人常常聚会讨论文学及哲学问题。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集会曾一度中断,1919年重又恢复。范德比尔特大学教师、诗人约翰·克罗·兰塞姆成为这一活动的实际领导者,他的周围聚集了一批有才华的年轻人,如诗人罗伯特·潘·华伦、阿伦·泰特、唐纳德·戴维森以及小说家安德鲁·纳尔逊·莱特尔、诗人莫里尔·莫尔等。1922至1925年,他们出版了有影响的小型文艺杂志《逃亡者》,“逃亡者派”一词即由此而来。
“逃亡者”们提倡维护南方传统的文学地方主义,成为“南方文艺复兴”的一文中坚力量。1930年,以“逃亡者派”为主体的12个南方作家,其中有兰塞姆、华伦、泰特以及诗人约翰·弗莱彻、剧作家斯塔克·扬格等人,撰写的专题论文集《我要表明我的态度》出版。这部被看作“重农派”宣言的著作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反响。这些文章的主旨都是以南方农业社会为尺度来评价、批判现代美国资本主义社会。此后,阿伦·泰特等人编辑出版了“重农派”的第二部论文集《谁占有美国?》。
30年代经济大萧条时期,重农思想对南方知识分子影响极大。这种思想不仅贯穿在兰塞姆、戴维森、泰特、华伦等人的作品中,在威廉·福克纳、卡罗琳·戈登、莱特尔以至尤多拉·韦尔蒂等人的小说中也有鲜明的体现,一时形成了一股很有声势的文化潮流,以致有“重农运动”之称。1935年,华伦与克林斯·布鲁克斯共同创办了《南方评论》,1939年兰塞姆创办了《肯庸评论》,这些杂志便成为“重农派”作家重要的活动阵地。美国现代重要的文艺批评流派“新批评派”就是围绕着这些刊物形成的。“新批评派”中的不少成员也都是“重农派”的核心人物。
迷惘的一代: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出现在美国的一个文学流派。它不是一个有组织、有共同纲领的团体。这个名词源出侨居巴黎的美国女作家格特鲁德·斯泰因。她有一次指着海明威等人说:“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海明威把这句话作为他的长篇小说《太阳照样升起》的一句题辞,于是“迷悯的一代”成了一个文学流派的名称。“迷惘的一代”作家的共同点是厌恶帝国主义战争,却又找不到出路。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他们大多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他们在美国政府“拯救世界民主”口号的蛊惑下,怀着民主的理想,奔赴欧洲战场。他们目睹人类空前的大屠杀,发现战争远不是他们原来设想的那种英雄的事业,所谓“民主”、“光荣”、“牺牲”都是骗人的东西。他们在战争中经历了种种苦难,了解到普通兵士中间的反战情绪。这在他们心灵中留下了无法医治的创伤。他们的作品反映了这些思想感情。例如,约翰·多斯·帕索斯的《三个士兵》、爱·肯明斯的《巨大的房间》、威廉·福克纳的《士兵的报酬》和《萨托里斯》。厄内斯特。海明威是“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他到欧洲打过仗,负过重伤。海明威当时对待战争的态度,象其他反战作家一样,只限于厌恶、逃避与诅咒。他对战后的和平生活也不抱希望,所以在作品中迷惘、悲观的情绪较为浓厚。“迷惘的一代”不仅指参加过欧洲大战的作家,也包括没有参加过战争、但对前途感到迷悯和迟疑的20年代作家,例如司各特·菲茨杰拉尔德、托·斯·艾略特和托·马斯·沃尔夫等。“迷悯的一代”主要繁荣在20年代;30年代以后,他们的创作倾向,包括海明威在内,都有了变化。
