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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关于税法的论文

发布时间: 2021-03-26 08:15:53

⑴ 税法论文题目

职称评定 [1] 李金荣. 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与协调分析[J]. 财会通讯(学术版), 2008, (07) . [2] 周秀珍. 试析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与协调[J]. 中国总会计师, 2008, (06) . [3] 王炳瑛.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及处理[J].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2007, (03) . [4] 陈安. 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差异问题综述研究[J]. 边疆经济与文化, 2009, (04) . [5] 余伟华. 协调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差异的途径[J].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09, (06) . [6] 周炉坤. 会计制度和税法的差异[J]. 统计与决策, 2006, (11) . [7] 任立菊. 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及协调[J]. 化工职业技术教育, 2009, (Z1) . [8] 朱燕华. 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分析[J]. 时代金融, 2009, (06) . [9] 蔡秀丽. 现行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比较分析[J]. 咸宁学院学报, 2004, (06) . [10] 刘荣. 税收与会计关系的发展与协调[J]. 涉外税务, 2009, (02) . 你好,这些是我查找的相关的论文参考文献,你可以作为参考,拟一个 较适合的论文题目,毕业论文写作辅导,职称论文快速投稿发表论文可与我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1] 程国华. 税法与会计的差异分析[J]. 财会研究, 2006, (11) [2] 蔡秀丽. 现行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比较分析[J]. 咸宁学院学报, 2004, (06) [3] 周炉坤. 会计制度和税法的差异[J]. 统计与决策, 2006, (11) [4] 曹欲晓, 王静. 税法为何与会计制度产生差异[J]. 财会通讯, 2000, (12) [5] 王炳瑛.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及处理[J].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2007, (03) [6] 胡丹, 郭艳秋. 浅析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与协调[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 2008, (12) [7] 周月娣. 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J]. 贵阳市委党校学报, 2004, (04) [8] 岳世忠. 税法与会计制度之间对税基为何产生差异[J]. 发展, 2003, (01) [9] 余伟华. 协调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差异的途径[J].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09, (06) [10] 刘小安. 论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协调[J]. 中外企业家, 2006, (06)

求采纳

⑵ 会计毕业论文关于税的方面写什么比较好

会计方面的论文的写法,要结合自己学习专业后提出论点展开议论,如财务会计管理之我见,论财务核算主体及方法

⑶ 求一个跟个人所得税有关的,会计专业的毕业论文题目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⑷ 税法与税务会计论文题目所得税会计同税法的差异与协调合适吗

新企业所得税法最大的亮点[1]之一是小型微利企业税负的大幅降低。过去,大多数微利企业要按27%或33%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从2008年1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比标准税率低5个百分点。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高级经济师杨纯华等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格外关照。我国中小企业数已达到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数量达到430多万户,个体经营户达到3800多万户。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60%,上缴税收占50%,提供了全国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
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按照便于征管的原则,企业所得税法[2]实施条例规定了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在这些标准中,最重要的是应纳税所得额标准。过去的规定是10万元,过了10万元就要按33%缴纳企业所得税;新规定提高到30万元,30万元以内按20%的税率计税,超过30万元才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杨纯华等人说,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的这一政策非常值得肯定。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具活力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技术创新成果,它们极大地促进了市场竞争,抑制了垄断。但是小型微利企业实际税费负担依然较重,得到的制度供给严重不足,在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规避各种风险的能力较弱。
国家把扶持小型微利企业纳入公共财政政策范围内,在税收政策上扶持小型微利企业,有利于扩大就 业,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有利于增强经济活力,还可以增加财政收入。

⑸ 关于税法的论文选题,适合本科阶段的

这些是我们毕业论文的参考选题,你可以选一个
1、企业会计核算中的纳税筹划
2、税务会计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3、增值税会计的理论与实践
4、所得税会计的理论与实践
5、关于所得税会计理论基础的研究
6、税收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与操作
7、企业改组改制中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比较

⑹ 谁能够给我一篇关于对税务会计的认识的论文呢

对税务会计的认识

财务会计有两方面的延伸:一是以企业财务报告为基础的、以满足证券监管等部门需要为目的的延伸;一是与税收法律关系方面相适应的延伸——税务会计。笔者认为,税务会计在一些方面已经具备了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类似的学科特征,与财务会计的其他延伸明显不同。在此,本文就税务会计的有关问题作以下评述。

