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学习法学的难点在哪
记理论知识不难,难的是应用。法学门类广泛,知识量极大,大学四年你不可能熟练内掌握每一个部门法,但容培养起法律思维后,你至少能大致判断每种类型的法律事件该如何处理。还有法学学生面临的司法考试,号称中国文科第一难,囊括了所有法学门类,所有部门法,是以后就业不得不面对的。
B. 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一个法学院学生的困惑……
我想在时下成为法律人需要有艰苦的路走。
律师:你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司法专考试,虽然通属过率很低,在拿到资格证后在一个律师事务所里实习一年才能拿到执业证书,此时你的律师之路刚刚起步,要从无案可办到有案可办,从与人合作到走向独立,从小案作到大案,如此一路艰辛走向职业成熟。
法官、检察官:也许你在通过司法考试前可以进入法院、检察院,这主要通过选调、招聘、公务员考试等形式;然后需全力通过司法考试。当然如果先通过司法考试,再与别人竞争时会有很大优势。
其他职业如法学教师、法律顾问等请大家谈谈自己的想法吧!
现实中有些人先就业后发现不喜欢自己的工作,努力学习法律,参加司考,然后走向法律岗位。祝各位法学系同学在法律人之路上有所作为!
----同路人.
C. 法律与生活学科学习中的问题与困惑
一.法律意识的内涵。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等。
法律意识属于历史范畴,具有明显的阶级性和政治性。法律意识也属于法律文化范畴,它是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精神成果,包含着人类在认识法律现象方面的世界观、方法论、思维方式、观念模式、情感、思想和期望,蕴涵着个人及群体的法律认知、法律情感、法律评价。法律意识不是自发形成的,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学习和自觉培养的结果,也是法律文化传统潜移默化的影响的结果。
二.对青少年进行法律意识培养的必要性、紧迫性。
青少年是一个从年龄上讲横跨少年和成年的群体,他们既有青年人的朝气,又有少年的稚气。他们一方面思维逐步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充满青春的躁动和思想的波动。他们渴望了解和认识这个丰富多彩然而纷繁芜杂的大千世界,也渴望融入社会并得到社会的理解。他们对世界因好奇而不免有时盲从、盲动。外界隐藏在美丽外表下的诱惑,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各种阴暗现象,常常使他们在困惑、迷惑中随波逐流,甚至于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伤害。那么,如何去引导和规范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提供维护他们合法权利的方式、方法?我们怎样才能帮助他们去学习法律知识进而形成基本的法律意识,培养他们对法律规范的内在信仰从而自觉遵守,遏制住日益严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及针对青少年的犯罪?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我们的专业法律人士就应该去思考并试图解决这些问题。以下我想就谈一点认识,求教于方家。
三 培养青少年基本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
(一)通过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灌输基本法律规范,帮助青少年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的初步形成。
《条例》是对有轻微违法的行为的人进行行政处理的行政性行为规范,《刑法》是对构成犯罪的人进行刑事处罚的刑事法律规范。两者的共同点是对违法犯罪的人追究责任,只不过《条例》和《刑法》所针对的行使处罚权的部门及程序、处罚对象、违法的轻重程度、处罚的轻重程度不同而已。通过学习《条例》和《刑法》,青少年可以初步认识和区分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合法行为,哪些行为是法律、法规禁止的,哪些行为又是法律、法规准许乃至鼓励的。不但要灌输理论知识,而且应从身边人、身边事上着手分析,针对青少年的年龄、特点从鲜活的日常生活中总结、提炼典型案例,让其自我教育,明辨是非, 理论密切联系实际,有的放失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学生如何应对处理别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避免和减轻不必要的伤害,怎样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一般预防和维护青少年权利的双重目的。
(二)通过对《宪法》的学习,促进青少年权利意识的形成。
权利文化是与人道主义文化、科技文化一起构成当今世界三大文化主流的文化之一。权利文化的核心是权利本位的理论。权利本位的思想有两大内涵。其一,它是解决公民和国家主体关系的理论。主仆型文化产生义务本位。在这种本位中,国家主宰一切,公民只有无条件服从的义务。权利本位则不然,它把公民对国家的关系颠倒过来,认为公民有权主宰国家,国家以保证公民主人地位的获得为绝对义务。其二,它是解决权利与权力互动关系的理论。国家权力的行使以公民创设权利的实现条件为目的,权力的行使如果背离了公民权利得到保障的宗旨,权力便会得到改造。国家权力以公民权利为运行界限。而两者界限由法律明定之。权利本位思想的的实质是个人权利的实定化和义务的相对化。在这种文化的熏陶下,人与国家具有三种关系,即义务领域里的服从,自由领域里的排斥,权利领域里的依靠和参与,于是就产生社会和谐。
