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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多选题

发布时间: 2021-03-20 05:39:09

1. 国际法多选题

12、BC
13、ABD
14、AB
15、AC
供参考!

2. 国际法作业 选择题!

阿嫂

3. 国际法选择题

C,ABC,C,B,D,D,C

4. 国际法上承认的方式有( )。 是多选题

ABCDE国际法上的承认 指确认某事物在国际法上的存在,
从而肯定这一存在所产生的政治和法律后果。国际
法上的承认依承认的对象不同而分为对国家的承认、对
政府的承认、对民族的承认、对交战团体的承认、对叛乱
团体的承认,以及对条约、领土地位和国际局势的承认,
等等。对国家承认是确认某一地区的居民已经组成一个
国家并具有国际法上的法律人格,同时表示愿意视其为
一个国家而与其交往。对国家的承认既是政治行为,又是
一种法律行为。之所以说是一种政治行为,是因为现存国
家对于新国家的承认,都是从政治、经济各方面去考虑,
有时甚至主要从政治利益和外交政策出发来作出承认的
行为。之所以说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因为对国家的承认是
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任何国家的承认行为不得违反
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国家的承认行为一经作出,不仅产
生政治后果,而且还使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由此而产
生新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并成为它们之间建立和发展政
治关系、经济关系和其他关系的法律基础。对政府的承认
是确认一个集团的人在一个国家内已组成一个能够在国
内实行有效统治,在国际关系中代表该国的政府,同时表
示愿意视其为该国家的唯一合法政府而与其交往。政府
的承认与国家的承认的对象不同,但二者又有着密切联
系。在国际实践中,对国家的承认与对政府的承认有时是
一致的。当一个新国家出现时,总是同时建立了新政府,
如国家的一部分领土的分立以及殖民地、附属国的独立,
或两个及两个以上国家的合并,都会产生新的国家,也会
同时产生新的政府。这种情况下,承认新国家,也就意味
着承认代表该国的新政府。但是还有另一种情况,国家的
承认与政府的承认不同,如当某现存国家内部发生社会
革命或政变,导致政权更迭和社会政治制度的根本变化,
而这一国家的国际法主体资格不受影响时,则只发生政
府的承认而不引起对国家的承认。对民族的承认一般是
指下述情况:当一个民族起来反抗外族侵略,形成了自己
的政权组织,对本地区的许多地方实施有效统治时,尽管
争取民族独立的武装斗争尚未完全结束,它仍然可以取
得作为民族的承认。所谓对交战团体的承认,是指在一国
发生内战的情况下,当内战双方各占据一定地区以公开、
有组织的武装力量进行斗争,胜负一时难分时,其他国家
为了保护本国利益和尊重内战双方的合法权利,而承认
内战中的非政府一方为交战团体的行为。交战团体有权
利和义务按照战争法进行战争,承认国对双方负有中立
义务,也有权利要求双方尊重其中立地位。交战团体在其
控制区内行使事实政府的权力,其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具
有国际上的法律效力。实际上,各国对于交战团体的承
认,通常都是从政治上和道义上支持非政府一方,以及保
护本国商务及侨民利益等方面考虑来决定的。交战团体
一旦被承认,就构成了对交战状态的确认。但是,对交战
团体承认的效果是有限的、暂时的,它与对国家的承认有
区别,被承认的交战团体并不享有缔结条约、派遣外交代
表或其他与战争无关的权利,它同别国所进行的交往仍
然是非正式的。所谓对叛乱团体的承认是指在一国内发
生武装叛乱,而叛乱者尚未能占据较大地区以公开有组
织的武装力量进行斗争的场合,第三国为保护自身利益,
可以宣布承认叛乱者为叛乱团体。对叛乱团体的承认与
对交战团体的承认有所不同。对叛乱团体的承认,只是表
示不将其看作普通盗匪,承认国在一定范围内对叛乱者
的武装斗争保持中立,并可在其控区内就具体事务与其
交往,但是并不使叛乱者享有交战团体的权利。所谓对条
约、领土地位和国际局势的承认,是确认其合法性。在以
上几种国际法上的承认中,最重要的是对国家和对政府
的承认。对民族、交战团体、叛乱团体、条约、领上地位和
国际局势的承认,在现代国际生活中是较少发生的。
至于承认的方式,分明示和默示承认两种。明示承认
是用明白的语言文字表达的承认,如以宣言、声明宣布承
认,或以照会、函电等正式通知被承认方,等等;默示承认
是用实际行动表示的承认,如派任外交代表、缔结双边条
约或作出愿意建交的表示等。在国际实践中还有所谓法
律上承认与事实上承认的区别。法律上的承认也称为正
式承认,这是一种完全的、无保留的承认;事实上的承认
是一种非正式的承认,一般是对于被承认的国家或政府
是否巩固尚不很肯定,但由于愿意和其建立关系以处理
实际问题而给予的承认。往往在事实的承认之后继之以
法律上的承认,但法律上的承认并不一定要经过事实上
承认的阶段。