一、税收制度是国家参与财富分配的产物。人们在提到税收法律关系时,常常强调其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如果用动态的眼光来看,这三种基本特性都是存在一定相关范围的。首先,如果经济生活的环境发生很大变化,即使在政局稳定的情况下,固定性也是有限的。其次,无偿性也是较片面的。严格来说,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应是“直接无偿”而并非“绝对无偿”。政府在向纳税人征税的阿时,承诺了向纳税人提供安全的保护、博弈的规则等。最后,如果政府的政令不能通畅或无力控制局面,它将失去纳税人的信任,其税法的严肃性和税收关系的强制性也同样会大打折扣。

由此不难看出,政府实质上象投资者、债权人一样,也是对企业的净资产和创造的现金流量拥有要求权的主体,企业允许政府参与财富的分配以换取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仍然是一种交换关系,而并非超脱于经济关系之外的一种强制力量,仅仅是为了避免过高的成本,这种关系才形成了种种特殊的表现形式,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其本质特征。

二、税务会计姓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街廿手段。税收权利义务关系导致了税法和有关会计规范之间的差异。税务会计是对这两种不同基础上产生的会计信息的调整手段。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种种权利义务承诺的效率与收益需要借助信息来反映,税务会计正是其凭借的手段。例如,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就是国家参与企业财富分配方式和手段的重大变动。如果企业中存在健全的税务会计体系和详尽的税务会计资料,就可以相当准确地反映出税制改革前后的企业实际税负变动情况,也可以大体估计出在一定成本基础上,企业获得的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成本变化情况。

三、税务会计是税制完善的动力。税务会计是在将依照会计准则计算出来的会计收益调整为税法规定下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中所使用的会计方法。有经验的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经验和对税收法规的熟练掌握,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量使自已的实际税负最小化。而政府则要在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础上,获得尽可能多的税收收入。这样,纳税人与政府税务机关重复博弈的结果,无疑是税法和税收制度的高度完善。在这种环境下形成的税收征管制度,对经济环境的变化当然具备灵敏的反应能力。税务会计就是达到这种动态均衡的必要条件。根据成本效益原则,理性地选择自留在纳税活动中的行为。税务会计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已经体现出它作为会计学一个独立分支的学科的基本特征。

四、税务会计是监督和改进政府工作的工具。税收法律关系的交易性本质,决定了纳税人作为某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买方所拥有的权利。从这个角度说,纳税人所关注的不仅仅是税制是否有效率,而是政府在为纳税人创造一个安全、稳定、有活力的环境方面是否有效率。如果没有税务会计,企业将无法有效地掌握自己这方面的支出,这样的交易显然不可能是公平公证的。在没有税务会计的国家契约中,也必然缺少监督政府的有关手段,至少是缺乏这些监督手段所必祷的信息,而税务会计恰恰能准确地加工和提供这些信息。

五、提供政策运用的空间。纳税企业建立健全税务,会计核算制度,有利于为建立企业准则体系及其他经济体制改革措施的实施解除后顾之忧。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注重增强市场主体的活力,应该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的束缚和管制。发展税务会计,等于给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同时松绑,有助于使规范经济生活的立法活动进人快车道,用更客观、间接的调控手段取代对企业经营的直接干预。由此可见,从需求角度分析,税务会计已经具备了成为独立学科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在许多方面也已经具有了作为会计学分支的学科特征。

六、税务会计的供给分析。税务会计成为一门独立学科,不仅仅体现在需求的必要性方面,而且体现在供给的可能性方面。
首先,税务会计只需对现有会计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门培训,而不必再增加新的岗位和人员,况且目前企业都已经有固定的办税人员,因此开展税务会计工作,给企业增加的成本并不显著。
其次,税务会计具体工作是与财务会计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运用的仍然是财务会计的基本方法,会计核算仍然要遵循会计准则。税务会计只是因纳税目的而发生调整的产物,它与财务会计的主要不同在于提供信息服务的目的不同,因此,税务会计工作并非是另起炉灶,而是与财务会计一脉相承的。
最后,税务会计除了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置一些备查薄之外,一般无需另设账薄,税务会计的大部分工作都是通过财务会计凭证和账薄完成的,其最终工作成果也体现在会计报表中,仅提供专门资料供管理当局使用或供税务机关审核。
尽管税务会计长期以来被看作财务会计的延伸,但事实上,税务会计在许多方面已经具备了成为与财务会计并列的会计学分支的学科特征,即从需求方面来看,税务会计已经具备了独立成科的必要性。引入国家契约理论、围绕税收法律关系展开分析,这些特征体现得尤其明显。
从供给方面分析,开展专门的税务会计工作,并不产生高昂的成本,相反,给企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均会带来可观的收益。

