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百年孤独》的确是部很好的小说,可是它为什么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诺贝尔文学奖多考虑作品对“人”这个母题的探究,对人本身和社会的关照。《百年孤版独》以魔幻现实主权义手法,以布恩蒂亚家族的百年兴衰历史展现了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丁美洲的发展轨迹,百年轮回又回到起点;以布恩蒂亚家族成员的孤独封闭揭示了拉美历经百年发展仍旧停滞不前严重落后的原因。从某个意义上说,作品设置的马孔多镇不仅是拉美的一个缩影,也是整个人类生存的隐喻。超现实力量对个体存在真实性的根本否定和作为个体对此否定的无能为力使得忧伤、忘记和混乱等成为人类生存的母题作品,“反映出整个大陆的生命矛盾”的深邃内质。
❷ 马尔克斯能作为作文素材的一些事。 《百年孤独》除了永恒不变的孤独还有其他能作为作文主题的思想吗
一身乌黑的羽毛,一对剪刀似的尾巴,一对刚劲轻快的翅膀,凑成了那样活泼可爱的小燕子。
小燕子又黑又亮的羽毛像是抹了油,白肚皮就像是穿着一件白衬衣。
燕子飞行的时候,漂亮极了。那狭长的翅膀,那分叉的尾巴,都像由最高明的画家画出来的,没有一个姿势不美。
嫩蓝的天空,几痕细线连于电杆之间,线上停着几个小黑点,那就是燕子。这多么像正待演奏的曲谱啊!
燕子的巢很像半个饭碗,上面的口敞着,里面铺着柔软的羽毛、干草及细软的杂屑等物。燕群有时如掠天长剑,横空刺去;时而又如战斗机群,俯冲而来,在停宿处周围的空中飞翔着,回荡着。
燕子依然成群的剪裁着总是出现虚线的天空。
燕子的飞行,给人一种轻舒优美的感觉,燕子的到来,给人一种吉利安宁的抚慰。
燕子是春的使者。
燕子带着剪刀似的尾巴,斜着身子在空中掠过。
报春的燕子往来穿梭地飞行,空中充满了呢喃之音。
燕子识旧主,每年气候一开始转暖,一对燕子就回返我家老厅堂上。小俩口叼草梗,衔泥团,协力修造小巢。它们追飞蛾、捉毛虫,给黄毛黄口的燕儿分食。燕子巢从来不加设防,陪同主人度日度月,呷呷呷,吱吱吱,说说笑笑很是开心。
燕子,燕子,我知道你是在劳动中,才变得如此矫捷的!也知道你是在劳动中,吸取了太阳的光亮,才使你黑色的羽毛变得如此闪亮的;甚至你那火红的嘴唇,也是涂上了太阳的颜色,才变得如此艳丽的!
❸ 小说《百年孤寂》是谁写的生平如何小说写的什么
以下是关于这篇小说的资料
百年孤独作者
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已经成为当代世界文坛上众目所瞩的风云人物,他的作品受到全世界普遍的欢迎。尤其是《百年孤独》已译成三十多种文字出版,印数达一千万册。欧美一些电影公司都想把这部作品搬上银幕,纷纷向作者要求拍片权。各国文学评论界也不断发表文章评介他的作品,给予高度的赞扬。英国《泰晤士报》说加西亚·马尔克斯是“一位理想主义者和伟大的小说家”;1971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智利作家聂鲁达称赞《百年孤独》是“继塞万提斯的《堂. 吉何德》之后最伟大的西班牙语作品”,美国文学评论家约翰.