黑山派诗歌:美国当代的一个诗歌流派。20世纪50年代初,在马萨诸塞州黑山学院任教的查·奥尔逊、罗·邓肯、罗·克里利等人创办《黑山评论》杂志,提倡与40年代流行的传统格律体相反的“放射体”诗歌,逐步形成一个流派。奥尔逊的《放射体诗歌》(1950)一文阐述了他们的主要观点。奥尔逊认为诗是把诗人的“能”传递给读者的东西,因此诗是“能的结构”和“能的放射”;要以顺应呼吸的“音乐片语”代替传统诗律中的节拍;形式只是内容的延伸;一个意念必须直接导向另一个意念,提倡快速写作。黑山派诗人还倡导诗歌朗诵。他们强调诗歌的自发性和口语化,采用美国口语和埋语,反对艾略特等人精雕细刻、广征博引的学院派诗风。50年代后期他们与垮掉派诗人合流,引起较大的反响。
垮掉的一代: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美国出现的一个文学流派。“垮掉青年”对战后美国社会现实不满,又迫于麦卡锡主义的反动政治高压,便以“脱俗”方式来表示抗议。他们奇装异服,蔑视传统观念,厌弃学业和工作,长期浪迹于底层社会,形成了独特的社会圈子和处世哲学。50年代初,他们的反叛情绪表现为一股“地下文学”潮流,向保守文化的统治发动冲击。多数垮掉派文人来自东部。著名的有杰克·凯鲁亚克、艾伦·金斯堡、威廉· 巴罗斯、格雷戈里。柯尔索、约翰·克莱伦·霍尔姆斯、塞缪尔·克雷姆和加里·斯奈德等。1950年,凯鲁亚克与巴罗斯合写侦探故事未成,却各自完成了一部垮掉派小说《小镇与城市》(1951)和《吸毒者》(1953)。霍尔姆斯从中受到启发,在小说《走吧》(1952)中更明确地反映纽约“垮掉青年”的生活感受,又在《纽约时报》上鼓吹垮掉派文学,但这种尝试受到东部学院派势力的压抑,他们就往西部寻求同道和发展基地。当时洛杉矶近郊的西威尼斯有个以劳伦斯·李普顿为首的垮掉派组织,他于1955年发表小说《神圣的野蛮人》。在旧金山,以劳伦斯·弗林盖梯的“城市之光”书店为中心,聚合了一群立志从事“文艺复兴”的反学院派诗人,他们的首领即是后来成为“垮掉的一代”理论家的肯尼斯·雷克思罗斯。
1955年夏天,“垮掉文人”和反学院派诗人(包括旧金山诗人和黑山派诗人)在旧金山联合举办诗歌朗诵会,自此之后垮掉派文学作品开始流行。金斯堡在会上朗读了他那首被誉为“50年代《荒原》”的长诗《嚎叫》。这首诗以怨气冲天的哀号表达“我这一代精英”的痛苦与自暴自弃,斥责“莫洛克”神统治下的军事化、商业化的社会。1956年,他的诗集出版,轰动全国。1957年,凯鲁亚克的长篇小说《在路上》出版,它描写垮掉分子在各地流浪的生活,使大批精神苦闷的青年为之神往,奉为“生活教科书”。这两部作品出版后,《常青评论》、《黑山评论》等杂志连续出版专号,加以推荐。诺曼·梅勒的被称为美国存在主义宣言的《白种黑人》(1957),以及1960年他在波士顿审讯中为巴罗斯小说所做的辩护,则从理论上论证了“垮掉文学”的意义。商业化宣传使得美国青年纷纷接受“垮掉”生活方式,从爵士乐、摇摆舞、吸大麻、性放纵直至参掸念佛和“背包革命”(指漫游旅行),一时成为风气。
“垮掉派”人生哲学的核心是个人在当代社会中的生存问题。霍尔姆斯和梅勒借用欧洲存在主义观念,宣扬通过满足感官欲望来把握自我。斯奈德和雷克思罗斯则吸收佛教禅宗的学说,以虚无主义对抗生存危机。在政治上,他们标榜自己是“没有目标的反叛者,没有口号的鼓动者,没有纲领的革命者”。在艺术上,据雷克思罗斯在《离异:垮掉的一代的艺术》(1957)中宣称,他们“以全盘否定高雅文化为特点”。凯鲁亚克发明的“自发式散文”写作法和查尔斯·奥尔逊的“放射诗”论,在“垮掉文人”中被广泛奉行。