税务会计要素受税法和会计两方面的影响,作为一个单独的会计学科,它也应该有自己的会计要素。税务会计要素是对税务会计对象的进一步分类,其分类既要服从于税务会计目标,又受税务会计环境的影响。税务会计环境决定纳税会计主体的具体涉税事项和特点,按涉税事项的特点和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进行的分类,即形成税务会计要素(同时也是税务会计报表要素)。</p>
<P><STRONG> 一、计税依据</STRONG></p>
<P> 计税依据指税法中规定的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在税收理论中称为税基。纳税人的各种应缴税款是根据各税的计税依据与其税率相乘来计算的。税种不同其计税依据也不同,有收入额、销售额(量)、增值额(率)、所得额等。</p>
<P><STRONG> 二、应税收入</STRONG></p>
<P> 应税收入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税行为所取得的收入,即税法所认定的收入,也可称为法定收入。应税收入与财务会计收入(简称“会计收入”)有密切联系,但不一定等同。</p>
<P> 确认应税收入应根据两点:①与应税行为相联系,即发生应税行为才能产生应税收入。换言之,如果纳税人发生非应税行为或免税行为,其所取得的收入就不是应税收入,而只是会计收入。②与某一具体税种相关。纳税人取得一项收入,如果是应税收入,必然与某一具体税种相关,即是某一特定税种的应税收入。</p>
<P> 对应税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一般也是按财务会计原则和标准进行。但在具体掌握上,税法又有例外,如对权责发生制的修正,税法对某些应税行为按收付实现制确认应税收入。</p>
<P><STRONG> 三、扣除费用</STRONG></p>
<P> 扣除费用是企业因发生应税收入而必须支付的相关成本、费用,即税法所认可的允许在计税时扣除项目的金额,因此亦称法定扣除项目金额。</p>
<P> 属于扣除项目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是在财务会计确认、记录的基础上,分不同情况予以确认:①按其与应税收入的发生是否为因果关系,如为因果关系,可按比例扣除;②在受益期内,按税法允许的会计方法进行折旧、摊销;③对特定项目,不论财务会计按什么会计原则,均不得超过扣除标准。如财务会计中的投资成本,在所得税中应是计税成本。</p>
<P> 由此可见,财务会计确认、记录的费用、支出与法定扣除项目金额虽然有密切关系,但两者并不完全等同。</p>
<P><STRONG> 四、应税所得</STRONG></p>
<P> 财务会计学与税务会计学中“所得”的含义有所不同。财务会计中的“所得”就是账面利润或会计利润;税务会计中的“所得”即指应税所得,或称应纳税所得额,它是应税收入与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之差。</p>
<P> 在税务会计的实务操作中,企业是在财务会计提供的账面利润的基础上,按现行税法与财务会计的差异及其选定的所得税会计方法,确认应税所得,进而计算应纳税额。如果“应税所得”是负数,则为“应税亏损”;如果财务会计提供的账面利润是负数,即为账面亏损。在账面亏损基础上,按现行税法进行调整,如果调整后仍是负数,即为应税亏损。对所得税应税亏损,可按税法的规定在五年内进行税前弥补。但若企业有意虚列亏损,则视同偷税行为。</p>
<P><STRONG> 五、应纳税额</STRONG></p>
<P> 应纳税额亦称应缴税款。它是计税依据与其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之乘积。应纳税额是税务会计特有的一个会计要素。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有计税依据、税率、单位税额和减免税规定。</p>
<P> 计税依据体现征税的广度,每个税种都要明确规定其计税依据,除附加税外,各个税种均有独立的计税依据;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各个税种一般都有其特定的税率;减免税如果是对税基的减免,则体现在计税依据中,如果是对应纳税额的减免,则是一个单独的因素。此外,退免税、退补税、滞纳金、罚款、罚金也可以作为税务会计的一项会计要素,但不是主要会计要素。</p>
<P> 六、税务会计要素的平衡关系</p>
<P> 在我国财务会计的六项会计要素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构成资产负债表,称为资产负债表要素;收入、费用和利润构成利润表,称为利润表要素。由此构成财务会计的两个基本平衡公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收入-费用=利润。</p>
<P> 税务会计要素是税制构成要素在纳税人会计核算中的基本体现,它们之间也有两个会计等式: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应纳税额;应税收入-扣除费用=应税所得。前者适用于所有的税种,后者仅适用于所得税,由此可见税务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

