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扭曲可能走上犯罪道路结果呗判刑
犯罪学是关于侦探侦查还有反侦察的 刑法学是学习法律的 心理学是了解内心动态的
Ⅱ 刑法学与犯罪学的区别与联系
这玩意联系可大了~~~~
犯罪学是研究犯罪这一现象的,而刑法研究的是关于犯罪的法律~~~
Ⅲ 论刑法学与犯罪学的关系
http://www.findlaw.cn/Info/lunwen/xingfalw/115955987.html
http://www.studa.net/xingfa/060630/15325132.html
Ⅳ 犯罪学与刑法学中犯罪的界定之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你好,犯罪学(Criminology),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研究.刑法回学是研究刑法极其所规定的犯罪答、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它属于部门法学的范畴,是部门法学中最重要的学科之一。犯罪是刑法学的开端,刑法学只提到犯罪的构成,罪名及刑罚.它们互为同源关系.
Ⅳ 刑法与刑法学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1、刑法学是以刑法为基本研究对象的学问,其中包括刑法哲学、刑法比较学、刑内法史学等。容通常所说的刑法学是指刑法解释学。刑法是一部法典,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2、刑法学是理论法学,刑法是实体法。
3、刑法学理论研究范围是大于刑法的,刑法是刑事司法实践工作的依据。
4、刑法学是学者或司法工作理论的总结,具有前瞻性,可以随形势发展进行研究。刑法是具体量刑的法律依据,是由立法机关制定,不能随意修改。
Ⅵ 刑法学与刑事侦查学的关系
侦查学与刑法学,刑事诉讼学构成我国刑事法学的三大支柱,具有现代意义的侦查学的创制是在 19世纪末期 1893年的欧洲,我国最早引进和建立侦查学是在20世纪30年代。新中国第一个侦查学本科专业1979年诞生在西南政法大学,全国第一个侦查学教授周应德也是出自西南政法大学,概括地说,侦查学是研究侦查主体实施的具有刑事司法活动性质的侦查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侦查是为查明案件真相,收集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为根据目的的活 动;研究,揭示,掌握,运用“侦查活动及其规律”,体现了侦查学研究对象的特定性。
刑事侦查学: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刑事执法、侦查破案的基本训练,掌握侦查学理论和技术,具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到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侦查工作、刑事执法工作、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
Ⅶ 论犯罪学和刑法学的犯罪概念的区别和联系
你好,犯罪学(Criminology),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研究.刑法学是研究刑法极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它属于部门法学的范畴,是部门法学中最重要的学科之一。犯罪是刑法学的开端,刑法学只提到犯罪的构成,罪名及刑罚.它们互为同源关系.
Ⅷ 犯罪学中的犯罪与刑法学中的犯罪两者的区别和联系
犯罪学与刑法学的联系:
犯罪学:关于犯罪现象及其产生原因和预防对策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⑴犯罪学与刑法学的目的相同。
为了防止和减少犯罪而与犯罪作斗争是这两个学科的共同目的。
⑵刑法学是研究刑法的科学,所以,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关系,主要表现为犯罪学与刑法的关系。 “没有犯罪学的刑法是个瞎子,没有刑法的犯罪学是无边无际的犯罪学”。
刑法对犯罪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刑法为犯罪学提供了研究犯罪概念的逻辑点。 其次,法律所定义的犯罪始终是犯罪学所研究的基本的和主要的对象。
再次,刑法和刑法学为犯罪学中的犯罪对策提供了最充分、最明确的刑事法律对策理论及其实践。
⑶北京大学法学院王世洲教授引用域外学者的论述,“犯罪学是刑法学的眼睛和牙齿”。犯罪学为刑法学提供了实证研究的材料与对策。
⑷刑法学的研究成果,如它对犯罪行为法律特征的确定、所确定的犯罪种类,为犯罪学研究方向及范围的界定提供了条件。
刑法学中所研究的刑罚的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功能,也是犯罪学中犯罪预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犯罪学的研究成果也为刑法学的研究—诸如在犯罪的心理态度、量刑原则、刑罚种类、量刑制度等方面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为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服务。
⑸犯罪学与刑法学同属刑事科学。
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区别:
⑴刑法学是一门规范性的法律科学,它以成文法为依据,对犯罪现象进行规范性研究,侧重揭示犯罪的法律特征以及犯罪与刑罚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准确地惩治犯罪。
犯罪学从犯罪发生的过程入手,通过揭示犯罪原因,寻求预防犯罪的方法,以制定预防犯罪的对策体系。
⑵研究对象不同。
刑法学主要是研究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理论,不是犯罪和刑罚这两个现象的本身,而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本身及其产生的。
犯罪学是前犯罪学科,着重研究犯罪实际发生以前的情况(产生原因与预防对策)。刑法学是犯罪后学科,犯罪发生以后的情况(惩罚犯罪与矫治罪犯)
刑法学是研究法律的法学,犯罪学是研究事物规律的科学。
⑶两者研究的范围不同。
刑法学研究的是刑事法律中所规定的犯罪,即法定犯罪。
犯罪学研究的犯罪不仅仅限于刑事法律规定的犯罪,还要研究近似犯罪的违法行为和比较严重地危害社会的行为。
⑷两者研究的角度、出发点不同。
刑法学研究的角度是从犯罪的个体行为出发,着重个体行为的犯罪构成要件的研究。虽然目前承认单位也可以构成犯罪,但其最终的惩罚也要落到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犯罪学则把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来研究。
两者对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概念的理解不同。把社会危害性作为犯罪的本质特点,在这一点上,两者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在刑法学看来,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只有达到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Ⅸ 怎样认识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关系
大家好,我是真相帝!
