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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开题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3-17 13:52:22

⑴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参考文献是怎样的呢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对于合同诈骗,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⑵ 研究合同诈骗罪最权威的学者有哪些

刘士渠,黄教授

⑶ 合同诈骗罪有什么立法背景

声明:网络词条的编辑和创建无需任何费用,恶意传播虚假信息、仿冒官方及代理商收费编辑等违规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详情
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2011年张家港市法院作出2010张刑二初字第0310号刑事判决认定韩明坤诈骗八百万元,判处韩明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韩明坤委托谢通祥律师上诉,苏州市中级法院采纳了谢通祥的辩护意见,下发了2011苏中刑二终字第0098号裁定书,以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了原判决,随即检察院撤回起诉,已被逮捕羁押了二年半的韩明坤被无罪释放。

⑷ 合同诈骗犯罪的发展趋势

合同诈骗犯罪有递增趋势

⑸ 研究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与认定的目的和意义

衡量是合同诈骗还是合同纠纷,除了行为人的动机和目的上区别外,行为人签约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签约以后有无履约行为及履约行为如何,又是另一关键因素。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现象,但二者的客观表现却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然而,在实践中,区别二者分界限往往是比较困难的,二者的根本不同点,在于行为人有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也就是说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没有这一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因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天灾人祸或市场变化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使当事人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只能定性为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是指行为人有履行或基本履行合同的诚意,只是由于客观原因而未能完全履行合同。合同纠纷,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为前提,其侵害的是合同产生的债权。而合同诈骗罪,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其侵犯的是财产所有权。两者区分的关键是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诚意亦即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或骗子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⑹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案例

你好
一、《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二、《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注意合同效力影响钢材价格认定;
四、注意钢材所有权转移时间与价值认定的关系;
五、注意扣押款项对认定诈骗金额的影响。

⑺ 我要写合同诈骗罪的论文,但不知道怎么写,会写

要写合同诈骗罪的论文,从以下的内容入手。
一、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及构成内特征
(一)合容同诈骗罪的概念
(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二、当前我国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及形成原因
(一)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
(二)合同诈骗罪的形成原因
三、合同诈骗罪与其他诈骗罪及合同纠纷的区别
(一)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二)合同诈骗罪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关系
(三)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界限
四、预防和控制合同诈骗的对策
(一)完善相关立法,加大法律的监督和惩治作用
(二)认真调查对方有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防范意识
(四)建立一个良好的经济市场秩序
结束语

⑻ 浅谈合同诈骗罪中的几个疑难问题

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本质区别。行为人主观上无履行合同的诚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本质区别。而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可从下几方面具体分析:
l、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行为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仍然采取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说明其主观上无履行合同的诚意。
2、行为人是否具备签订、履行合同的条件,是否创造履行合同的条件。既没有履行的客观条件,又没有创造履行条件,说明行为人没有真正履行合同的诚意。
3、行为人对合同标的物的处置情况和对他人损失的态度。行为人获取对方财物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置,用于正当经营,而是置他人损失于不顾,任意挥霍,随意处分,如用于非法活动、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用于个人消费、抵偿个人债务等,当他人要求返还或退赔时,不能返还、退赔或拒不返还、退赔,说明行为人没有履行合同诚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