权利文化的形成有赖于公民的权利意识的勃发。所以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必须从小着手进行。而青少年公民的权利意识则必须通过对宪法的学习,树立宪法至高无上,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这一基本的观念。我们不仅要让青少年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我们更应让青少年懂得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众所周知的是宪法是安邦治国的总章程,但这一结论却主要是就国家管理的角度而言,因而与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并不完全统一;事实上,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中就明确宣布,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列宁也曾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故由此可知,宪法与公民权利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联系,而且,这也可以从宪法的发展历史和宪法的基本内容中的到证明。从历史上看,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的斗争中,为了确认取得的权利,以巩固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尽管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其基本内容仍然可以分为两块,即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然而,这两块并非地位平行的两部分,就二者的关系而言,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因此,青少年就可以理解到:宪法不仅是系统全面地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部门,而且其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三) 学习《民法》,促进平等和契约观念(诚实信用)的形成。
人人平等和遵守契约观念的形成必须依赖于《民法》的学习。民法起源于简单商品经济获得相当发展的古代罗马社会。经过人类历史演进的熏陶,民法逐渐成为调整各国不同社会形态下的与商品经济相适应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从本质上讲,民法就是把一定社会里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直接上升为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可见,民法一个重要的特点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地位的平等性。平等的主体在商品生产和交换的过程中,要取得对方的财产就必须支付相应对价,体现等价有偿的原则。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要受以民法为主的法律的保护,而保护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民事主体间签定合法、有效的契约(即合同)。契约各方在自愿的原则下按自己的意愿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契约必须遵守,契约即是交易各方间必须遵守的“法律”,这也是“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的体现。通过学习,我们的青少年将更好地理解和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契约必须遵守”的平等、守约思想。
(四) 清除旧的“厌讼”观念的不良影响,强化诉讼意识,树立新型的诉讼观念。
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是“刑治主义”,同时法律规范是“礼法合一”,法律精神的原则是“宗法伦理”。所以从古至今,基于“性善”、“天人合一”的理念,认为教育是可行的,争讼则是可以避免的。孔子在《论语》中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大意就是说他接受人们的讼案后,并不立即进行审理,而是采取拖延的策略,让人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教育,以达到无讼的目的。故而,中国长期以来人们认为争讼是对自然秩序的破坏。相反,没有争讼的社会才是理想、和谐的社会,这一观念在中国人中可谓根深蒂固,人们不愿诉讼,极力避开诉讼。即使到现在,有些人仍然把打“官司”,特别是当“被告”看作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一般地,亲人、朋友间如果走进法庭,将矛盾、争议诉诸法律,无论是外界人士眼中还是事实上,亲情、友情必定荡然无存。