⑺ 会计毕业论文 关于税务筹划方面的 如果麻烦告诉我,谢谢

http://www..com/s?bs=%C1%A2%D0%C5%D7%A8%BF%C6&f=8&wd=%CB%B0%CE%F1%B3%EF%BB%AE

如果是学习会计方面的,税务筹划是必不可少的技能之一,以后可能会影响到你的吃饭问题,建议自己好好写一写,找些资料。
感觉大学毕业时的论文如果好好写,一定能让自己在毕业前多学到很多知识。
建议自行搜索资料,自行完成。

以上网址为网络搜索的税务筹划相关网页,可以找找资料写一下。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⑻ 求一个会计学本科的论文题目。。最好是能涉及会计法,税法等法律方向的。。

会计学本科的
不知道楼主有没有题目呢?
首先要确定一个题目,有关电子技术的就应该可以。
其次就要查找资料了,收集多一些的资料,有助于写作过程的顺利进行。
然后就需要根据题目来列一个提纲了,就是确定每一部分都写些什么东西之类的。
具体可以参照如下标准:

1、论文格式的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论文格式的目录
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论文格式的内容提要:
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论文格式的关键词或主题词
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5、论文格式的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问题-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
d.结论。
6、论文格式的参考文献
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望采纳。

⑼ 同志们帮我拟个关于税务会计方面的论文,不要太广义了,最好范围小一点..谢谢大家了

试论税务会计的独立性
摘要〕本文在分析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在目标、法律法规依据、核算原则等方面区别的基础上,提出了税务会计独立性的客观需要
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税务会计;财务会计;区别;意义
随着我国会计制度改革和税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特别
是从1994年开始的税制改革,使得我国的税收制度越来越
表现出与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相分离的趋势,财务会计不再
融财务、税法于一身,而是遵循会计原则,努力实现财务会
计目标,而税法的“独立性”也越来越强,其独立性已经具
备了内在需求和外在驱动力,并且分离模式的合理选择具有
现实的可行性。为此,将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间的差异在财
务会计系统外单独反映的税务会计应运而生。所谓税务会
计,是以现行税收法规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方法,
对纳税单位的纳税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反映和监督,
通过税务报表向政府说明其纳税义务履行情况的专业会计。
它是一门融税收法令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特种专业会计,具
有其自身固有的功能作用,在中国国情下,税务会计独立与
否,既是理论问题,又是实务问题,对其独立性进行研究,
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目标不同
税务会计的目标是保证国家税收的充分实现和公平税
负,有利于政府征集税收收入,满足国家利益的需要,又为
企业合理选择纳税方案,科学进行税务筹划服务。它要根据
国家政治权力的需要确立应税所得范畴,对可供选择的会计
方法必须有所约束和控制,超过税法扣减成本费用范围的要
依法纳税,所提供的财务信息主要服务于国家税务部门和企
业经营管理者,税法反对估计,不允许有不确定的核算原
则。财务会计目标是为了保证会计计量及其利益分配的公正
无偏性,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能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
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要求企业如实地反映
收益和费用,并允许在一定情况下对收益和费用进行合理估
计。两者目标不同,必然使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发生差异,
在某些业务的处理上必然存在矛盾,实现税务会计与财务会
计相互独立,这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财务会计的积极作用,
而且有利于保护纳税人权利,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减少偷漏
税款的行为,维护国家利益,更好地完成受托责任。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法律法规依据不同
税务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的税收法令、条例为依据,以稳
定税收作为出发点,采取统一税收制度确认计税标准,按照
一般的会计原则处理各种纳税业务,具有强制性,并且,随
着国家税法的不断改进,处理纳税业务的具体方法也会随之
而变化。财务会计在我国是以《会计法》为准绳,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来处理会计事项,企业可
依据宏观经济状况、经营对象、经营方式、管理组织的不同
对某些相同的会计事项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具有自主
性。税法和税务会计处理方法的严肃性、唯一性与财务会计
准则规定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的灵活性、多样性的矛盾是税
务会计独立性的内在动因。税务会计以价值形式真实地、系
统地反映会计主体的纳税活动,行使其核算反映职能和监督
管理职能,更多地体现了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财务会计主