由上述艺术观点支配的“垮掉文学”运动,虽然昙花一现,而且掺杂大量不健康的因素,仍在美国文学史上留下了一定影响。大量“垮掉诗”因具有大众化和反象征主义倾向,长期在青年中流传。在小说方面,凯鲁亚克的一组用自发表现法写成的“路上小说”,除了《在路上》之外,还有《地下人》(1958)、《达摩流浪汉》(1958)、《特莉斯苔萨》(1959)、《孤独天使》(1959)等。它们的一个特点是继承了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费思历险记》所开创的美国文学中写流浪生活的传统,形成了一种为当代其他小说家所仿效的模式,主人公为逃脱污浊的环境而四出漫游,寻找自由和归宿。它们的另一个特点是主人公毫不隐讳地大谈自己的境遇和感受,作自我剖析,这种“个人新闻体”手法在印年代得到较大的发展。
巴罗斯对暴行、堕落、吸毒和犯罪等的描写在“垮掉”作家中首屈一指。他同时又在语言和小说的形式上进行大胆实验,用“剪裁法”拼凑和改变小说的结构。他的代表作《裸露的午餐》(1959),由于反映了“真正地狱般的”地下生活,引起了一场诉讼和谐争。以后的作品如《诺瓦快车》(1964)、《柔软机器》(1966)和《爆炸的火车票》(1967),也采用了真实与梦属相混合的手法,全面、冷酷地表现作者厌恶社会的冷酷的幽默感,后来有人因此把巴罗斯列入“黑色幽默”小说家行列。
黑色幽默:20世纪60年代美国重要的文学流派。1965年3月,弗里德曼编了一本短篇小说集,收入12个作家的作品,题名为《黑色幽默》,“黑色幽默”一词即由此而来。它是60年代美国小说创作中最有代表性的流派之一。进入70年代后,“黑色幽默”的声势大减,但不时仍有新作出现,它在美国文学中至今仍有相当深远的影响。它的主要作家有约瑟夫·海勒、克特·小伏尼格、托马斯·平钦、约翰·巴斯、詹姆斯·珀迪、布鲁斯·杰伊·弗里德曼、唐纳德·巴赛尔姆等。
“黑色幽默”的小说家突出描写人物周围世界的荒谬和社会对个人的压迫,以一种无可奈何的嘲讽态度表现环境和个人(即“自我”)之间的互不协调,并把这种互不协调的现象加以放大,扭曲,变成畸形,使它们显得更加荒诞不经,滑稽可笑,同时又令人感到沉重和苦闷。因此,有一些评论家把“黑色幽默”称为“绞架下的幽默”或“大难临头时的幽默”。“黑色幽默”作家往往塑造一些乖僻的“反英雄”人物,借他们的可笑的言行影射社会现实,表达作家对社会问题的观点。在描写手法方面,“黑色幽默”作家也打破传统,小说的情节缺乏逻辑联系,常常把叙述现实生活与幻想和回忆混合起来,把严肃的哲理和插科打诨混成一团。例如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平钦的《万有引力之虹》、小伏尼格的《第一流的早餐》。有些“黑色幽默”小说则嘲笑人类的精神危机,如巴斯的《烟草经纪人》和珀迪的《凯柏特·赖特开始了》。
“黑色幽默”作为一种美学形式,属于喜剧范畴,但又是一种带有悲剧色彩的变态的喜剧。“黑色幽默”的产生是与60年代美国的动荡不安相联系的。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荒谬可笑的事物和“喜剧性”的矛盾不是作家们凭主观意志所能创造的,它们是那种社会生活的反映。这种反映虽然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认识价值,作家虽然也抨击了包括统治阶级在内的一切权威,但是他们强调社会环境是难以改变的,因而作品中往往流露出悲观绝望的情绪。