我们就是要从学习《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诉讼法律入手,着重在受传统“厌讼”思想影响较少的青少年中更新陈旧的诉讼观念。在我们看来,诉讼不过是使得受损害的权益得到救济的一种常用手段而已。即使是亲友“对簿公堂”也不是撕开脸皮,抛开情理,而是一种让争端在公开、公平的前提条件下谋求来自第三方独立公正地加以解决的争端解决机制,比之以前的私人调解、裁决等私力救济更加文明和进步。我们要教育青少年将为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诉讼视作一种权利,以及捍卫这种权利的正当行为。鼓励青少年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在现在和将来的社会实际生活中大胆地运用法律的武器,及时充分地利用诉讼权利,为了维护合法权益,未雨绸缪或者亡羊补牢。
D. 大一法学新生的困惑
双学位没有价值。
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浪费学费。
法学不等于法律学,如果不投入版相当的精力和时间权去阅读去思考,还不如不学。
司法考试现在难度逐年增加,尤其对非法科生的通过率下降的很快,
国家的目的就是要提高法律从业者的专业水平,防止一心二用的投机者。
司法考试中对法理学,和法学思想的考察在今年的考试中在一卷和四卷站了相当大的比例,因此,如果你又想双学位,又想司考,又想考研,是一点可能性都没有的(不是怀疑你的能力,而是客观现实如此,去问问大四的学长你就懂了)。因此,踏实一点,在双学位、司考、考研三者中选一个吧。
PS:既然你对法学不是很感兴趣,还是不要折磨自己了,转专业把,法学这个学科入门门槛很低,但学成的人也很少,绝大多数人都是浪费了四年时间,最后还是做不了这一行的,更何况你对这个学科还没多大兴趣。
E. 我是一名三本大二法学学生,我现在很困惑,根据中国现在社会就业情况,我有以下困惑
读研究生尽量不要换专业。如果换,尽量是理工科换理工科,文科换文科。如果大跨的话,读研究生虽然毕业不会有麻烦,但是搞研究会比较麻烦。
出国的话,现在开始准备外语吧。建议去欧洲,不要往美国和英联邦的国家挤。那些国家学费高,语言要求也高,中国学生太多,都是中国留学生混在一起,没有办法了解国外的真实生活。欧洲的国家,意大利,法国,德国,西班牙,葡萄牙,瑞士,瑞典都很好,而且学费低。德国,法国还不要学费。
出国读研之后,比如去德国读,毕业了在德国的工资是2500欧元,相当人民币24000元,但是回国也就顶多找个3000多人民币的工作,和中国的研究生工作相当。在中国工作需要靠资历和人事,现在已经不是很接受海归了。
F. 关于法学考研的困惑
一般来说,从大三下学期开始准备包括收集信息确定报考学校专业,了解内报考学校的相关信息,资料容.暑假是准备的关键,从暑假起准备六个月即可,英语提前看,现在就要开始记忆单词,政治从十月份开始就行,如果以前是理科出身,可从暑假准备,可以考虑报个串讲班.
英语:什么水平你做一下卷子,啥时候水平达到你期望的分数了什么时候就够了.现在不要求,与以前没有什么大的关系,只要你保持天天学习就行了,一般一天两个小时以上吧.
专业课:看你想报考的学校指定的书籍,如果是比较好的学校,你还要看一下导师的相关论文.教材不能背,要理解性记忆.
G. 法学学生关于学习和实习方面的困惑,求指引~
呵呵,你一口气问得问题还真不少!不过分数倒是给的不多噢!我的归纳如下:
第一、为了在毕业后能进入律所实习,除了努力通过司法考试,大学我最需要锻炼什么能力呢?
除了打好法学的基础外,就是要培养法律的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第二、英语是不是必须要够硬呢?
英语是个工具,如果你能比较擅长,相信对你的业务会有所帮助。而且,选择的面也会更广。
第三、考研是必需还是不必需的呢(如果考我肯定会努力往较为有名的政法院校考……)
学历的提升是必须的也是作为一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所必需的。
第四、大一的话如果想进行些和法律有关的实践可以怎么做呢?
大一,说实在的,你的专业基础才开始起步,我不是很支持马上去实践;当然,我也一时想不起在专业上适合做什么。
第五、我能不能去法院旁听或者求一个帮忙打杂实习的工作呢?如果可以……我该怎么去求这个机会呢?
法院可以旁听,需要带上你的身份证,被允许后登记即可。一般在法院门口的报栏都会公开具体的开庭的案件、时间和地点。
至于帮忙打杂,这个你要是想去,不反对。就自己前往,找相关主管人员说明来意,看看人家愿不愿意接受了。
第六、或者律师事务所会接受我这样的学生进行暑期实习吗……?我去请求一个实习的机会现实吗?(无论是打扫卫生还是帮忙跑腿或者整理东西,只要我力所能及的,需要我的事情,我都可以做并认真去做!)
律所会不会要学生,这个要看律所的需求。一般大所不会要,因为有很多已经毕业生排队在那做这些了。
“无论是打扫卫生还是帮忙跑腿或者整理东西,只要我力所能及的,需要我的事情,我都可以做并认真去做!”首先,我很肯定你勤劳的热情,但是我很不明白,这些杂工你在哪里做有区别?你觉得资深的律师会去发现并培养一个打杂的女工,这个概率会有多大?
顺祝成功!
H. 关于法学专业学习的问题
你看律师实用大全吧!
I. 法律的一点困惑
越狱是要再次判刑的,跟以前的判决数罪并罚,先减后并。同理,无期死缓也是。不过不会上升到死刑。
追诉时效,最高确实是20年,但是检察院认为必须追诉,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追诉。
判过刑的不减免,如果还没判,刑法改了,按新刑法判。
J. 学业困惑
机会还很多,你现在成绩不好是一时的,想考重点大学,就应该先定一个要考的目标,然后好好学习,主要是坚持,不要老想着说我一定能考上,或者我不笨,应该想着今天该干什么,该完成什么任务,该怎么预习好明天要上的课程,然后制定合理的计划,坚持下来,考上大学是不困难的,都是过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