就楼主的问题我做几点简要回答,以发表下个人意见:
1、从历史发端上看,刑法学的起源无疑要远早于犯罪学。自从法学产生之后,最初得到发展的就是宪法学、民法学和刑法学。而犯罪学则是一部分法学专家在研究刑法学中犯罪是如何产生的问题是提出来的。犯罪学直到龙博罗梭《犯罪人论》的出版才算面世,而且只是犯罪学中犯罪人类学。
2、从历史渊源上看,犯罪学的产生是在研究刑法学犯罪问题时产生的,这一点我已经说过了。因此我们可以说,犯罪学是在刑法学研究、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刑法学向社会学方向发展的分支。但是,随着犯罪学研究的深入,各种犯罪学流派纷纷产生,如犯罪人类学、犯罪社会学、犯罪心理学、组织犯罪学等等,犯罪学不再简单是刑法学的延伸,它逐步发展出自己的独特的研究对象——犯罪行为。
3、研究对象上看,刑法学研究的是什么是犯罪,如何对犯罪行为进行处罚以教育公众,维护法律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犯罪学则研究的是为什么会产生某种犯罪,如何去预防该种犯罪的产生。看起来,刑法学侧重如何去罚犯罪,而犯罪学则偏重于从各种流派的不同角度来解释如何去定义“罪”和为什么会“罪”、如何预防“罪”。但是,我们应当看到,犯罪学研究的前提是:具有犯罪行为。也就是说需要某种行为被刑法学认定是犯罪行为。可以说,刑法学是犯罪学的指路明灯,为犯罪学的研究指明了目标。
4、从研究意义上看,刑法学是为了更好、更公正的去处理罚的问题,以实现在处罚行为人,慰藉受害者的同时能去的最大的社会教育效果。犯罪学则是尽力去研究犯罪的产生土壤,去研究如何预防犯罪,如何去为犯罪定制最恰当的刑罚。犯罪学为刑法学修正刑罚手段提供了素材与指导。
望有帮助
Ⅹ 刑法学与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的区别
犯罪学与刑法学的联系:
犯罪学:关于犯罪现象及其产生原因和预防对策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⑴犯罪学与刑法学的目的相同。
为了防止和减少犯罪而与犯罪作斗争是这两个学科的共同目的。
⑵刑法学是研究刑法的科学,所以,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关系,主要表现为犯罪学与刑法的关系。 “没有犯罪学的刑法是个瞎子,没有刑法的犯罪学是无边无际的犯罪学”。
刑法对犯罪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刑法为犯罪学提供了研究犯罪概念的逻辑点。 其次,法律所定义的犯罪始终是犯罪学所研究的基本的和主要的对象。
再次,刑法和刑法学为犯罪学中的犯罪对策提供了最充分、最明确的刑事法律对策理论及其实践。
⑶北京大学法学院王世洲教授引用域外学者的论述,“犯罪学是刑法学的眼睛和牙齿”。犯罪学为刑法学提供了实证研究的材料与对策。
⑷刑法学的研究成果,如它对犯罪行为法律特征的确定、所确定的犯罪种类,为犯罪学研究方向及范围的界定提供了条件。
刑法学中所研究的刑罚的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功能,也是犯罪学中犯罪预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犯罪学的研究成果也为刑法学的研究—诸如在犯罪的心理态度、量刑原则、刑罚种类、量刑制度等方面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为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服务。
⑸犯罪学与刑法学同属刑事科学。
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区别:
⑴刑法学是一门规范性的法律科学,它以成文法为依据,对犯罪现象进行规范性研究,侧重揭示犯罪的法律特征以及犯罪与刑罚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准确地惩治犯罪。
犯罪学从犯罪发生的过程入手,通过揭示犯罪原因,寻求预防犯罪的方法,以制定预防犯罪的对策体系。
⑵研究对象不同。
刑法学主要是研究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理论,不是犯罪和刑罚这两个现象的本身,而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本身及其产生的。
犯罪学是前犯罪学科,着重研究犯罪实际发生以前的情况(产生原因与预防对策)。刑法学是犯罪后学科,犯罪发生以后的情况(惩罚犯罪与矫治罪犯)
刑法学是研究法律的法学,犯罪学是研究事物规律的科学。
⑶两者研究的范围不同。
刑法学研究的是刑事法律中所规定的犯罪,即法定犯罪。
犯罪学研究的犯罪不仅仅限于刑事法律规定的犯罪,还要研究近似犯罪的违法行为和比较严重地危害社会的行为。
⑷两者研究的角度、出发点不同。
刑法学研究的角度是从犯罪的个体行为出发,着重个体行为的犯罪构成要件的研究。虽然目前承认单位也可以构成犯罪,但其最终的惩罚也要落到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犯罪学则把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来研究。
两者对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概念的理解不同。把社会危害性作为犯罪的本质特点,在这一点上,两者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在刑法学看来,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只有达到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程度,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