奥尼尔是美国史上的一座丰碑。他卓有成就的戏剧创作,标志着美国民族戏剧的成熟,并使之赶上世界水平。奥尼尔的戏剧师承斯特林堡和易卜生的艺术风格,把传统的现实主义手法和现代的表现主义技巧结合起来,开掘人类心灵的底层。作者一生最关注的主题,是人在外在压力下性格的扭曲,乃至人格的分裂过程。作为现代悲剧作家,他的大量心理悲剧既烙下了现代各种心理分析学(尤其是弗洛伊德主义)的印记,又沉重地渗透着古希腊的悲剧意识。1936年,“由于他那体现了传统悲剧概念的剧作作具有的魅力、真挚和深沉的激情”,奥尼尔获诺贝尔文学奖。
⑻ 美国的文化!短些
美国文化根植于英属殖民地时期,随着当地的环境发展出独立而独特的文化,包括了西班牙-墨西哥的牛仔文化和后来的数波殖民潮的强烈影响—包括欧洲、非洲和亚洲。总体上说,美国文化最显著的影响来自北欧,特别是德意志、英格兰和爱尔兰[93],以及后来的义大利、希腊、和中欧犹太人的文化影响。原为奴隶的非裔美国人也保存了一些自西非带来的文化。美国的地理名称往往反映了英格兰、荷兰、法国、西班牙、和美国原住民等等的综合历史成分。
一个描述美国文化的模型是“大熔炉”:移民带来自己的文化贡献,溶入美国文化之中,最终形成一个统一的美国文化。最近常用的模型是“色拉碗”:移民带来的文化会保持一些自己独立的文化特征,而非完全融入原有的美国文化,他们所带来的文化也会成为美国文化的一部分[94]。现代社会学家对美国文化的目标的认同趋向于多元文化论,而非熔炉,很大程度上放弃了熔炉观念[95]。
20世纪之前的美国文化从模仿欧洲(尤其是英国)逐渐发展到拥有自己的特色,二战后随美国经济军事政治实力的飞跃,它的文化对全世界、特别是欧洲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时至今日,美国流行音乐响彻全球,美国电影和电视则在全球播放。
针对美国文化这种客观上“入侵”全球的现象,批评声不绝于耳。很多欧洲人认为美国文化天真幼稚,以法国为首的国家对美国文化的进入一直坚决抵制。而东亚、东南亚、南亚和中东地区的文化传统与美国又大不相同,深受其影响的有日本等国,另一方面部分伊斯兰国家则对其有很强的抵触情绪。同时很多加拿大人和澳大利亚人也对美国文化的同化影响十分担忧。美国文化的全球地位极大程度上促进了英语的传播,使其几乎成为实际上的“世界语”,法国等地则有意在自己能够影响到的范围内全力抗击英语文化的影响。
[编辑]音乐
主条目:美国音乐
路易斯·阿姆斯壮是美国爵士乐的代表人物。
美国音乐的种类和风格之多,正反映出美国的文化沙拉盘的特色。摇滚乐、节奏布鲁斯、爵士乐和乡村音乐等世界闻名的音乐类型都是源自美国。在20世纪初,从美国灌录、复制的唱片流行音乐逐渐传播至全世界,一些美国的流行音乐几乎在世界各地都能听到[96]。
美国音乐的历史可以追溯至早期美国原住民的传统宗教音乐,随着大量欧洲国家移民的到来,替美国音乐增添了基督教合唱、音乐乐谱的色彩。之后的每波移民潮都带来了不同地区、不同文化和特色的音乐。大量的非裔美国人也带来了具有非洲特色的传统音乐,19世纪后期开始浮现的美国流行音乐很大一部分都是源自这些非裔美国人的布鲁斯,以及1920年代开始发展的福音音乐。非裔美国人音乐成为了美国流行音乐的根基,混合了欧洲与土著的音乐成分。美国也有大量的民间音乐以及来自乌克兰、爱尔兰、苏格兰、波兰、墨西哥和犹太人等移民的音乐。许多美国城市和乡镇也都发展出独立的地区音乐。底特律、纽约、芝加哥、洛杉矶等大城市以及数不尽的小城市都发展出自己的音乐风格。
[编辑]文学
主条目:美国文学
马克·吐温,1907年。