5. 《国际法》多项选择题

1.国家的基本权利包括( ABCD )
A.独立权 B.平等权 C.自保权 D.管辖权

2.国家的管辖权包括( CD )
A.领域管辖 B.国籍管辖 C.保护性管辖 D.普遍管辖
【注:】国家的管辖权有: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性管辖和普遍管辖。

3.传统国际法承认的领土变更方式是(CD )
A.收复失地 B.民族自决 C.先占 D.时效
【注:】传统国际法中领土取得的方式:先占,时效,添附,割让,征服。
现代国际法中领土取得的方式:民族自决,全民公决。

4.下列使馆人员中,具有外交官身份的有(ACD )
A.翻译 B.随员 C.会计 D.三等秘书
【注:】具有外交官官衔的使馆人员,包括馆长如大使、公使、代办和其他外交人员,如参赞,一、二、三等秘书,各种专员如商务、文化专员,陆、海、空军武官。

5.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分为(BC )
A.特殊管辖 B.诉讼管辖 C.咨询管辖 D.普遍管辖

6.国际法之所以是法律,是因为(A C)
A.国际法为国家规定了一整套处理其对外关系的行为准则,为国家规定了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B.国际法具有强制性
C.国际实践证明国际法为世界各国所公认和遵守
D.有超国家的机构来强制执行它
【注:】国际法是不具有强制性的,没有专门的强制机构来执行,这导致现代许多的国际问题不能真正的得到解决。国际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7.对新国家的承认一般发生在( ABCD )情况下
A.合并 B.分离 C.分立 D.独立
【注:】合并:国家合并而产生新国家。
分离:从国家领土上分离处一部分或几部分,脱离母体而成立一个或几个新国家的情形。
分立:国家解体而分立。
独立:殖民地或附属国脱离原宗主国而成为独立国家。

8.在国际法上,继有国籍的取得一般是基于以下原因(CD )
A.认领 B.选择 C.婚姻 D.收养
【注:】国籍获得可以通过:婚姻、收养、认知、领土变更和个人申请等。

9.根据国际法对国家主权的一般限制包括( CD)
A.共管 B.无害通过 C.国际地役 D.外交特权与豁免

10.《海洋法公约》规定,国际海峡适用( ABC )制度
A. 自由通行 B.无害通过 C.过境通行 D.海道通过
【注:】《海洋法公约》为不同宽度和自然地理的海峡制订了不同的航行制度。过境通行制度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确立的一项新的通行制度。过境通行是指专为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个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的海峡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目的而行使航行和飞越自由。

11.惩治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重要国际公约主要有(BCD )
A.《芝加哥公约》 B.《东京公约》 C.《海牙公约》 D.《蒙特利尔公约》
【注:】相关的国际公约有:1、1963年《东京公约》。2、1970年《海牙公约》。
3、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4、1988年《蒙特利尔议定书》
5、199年《蒙特利尔公约》

12.根据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领事人员享有的特权与豁免的内容包括( BC )
A.全部豁免刑事管辖 B.职务范围的事项无作证义务 C.执行职务的行为一般享有民事及行政管辖的豁免 D.同外交人员享有相同的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
【注:】领事官员或领馆行政和技术人员,对其为执行职务而实施的行为不受接受国司法或行政机关的管辖。但下列民事诉讼不在豁免之列:(1)因领事官员或领馆行政和技术人员并为明示或默示以派遣国代表身份而订立契约所引起的诉讼。(2)第三者因车辆、船舶或者航空机在接受国内所造成的意外事故而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公约这里规定的管辖豁免限于有关人员的职务行为。
领馆人员可被召在司法或行政程序中到场作证。但领馆人员就其执行职务所涉及的事项,没有担任作证或提供相关往来公文及文件的义务。

