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儿童文学》中的《深白色》的内容梗概
我一个人默默地走进校门。
摇荡着梧桐枝叶的天空寂寥安静,微波荡漾。
时间一点一滴地在空间中流逝,就像这个冬日的脚步,优美而决绝。
雪花就在这个时候不经意地开始飘落,纷纷扬扬,久久地,不愿坠落。
沸沸扬扬的雪花落在手心,一朵,两朵,须臾变成一颗颗晶莹的水滴——就像是有些东西你曾经拥有,然而失去得却比想象得要快。
操场上正进行着一场如火如荼的篮球赛。
一袭火红色球衣的男孩像冬日里的一团火焰,穿梭在攻防密集的点和面之间,当一个干净利落的三分球再次应声入篮,场上爆发出此起彼伏的尖声哨叫。
我认识那个男孩。
他叫盛白虹,比我高一个年级,文体成绩样样拔尖。平日里不苟言笑,俊朗的脸上带着几分冷漠神秘的气质,谁也摸不透他的底细。
我穿过喧嚣的人群,走进寂静无人的教室。
珍珠色的雪光微弱而均匀地透进来,我冲着明净的玻璃窗轻呵一口气,看着自己的影像一点一点消失在一片迷蒙的白雾中。
“你是刚转来的吧?”银铃般的声音穿透耳膜而来。
一个穿着白色摇粒绒的女孩站在教室门边。栗色的短发卷卷地垂落在白色背心裙上,眼神安静而空蒙,就像布满白云的天空,看不到一丝蓝色。
“嗯。”我低低地应了一声。
她白色的鞋子落在地上,猫儿一样轻盈。
“没去看球赛?”
“嗯。”
“你似乎不太爱说话。”
“嗯。”
她歪着脑袋看了看我,随后拎起白色的裙角,在我面前飞快而轻捷地转了个圈。
“猜猜看,我的衣服是什么颜色?”
“白色。”我不假思索地说。
“具体一点。”
“纯白色,奶白色,和云朵一样的颜色。”
“都不对,是深白色!”她一本正经地说。
“深白色?”我诧异地,傻傻地望着她。
“深白色,其实包蕴了许多玄妙的色彩,却很少有人能看得清,看得懂。”她俯下身,在我耳边轻轻地说。
我动了动嘴,本想反驳几句,她的笑声如此悦耳,一时间竟让我到达近乎失语的状态。
“我也没去看球赛,”她向我伸出手来,“不如咱们做朋友吧!”
窗外的球赛早已结束,一群男生依旧在场上你争我抢。
“跟我来!”她不由分说拽着我朝教室外跑去。
“瞧,”她指着那个穿火红色球衣的男孩,“这些人说是来看球赛,其实都是来看他的吧。”
“有什么了不起,”我撇了撇嘴,“总有一天,我要揭穿他的真面目!”
“真面目?”女孩咯咯咯地笑起来。
说话间,火红色球衣的男孩朝我们走来。刺猬头,方块脸,一对眉眼长得很开,眼睛黑而有神,腰肩坚韧而结实,一股与生俱来的冷傲气质扑面而来。
他将汗湿的球衣甩到肩上,“一起回家吧,今天。”
“才不,”女孩噘着小嘴,“我要和朋友一起回去!”
“朋友?”他毫无存在感地乜斜了我一眼。
“好朋友!”她不甘示弱地迎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嘁,”他将头扭向别处,“早点回去,别到处乱跑!”
“要你管!”她调动五官,努力对他做了个鬼脸。
“你最好自觉点儿,别给我找麻烦。”他夹起篮球,转身就走。
“如果你比我先到家,我就告诉妈妈你欺负我,不等我!”她冲着他的背影大声说。
“你认识盛白虹?”我惊诧极了。
“当然,”她嘴角漾开一抹俏皮而神秘的笑容,“我的名字叫盛白露,盛白虹是我哥哥啊。”
“他总是这样关心你?”我把头缩进厚厚的围巾里。
“那是,不然我和谁吵架去?”她有些得意。
“走吧!”她拉住我的手,在冬日的梧桐树下飞跑起来。我忽然发现,在她雪白的腕子上,戴着一条晶莹剔透的手链,用冰块般的月光石一颗颗串起来,末端用一枚小小的蝶形环搭扣起来,在初冬的阳光下,冰凌一般熠熠生辉。
我见过这条手链。
在很久很久以前。
二
一群鸟儿般的孩子从我身边掠过。
我一个人蹲在沙堆的一角,用两只小手机械地整饬出一座圆形的城堡。
这是属于我一个人的城堡。
爸爸是城堡里的国王,妈妈是城堡里的王后。
“那么,你就是城堡里的公主了?”
