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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保障论文题目

发布时间: 2021-03-30 18:34:54

㈠ 贡献全部分数跪求一篇有关社会保障制度的小论文,题目、论点自定,3000字左右

略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所谓社会保障,是指社会成员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失去工作机会,或收入不能维持必要生活水平等状况时,获得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对社会保障性财富的分配制度,是社会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社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并且,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任务是由社会经济发展、产权制度变迁的要求而决定的。
一、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特征和局限性

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国以来至改革开放初期数十年中形成的社会保障制度。这种保障制度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一是社会保障表现为“单位”小社会保障。所谓“单位”小社会保障,就是保障依赖自身所在或在编的“单位”。所谓单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的独立核算单元(企业、生产队或生产大队)、机关、学校、科研机构等部门。相同的或相似的单位,对所谓人员的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相同或相似,不同的单位对所属人员的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就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单位”小社会保障格局导致了传统的另一特征,即阶梯形保障(见下图)。

由图示可知机关、事业人员人数最少,但受保障程度最高,全民企业职工次之,集体企业职工再次之。农民人数最多,但受保程度最低。

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第三个特征是,失业保险程度很高、所谓失业保险程度很高,就是指社会承诺每一个社会公民有业可就,而且是终身的。受保障最差的农民,只要他愿意务农,他就不会得不到务农的权利。其他人员,如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往往是一次就业定终身,没有失业之忧。

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划经济排斥商品经济,排斥人员流动,生产力水平低,可用于社会保障的财富稀缺,故而产生了等级保障和低失业保障的制度特征。企业职工以上身份的人员,能够从单位获得医疗、养老、丧葬、子女顶职等福利保障;而农民基本没有养老、丧葬等福利的社会保障,一般要靠子女解决,医疗保障也大打折扣,能够获得生产大队的“合作医疗”就不错了。由此可见,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着明显的局限,即没有形成社会大一统或许会保障体系,社会成员因身份、单位的不同享受极不平等的社会保障待遇。这种状况表明,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格格不入,难以充当新形势下的“安全网”或“减震器”,因而必须从根本上加以改革。

二、外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值得借鉴的基本经验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从其最初在西方国家萌芽至今已有一个半世纪的历史。在这长时期中,西方国家积累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许多经验,其中有不少值得我国借鉴。我们认为最值得借鉴的是以下三点基本经验:

1.依靠立法手段,逐步将社会保障覆盖面普及全社会成员。公认的代表社会保障制度萌芽的标志,是英国在19世纪上半叶颁布并实施的新《济贫法》。英国在工业化初期,贫民日益增多。这些贫民主要来自广大农村地区的无地、无生活来源的农民、破产的小手工业者和城市失业工人。贫民日益增多,危及工业化所需的正常秩序,为扫除工业化的障碍,19世纪30年代英国政府颁布并实行新《济贫法》,对贫民实行社会救济,安定社会秩序。英国获得19世纪中叶经济高速发展与新《济贫法》的颁布和实施有很大关系。但《济贫法》毕竟只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因为它尚未涉及社会保障的核心——社会保险制度。19世纪80年代,西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入飞跃发展阶段。1881年,德国政府出台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险法规——工伤事故保险法草案。1882年,德国政府又提出了疾病社会保险法草案。法案规定,对全体从事工业性经济活动的工人,一概实行强制性疾病社会保险(农业工人不在其内)。1889年,德国国会又通过了老年人和残疾人社会保险法,并于1891年1月1日实施。1927年德国国会又通过了失业社会保险法。这样,德国率先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美国在社会保障立法方面,起步较晚,但它在1935年通过的第一部社会保障法典——《社会保障法》,吸收了英、德等国家的经验,并有所发展。《社会保障法》规定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五个项目:老年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盲人补助(限于贫穷的盲人)、老年补助(限于贫困的老人)、未成年人补助(限于失去亲人、出走或残疾而无人扶养的少年儿童)。20世纪中叶以后,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其标志是通过立法推动“福利国家”即更高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英国于1946年、1948年先后颁布了一系列重要法规:国民保险法(1946年)、国民医疗保健法(1946年)、住房法和房租管制法(1946年)、国民救济法(1948年)。这些法案施行后加上历年来的补充修改,使英国建立起一套名副其实的“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体系。继英国之后,其他西欧国家、北欧国家、北美洲和大洋洲发达国家,亚洲发达国家也都先后宣布实施以“普遍福利”为际准的社会保障法规。