要是满足微观企业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的需要,体现的是投
资者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独立的计税标准与企业会计
制度的分离过程就是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差异增大的过程,
计税标准与财务会计制度分离的必然性,也就是建立我国税
务会计的必要性。
三、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核算原则不同
虽然,税务会计在处理企业由于纳税活动而引起的资金
运动时,没有必要完全摆脱财务会计的原理和方法,但两者
在存货计价、工资支出、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折旧
方法等方面存在着显著差异。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根本区
别是确认收益的实现时间和费用的可扣减性,税法是按照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混合计量所得的,对某些按照会计原
则确认的收益允许在纳税时扣减,而财务会计主要采用权责
发生制的计价方法计算收益。收付实现制要求纳税人只在其
收到或支付年度列报损益或列支费用,但权责发生制强调收
入是否实际发生,以及收入与费用配比。同时,税法为了保
障税收收入,便于征管,一般不允许估计收益和费用,要求
贯彻税收刚性原则,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保证会计所使用的
会计处理基础稳定并保持在一定水平上;而财务会计只要求
达到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目的,允许企业
在一定情况下对收益和费用进行合理的估计,企业按会计准
则进行的会计核算呈现出较大的灵活性。因此,税务会计计
算出来的应税所得和财务会计计算出来的会计利润有一定的
差异,并且,随着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陆续出台,企业
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有日益扩大的趋势,会计处理方法的灵
活性不断增强,强制性将会逐渐削弱。因此,依据会计原
则、方法计算的会计收益将会严重背离于按税法要求计算的
应税所得,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是我国现实的选
择,财务会计不再融财务、税法于一身,而应遵守会计准
则,努力完成财务会计目标。
四、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是建立现代企
业制度的客观要求
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会计模式大体上可视为税务会计与财
务会计合而为一的模式,会计所提供的信息主要为国家服
务,满足国家集中资源并对国民经济进行严格计划管理的需
要,而税务部门代表国家,二者无根本差别,没有税务会计
产生的土壤。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该模式就显得有些
反映迟钝,而对变化的市场、变动的价格、经营的风险和经
营成果的不确定性,它更缺少反映的手段,在会计方法的选
择上没有灵活性。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其主
要驱动力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和“符合国际惯例”,并在
这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进展,但限于当时的客观环境,其
改革只是偏重于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一般信息需要,仍没有
跳出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不分的圈子,并未体现出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会计信息的厚重内涵,更没有充分反映出现代企业
制度的微观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趋势是
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管理体制实行两权分离,企业不再是
国家的附属物,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它要求
财务会计不仅要为国家财政服务,而且要为企业经营者、众
多的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服务,这种情况下,税务财务合一
型会计不能满足这一要求。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国家与企业
之间的经济关系主要表现为税务关系,需要通过税务会计核
算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实行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是正确处理这种关系的必要条件
和重要保证。只有这样,现代企业制度才能最终摆脱传统计
划经济观念和做法而得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会计体制和运
行机制才不会流于形式,财务会计所揭示的各类企业会计信
息才会更加充分和客观。
五、税务会计的独立是保证国家税收稳定的基
本条件
在实行税务、财务合一型会计制度下,不能明确区分会
计利润和应税所得的界限,造成应税所得的确定上刚性不
足,致使税基严重受侵蚀,税收的强制性体现不充分。现行
《所得税会计》的实施也有不完善的地方,如新税法规定按
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忽略了纳税人的实际现金支付能力,
导致纳税人人为避免或推迟纳税而采用不开发票或推迟开发
票的现象出现,这需要税务会计单独加以研究和规范,保证
纳税基础的可靠性和严肃性。我国自1994年开始的税制改
革和实践,已取得了很大进展,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的差异
得到承认,税务会计的独立也已具备了客观条件。
