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与法学的关系是:
经济学与法学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缺一不可。认真学习经济学和法学,才能实现全面发展。
英国文豪肖伯纳说过一句经典的话:经济学是一门使人生幸福的艺术。通俗的说,经济学更是一门帮助你思考的学问,它有助于你作出更好的个人决策,因为,从你每天早上醒来的一刻到你每天晚上睡下的一刻,你的生活充满了选 择。……例如对于准备上学得学生,利用机会成本你知道高中毕业时应该选择读大学还是读中专,成本收益分析会告诉你该出国还是在国内读大学,边际效用理论能 帮你分析出该读几年,比较优势理论则能帮你决定读什么专业并如何找到自己最合适的工作。
最直观的也是最密切的就是与钱有关的各种经济决策,经济学能帮助你成为一个最好的消费者,可以让你在商场、超市中清醒的根据自己的意愿消费。宏观经济和金融学知识则能帮助你在股票、基金投资中提高获胜的概率。即使这些你都不关心,作为合格的公民,在你掌握了经济学基本原理之后,你就能够对政府赤字、税收、自由贸易、通货膨胀以及失业等问题作出判断。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 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在历史上,有过各种各样关于和谐社会的构想和实践,我们所要构建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 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和谐社会绝不会自发地生成,也不会自然地实现。和谐 社会的构建必须借助于法律制度的推动与保障。如果法律制度完善而且合理,社会成员就可能和睦相处,社会关系就可能和谐顺畅。反之,如果法律制度欠缺失当, 社会成员之间则可能冲突频发,社会关系必然扭曲动荡。因此,法律是整个社会关系调节器的中心,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关键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学作为经济发展的指导性原理,其作用日益突出,为经济的发展指引方向,提供充足动力。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高度重视法律的作用,法律维权意识在人们的心中不断增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作为经济发展的强有力保障,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因此,经济学与法学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有人认为是对立的,有人认为是一致的,我个人认为从大的趋势来讲,总的说来,公平与效率是一致的,公平促进效率,不公平导致低效率。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
制度、政策公平促进效率。政策、制度属于上层建筑领域,它的公平与否直接影响到效率。政策制度的公平有利于效率的提高,最典型的莫过于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对生产效率的促进。政策的公平合理促进效率的提高,反之,政策制度的不公平,不合理则导致低效率。
人类的任何活动也都有效率问题。经济效率,是指经济资源的配置和产出状态。对于一个企业或社会来说,最高效率意味着资源处于最优配置状态,从而使特定范围内的需要得到最大满足,或福利得到最大增进,或财富得到最大增加。经济效率涉及到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个领域,涉及到经济力、经济关系和经济体制各个方面。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一个有效率的社会,其资源配置、管理体制、运作机制应该是合理的、公正的;同样,一个公正的社会,其资源一定能得到合理的配置,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率的提高有助于公平的实现,社会的公平也有助于效率的提高。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效率与公平没有能够很好地协调起来,相反,矛盾突出。追求公平,效率就打折扣;追求效率,公平便有失公允。其结果,必将影响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因此,强调坚持注重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相协调显得非常重要。
总之,兼顾公平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上存在着弱势群体,对这些弱势群体,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政府应当兼顾公平,通过种种措施,如向高收入者征收个人所得税,把这部分资金转移给弱势群体,如发放失业救济金,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帮助失学儿童重返课堂。只有这样,才能使这部分人得到应有的帮助,以获得应有的教育机会和参加职位竞争的机会,挖掘这部分人的潜力,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提高效率。
公平促进效率,有利于效率的实现,效率为公平的实现提供了物质基础,二者是一致的,在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要使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参与竞争,平等的劳动就业机会,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始竞争,而个人的分配、收入要与个人所投入的努力达到一种比例上的动态平衡--多劳多得。反对那种小生产者的绝对平均主义的平等观,提倡多劳多得,国家在实施政策时要以效率为先,以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最终目标,但要兼顾公平,国家通过各种办法,用政策加以调节,倾斜于弱势群体,给其以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参与国家的经济建设。以提高经济效率,总之,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即不能只强调效率忽视了公平,也不能因为公平而不要效率。应该寻求一个公平与效率的最佳契合点,实现效率,促进公平。
综上所述,经济学与法学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缺一不可。认真学习经济学和法学,才能实现全面发展。
㈡ 经济法学与法经济学的区别拜托各位大神
本质来讲就是法学与经济学的区别 1、研究的方向不同 经济法学研究的是经济法本身-法学 法经济学研究的是法经济学拓展了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把法律制度等非市场领域的问题纳入经济研究视野 (简单来讲,就是研究经济规则中,法律或其他相关政策问题对其的影响)-经济学 2、目的不相同 经济法学是要用法律来约束经济~追求公平公正 法经济学是要用经济学则是优先考虑效益问题,即如何有效利用资源。 3、一个研究的是法律在经济中能公平与公正 一个研究的是法律对经济规律的影响
㈢ 经济法学与法经济学的区别
本质来讲就是法学与经济学的区别1、研究的方向不同经济法学研究的是经济法本身专-法学法经济学属研究的是法经济学拓展了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把法律制度等非市场领域的问题纳入经济研究视野(简单来讲,就是研究经济规则中,法律或其他相关政策问题对其的影响)-经济学2、目的不相同经济法学是要用法律来约束经济~追求公平公正法经济学是要用经济学则是优先考虑效益问题,即如何有效利用资源。3、一个研究的是法律在经济中能公平与公正 一个研究的是法律对经济规律的影响
㈣ 法律经济学属于法学还是经济学