2.依靠社会保障税的形式征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预算,专款专用。社会保障税主要是对薪金和工资课征的税。自从1889年德国创建了社会保障税以后,英国于1908年,法国于1910年。瑞典于1913年,意大利于 1919年,美国于 1935年先后开证了该税种。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不完全统计,征收不同形式的社会保障税的国家已有80多个。它们几乎包括所有发达国家,也包括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埃及、阿曼、巴巴多斯、多米尼加、阿根廷、巴西、哥斯达、黎加、巴拿马等国。

为什么要以社会保障税的形式征集社会保障基金呢?主要原因有三点:(1)社会保障基金的用途符合赋税用途的规范。根据赋税原理,税收是用以提供社会安全与保障这种公共“产品”的。而社会保障基金正是为了提供社会安全和保障。(2)税收的法定性可以使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可靠、相对稳定。因为法律高于政府的政策,更高于部门或单位的暂时性规定,以法律为后盾征收社会保障税,减少了讨价还价或人为的不确定因素,使征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工作效能大大提高。(3)有利于专款专用,提高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效能。社会保障税作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的、稳定的基金来源,可以确保专款专用。社会保障制度一旦实施,就不能中断,这就需要社会保障基金源源不断,并且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3.社会保障基金的征集要与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社会保障基金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都是逐步提高的。这一点可以从社会保障税占政府总税收的比重变化推测而来。例如,美国1940年的社会保障税占总税收的比重为13.3%,1979年这一比重已升为24.1%.巴拿马1985年社会保障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为13.5%,1990年这一比重已升至20.26%。当然,如果社会保障基金占国民生产总值或总税收的比重过高,就会“公平”有余,效率不足,影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例如,瑞典社会保障开支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65%,高出其他发达国家几十个百分点,以致瑞典早已出现经济停滞或慢性增长症。

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现状、目标及其实现途径

1.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加以改革,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新的保障体系正在构建之中。截止1995年,在养老保险改革方面,全国国有企业已全部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5个省建立了省级调剂金制度,全国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职工已达 300多万人,参加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职工已达6000万人以上。集体企业的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已达2024个市县。此外,近I000个市县开展了外资企业、私有企业(合个体户)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全国共有8750万职工和2032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农村养老保险方面,到1995年全国已有1000多个县(市)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200多个县(市)已经在全县(市)范围内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5000万农民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积累保险基金近20亿元。在失业保险方面。截止1995年初,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总数已达9500万人,全年共救济失业职工187万人次。为了解决特困企业职工生活困难,失业保险机构为360万人发放了一次性困难补助,一些地方还使用部分失业保险金,对企业安置富余职工给予支持。

各项保险基金的征集和使用趋向社会统筹,表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已从“单位”或“小社会”保障制向“大社会”保障制过渡。但从目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情况看,与我国产权改革进一步深入的状况不够协调,也就是说,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度与广度还很不够。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1)社会保障覆盖面仍然过小,保障功能差。目前,各项社会保险主要是在国有企业及城镇区县以上大集体企业中实行。区县以下小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的社会保险很不健全;私有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和广大农民基本上还没建立社会保险。并且,社会保险基金的调剂范围很小,在城镇仍以“单位”为主。这种状况不适应我国多种所有制长期并存、共同发展的经济格局,不能对全部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限制了劳动力在各种所有制生产单元之间的流动,阻碍了各种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2)政出多门,缺乏完整的立法和统一管理办法。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仍采取多头分散管理的办法:劳动部负责城镇企业职工的各项保险工作;人事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公费医疗;民政部负责农村如城乡社会救济;等等。由于缺乏国家统一的立法、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制定的社会保障办法五花八门,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和权威性难以发挥。(3)社会保障意识明显淡薄。由于多年来缺乏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知识教育,许多公民不能认识到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意义,不愿意缴纳任何保障费用,似乎与已无关。许多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社会保障也缺乏正确的理解,没有认识到社会保障是社会的一种崇高的社会责任和政府行为。