巴思说《百年孤独》是“本世纪下半叶给人印象最深的一部小说,而且是任何一个世纪这类杰出作品中的杰作”,阅读这部作品时,“如同阅读《堂·吉何德》、《
伟大前程》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样,引人入胜”。
这位作家在创作上取得了如此突出的成就,是跟作家广泛的生活阅历和坚毅的奋斗精神有密切关系的。他于1928年出生在哥伦比亚,父亲是个电报报务员。童年时代他住在外祖父家里,喜欢听外祖父谈论内战时期的往事,还喜欢听外祖母讲妖魔鬼怪的故事;由于受到两位老人的影响,他从小就酷爱文学,七岁就开始阅读《一千零一夜》和其它作品。尤其是他长大成人以后,长期从事新闻记者的工作,游历了欧美诸国,见闻也广博。这不仅为他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且让他积累了不少素材。从他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发表的演说《拉丁美洲的孤独》中,更可看到他的历史知识和文学知识相当丰富,特别是对拉丁美洲的历史和现状有深刻的了解。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拉丁美洲的历史和现状为背景,经过长期细致的观察、分析和思考,从1950乍开始创作,迄今已经写出了不少作品,其中有一些中短篇小说,如《枯枝败叶》、《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格兰德大娘的葬礼》、《恶时辰》、《纯贞的埃伦蒂拉与残忍的祖母》等,而最著名的、最有代表性的却是长篇小说《百年孤独》和《家长的没落》。西方评论界认为这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拉丁美洲文学中投出的两枚“炸弹”。
加西亚·马尔克斯主要是以《百年孤独》这部小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瑞典文学院在给加西亚. 马尔克斯的评语中说,作者在《百年孤独》中“创造了一个独特的天地,那个由他虚构出来的小镇。从五十年代末,他的小说就把我们引进了这个奇特的地方。那里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作者的想象力在驰骋翱翔:荒涎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象新闻报导一样准确地再现出来。”的确,在这部小说中,作者根据拉丁美洲血淋淋的历史事实,凭借自己丰富的想象,描绘出了神话一般奇妙的世界;从小镇马孔
多的建立、发展直到毁灭的百年历程中,活灵活现地反映了拉丁美洲百年的兴衰,马孔多镇很象是整个拉丁美洲的缩影。这部小说,场景琳琅,怪事迭起,新颖别致,耐人寻味。在这部作品中可以看到:拓荒者如何翻山越岭去寻找伟大的发明;吉卜赛人如何把‘文明”世界的玩意带到沼泽地带这个偏僻的小镇;外国垄断资本家如何侵入这个盛产香蕉的小镇;本国独裁政权如何勾结帝国主义者屠杀大批工人;人民群众如何进行流血斗争:最后,洪水、飓风和蚁群如何把这个小镇化为乌有。这部作品采取魔幻现实主义的写作手法,把现实和幻想、直叙和讽喻、写实和夸张结合起来,加上《圣经》和印第安人的一些神话和传说故事,无异绘出了“一幅巨型壁画”,但却再现了活生生的现实。这部小说写了布恩蒂亚家族六代人的经历,
人物众多,但是不少人物的性格都写得鲜明、凸出、逼真;虽有几个人物同名同姓,但是随着这个家族一代一代地更替和故事的发展,并不会使人产生任何混淆之处
,确非易事。而且,作者在小说的布局、情节的安排、写法的独创、语言的运用上都独具动力,所以使人一经阅读此书,就不忍释手。就主题思想而言,这是一部反帝、反封建、反独裁、反保守的作品。正如作者在《拉丁美洲的孤独》那篇演说中剖析了拉丁美洲孤独的原因之后所说的:“面对压迫、掠夺和歧视,我们的回答是生活下去。任何洪水、猛兽、瘟疫、饥馑、动乱,甚至数百年的战争,都不能削弱生命战胜死亡的优势。”小说中的最后一句:“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恰好说明了作者的主导思想:孤独的拉丁美洲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新的、团结的、朝气蓬勃的拉丁美洲必将出现。
以下为内容简介:
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是西班牙人的后裔,他与乌苏拉新婚时,由于害怕像姨母与叔父结婚那样生出长尾巴的孩子来,于是乌苏拉每夜都会穿上特制的紧身衣,拒绝与丈夫同房。后来丈夫因此而遭邻居阿吉拉尔的耻笑,杀死了阿吉拉尔。从此,死者的鬼魂经常出现在他眼前,鬼魂那痛苦而凄凉的眼神,使他日夜不得安宁。于是他们只好离开村子,外出谋安身之所。他们跋涉了两年多,由此受到梦的启示,他们来到一片滩地上,定居下来。后来又有许多人迁移至此,这地方被命名为马孔多。布恩迪亚家族在马孔多的百年兴废史由此开始。
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是个富于创造精神的人,他从吉卜赛人那里看到磁铁,便想用它来开采金子。看到放大镜可以聚焦太阳光便试图因此研制一种威力无比的武器。他通过卜吉赛人送给他的航海用的观像仪和六分仪,便通过实验认识到”地球是圆的,像橙子”。他不满于自己所在的贫穷而落后的村落生活,因为马孔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一条道路,把马孔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他带一帮人披荆斩棘干了两个多星期,却以失败告终。后来他又研究炼金术,整日沉迷不休。由于他的精神世界与马孔多狭隘的现实格格不入,他陷入孤独的天井中,以致于精神失常,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乌苏拉成为家里的顶梁柱,她活了115至120岁。
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二代有两男一女。老大何塞·阿卡迪奥是在来马孔多的路上出生的。他在那里长大,和一个叫皮拉·苔列娜的女人私通,有了孩子。他十分害怕,后来与家里的养女蕾蓓卡结婚。但他一直对人们怀着戒心,渴望浪迹天涯。后来,他果然随吉卜赛人出走,回来后变得放荡不羁,最后奇怪地被人暗杀了。老二奥雷良诺生于马孔多,在娘肚里就会哭,睁着眼睛出世,从小就赋有预见事物的本领,长大后爱上镇长千金雷梅苔丝。在此之前;他与哥哥的情人生有一子名叫奥雷良诺·何塞。妻子暴病而亡后,他参加了内战,当上上校。他一生遭遇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埋伏和一次枪决,均幸免于难。与17个外地女子姘居,生下17个男孩。这些男孩以后不约而同回马孔多寻根,却在一星期内全被打死。奥雷良诺年老归家,和父亲一样对炼金术痴迷不已,每日炼金子作小金鱼,一直到死。他们的妹妹阿马兰塔爱上了意大利技师,后又与侄子乱伦,爱情的不如意使她终日把自己关在房中缝制殓衣,孤独万状。
第三代人只有两个堂兄弟,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何塞。前者不知生母为谁,竟狂热地爱上生母,几乎酿成大错。后者成为马孔多的军队长官,贪赃枉法,最后被保守派军队枪毙。生前他与一女人未婚便生一女两男。其堂弟热恋姑妈阿马兰塔,但无法与她成婚,故而参加军队,去找妓女寻求安慰,最终也死于乱军之中。
第四代即是阿卡迪奥与人私通生下的一女两男。女儿俏姑娘雷梅苦丝楚楚动人,她身上散发着引人不安的气味,曾因此置几个男人于死地。她总愿意裸体,把时间耗费在反复洗澡上面,而她一样在孤独的沙漠上徘徊,后来在晾床单时,被一阵风刮上天不见了,永远消失在空中。她的孪生子弟弟——阿卡迪奥第二,在美国人办的香蕉公司里当监工,鼓动工人罢工。后来,3 000多工人全被镇压遭难,只他一人幸免。他目击政府用火车把工人们的尸体运往海边丢弃,四处诉说这场大屠杀,反被认为神智不清。他无比恐惧失望,最后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潜心研究吉卜赛人留下的羊皮手稿。另一个奥雷良诺第二终日纵情酒色,弃妻子于不顾,在情妇家中厮混。奇怪的是,这使他家中的牲畜迅速地繁殖,给他带来了财富。他与妻子生有二女一男,后在病痛中死去。因此,人们一直没认清他们兄弟俩儿谁是谁。
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五代是奥雷良诺第二的一男二女,长子何塞·阿卡迪奥小时便被送往罗马神学院去学习。母亲希望他日后能当主教,但他对此毫无兴趣,只是为了那假想中的遗产,才欺骗母亲。母亲死后,他回家靠变卖家业为生。后为保住乌苏拉藏在地窖里的 7 000多个金币,被歹徒杀死。女儿梅·香梅苔丝与香蕉公司学徒相好,母亲禁止他们见面,他们只好暗中在浴室相会,母亲发现后以偷鸡贼为名打死了他。梅万念俱灰,怀着身孕被送往修道院。小女儿阿马兰塔·乌苏娜早年在布鲁塞尔上学,在那里成婚后归来,见到马孔多一片凋敝,决心重整家园。她朝气蓬勃,充满活力,她的到来,使马孔多出现了一个最特别的人。她的情绪比这家族的人都好,也就是说,她想把一切陈规陋习打入十八层地狱。因此,她订出长远计划,准备定居下来,拯救这个灾难深重的村镇。
