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吸收分析法
吸收论(Absorption Approach) 吸收论(Absorption Approach)又称支出分析法,它是1952年 詹姆士· 爱得华·米德 和当时在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工作的 西德尼·亚历山大 ( Sidney Stuart Alexander)提出,在 凯恩斯 宏观经济学 的基础上, 从国民收入和总需求的角度, 系统研究货币贬值政策效应的宏观均衡分析。它从凯恩斯的 国民收入 方程式人手,着重考察总收入与总支出对 国际收支 的影响,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 国际收支 调节的相应政策主张。
2. 国际经济学里面的“吸收”是什么意思
13. 试推导吸收法的公式并说明其政策含义
1、吸收法采用凯恩斯的宏观分析,将国际收支与国民收入联系起来考察,偏重于商品市场均衡,政策上倾向于需求管理。
2、公式推导。基本公式为Y=C+I+G+(X-M),其中:Y为国民收入,C为消费,I为投资,X为出口,G为政府开支,M为进口。变换后为X-M=Y-(C+I+G),设BOP=X-M,即设转移支付为0,并不考虑资本流动,则有:BOP=Y-(C+I+G)。令A=C+I+G为吸收,则有BOP=Y-A。如果A大于Y,会导致国际收支恶化;反之则得到改善。
3、政策含义。调整国际收支从吸收法看有两种方法,或者调整国民收入,或者调整吸收。前者需要资源的重新配置,以提高总体生产力,这要求有闲置的资源;后者是使消费、投资和政府开支得到调整,逆差时压缩,顺差时扩张。
4、评价。该方法与宏观经济结合较好,但涉及资源的实际利用水平,进口生产设备提高生产力与国际收支继续恶化的矛盾,同时也存在时滞的问题,以及在理论上和政策上忽视货币在调整国际收支中的作用
3. 什么是国际收支调节的吸收分析法
吸收论(Absorption Approach) 吸收论(Absorption Approach)又称支出分析法,它是1952年 詹姆士· 爱得华·米德 和当时在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工作的 西德尼·亚历山大 ( Sidney Stuart Alexander)提出,在 凯恩斯 宏观经济学 的基础上, 从国民
4. 经济法学与法经济学的区别
本质来讲就是法学与经济学的区别1、研究的方向不同经济法学研究的是经济法本身专-法学法经济学属研究的是法经济学拓展了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把法律制度等非市场领域的问题纳入经济研究视野(简单来讲,就是研究经济规则中,法律或其他相关政策问题对其的影响)-经济学2、目的不相同经济法学是要用法律来约束经济~追求公平公正法经济学是要用经济学则是优先考虑效益问题,即如何有效利用资源。3、一个研究的是法律在经济中能公平与公正 一个研究的是法律对经济规律的影响
5. 什么是法律经济学
法律经济学是“将经济学的理论和经验主方法全面运用于法律制度分析”的学科内。具体容地说,法律经济学采用经济学的理论与分析方法,研究特定社会的法律制度、法律关系以及不同法律规则的效率;其研究的主要目的仅在于“使法律制度原则更清楚地显现出来,而不是改变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