“我可不是什么公主。”
我抬头望着面前和我年龄差不多的女孩。纯白色的纱裙,奶白色的丝袜,银白色的鞋子;栗色的头发随风飘舞,雪白的腕子上戴着一条晶莹剔透的手链,用冰块般的月光石一颗颗串起来,末端用一枚小小的蝶形环搭扣起来,显得优雅而高贵。
“怎么会?”她指着砌好的城堡,“这不是你的家吗?”
“我没有家。”
“怎么可能?”她蹲下来,长长的栗色头发耷拉在我肩上,“只要心里想要有个家,随时都可以有。”
和泥、堆沙、整型……整个下午,我们努力堆砌着一座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城堡,直到天色擦黑。
“差不多啦,”终于,她站起来,冲我挥了挥满是泥沙的手,“我该走了。”
“这么晚了,你妈妈一定很担心。”
“是吧,”她点点头,“不过我就是喜欢让她多紧张一会儿。无论我跑到哪儿,她都会找到我的。”
“你妈妈真好。”我说。
“不如明天到我家来玩吧。”她向我发出邀请。
“说好了,不许赖!”两只小指头紧紧地钩在一起。
星星点点的路灯照耀着一个深白色的女孩蹦蹦跳跳远去。
许多年过去了。
也许,她早已不再记得我;而我,却始终忘不了她。
三
许多年以后,盛白露就这样不经意间,又一次闯进了我的生活。
一个光影交错的下午,我的整个世界只剩下一圈小小的光晕,笼罩在这个深白色女孩周遭,明媚而真实。她静悄悄地坐在玻璃窗边,眼睛盯着窗外。我悄悄走过去,倒映在她面前的玻璃上,她冲玻璃窗会心一笑,说不出的剔透。
放学后,我俩心照不宣地留在教室里,起初只是默默地坐着,渐渐地,就变得无话不说。
“你为什么转学过来?”她好奇地问。
“因为原来的学校待不下去了。”我低低地说,“没人喜欢我。他们说我不太正常……”
“别听别人瞎说,”她打断我,“告诉你吧,我也是刚刚转过来的——没有必要为了别人改变自己。”
“那么,”我急切而又渴望地望着她的侧脸,“我们是朋友吗?”
“当然!”她转过脸来,一脸灿然。
盛白露似乎并不在意是否有朋友,可我却在乎。我多么希望能拥有一个真正的朋友,把心里的一切都告诉她。我的一笑一颦,小小的快乐,淡淡的忧伤,微微的敏感,她都能感同身受。她话不多,有的只是像晴天一样的微笑——这微笑能融化一切冰霜。
四
“明天到我家来玩吧?”盛白露背着书包,与我并肩而行。
“哎?!”我停下来,看着她认真的神情。
“小时候,曾经有个女孩答应到我家玩,可是我等了一整天,她也没来……”盛白露有些委屈地说,“你愿意到我家来玩吗?”
家,一个对我来说,遥远而陌生的词。
在我支离破碎的记忆中,盛白露家门前有一片大大的栀子花田。
无数螺旋状的花苞从油绿油绿的枝叶间伸展出来,未曾绽放,空气中已然有了糖一样的甜香。深白色的花雾,谜一般笼罩着眼前高大别致的别墅,像一座悬浮在梦中的城堡。
阳光在我眼前晕出一片幻彩迷蒙。
我大声呼唤着她的名字。
忽然,花丛中蹿出一条一米多长的狼犬!
壮硕的身材,肥墩墩的四肢,钩一般的爪牙,鹰一般的眼睛。它站在离我不到一米的地方,忽然腾空一跃,不费吹灰之力就将我扑倒。我尖叫着,细密的牙齿和猩红的舌头占据了我的整个视野。就在这个时候,它忽然“嗷”的一声跳开——一个胖嘟嘟的男孩举着一根比自己个头还高的钢管对着大狗没头没脑地打下来。狗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和男孩纠缠在一起,我举起一块砖头,对着他们砸过去,狼犬头也不回地从铁栅栏钻出去,落荒而逃。我掏出一条白色的手绢跑过去——男孩握着钢管的手指全被擦破了皮。
“虹儿,怎么回事?”
门开了,一个高挑窈窕的女人走出来。
一时间,我感到全身的血液渐渐地,凝固了。
女人走到男孩身边,怜惜地握住了他的手。当他们好奇地望着我的时候,我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心中涌起了从未有过的疏离和恐惧。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我走错门了吗?
难道,这里不是公主的家吗?
……
“到了,”盛白露指着远处一幢高大的白色别墅, “我家有一个大大的栀子花园哦!”