2.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根据社会保障的一般原理和我国产权改革的总体趋向(多种所有制合理分工、共同发展),并借鉴外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我们认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应确定以下基本目标:(1)全方位的保障功能,所谓全方位的保障功能,即根据人的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的不同保障需要设定保障对象。凡人都有生老病死,都会碰到一些影响正常生活的不测事件。因此,要将所有涉及人身这个“财产”的风险纳入保障范围。我国奉行社会主义原则,外国能做到“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全方位保障,我国也要逐步做到,并且要做得更好。(2)全社会的保障范围。所谓全 社会的保障范围,是指将社会每个成员都纳入保障体系。要创造条件,逐步打破身份、地域界限,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3)社会保障基金(税)专款专用,并与经济发展保持动态平衡。要以社会保障税的形式 统一征收保障基金,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明确专门机构,专款专用。为确保社会保障基金与经济发展水平保持动态平衡,社会保障税征收要具有相当的弹性:在经济增长势头较好的年度,社会保障税率可以适当调高一点,支出少一点,而在经济增长势头较平缓的年度,社会保障税率可以调低一点,支出增加一点。通过以丰补歉,就可以做到既有充足的社会保障基金,又能保护或促进经济的发展。

3.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基本目标的实施措施。根据我国现实状况,要实现以上所说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三大目标,需要相当一段时期,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既要明确目标,又要循序渐进,我们认为,关键的步骤或措施有以下几点;(l)抓紧制定、颁布较为完备的社会保障法,明确社会保障的基本目标和管理办法。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应充分吸收外国社会保障法规中的合理内容,并结合我国国情,做到既完备、又简明、公正。(2)逐步以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保障税的办法取代以单位、部门扣缴各项保险费用的做法。保障基金的来源,在初期阶段,由于收入水平仍不高,要从几个方面获得:一是对各种劳动报酬,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农民家庭的各项经营性收入征税(职工可以个人为纳税对象,农民可以家庭为纳税对象。明确收入起征点,低于一定收入的免征,对高收入者应当实行累进税率;农民交纳保障税可在发达地区试行,然后普及到欠发达地区,并且农民交纳保障税的同时,要改变或削减以往的农民负担);二是对各类企业经营收入征税(征收办法可以根据企业正常使用职工人数,按人头计征,税额打入经营成本;个体户可按户计征,低于一定收入的免征);三是国家以往财政支出的有关社会福利、救济金(这意味着从以往税收中割让一块用于社会保障);四是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售股权的部分收入(国家积累的国有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从劳动者劳动收入的扣除形成的;全国国有经营资本约有三万亿元,其中可以出售三分之一左右即一万亿元左右,这部分基金可逐步进入社会保障体系的起动基金)。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几种来源的社会保障基金,必须专户储存,由国家指定的专门机构统一管理,除日常开支外,其余投入各种“共同基金”,以保值增值。(3)配合社会保障立法过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动员,对公民普遍进地社会保障知识教育,以调动所有公民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性,从而为施行新的保障制度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减少改革的阻力。

㈡ 求急!本人需要一份有关“农村或城市社会保障”的论文,大约在2000字左右!希望好心人能够帮助我!