布恩迪亚家族的第六代是梅送回的私生子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他出生后一直在孤独中长大。他唯一的嗜好是躲在吉卜赛人梅尔加德斯的房间里研究各种神秘的书籍和手稿。他甚至能与死去多年的老吉卜赛人对话,并受到指示学习梵文。他一直对周围的世界既不关心也不过问,但对中世纪的学问却了如指掌。自从姨母阿玛兰塔·乌苏娜回乡之后,他不知不觉地对她产生了难以克制的恋情,两人发生了乱伦关系,但他们认为,尽管他们受到孤独与爱情的折磨,但他们毕竟是人世间唯一最幸福的人。后来阿玛兰塔·乌苏娜生下了一个健壮的男孩,“他是百年里诞生的布恩迪亚当中惟一由于爱情而受胎的婴儿。”然而,他身上竟长着一条猪尾巴。 阿玛兰塔·乌苏娜产后大出血而亡。
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就是这延续百年的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被一群蚂蚁围攻并被吃掉。就在这时,奥雷良诺·布恩迪亚终于破译出了梅尔加德斯的手稿。手稿卷首的题辞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原来,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从此这个镇不复存在了
❹ 百年孤独读后感是你写的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尔卡蒂奥.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肉体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❺ 都说《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真的是这样吗
本篇文章认为并不是这样。
《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授奖词中有这样的定义,死亡在马尔克思所创造和发展的世界中,也许是置身幕后的最重要的导演,他的故事往往围绕一个死人——一个已经死亡,正在死亡或即将死亡人的,一种生命的悲剧意识体现了马尔克思作品的特点。
《百年孤独》出版于1967年,当时就在文坛上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小说叙述了百年来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的命运,这种描写从荒漠的沼泽地上兴起到最后被旋风卷走,并且最后一代被蚂蚁吃掉。《百年孤独》在描写上展现了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百年来的历史进程,并且被人认为这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作品,因为它将历史与神话,现实和梦幻,悲剧和喜剧融为一体,并且运用交叉时空,神话传说以及梦幻,想象,夸张,荒诞,隐喻,象征,预言等手法。但是,马尔克思本人并不赞同魔幻现实主义这种说法,而且认为拉丁美洲本身许多传统互相交叉,民间文化,包括口头创作,来自古印第安文化的回忆,来自不同时代的西班牙巴克罗文化,来自欧洲超现实主义和其他现代派的精神,这么混合成了《百年孤独》的佳酿。并且,马尔克思认为自己从拉美作家那里汲取了素材与灵感,自己观点坚定地站在穷人与弱者一边,反对压迫和经济剥削。 马尔克思认为《百年孤独》是用拉美人的认识方式去表现拉美客观现实的“真正的写实主义”。
关于《百年孤独》是什么主义的看法,还有其他想法的,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❻ 怎样才能看懂《百年孤独》
前两天才读完,然鹅什么都不懂
❼ 百年孤独的作者是谁