“还有一条狗吧。”我小声说。
“狗?”她呵呵地笑起来,“是有一条,邻居家的,小时候经常蹿进来找东西吃。有一次,它扑过来咬我,被我哥狠狠揍了一顿。”
“他的伤……严重吗?”我忍不住问。
“伤?”她望着我,“手上擦破了好几处皮,后来爸爸问起来,他什么也没说,妈妈也没说,只说被狗咬了。”
“来吧!”她拉着我,推开记忆中的那扇门。
仿佛又到了那个弥漫着甜香的季节。
栀子花的味道,湿漉漉的温度,深白色的天空,还有那一瞬间凝结在血管中的血液。
“妈,我要两份点心和奶茶!”盛白露拉着我冲上楼梯,对着下面的客厅大声喊。
她的房间是深白色的。我们肩并肩坐在光洁的地板上,像坐在云端一样。一切都是这样微妙而美好,她回头冲我一笑,趁我发呆之际,揉乱我的头发;我顺势倒在她怀里,相互胳肢痒痒……乳白色的奶茶在杯中摇晃,倒映在白色的墙上形成好看的水样花纹。
此时此刻,她离我如此之近,从这个角度看过去,甚至可以凝视她长长的睫毛和敏感的嘴唇。只有长久习惯孤独的人,才有这样独特的气质吧,我想知道她心中的秘密,一直很想。
高跟鞋的声音由远及近,然后由近及远。
盛白露将新斟的奶茶送到嘴边,睫毛垂落下去。
“她从不进我的房间。”她小心翼翼地开口道,“从小到大,她都默默地为我准备一切,非常小心,小心得过了头。”
她转过脸来看我,“我知道她一直在保护我,保护我不再受伤害。”
“她?”我睁开惺忪的眼睛,看她星般的眸子。
“我的继母,”她说,“她是个非常善良温和的人,我喜欢她。”
“那么,盛白虹呢?”
“虹是她带过来的,”盛白露说,“但我心里一直把他当作亲哥哥。”
“那,”我停顿了一会儿,“你的亲生母亲呢?”
“亲生母亲?”她冷笑一声,声音变得冷漠起来,“我的记忆中只有她的背影。她就这样走掉了,一次也没来看过我。我曾经试图说服自己,她是爱我的……现在我总算不必再欺骗自己了,这样多好。”
风在白色的空间中呢喃,替代了我们之间的低语。盘子里的点心空了,奶茶不知什么时候打翻了,深白色的液体一滴滴在地板上流淌,代替了时间的流逝。我们的呼吸声在寂静中暖暖的,氤氲在白色的栀子花的香味当中。
沉醉的,如梦境一般。
五
“你最近在学校的表现不太好,”老师透过刻薄的镜片审视着我,“这样下去,是没有办法转为正式生的——让你家长来一趟吧。”
“我爸不在家……”
“那就让你妈妈来。”她不想和我拖延时间。
我一个人静静地走出办公室,坐在学校的花坛边,回想那天从盛白露家里出来的情景。
白露的妈妈穿着罗马长裙在落日的余晖下散发着阳光的气息,盛白露靠在她身上,像两朵温润甜蜜的栀子花。这影像在我的视野中一路飘散,去了我永远也到不了的地方。
那一刻,我的心狠狠地疼痛起来。
“老师说你最近学习不是很用功,和同学们相处得也不太好,怎么了?”不知什么时候,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女人坐在了我的身边。
“你管得着吗?你是我什么人?”我抬起眸子,充满敌意地望着她。
“我是你妈妈,不管你承不承认。”
“你不是我妈妈,我妈妈早就死了!”本以为这席话会激怒她,可是没有。
“你不是我亲生的孩子,但自从我走进这个家,我就是你的妈妈,无论什么时候,无论发生什么,都会是,你明白吗?”她一边说,一边试图伸出手来,将我抓住。
“别碰我!”我歇斯底里地大叫起来,伸出猫一般锋利的指甲,挖在她的脖颈上,趁她吃痛松手的一瞬,头也不回地跑了。
我抓着书包没命地跑,在一场雷雨到来之前,在整个世界里迷失了方向。
手电筒的光撕裂黑暗的一角,令蜷缩在雨夜中的我无所遁形。
“总算找着你了……”
我仰着头,看着面前这张清朗冷峻、眉头紧锁的脸。这是多么熟悉的面孔,陪伴我一起长大的面孔。
“你想闹到什么时候,回去和妈妈道个歉吧!”
“道歉?”冰冷的雨水流进我的嘴里,有股咸湿的味道,“需要道歉的难道不是你们吗?!”我一下子站起来,“自从你们到我家,我就成了一个多余的人!你们搅乱了我的生活,抢走了我的爸爸!”
