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哲学问题,客观存在和客观实在的关系是什么
客观实在是一种客观存在。客观存在不仅包括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物质现象,还包括不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精神、意识现象。 请参考: http://..com/question/12341369
⑵ 哲学中的客观实在和客观存在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客观实在与客观存在:zd
前者为唯物主义。后者则不一定!存在可能是客观唯心主义认为的客观精神。区别:客观实在是指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喜欢不喜欢、知道不知道,它都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实实在在地存在着的特性。它是对世界万事万物和现象共同特性的抽象和概括,相对于意识来说,它是第一性的东西,不包括精神、意识现象。客观存在是相对于主观而言,它既可以指具体的物质形态,也可以指具体的思专想。对于任何人来说,客观存在的东西除了物质现象之外,还有精神、意识现象。
联系:客观实在是一种客观存在。客观存在不仅包括具有属客观实在性的物质现象,还包括不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精神、意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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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什么是客观存在、客观实在(哲学问题)
客观实在是物质的特有属性指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并能为人的感觉所感知的属性。客观存在就是和主观认识行为发生相互作用的存在。 客观实在是指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喜欢不喜欢、知道不知道,它都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实实在在地存在着的特性。它是对世界万事万物和现象共同特性的抽象和概括,相对于意识来说,它是第一性的东西,不包括精神、意识现象。客观存在是相对于主观而言,它既可以指具体的物质形态,也可以指具体的思想。对于任何人来说,客观存在的东西除了物质现象之外,还有精神、意识现象。
⑷ 解释哲学概念:客观存在和客观实在
区别:客观实在是指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喜欢不喜欢、知道不知道,它都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实实在在地存在着的特性。它是对世界万事万物和现象共同特性的抽象和概括,相对于意识来说,它是第一性的东西,不包括精神、意识现象。客观存在是相对于主观而言,它既可以指具体的物质形态,也可以指具体的思想。对于任何人来说,客观存在的东西除了物质现象之外,还有精神、意识现象。
联系:客观实在是一种客观存在。客观存在不仅包括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物质现象,还包括不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精神、意识现象
⑸ 请问哲学中的“客观存在”与“客观实在”有什么区别
客观实在是对世界万事万物和现象共同特征的抽象和概括,相对意识来说,它是第一性的,不包括精神,意识现象。
客观存在是相对于主观而言的,它既可以指具体事物形态,也可以指具体的思想。
所以,客观实在是一种客观存在。
⑹ 哲学里的客观存在和客观实在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啊
客观实在与客观存在: 前者为唯物主义。后者则不一定!存在可能是客观唯心主义认为的客观精神。区别:客观实在是指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喜欢不喜欢、知道不知道,它都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实实在在地存在着的特性。它是对世界万事万物和现象共同特性的抽象和概括,相对于意识来说,它是第一性的东西,不包括精神、意识现象。客观存在是相对于主观而言,它既可以指具体的物质形态,也可以指具体的思想。对于任何人来说,客观存在的东西除了物质现象之外,还有精神、意识现象。 联系:客观实在是一种客观存在。客观存在不仅包括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物质现象,还包括不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精神、意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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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哲学中的客观实在是啥意思
客观实在是指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喜欢不喜欢、知道不知道,它都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实实在在地存在着的特性。它是对世界万事万物和现象共同特性的抽象和概括,相对于意识来说,它是第一性的东西,不包括精神、意识现象。
⑻ 请问哲学上客观实在和客观存在的区别
客观存在是不一定存在在现实中的
但是
存在在主观中的并与主观区分开来的存在
客观实在是必然在现实中存在的存在
⑼ 哲学上的客观存在和客观实在有什么区别
1, 内涵不同。客观来实在强调不依赖自于人的意识而存在,它相对于人的意识而言,是第一性的东西。客观存在是实实在在的事物或现象,它相对于主观臆造的东西而言,具有真实性。
2.外延不同。客观实在的外延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即客观物质世界,客观存在的外延不仅指向客观世界,而且指向主观世界。
3.地位不同。事物具有多种多样的属性,如客观实在性、可知性、矛盾性、关联性、客观存在性等。客观实在性是万事万物具有的共同的惟一属性,是万事万物具有的最抽象的最概括的特点,可知性、矛盾性等特点,则是具体的事物或现象部分具有的特点
⑽ 哲学上的客观实在与客观存在的区别
要矛盾是指在复杂事物中包含多个矛盾,其地位和作用是不平衡的,其中必有一个矛盾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决定作用,这个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反之,不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就是次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在一个矛盾的两个方面中,其地位和作用不平衡,其中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反之,处于被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就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
现实存在的事物往往是很复杂的,不只包含一种矛盾,而是一个由多种矛盾构成的矛盾体系或系统。主、次矛盾说的是“矛盾体”,可以称为“一个”可“一种”矛盾;而矛盾主、次方面研究的是任何一个矛盾中的两个对立面之间的关系,说的是“矛盾侧面”,所以只能叫做“一方”或“方面”。
从外延上讲,主要矛盾是就复杂事物中所包含的“许多矛盾”相互比较而言的,而主要方面则是就“同一矛盾”的双方相互比较而言的。比较的结果,主要矛盾一般只有一个,而次要矛盾则可以有多个;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一方,而次要方面也只有一方。
并非一切事物内部都有主要矛盾。事物有简单和复杂之分,对简单事物而言,其内部只包含一个矛盾,因而无所谓主次。只有复杂事物内部包含两个或两以上的矛盾时,才有主次之分。而对于任何一个矛盾而言,它总是包含着矛盾的双方的,所以任何矛盾的双方都要分为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方法论意义不同。主次矛盾的原理告诉我们集中力量找出主要矛盾,才能找到解决复杂问题的重点、关键或中心,同时做到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矛盾的主次要方面原理告诉我们,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因此,人们在认识事物时,必须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正确认识事物的性质、主流,同时,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一定条件下二者还可能相互转化,所以也不能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
可以用来判断二者区别的一些重点词语:“抓重点”、“抓中心”、“抓关键”、“突出任务”、“核心问题”、“放在首要地位”等说法都可以判断为抓主要矛盾;“抓主流”、“辨方向”、“识大局”(分析形势)、“判断性质”、“占主体”等词语都可作为矛盾主要方面的识别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