如同其他所有国家一般,美国的文学是由其独特的发展历史所塑成的。在早期,美国是由东岸的一系列英国殖民地所形成的,因此美国文学的传统较亲近于英国文学。不过,随着历史的进展和不断的移民潮,美国文学的特色和宽广度都已经超出英国文学的范畴。
在最早的殖民时期,美国文学主要的题材是赞扬新大陆替殖民者和欧洲母国所带来的利益。宗教信仰上的争议也是题材之一。随着革命战争的爆发和美国的独立,本杰明·富兰克林和托马斯·潘恩等人写下的政治著作在文学和政治上都有极大影响,也催生了新国家的独立意识。写下了独立宣言并在后来成为美国总统的托玛斯·杰弗逊也被认为是美国早期最具天份的作家之一。随着1812年战争和对于独立文学特色的渴望,更多新的、具有美国特色的作家如爱伦·坡等人逐渐崭露头角。奴隶制度的冲突和接踵而来的内战也对美国文学有深刻影响,到了19世纪末,由于工业化的进展和国土开拓时期的结束,美国文学脱离了原先的边境文学,马克·吐温成为第一个不在东海岸出生的主要作家,开启美国本土文学之先河。英国作家毛姆认为梅尔维尔的《白鲸记》是世界十大文学名著之一,地位更在马克吐温等人之上。
进入了20世纪,工业化带来的社会转变使美国文学发展的更为多元和复杂。海明威反映了人们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厌恶情绪。1925年费滋杰罗出版《大亨小传》代表着20年代经济大恐慌前美国人的迷梦。黑人文学、南部文学、以及现代文学也在同时期兴起。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的世代、新的种族、地区、社会特征都与之前的世代大不相同,大量的移民文学和新兴的女性主义文学也成为美国文学的一部分了。
[编辑]影视与戏剧
电影的诞生和发展都源自于美国。英国出生的美国摄影师埃德沃德·迈布里奇拍下了人类史上第一部电影奔跑的马匹。自从那时开始,美国的电影产业便开始高速发展,加利福尼亚州的好莱坞成为电影发展的重镇,绝大多数电影技术的创新和发展都是源于此,好莱坞电影也成为美国文化的主要代表之一。在1920年代,美国每年平均产出高达800部正规电影,查理·卓别林的喜剧、依据小说《飘》改编的《乱世佳人》和《超人》等电影流传至几乎每个大陆和国家,成为家喻户晓的美国象征。这些电影的出口也使美国获取了巨大的商业利润。
美国也是世界上电视技术发展和普及最早的国家之一。在今天,美国有着数千家电视台,电视是美国人文化和生活的一部分,喜爱看电视也是大多数美国人的少数共同特征之一。美国民众透过电视得知国内外的新闻时事,观看电影、比赛、卡通和肥皂剧。99%的美国家庭至少有一部电视机,绝大多数家庭还拥有两部。
[编辑]运动
主条目:美国体育
在美国,美式足球是最受欢迎的观赏运动。[97]
运动是美国全国性的休闲活动,其受欢迎的程度是其他休闲活动都无法相比的。职业运动在美国是商机极大的领域,选择成为职业运动员的人也获得极高的报酬。世界上收入最高的运动团队和运动员绝大多数都是在美国[98]。被称为“四巨头”的运动领域包括了棒球、美式足球、冰上曲棍球和篮球。其他受欢迎的运动还包括赛车和长曲棍球—那是源自于美洲原住民的运动,也是美国最古老的运动。虽然英式足球也是相当受欢迎的运动,是在拉丁美洲,意大利裔以及西班牙裔社区最受欢迎的运动,但足球在美国相较其他国家而言,普及度并不高,然而进入2000年代后,越来越多的美国白人青少年选择足球作为他们的首选运动,根据国务院国情咨询局在2004年的一份调查,在美国有近1600万人口经常选择踢足球,而自1987年至2006年,足球亦是唯一一个参与人数取得净增长的运动[99],越来越多的城市成立俱乐部加入到影响力日益扩大的MLS(美国职业足球联盟)中;美国国家足球队在近几届世界杯足球赛中亦取得了不俗的战绩,在2002年韩日世界杯赛中打入八强,2010年南非世界杯赛中亦打进复赛。