“够了,”他扬起粗黑的眉毛,“从小到大,她在你身上操的心比我多!你任性、自私、冷血,对别人付出的一切熟视无睹!雨那么大,妈妈急得到处找你,你知不知道?”
“那是你妈妈,不是我妈妈!”我叫起来。
“啪!”他伸出手对着我的脸狠狠地打下去,就像许多年前我打他一样。我气愤至极,使尽浑身力气一把推开他,抹去满脸的雨雾,一瞬间,我惊惶地睁大了眼睛——
盛白露!
她穿着白色的花苞裙,撑着一把透明的伞停在雨水交流的十字路口,正定定地看着狼狈不堪的我们。
她看到了,看到了我全部的秘密。
其实,我和她一样,有一个继母和一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哥哥。不同的是,我永远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永远无法接受别人的存在。
我一下子变得虚弱无力,任凭男孩拽着我跌跌撞撞地前行。
雨雾中,只剩下那团街灯氤氲的光晕,落在白露白色的裙子和那把透明的蕾丝伞上……
她明明那么像我,可我却决计成不了她。阳光正照在她身上;而我,则向着阴霾的一边遮蔽过去。当我再一次努力回想的时候,记忆便像是雨水溜过的玻璃窗,变得混沌而模糊起来。
六
连续几天,白露都没有在学校出现。
我似乎一瞬间感受到了她那快乐平静的表情下面,深不见底的忧伤。
也许,我们是同一种人。
她怎么可能装得下那些自卑、忧伤和落寞呢?或许,她本就非常幸福;孤单寂寞的,只有我自己。她始终不缺少快乐,而我内心的寂寞越是堆砌,快乐就离我越来越远,就像隔着玻璃窗的那一袭白裙子,看得见,摸不着,一直的,永远的。
我孤零零地一个人对着宁静的玻璃窗,忽然开始厌恶起这样一个无忧无虑、没心没肺的她来。
这段日子,班里自然少不了有关她的议论。
“哎,听说盛白露家里很有钱,妈妈聪慧能干,长得也特别漂亮。”
“是呀,她还有一个帅气阳光成绩优秀的老哥,真让人羡慕死了。”
“你们根本什么都不知道!”我走过去大声说,“那个女的是盛白露的后妈,盛白虹其实根本就不是这家的孩子,他是因为自卑才不停地努力学习和表现自己的!盛白露的爸爸表面上在外面做生意,其实已经一年多没回家了,他们一家子,没一个好人!”
起先,她们用错愕的眼神瞧着我,渐渐地,那些眼神变得诡秘起来。我躲避着那些烦扰缠绕的目光,跌跌撞撞地跑开。
第二天,流言便蛇行一般在校园里蔓延开来。
之后的半个学期,盛白露都没来学校。
期末的时候,那个位子始终空着。
病了?出事了?
抑或是……
如果她死了,一定是我亲手杀了她。
雪花就在这个时候不经意地开始飘落,纷纷扬扬,久久地,不愿坠落。
操场上,盛白虹独自走着。
我追上去,又很快被落在后面。
“白虹!”我使劲地喊。
“现在你满意了?”他停下脚步,紧握拳头的骨节早已泛白。
“对不起。”我的泪水情不自禁地流淌出来,心里有许多话想要说,可拙劣的唇舌却一刻不停地重复着“对不起”。
我闭上眼睛,希望他狠狠地给我一巴掌。
然而,沉默了很久,什么也没有。
他只是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转身跑了。
我的泪水再一次毫无节制地涌出,将视线完全挡住。
我鼓起勇气,努力地追过去——只要追上他,我就能再见到盛白露。
白露……
一声尖厉的刹车声。
紧接着是猛烈的撞击,我的身体失去平衡,重重地摔落到冰冷的柏油马路上。温热的液体顺着额角流淌下来,透过这如同太阳一般炽热的液体,我看到盛白虹从街对面跑过来,抓住我的手,喊我的名字,可我很快什么也感觉不到了……
意识再一次游离模糊起来。
多么希望睁开眼睛的时候,我能拥有盛白露所拥有的一切。
我有许多事情要告诉她,可都没有来得及。尽管我和她一样,有这样一个妈妈和这样一个哥哥,可我却远远不及她,我因此而羡慕、嫉妒甚至憎恨。
我明知道这样不对,但我无法战胜那个强大而自卑的自己。
每天晚上,我都会做一个长长的梦。
爸爸牵着我的手,将我拉到桌子中间。
桌子的另一边,站着一个陌生的女人,女人身后露出一个傻愣愣的脑袋,脸上拖着两条青灰色鼻涕的男孩正懵懂地望着一脸阴沉的我。
“你没受伤吧,刚才那条狗……”男孩笑嘻嘻地将一条白色的手绢递过来。
“啪!”话音未落,胖嘟嘟的脸上就挨了我狠狠的一掌。
他一下子蒙了。