13.战争法规定,被俘后不能享有战俘待遇者包括( BC)
A.民兵 B.间谍 C.雇佣兵 D.游击队
【注:】根据各有关公约规定,符合交战人员条件的人在作战中应遵守战争法,同时,受战争法的保护,如果被俘,有享受战俘待遇的权利。合法的交战人员包括交战双方的武装部队、非正规军、居民军和游击队的成员。武装部队指交战双方的正规军 。非正规军指民兵和志愿部队。居民军指敌军迫近时,在交战国政府号召下或自动拿起武器抗击敌人的未被占领区的居民所组成的军队。游击队指“有组织之抵抗运动人员之在其本国领土内外活动者”。所有上述合法交战人员均包括战斗人员和非战斗人员。非战斗人员主要指医务人员、随军牧师、记者 、通讯人员、售货人员、妇女辅助队等。此外,参加执行措施的联合国部队人员也具有合法交战人员的地位。间谍和雇佣兵不具有合法交战人员的地位,如果被俘,不享受战俘的待遇,但如果对他们处刑,也要经过军事法庭的审判。

14.国际人权宪章指的是 (ACD)
A.《世界人权宣言》 B.《联合国宪章》 C.《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D.《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注:】国际人权宪章包括5个文件:
即《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两个任择议定书。

15.在国际社会中,享有缔约能力的实体有( ABC )
A.国家 B.政府间国际组织 C.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D.联邦国家的成员国
【注:】凡国际法的主体都有缔结国际条约的能力。邦联国家的成员国的国际交往权取决于各联邦国家的宪法规定,像美国的各邦就无任何的国际地位。

6. 国际法2 多选题

1,BDE
2,ABC
3,ABCD
4,ABDE
5,AC,
仅供参考,谢谢!

7. 国家法多选题

9 答案 BC 11答案:C、D 提示:本题考点是国际法上的空间——领陆——边境制度——界标的维护。 解析:边境制度、界标的维护 边境制度包括:边界标志的维护、边界资源的利用、边境居民的交往、边界事件的处理等。在界标维护方面,相邻两国负有共同责任,双方都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界标被移动、损坏或者灭失。若一方发现出现上述情况,应尽速通知另一方,在双方代表都在场的情况下修复或重建界标,而不可单方将界标移回原处。同时国家有责任对移动、损坏、毁灭界标的本国肇事者给予严厉惩罚。所以,结合本题案情,C、D两项是正确的,B项甲国巡逻人员无权进入邻国境内抓捕肇事者,A项则明显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D项。 12答案是ABCD

8. 国际法多选题请教

单一国: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的统一主权的国家.它实行统一的中央集权,全国拥有统一的宪法、统一的国籍和统一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在国家内部划分行政区域,各行政区域地方政府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在对外关系上,中央政府到表国家行使外交权。
复合国:指由两个以上的国家组成的国家联合体。分类为联邦、邦联、身合国、政合国。是一种国家联合形式。
其中,
1. 邦联制国家邦联不是一个主权国家,不是单一的国际法主体。历史上的邦联主要有:⑴北美13州刚独立时(1781——1789);⑵1815——1848年的瑞士同盟;⑶1820——1860年的德意志联盟;⑷1819年以前的奥地利与匈牙利的联盟。现在的邦联有独联体(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等);以英国、法国、德国为首的欧共体。
2. 联邦制国家,即联合组成的国家,是指由几个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政治实体组成的统一国家,是单一的国际法主体。如美国、德国;加拿大、瑞士、俄罗斯、澳大利亚、印度等。其中美国、德国最为典型。

17. 下列属于复合国的国家有( ACD )

A. 美国
B. 中国

C. 德国
D. 前苏联
18. 现代国际法的发展表现在哪些方面?(ABC )

A. 国际法主体的增加

B. 国际法调整对象和范围的扩大

C. 国际法的领域和内容的新变化

D. 国际法的全面系统编纂
19. 现代领土变更的新方式包括( CD )。

A. 时效
B. 添附

C. 全民投票
D. 恢复领土主权
20. 下列属于单一制国家的有(C ).

A. 美国
B. 前苏联

C. 中国
D. 俄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