美国也有许多源自欧洲、并在美国广泛发展的运动,例如赛马。英式橄榄球也相当受到欢迎。其他的欧洲运动如马上曲棍球和板球虽然并不普及,但也有不少死忠的观众。美国也是发展高尔夫球和网球等运动的主要国家。美国也是西方国家里拳击和职业摔角的发展中心,比赛往往吸引大量群众观战,同时也吸引各种运动赌博的活动,美国也产出了许多世界知名的拳击冠军。其他的格斗运动,例如源自日本的空手道,在美国也相当受欢迎,并且经常进行比赛。
大学体育运动在美国也相当普及,受欢迎程度几乎与职业领域不相上下,尤其是在美式足球和篮球领域。许多大学和学院都培养了运动团队,定期举行校际间的竞赛。大学和学院所培养的运动类型相当广泛,从田径运动到水球都包含在内。同样的,美国的高中也有各式各样的体育活动,有时候这些校际间的比赛还会成为当地的头条新闻,显示了美国人民对于运动的喜爱和重视。
[编辑]饮食
美国烹饪吸收了美国原住民的烹饪法和食材,例如火鸡、马铃薯、玉米、南瓜,都成了美国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苹果派、比萨餠、汉堡包原先都是来自或改良自欧洲,现在则是美国速食文化的象征。墨西哥卷(Burritos)和炸玉米饼(tacos)则源自墨西哥。由非裔美国人在身为奴隶时从非洲引入的“心灵食物”(Soul food)也成了大众的家常菜之一。
美国人的饮食习惯也是一日三餐。早餐时间约在早上7点到8点。早餐内容各地自有差别。一顿简单的早饭,可能为果汁、牛乳、麦片、烤面包以及咖啡等简便食品。早餐通常在家里吃,不过也有时候借早餐之机来讨论业务等商业活动,称为“工作早餐”。午餐的时间基本在中午12点至下午2点。因为时间短且人们离家不见得近,所以学生与上班族很少回家吃饭,而是从家里带餐点来,故相比较而言美国人的午餐是三餐中最简单的,生蔬菜沙拉、三明治、汉堡或馅餠、热狗等,再来一杯饮料。晚餐在傍晚6点至七点左右开始,一般都比较丰富,所以美语中晚饭(dinner)也有正餐、大餐的意思。在晚饭时一般都会先来一份果汁或是浓汤,然后再上主菜。常摆在餐桌上的主菜有牛排、猪排、烤牛腩、炸鸡、炸虾、火腿和烤羊排等。多数的美国人喜欢在享用完晚饭后再来一些甜食,比如蛋糕、冰淇淋和巧克力。在周末或假日,许多家庭只吃两顿饭。他们把早饭和午饭和在一起吃叫做早午餐(brunch),由早餐(breakfast)和午餐(lunch)相加而得。一般比较正式。有的家庭星期天不做饭,全家上饭店餐厅用餐。在一些美国节日,美国家庭也时常举行野餐和户外烤肉。
[编辑]美国梦
主条目:美国梦
在喷射机时代来临前,数百万乘船至美国的移民者对美国第一眼的印象,便是纽约港前的自由女神像。
所谓的美国梦(American Dream),是一种相信只要在美国经过努力不懈的奋斗便能获致更好生活的理想,亦即人们必须透过自己的工作勤奋、勇气、创意和决心迈向繁荣,而非依赖于特定的社会阶级和他人的援助。通常这代表了人们在经济上的成功或是企业家的精神[100]。许多欧洲移民都是抱持着美国梦的理想前往美国的。但有些人批评美国梦过度强调了物质财富在衡量胜利和快乐上扮演的角色。因为与其他大多数国家不同的是,在美国拥有的经济自由相当多,政府扮演的角色相当有限,这使得美国的社会流动性极大。从美国独立直至19世纪末期,广大的土地都无人居住和拥有,任何有心人都可以加以占据并投资和开垦。而到了工业革命时期,美国庞大的自然资源和先进的工业技术则使得快速的社会流动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