陌生的女人走过去,用棉球擦拭男孩手上和脸上的伤,他故意看了我一眼,撒娇似的靠在女人耳边低语着什么,仿佛伤口已经不痛了似的。从那一刻开始,我就清楚地知道,我离他们那样遥远,也许永远永远无法走进他们的世界。
“来,别怕,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妈妈。”陌生女人弯下腰,随风飘动的衣袂和长发,和妈妈的影像不知不觉重叠到了一块儿……
我慌不知措地夺门而出,与其说是愤懑,不如说在逃避。
从那以后,我每时每刻都在逃。
直到我和那个男孩一起慢慢长大。
直到……
“白露,白露,白露……”
我的耳畔响起了遥远而熟悉的呼唤。
眼前的景象由模糊变得清晰,我吃力地睁开眼睛,首先看到的是盛白虹,而站在他身边的是他的母亲,焦灼的神情让人惶惑。
母亲的脸白皙而温暖,一如那天深白色的栀子花丛中一般,脖颈上印着淡淡的抓痕,那红红的印子和我昨天推开继母时抓伤的痕迹一模一样!我惊慌失措地伸出手,想抚平那些伤痕,目光猛然间落在自己的手腕上。
我的手腕上戴着一条晶莹剔透的手链,用冰块般的月光石一颗颗串起来,末端由一枚小小的蝶形环搭扣起来,显得优雅而高贵。
“对不起,妈妈……”我努力伸出的指尖触及到一行生动的泪水, 紧接着,是一个柔和无比的拥抱。如此温暖,为什么以前我总是感受不到?我第一次充满依赖、如释重负地靠在面前这个漂亮女人的怀里。
我认出了这条月光石手链。
认出了母亲眼中倒映出的这个女孩。
她的名字叫盛白露。
..........................................
唔.....是这个吗????
⑵ 曹文轩的儿童文学观是怎样的 请简要概括
曹文轩认为自己的新作《大王书》在众多儿童幻想作品中是一个破局和转向。当接到曹文轩递过来的签名新书《大王书》(第一部《黄琉璃》)时,我随口问了一句:“写了这么多年给孩子看的书,您有什么深刻感触?”“写这种书,很养人。”曹文轩不假思索地回答,后面跟着一串笑声。4月的一个下午,在郑州新市区的托斯卡纳意大利主题餐厅,曹文轩从他最近的新书《大王书》谈起,渐次说起自己儿童文学的创作历程和观念。我不是一个合格意义上的儿童文学作家“我历来认为我不是一个特别合格意义上的儿童文学作家”。在谈到他的儿童文学创作时,曹文轩上来就道出一个让人略生诧异的观点。曹文轩认为自己不完全是一个儿童文学作家。“因为首先我还有一大批作品是纯粹意义的传统文学作品。再者我认为文学与门类无关,我只是写了一些小孩也能看的作品。所以有人问我是不是写纯粹意义上的儿童文学作品,我也不是很在意。只要小孩喜欢看就可以了,至于说它究竟是什么则无关紧要。”所以,就有他的《草房子》、《青铜葵花》等,大人和小孩都喜欢看。而有意思的是,曹文轩的儿童文学作品,往往是大人看了之后要他们的孩子看。在学校,则是老师看了之后再推荐给自己的学生看,学生们看了就互相传播开来。“这就与其他儿童文学作家不一样,其他人的作品往往是孩子喜欢看了,老师再去找来看。我的作品的流传过程正好相反。”曹文轩对自己作品在接受中的这个特别现象颇显得意。因为他同时跨越的是两代人,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曹文轩可以忽略自己儿童文学作家的身份。我写的都是往事曹文轩的作品,像《草房子》、《青铜葵花》等多以写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生活为主,而对当下儿童的生活鲜有涉及。“在我下去做演讲的时候,就有孩子问我,‘曹老师,你怎么没有写我们今天的孩子的生活?’”曹文轩回忆说。对于这个问题,曹文轩认为这是成人的现实主义文学观念在作祟。他强调,“因为一些人认为,一部作品对现实的关注体现在对当今事物的关注”,这些观念也进而灌输到孩子们那里。在人们的固有观念中,现实主义就是写当前发生的事情,这是错的。“现实主义和写昨天还是今天毫无关系,所以现实主义与是否写现实是没有关系的,现实主义不等于现实”。所以,在曹文轩那里,过往的生活并没有贬值。“过去的生活和现在的生活没有等级的区别,没有理由说现在的生活比过去的生活更有价值。”当记者问现今的孩子能否读懂过去年代的生活时,曹文轩自信地说:“我听好多家长跟我反馈,他们的孩子看《青铜葵花》看得泪汪汪的。”