析社会保障制度与和谐社会建设 ——城乡统筹
摘要: 摘要:实现和谐发展是人类共同的理想与追求目标,而社会保障是实现社 会和谐发展的客观基础与必要条件, 它的独特功能决定了它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与促进共享国民财富的基本制度安排。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社会和谐 发展的必由之路。然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广阔农村的社会和谐。
关键词: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和谐社会;城乡统筹
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正相关关系, 要求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 中,必须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并通过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来化解现 实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 在充分肯定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取得的巨大成就和中国近 二十多年来总体上是一个从计划经济时代的阶级斗争年代逐步向和谐社会迈进 的进程的同时,还必须承认现阶段确实存在着差距、矛盾、冲突,经济社会发展 不协调的格局日益显现,部分社会矛盾甚至在日益尖锐化。中国进入21世纪后 所面临的既是一个难得的战略机遇期, 同时也是一个社会分化加剧并需要采取有 效措施才能得以化解的敏感、复杂时期。
一、问题提出背景 在中国现阶段面临的诸多引人关注的社会问题中, 贫富差距的扩大化, 劳动 关系的失衡,流动人口与固定户籍人口之间的利益冲突,城乡发展差距、地区发 展差距的客观存在等,都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产生着直接的负面影响。而在这 些差距、矛盾与问题中,又几乎都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残缺不全、有效性不高有着 直接的关系。 农业弱质、 农村落后、 农民弱势、 城乡发展不协调, 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 不时还有扩大的趋势,使得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难 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广阔农村的社会和谐。从一定意义上说,没 有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没有农村的和谐,就 不可能有城乡的和谐,就不可能有中国的和谐。
二、城乡和谐发展的策略
(一)小城乡收入差距,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没有改变, 地区差距扩大的趋 势尚未扭转,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经济发展与收入分配差距拉大问题是当前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 也是我们在改革和发展中必须认真解决的突出问 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经济发展与 收入差距拉大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并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因此,缩小城乡收入 差距,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按照六中全会《决定》的要求,“更加注重 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 城乡之间差距的持续扩大, 也与国家福利资源分配的不公直接相关。 如国家 财政中的公共福利资源(包括教育资源、公共卫生资源、住房福利资源等)主要 用于城市居民, 占总人口 40%的城市居民至少占有 70%以上的国家公共福利资源, 而占总人口 60%的农村居民只占有不足 30%的国家公共福利资源,这种长期畸形 的公共福利资源分配体制,进一步弱势化了农村居民的经济社会地位。教育福利 资源、公共卫生资源、住房福利资源等配置的失衡,揭示了这些基本福利制度的 非公平性,它已经成为拉大城乡差距的重要因素。 中国长期以来实行的重城市、轻农村和重工业、轻农业的城乡差别发展战略 所形成的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城乡居民的两种身份、两种教育体制、两种就业 制度、两种财政税收体系等不平等的制度,导致了中国城乡之间的隔阂,经济社 会发展的失衡,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农民增收困难仍然是中国农村发展面临的 最大问题。农民收入问题已成为农民问题的核心,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如 何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解决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结构性和体制性矛盾,是 能否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大问题。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关系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是否平稳, 直接影响中国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问题,也 是关系中国现代化前途的大问题。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分配差 距,必须以科学发展观来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促进二元经济结构 的转变。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二)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六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的重点转向农村”。这是因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社会事业发 展滞后,是城乡发展失衡的重要原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把加强农 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发展支持的重点。要把节水灌溉、乡村 道路、人畜饮水、农村沼气、通讯通电、医疗卫生设施、中小学校舍及教学设备、 农民培训相关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等作为投资重点。 国家应该改革目前城 乡二元公共产品供给政策, 把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由农民投资建设为主变成以 国家财政投资建设为主,让农民在公共产品享用上能够获得“市民待遇”。农业 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始终坚持农民自愿、政府支持、项目支撑的原则,采取 农民出工出力、 社会扶智扶资、 市场方式运作的办法, 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 与城乡之间经济上的差距相比,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更为突 出。促进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最主要的是要抓紧解决农村教育和卫生发展存 在的突出矛盾。如果不加快农村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不但不能解决农村现在的 贫困,注定将来还会贫困。加快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发展,除增加对农村社会公共 产品的投入外,还要加大农村公共事业改革的力度,以改革促发展。通过增加投 入与改革并举推进农村教育的发展;加大政府对农村卫生的投入,把增加公共卫 生资源和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放到农村,引导农村建立医疗保障;加快 构建最基本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以家庭保障为主,与社区保障、国家救济 相结合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障。 快新农村建设,
(三)加快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基础工程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是一项不但惠及亿万农民、 而且关系国家长治久安 的战略举措;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发展阶段和发展任务的科学把握;是 新阶段“三农”工作指导思想的深化、升华和发展;是我们在当前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担负和完成的一项重要使命;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农民 建设现代化事业的一个伟大创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深远的历史意义。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是推进农业现 代化的强大动力,是确保我国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十一五”时期 我们必须下更大的决心、拿出更多的投入、进行更大的努力,推动现代农业建设 迈出重大步伐,在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建设社会主义 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在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加速推进中,让农业生产兴旺 发达起来,让农村经济繁荣进步起来,让农民生活文明富裕起来,让农村社会和 谐发展起来,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推进,努力实现农业 生产的现代化,农民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农村社会建设的现代化,让亿万农民共 享现代化成果,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工业与农业协调发展、城市与农村共同繁 荣的现代化发展道路。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 要把新农村建 设变成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工业反 哺农业、 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扩大村民自治,加强民主监督,推进基层民主法 制建设,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的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 定因素;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进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不但惠及亿万农民、而且关系国家长治久安 的战略举措;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发展阶段和发展任务的科学把握;是 新阶段“三农”工作指导思想的深化、升华和发展;是我们在当前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担负和完成的一项重要使命;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农民 建设现代化事业的一个伟大创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深远的历史意义。
5.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是推进农业现 代化的强大动力,是确保我国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十一五”时期 我们必须下更大的决心、拿出更多的投入、进行更大的努力,推动现代农业建设 迈出重大步伐,在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建设社会主义 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在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加速推进中,让农业生产兴旺 发达起来,让农村经济繁荣进步起来,让农民生活文明富裕起来,让农村社会和 谐发展起来,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推进,努力实现农业 生产的现代化,农民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农村社会建设的现代化,让亿万农民共 享现代化成果,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工业与农业协调发展、城市与农村共同繁 荣的现代化发展道路。
6.。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要把新农村 建设变成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工业 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 距;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扩大村民自治,加强民主监督,推进基层民 主法制建设,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的社会矛盾,减少农村 不稳定因素;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促进农村社会 和谐进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三、总结 实事求是地讲,能够适应城乡统筹发展需要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还未真正 形成。现阶段社会保障体系残缺不全、漏洞很大,大多数城乡居民缺乏应有的 社会保障等事实,社会保障制度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功能并未得到充分有 效的发挥。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适应城镇化步伐加快的需要, 统筹城乡社会保 障制度建设,维护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权益,改变农村社会保障发展严重滞后的 局面,使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积极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工 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缺失问题,实现城乡利益关系的和谐。
参考文献
[1].范伟达.中国社会调查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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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佳.浅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山东:济南市财政局,2007
[4].刘春玲.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和谐社会[J].新长征,2011
[5].龙云生.浅析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J].消费导刊,2008