加西亚·马尔克斯(1927一)哥伦比亚作家,记者。生于马格达莱纳省阿拉卡塔卡镇。父亲是个电报报务员兼顺势疗法医生。他自小在外祖父家中长大。外祖父当过上校军官,性格善良、倔强,思想比较激进;外祖母博古通今,善讲神话传说及鬼怪故事,这对作家日后的文学创作有着重要的影响。13岁时,他迁居首都波哥大,就读于教会学校。18岁进国立波哥大大学攻读法律,井加入自由党。1948年,哥伦比亚发生内战,中途辍学。不久,他进入报界,任《观察家报》记者,同时从事文学创作。1954年起,任该报驻欧洲记者。1961年起,任古巴拉丁社记者。1961年至1967年侨居墨西哥,从事文学、新闻和电影工作。1971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名誉文学博士称号,1972年获拉美文学最高奖——委内瑞拉加列戈斯文学奖,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和哥伦比亚语言科学院名誉院士称号。
加西亚·马尔克斯作品的主要特色是幻想与现实的巧妙结合,以此来反映社会现实生活,审视人生和世界。重要作品有长篇小说《百年孤独》(1967)《家长的没落》(1975)、《霍乱时期的爱情》(1985),中篇小说《枯枝败叶》(1955)、《恶时辰》(1961)、《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1961)、《一件事先张扬的凶杀案》(1981),短篇小说集《蓝宝石般的眼睛》(1955)、《格兰德大妈的葬礼》(1962),电影文学剧本《绑架》(1984),文学谈话录《番石榴飘香》(1932)和报告文学集《一个海上遇难者的故事》(1970)、《米格尔·利廷历险记》(1986)等。
❽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2500字,一段文字一段赏析
如果不是结尾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生出了那个有着猪尾巴的兼具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的终结者,这百年孤独还会继续延续地滚动下去,直到下一个世纪的孤独如潮水般不可抗拒地奔赴而来。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ròutǐ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短文学网www.anwenxue.com)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着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❾ 梦想与辉煌作文素材
梦想与辉煌作文素材
金字塔顶的高度,往往用高耸入云或不见其顶来说,然而,金字塔顶也只是老鹰或蜗牛脚下的高度。材料给我们的启示很多:
启示一:目标明确。无论是老鹰还是蜗牛,在它们“飞”上金字塔顶之前,它们就早已定好了自己下一步的目标。时时刻刻瞄准目标,朝目标前进,直至实现。就如同一位哲学家所说,成功往往诞生于伟大的目标,而一个没有伟大目标的人就是一个没有动力的盲人。
启示二:坚持不懈。老鹰具有雄壮的翅膀能展翅于万尺高空,但万尺高空所具有的温度,不及平空的十分之一。在猛烈寒流无休止的冲击下,它依然在翱翔。所以,它的成功是必然的。也许,与老鹰相比,蜗牛的成功来得更为平淡一些。温暖和煦的春风,炎炎酷暑的烈日、萧瑟凛冽的秋风、严寒依旧的寒冬。它们与蜗牛相伴从始至终,它们是最好的朋友,它们永进不止。坚持,直至成功。
纵观古今,从成就伟业的汉高祖刘邦,到饿死不吃美国救济粮的朱自清,再到国际影视巨星成龙,直至今日获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有谁不是凭着坚强的毅力,为了自己的梦想、信仰、未来、国家而在努力拼搏坚持到底呢?学习伟人,让我们学会坚持不懈。
炼就火眼金晴,最后促成辉煌。
据说,美国南海边有一种海龟,它们每到夏季,都会出来在沙滩上晒太阳,而它们害怕被老鹰所捕食。所以,会派出海龟去侦探情况,而这一切总会在老鹰深邃的眼里看得一清二楚,但老鹰并不会立即向上将其抓捕,而会等到所有海龟都从海里爬出后,再美美地饱餐一顿。
老鹰之所每次都这样成功,想必这和它所拥有的智慧是密不可分的。正如它和蜗牛一样能“爬”上高高的金字塔顶,定是有着这种积聚力量的智谋与坚持不懈。
老鹰、蜗牛,不同的力量、不同的性格,却有着相同的成功、相同的成就,定是它们拥有的成功因素决定着这一切,值得深思与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