曹文轩接着又深究了更深层的原因,“我们应看到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基本人性没有变;这就是为什么今天的人们还能读《红楼梦》,还能欣赏鲁迅作品的原因。”作品背后鲁迅的身影鲁迅是对曹文轩影响最大的一位作家。在谈到自己的创作历程中受到哪些作家的影响时,曹文轩谈到:“现在,在我的作品中,可能已经看不到鲁迅留下的痕迹了。能看出来的是,有一点点沈从文的东西,有一点点川端康成的东西。其实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还是鲁迅。因为小时候我没有什么书好看,我看到最好的书就是鲁迅的作品。当然我在今天创作时,由于各种因素影响不能明显得看到鲁迅的痕迹,但他一直作为一个巨大有力的身影矗立在我作品的背后。”在谈到鲁迅对其作品具体方面的影响时,曹文轩觉得,虽然他的作品优美,但是作品里的忧伤,以及对自然风光的在意、语言的讲究等,都和鲁迅有关。“鲁迅给我的影响不仅仅是精神的,同时给我对文学以及对艺术性的一些理解,甚至我从鲁迅那里学到了一些小说的写作技法。比如鲁迅的白描功夫非常好,如果说我的作品在写作技法上有什么特点的话,那么我也是比较喜欢或者说擅长白描的”。曹文轩同时也谈了他与鲁迅的区别,“我们的差别是,鲁迅用冷峻的眼光打量的是社会阴暗、人性的冷酷;而我以我的方式描绘的是光明与鲜亮,这个跟时代有关系,也和我的成长有关”。不可或缺的自然风景描写对自然风光的描写是曹文轩作品的一大特色。对于这一点,曹文轩毫不含糊地加以肯定,甚至有打上自己作品特色商标的冲动。“我的作品之所以是我的作品,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元素是风景元素。从写作上来看,离开风景描写于我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在谈到当下一些儿童文学作品包括其他文学作品中,自然风景描写流失严重的现象,对为什么今天很多作品中并没有太多的风景描写,曹文轩谈了自己的看法:“风景描写最能体现写作功夫,若把自然风景描写得不落俗套,而且把它与作品的情调、氛围和人物的情境融为一体,这是很难的。我小时候曾抄写过大量的描写自然风景的片段,这对我今天的写作受益匪浅,从中得到的恩惠无法用语言表达。如果没有当年的这些植入,我今天的作品绝对不会如此有特色。自然世界如此浩瀚,它自身构成的是一本奥义书。自然风光是自然世界,也是我作品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我认为让小孩去读那些没有风景的作品是非常糟糕的。”当下文学深刻向度的流弊由文学作品中风景描写的流失的话题,进而延伸到文学的评价标准上。曹文轩认为,当下文学作品的评价标准单一,中国古典性的标准缺失严重,存在文学创作对文学性和艺术性强调不够的现象。“我们今天强调的的是一部作品内容与思想的深刻。深刻几乎成为或者已经成为文学作品的唯一向度。而这个向度是西方文化给予的,不是我们文化中自古发展而得来的。比如,我们的价值体系是雅趣、意境等,我们的古人始终非常讲究艺术形式,思想深刻不是我们的标准”。“同时,深刻还隐藏着一个不成逻辑的逻辑关系,它没有建立在美之上,而是建立在丑和恶之上。今天的作品喜欢写恶,就是因为以深刻为标准。而丑和深刻之间形成了这样的逻辑推论”。曹文轩为当下文学评价标准的单一、古典与传统话语的缺失而深表遗憾。他希望当下文学能继承古典的东西,让文学评价标准更具文学关怀和人文意识。让幻想充满文学色彩曹文轩的近作《大王书》是一部规模宏大的作品,颇有不同于以往儿童文学作品优美风格的趋向。曹文轩的解释是“从小桥流水的《草房子》、温馨的《青铜葵花》到恢弘磅礴、金戈铁马、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甚至暴力的《大王书》,似乎看不到它们之间的联系。实际不是这样,因为之前我曾写过幻想类的作品《根鸟》,还有另外几个短篇也是这样。其实,《大王书》和《草房子》还是在同一个美学平台上。”面对目前国内幻想类儿童作品的层出不穷,《大王书》的出现试图重张“幻想文学”的概念。在曹文轩看来,目前的幻想文学,讲究幻想,但文学性注意得不够,整个幻想文学的格局不完善,有一些是不错的,但大部分幻想文学的文学性不够。“我是一个特别极端化强调文学性的人。