㈢ 社会保障专业毕业论文选什么题目比较好

其实农民工养老保险是值得一写的,最近国家出台了适用于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版,值得参考。权其他诸如大学生就业保障,医疗系统福利化改革,国际社会保障比较,都值得一写。有关资料可以看看郑功成教授,陈良瑾教授的书,人大学报什么的。注意引用数据说明问题,建议看看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年鉴。

㈣ 写一篇关于社会保障的论文

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分析
论文关键词:社会保障水平 社会保障总支出 GDP
论文论文摘要:本文将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现状的分析及指标的分析,来评价中国的社会保障水平。保持我国适度社会保障水平,要正确处理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新型合作医疗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改革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坚持“有升、有降”的方针。
社会保障水平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要素之一,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对于国民经济、社会和社会保障自身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文将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现状的分析及指标的分析,来评价中国当前的社会保障水平。
一、社会保障水平及指标
社会保障水平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高低程度。西方国家一般把社会保障总支出占GDP的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其中,社会保障支出总额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实际支出的各种社会保障费用总和。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GDP的比重,集中反映了一国或地区的经济资源用于提高居民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程度。
判断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的标准不是单一的,需要考虑的因素有:社会保障制度是否保证了公民具有一定的经济生活水平并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社会保障支出是否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与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保障结构是否与国民经济产业布局相适应;社会保障水平是否有助于促进就业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等等。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分析
(一)国内学者对于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研究
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实行分散化管理,社会保障水平的统计缺乏规范的指标体系,不同专家对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推算也不尽一致。以1994年为例,郑功成教授推算该年社会保障水平为7.13%,加上其他未统计因素,社会保障水平为10%~12%;穆怀中教授的小口径推算为5.09%,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为11.53%,大口径(含住宅投资和价格补贴)高达12.73%。根据穆怀中教授的推算,尽管我国人均GDP低于西方工业化国家20世纪60年代的水平,但我国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但不包括价格补贴的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社会保障水平与它们60年代的水平并不逊色。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国际比较研究
以发达市场经济的国家为参照,普遍认为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比如,1991年,瑞典、英国、美国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56.4%、31.8%、28.7%。而我国2001年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8.34%。
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进行比较,2002年,我国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当年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是5.47%。而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如玻利维亚、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依次为5.5%、8.49%、9.55%。因此,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既不显得过高,也不显得过低。
(三)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比较分析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镇几乎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存在着类似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福利制度,享受以高就业、高补贴、低收入为特征的、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居民仅拥有建立在农村集体经济基础上的以社会救济、“五保户”供养和合作医疗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并未能享受到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存在着水平偏低的社会保障,一定程度上,城镇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是以牺牲农村的保障水平为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