经济学与法学交叉的边缘学科。法律经济学定义是:“用经济学阐述法律问题”的学科。具体地说,法律经济学采用经济学的理论与分析方法,研究特定社会的法律制度、法律关系以及不同法律规则的效率;其研究的主要目的仅在于“使法律制度原则更清楚地显现出来。
从法律经济学的研究范围来看,法律经济学对法律制度问题的研究基本上覆盖了整个法律领域,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程序;惩罚理论及其实践、立法和管制的理论及其实践;法律的实施和司法管理实践;以及宪法、海事法、法理学等各个方面。但是,法律经济学的研究重点是“普通法的中心内容――财产、合同和侵权”。
所以没有很明确的定义,应该属于法学的范畴吧。
㈤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差异
我也只是那么听一些教授的讲座哈。不懂太多。
法经济学说的就是用经济成本的角度来研究某一个法律是否符合经济学原理。或者说某一个法律的规定是促进还是阻碍使经济发展。从经济的角度来看法律,是一个理论性的东西。
而经济法就是实实在在的规定的法律。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
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概念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首要问题,也是经济法立法,司法等活动的基础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经济法现象在世界各国大量出现,经济法概念问题也成为经济法学界争执最多的问题。(还是给你贴点经济法的概念我自己也说不上来)
重点是前者研究的是经济,而后者重点研究的是法学。
每一部法律或者说每一条法律的出台必将对社会经济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所以才会有法经济学。而经济法学则是对国家制定的有目的性的对经济产生影响的法律的研究。 经济法只是涉用到整个国民经济宏观的东西,而法经济学则不公限于此,他有很多东西都是有关经济的。
比如美国有很多立法就关第到法经济学。
举个例子。这个是我们学校老师讲的。那就是说一个女生,一直都觉得自己挺漂亮的。上大一时觉得:我得找个有钱,又帅的男生。可是要求太高了。上大于之后想着,要不有钱也行,不帅不要紧。可是再后来,上了大三她还是没谈上恋爱,他这时候就想,随便一个比较不错的男生就行。再后来上大四了,她可能会想嗯。只要不太差就行。
她这些每一阶段的想法都是一个价值观,而这个价值观如果比作经济的话,那么她在每个价值观的相对应的每个想法(标准)都是给她自己立的一个“法”,也就相当于法律,这就是法经济学的最最直观的一个举例了。就是价值对有对应的法律。
经济法学我想理解起来就比较容易了。
比如我国现在有的立法《税法》,其实也是涉及到法经济学,但是说到底他还是从宏观经济来说的。而不像法经济学细入微观。
㈥ 法经济学与经济法学的区别和联系大概有哪些
本质来讲就是法学与经济学的区别1、研究的方向不同经济法学研究的是经济法本身-法学法经济学研究的是法经济学拓展了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把法律制度等非市场领域的问题纳入经济研究视野(简单来讲,就是研究经济规则中,法律或其他相关政策问题对其的影响)-经济学2、目的不相同经济法学是要用法律来约束经济~追求公平公正法经济学是要用经济学则是优先考虑效益问题,即如何有效利用资源。3、一个研究的是法律在经济中能公平与公正
一个研究的是法律对经济规律的影响
㈦ 经济学和经济法有啥区别
一、性质不同
1、经济学是研究人类经济活动的规律即价值的创造、转化、实现的规律——经济发展规律的理论,分为政治经济学与科学经济学两大类型。
2、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
二、起源不同
1、人类经济学起源于中国古代以经世致用为代表的价值观,均富、损有余而补不足为代表的平等观,交相利、义利统一为代表的生产关系观,通功易事为代表的贸易观,农本工商末为代表的产业观等等早期经济思想。
2、经济法最早产生于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学家关于经济法的概念,主要见于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的学术文献中。
(7)法经济学与经济学扩展阅读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新兴的法律部门,与传统的相邻法律部门相比,其主要特点有:
一、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
经济法的产生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必然结果,它把调整的重点始终放在引导各类经济主体依法进行经济活动,保证经济关系的正确确立和有序的进行上,以形成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
二、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
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相比较,在调整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的关系上,各有自己的主导思想。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它以社会利益为基点,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社会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对社会负责,在此基础上处理和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
三、经济法是商品经济发达的法
只有当商品经济成为社会的主导,经济法才会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因而经济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
四、经济法是以经济为目的的法
经济法始终调整经济关系,调整的目的就是使社会的整体经济能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而且在这个调整过程中甚至会有意使局部利益或个体利益有所损失。
五、经济法是综合调整的法
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纵向经济关系,但对横向经济关系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采取的手段既有惩罚性的,也有补偿性的,既有鼓励类的,也有禁止、限制类的,体现了明显的综合调整的特征。
㈧ 有谁知道制度经济学、法经济学与经济学的区别吗
制度经济学(institutional economics)是把经济制度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经济学分支。它研究制度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也研究经济的发展如何影响制度的演变。老制度经济学代表康芒斯、米且尔等,考察了制度,但没有对于主流经济学的方法上有所改进。新制度经济学由科斯(Ronald Coase)1937年d 《企业的性质》论文所开创,它贡献在于的将交易成本这一概念引入了经济学的分析之中。 威廉姆森、德姆塞茨、张五常等人对于这么新兴学科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近30年,新制度经济学是蓬勃发展的经济学的一个分支。
法经济学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它旨在运用现代经济学的方法来解释法律制度和分析法律问题
经济学是它们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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