所以,我认为幻想也必须放在文学性的框架里来说。如果只有幻想,这不是我的追求,也不是我的选择。可以有只写幻想的作品,但我所喜欢的是幻想和文学的完美结合,我主张幻想必须建立在文学的框架中,我现在要写的不是一部幻想作品,而是一部幻想文学作品。这就是我所说的一个新的方向”。在这个意义上,曹文轩认为自己的新作《大王书》在众多儿童幻想作品中是一个破局和转向。在创作《大王书》时,曹文轩力图寻找到“原初幻想”,传达出它的魅力。“我认为幻想是有品质差异的,有好幻想、坏幻想,幻想有价值高低之分。而人类的真正幻想是在初民时代,我在写《大王书》时,通过人类学专家的研究与考古,认真体会先民式的幻想和体验”。在儿童文学创作中的不断探索,曹文轩收获的不仅仅是作品,“写这种书很养人,会很感动;我觉得一个人,能经常感动,是保持优良生命状态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曹文轩一语道出了自己多年来最深刻的感触。
⑶ 《儿童文学》这本书里有多少个章节作者是谁最欣赏的精彩句子有哪些内容梗概是什么
是不是教育专业的书啊。我学的是朱自强的《儿童文学概论》,一共有12章,上编为儿童文学原理,包括儿童文学本质论、发生原理论、读者论、作家论与研究方法论等;下编为儿童文学文体论,在提出儿童文学新的分类方法的基础上,以七章的篇幅分门别类加以论述。
儿童接受快乐和幸福最快,也最随便,因为他们天生就是幸福和快乐。
学习是快乐地但当学习被降格为苦役时,也就无所谓快乐了,他甚至会成为一个学生堕落的开始。
⑷ 儿童文学要梗概 急用!!!
??? 什么意思 木有明白呢~!
⑸ 读4本课外书写梗概
1、亲爱的汉修先生
雷伊在小学二年级时读了一本课外读物,他很喜欢那本书的作者汉修先生,便写信同他联系。到了六年级,为了老师布置的作业,他跟汉修先生联系得更加密切了。在信中,雷伊说出了他父母离异的实情、自己转学后的不适应以及他内心的孤独。通过和汉修先生的书信往来,雷伊不但学会了应该如何面对生活,理解了父母无法共处的原因,体会到了父母对他的关爱,而且还练就了一手好文笔——一篇描写他和爸爸坐卡车出游的文章使他获得了小作家征文的荣誉入围奖,同时也更加坚定了他要成为名作家的决心。
本书荣获1984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
2、列那狐的故事
列那狐的故事,是由许多短篇故事缀合而成,取自古希腊罗马寓言、印度等东方国家的故事以及日耳曼民族的故事,其中的多半取自于法国北部的民间传说。本书是东西方动物故事的荟萃。
小学中年级孩子在阅读中,可透过列那狐这个复杂的形象,了解中世纪封建社会的腐朽和虚伪。这本书被列为教育部规定的中小学生必读书。
3、小王子
本书是法国儿童文学的一部经典作品,叙述小王子离开他的星球来到地球的传奇故事,富有启示意义。一个来自太阳系中某颗小行星的小王子,因为和他那美丽,骄傲的玫瑰闹了别扭,便只身出走,在各星球间游历,见识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最后,他降临地球,在这里同狐狸建立了友谊,并且得到了人生的真谛……在撒哈拉大沙漠,一名迫降的飞行员遇见了一个从外星球来的小王子。这个可爱的小人儿为了寻求爱和友谊曾经访问过六颗行星,这六颗星球上各住着一个人,他们是权欲迷
4、芝麻开门
这是一部好读、耐读的长篇小说,讲述了一个班集体、一群有才情和个性的孩子、几位可敬的老师、几个都市普通家庭在一年里发生的故事。
著名作家祁智,在1000个小朋友中征集故事,请100个小朋友审稿,最后奉献出这部作品。他深情描摹现实,以浅近诙谐的语言、生动丰富的细节,诗意化地再现了平凡生活,讴歌澄莹童心。
本书荣获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被中央电视台改编成20集同名电视连续剧。
⑹ 儿童文学内容简介
儿童文学作品的定义,是指以儿童为阅读对象的文学作品。儿童文学在世上已有很长久回的历史,尽管最答初的儿童文学并非休闲读物,早期许多儿童文学由成人作品改编,但若不适合孩子或未针对儿童而改编,不能算作儿童文学的作品。儿童文学特别要求通俗易懂,生动活泼,容易被儿童的认知水平所接受。
⑺ 谁看过儿童文学要梗概!跪求!