税务会计是否独立还受到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财政收
支状况的影响。从世界各国的现状来看,其财政收支状况还
未达到政府无需制定强制性和主观性的税务会计的要求。同
样,我国政府仍要从稳定税收的立场制定税务会计制度,保
证税收目标的实现,这种强制性和主观性,导致应税所得偏
离会计收益甚远,税务会计的独立就势在必行。通过税务会
计强制性的监管职能,既能促使会计主体自觉申报纳税,正
确计算税款及时上缴税款,又能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
长。
六、建立税务会计是完善我国会计学科体系的
需要
在国外,许多国家的会计学体系中,税务会计已发展为
其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已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等并驾齐
驱,共同形成会计学科体系,并且有关税务会计的理论与技
术方法也已相当完善,并且已成为西方各主要国家会计模式
中的两个重要支柱,对充分发挥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各自的
能动作用,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的一般经济关系,其实践效
果都是良好的。在我国传统的会计规范体系中,会计学科的
发展过多地依赖于国家财政、财务、税收制度的规定,其中
税法规定的影响尤其明显,形成“制度加说明”的模式,不
仅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说明”,而且还有多变的税收
法规制度的“说明”,会计工作缺乏连续性、稳定性和规范
性,从而也给会计教育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随着我国具体
会计准则的陆续颁布和实施,建立税务会计的基本条件已经
成熟,税务会计的建立既可以用来体现和协调财政、税收法
规的变化,又能够丰富我国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完善
我国会计学科体系的内容。只有这样,以会计准则为依据的
财务会计理论研究,才能体现出一贯性和相对稳定性。同
时,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以后的修订必须充分接近国
际惯例,充分体现会计准则的“客观、公允和真实”的要
求。
尽管税务会计长期以来被看作是财务会计的延伸,但事
实上,税务会计在许多方面已经具备了成为与财务会计并列的会计学分支的学科特征,即从需求方面来看,税务会计已
经具备了独立成科的必要性。通过税务会计课程,系统地学
习国家现行税法,明确企业要缴纳哪些税种,如何计算,怎
样进行会计处理,在企业的经营决策中,如何将税收因素考
虑其中,进行纳税筹划,寻求企业的纳税利益等。建立以税
法为规范的税务会计,一方面可以此来体现和协调财政、税
收法规的变化,另一方面还扩充了我国会计学科体系的内
容,使之得到完善。
七、建立税务会计是提高我国会计人员业务素
质的需要
我国企业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后面临的新形势,迎接挑
战,就需要有大批熟悉国际商业规范、掌握国际经济技术发
展最新动态、适应全球化需要、具备国际经营战略意识的会
计人才。在日益激烈的国际和国内市场竞争中,需要企业会
计人员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职业判断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
的能力,树立市场观念和效益观念,在合法的前提下,从维
护企业自身权利出发,最大限度地使用合法的政策技巧、计
算技巧和会计处理技巧为企业实现税负最小化、收益最大化
进行税务筹划。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从税收和会计两者的
相互关系入手,理论联系实际地研究税收与会计应用方面的
问题,促使会计人员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要求他们不仅要
精通会计准则及会计技术方法,还要掌握税收法规、用活税
收法规,并熟悉税收与会计两套法规之间的关系。
八、税务会计的独立,便于国际间的对比
我国加入WTO成了世贸组织的成员,从而加速了我国
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必然加快我国会计规范化,科学
化、国际化的步伐,经济活动规则与国际进一步接轨为企业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依据税法对纳
税人的应税所得进行确认,使得税务会计的监督职能带有浓
厚的强制性特色,这也符合国际上英美等大多数国家的做
法。目前,西方国家税务会计已单独成科,把应税所得的确
认方法独立于财务会计,有利于使我国的所得税法与国际上
大多数国家接轨。经济全球化后国际经济交流活动会更加频
繁,产品市场的活跃也必然带动资本市场以及相关企业的发
展,大量外资企业及其经营活动的进入,也带来了国外先进
的管理模式、方法和手段。国外税务会计的形成与发展,为
我国税务会计的建立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税务会计的独
立,便于国际比较,促进对外开放,吸引外资,加快我国经
济建设步伐。
综上所述,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随着会计改革和税收
改革的不断深入,税务会计独立成科已经具备了客观条件和内
在要求,国外税务会计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笔者认为税务会计的独立,符合中国的现实国情,对我国会计
准则的建立与完善及会计教育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加强税务会计理论框架与实务研究迫在眉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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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4]邓学芬,章道云.浅谈建立税务会计体系的必要性[J].财会
月刊,2001,(8).

⑽ 会计专业关于税法论文的写作方向税法在改革中,论文好写吗

不好写,建议内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