《儿童文学》向我们展现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世界,这本书能使我们成为一株忘忧草,整天没有了忧愁,沉浸在快乐之中。它的出现填补了我们心灵的空虚与寂寞,给予我们心灵的抚慰,给予我们精神的成长,心灵的成长,它就像是我们的朋友、导师,敞开知识的大门,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到达成功的彼岸。
儿童文学分上中下三本,有专门为青少年设计的时尚本,还有经典本和选粹本,三本的内容可谓包含了文学的精华,让人融入的作家的笔触中,融入到故事中,展现一个完美的文学世界。
楼主说的梗概不太对……
⑻ 有什么书名的儿童文学作品内容梗概
《爱丽丝梦游仙境》不仅是文学史上流传最广的童话经典,也在百年电影史上留内下了诸多足迹,它容曾被数十次搬上银幕,成为经典的电影题材。刘易斯·卡罗尔原本是一名数学家,但不泯的童心促使他在1903年创作出了《爱丽丝梦游仙境》这个经久不衰的童话故事。故事讲述的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百无聊赖的少女爱丽丝坠入梦乡,在梦境中,她追随一只小白兔闯进了神奇的仙境,开始了一段奇妙无比的冒险故事。
⑼ 儿童文学内容梗概
汤姆·索亚历险记:作者:(美)马克·吐温。类型:儿童。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虽说是儿童文学吧,但是就算是成年人也会喜欢的。
汤姆生活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小镇上,父母双亡受姨妈照料。他不喜欢上学,脑子里都是鬼点子,经常干出一些让人人忍俊不禁的事情。
比如他靠小聪明获奖,可是却背不出《圣经》里面的常识等等(哈哈)。另外汤姆还喜欢班上一个新来的小女孩贝姬,两个人还像模像样地举行了订婚仪式……
后来有一次他和自己的铁哥们儿哈克贝利(以后会说到他),半夜无意中目睹了一起谋杀案。他们害怕把真凶说出来会遭到报复,于是保持沉默。可是另一个无辜的人却被认为是杀人犯。良心的谴责和不安让汤姆越来越压抑,而且贝姬也不搭理他了。于是他和两个伙伴哈克以及乔到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弄得家长都以为他们淹死了,不胜悲叹……
可是没过几天,他们觉得岛上的生活很无聊,于是汤姆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建议,就是他们去参加自己的葬礼(好点子)。
回来之后,他们都成了英雄,汤姆和贝姬也重归于好了,省得两个人再遭受相思之苦(咳咳)。眼看无辜的人就要被处死,汤姆最终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指认了真凶。不过杀人凶手逃走了,汤姆和哈克还是担惊受怕怕遭到报复。
两个男孩觉得无聊,于是就去一处“鬼屋”找寻宝藏,宝藏没找到,居然发现了杀人凶手(此处很惊险),差一点儿就被发现了,但是他们也得到了宝藏的消息……
接下来就是跟踪,盯梢。杀人凶手有一大笔钱藏在某处,但是一连好多天他们得不到任何消息,就剩下哈克一个人在追踪了,汤姆去和贝姬野营去了(感觉像是约会)。
话分两头,哈克看到杀人凶手打算报复一户人家,于是不顾危险前去报信,总算救了那位太太。而汤姆和贝姬却在一处岩洞中迷路了,找不到出口,没有食物,简直快被饿死了,这还不算,岩洞中还有那个杀人凶手……
小镇中又是一片残云惨淡,大人们已经放弃了搜救,认为汤姆和贝姬已经不在了。但是在困在了岩洞中三天之后,汤姆还是找到了出口,于是举镇欢腾。
而因为怕别人再在岩洞中迷路,大人们封住了洞口,汤姆得知此事已经是两周之后,杀人凶手便被活活饿死在了岩洞之中,非常凄惨,不过总算,汤姆和哈克不用再担惊受怕了。
等大家都恢复了,汤姆和哈克找到了杀人凶手留下来的宝藏,那是一大笔钱啊,这下两个孩子再也不会被人们瞧不起了,走到哪里都惹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同时也引领了小镇上大人们的寻宝热情(写得太深刻了,呵呵)。
寡妇道格拉斯太太为了报答哈克,打算收养哈克,但是哈克过不惯上等人的生活,想和汤姆去当海盗,汤姆劝他还是在坚持一个月吧……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虽然是儿童文学,但是即便是成年人读起来相信也不会乏味的,其中比如汤姆的姨妈迷信各种保健品,学校枯燥乏味,小镇居民害怕杀人凶手等等,让人读起来感觉不像是十九世纪的美国,感觉就像是我们身边的感受一样,完全没有距离感。可见,好的文学作品果然是可以超越国界和时间的。最后用一句话来结束,就是里面男孩子们的感受——宁愿当一年海盗,也不愿当一辈子美国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