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护士证学分需要多少分
报考护师考试的话是不需要学分的,不过以后评职称是需要学分的。护理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经认可的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其中I类学分须达到3-10学分,II类学分达到15-22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院的主管护师及其以上人员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授予5-10个学分。护师的考试条件是(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二)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⑵ 2017年护士职称需要多少学分
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
依据《继续护理学教育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继续护理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可按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执行,护理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经认可的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其中I类学分须达到3—10学分,Ⅱ类学分达到15—22学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院的主管护师及其以上人员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授予5—10个学分。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办法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试行办法》执行。
(2)护理学分要求扩展阅读:
继续护理学教育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继续护理学教育工作的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和护理学学术团体应将开展继续护理学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鼓励、组织和监督护理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并从制度上予以保证。
2、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内容要适应不同专科护理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注意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应以现代护理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
3、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历护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等,为同行继续护理学教育提供教学、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亦应视为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
⑶ 护士继续教育学分是什么
护士继续教育学分是护士取得资格证后继续学习的一种形式。
继续教育是指已经脱离正规教内育,已参加工作和容负有成人责任的人所接受的各种各样的教育。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能力提高的一种高层次的追加教育。继续教育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教育形态,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已见端倪的今天,继续教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它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方面所起到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显现出来。
(3)护理学分要求扩展阅读
护士参加继续教育的要求:
1、继续护理学教育是继毕业后规范化专业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护理学教育。
2、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对象是毕业后通过规范专业培训,具有护师及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在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护理技术人员。
3、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既是护理技术人员享有的权力,也是应尽的义务。
⑷ 护理医学教育学分必须的I类10分,II类15分么只是I类学分可以么
护理医学教育学分必须的I类10分,II类15分。
I类与II类学分是不可以代替的,因为二类学分都是通过参加当地卫生局举办的继续教育学习班取得的,在各种晋升、评定职称时首先是由当地卫生局把关审核各种资料的,无二类学分会被僧偶先刷下的,所以两类学分都要按要求去准备。
《继续护理学教育试行办法》本试行办法以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暂行规定》制定
第一条为了提高护理技术人中素质,促进护理学的发展,必须逐步建立连贯性护理学教育的完整体系和制度,以适应社会义义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继续护理学教育是继毕业后规范化专业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护理学教育,目的是使护理技术人员在整个专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医德医风,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跟上护理学科学的发展。
第三条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对象是毕业后通过规范或非规范化的专业培训,具有护师及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在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护理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既是广大护理技术人员享有的权利,又是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是在卫生部领导下,对全国继续护理学教育进行领导、管理和质量监控的权威性组织。
第五条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聘请医院、高等医学院校、科研单位和有关护理学学术团体等的7-9位专家组成继续护理学教育学科组。
护理学学科组受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托承担以下任务:
1、负责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及其主办单位和学分的审定,报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
2、推荐优秀的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文字、声像教材和电视节目发,发展多媒体教学及远程教育。
3、研究并提出全国继续护理学教育发展计划和指导意见,并向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提出建议。
4、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继续护理学教育工作的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和护理学学术团体应将开展继续护理学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鼓励、组织和监督护理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并从制度上予以保证。
第七条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继续护理学教育工作的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和护理学学术团体应将开展继续护理学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鼓励、组织和监督护理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并从制度上予以保证。
第八条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内容要适应不同专科护理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注意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应以现代护理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申咪。
第九条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飞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历护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等,为同行继续护理学教育提供教学、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鞒作等,亦应视为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
第十条继续护理学教育应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其形式和方法可根据不同内容和条件,灵活多样。
自学是继续护理学教育的重要形式,应有明确的目标并经考核认可,各单位要积极提供人关的文字和声教材。
第十一条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办法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试行办法》执行。
中华护理学会总会举办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可直接向卫生部继续医学学教育委员会审报。
第十二条继续护理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可按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执行。护理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经认可的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其中I类学分须达到3-10学分,II类学分达到15-22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院的主管护师及其以上人员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授予5-10个学分。
第十三条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登记制度。登记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编号、日期、内容、形式、认可部门,学分数、考核结果、签章等。登记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印制和发放。登记证由本人保存,在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基础上后由主办单位签章认可,作为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凭证。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档案,将本单位护理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的情况作为本人考绩的一项内倥。
第十五条护理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取得每年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学分数,才能作为再次注册、聘任及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⑸ 初级护士需要几类学分
护士需要两类学分。
护士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5)护理学分要求扩展阅读
(一)一类学分的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计划,考核合格按3学时奖励1分;演讲者每小时可获得2学分。
2.参加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如通过考核,按6小时计分1分。演讲者将获得1学分。
3.以上1、2项中每个项目的学习成绩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信用计算方法:
1.自学是医学继续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凡自学与本学科重大有关的知识,应先确定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每2000字一学分,但每年不超过5学分。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按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
⑹ 护理继续教育学分
护理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经认可的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其中I类学分须达到3-10学分,II类学分达到15-22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院的主管护师及其以上人员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授予5-10个学分。
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护士被称为白衣天使。护士一词来自钟茂芳1914年在第一次中华护士会议中提出将英文nurse译为“护士”,大会通过,沿用至今。工作时必须脱下便服穿护士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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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护士应该修什么学分每年修多少分合格
护士每年应修相应的医学教育学分,每年应获得25学分合格。
⑻ 护士考护师继续教育学分每年是多少才符合报考条件
护士只要符合学历和专业以及工作年限的要求,就可以直接报考护师。具体的护师报考条件您可以浏览我们网站的护师报考指南。继续教育学分是评审职称用的,而护师是初级职称,报考的时候对学分没有要求。答案仅供参考。具体详细的情形您也可以咨询当地的卫生局。
⑼ 请问我们护士需要的是几类学分
护士需抄要两类学分。袭
护士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9)护理学分要求扩展阅读:
(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上述1、2中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按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
⑽ 护士学分是什么
根据2000年12月28日卫生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包括医生、护士以及医技人员等等。
护理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经认可的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其中I类学分须达到3-10学分,II类学分达到15-22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院的主管护师及其以上人员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授予5-10个学分。
学分获得的途径有:
1、医院内部培训能获得小分值的学分。
2、去听地方举办的医学论坛能获得学分。
3、通过继续教育学习,缴费申请获得学分证发表论文能获得学分。
(10)护理学分要求扩展阅读
2019年9月1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改进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要落实“放管服”改革,发挥远程继续医学教育作用。
《通知》中提到,要结合行业发展需求,设立继续医学教育推广项目,优先作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同时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分专业分批次制订、发布继续医学教育指南,优先支持紧缺专业发展,科学引导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开展,提高继续医学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知》也提到各地应当创造条件,将优质继续医学教育通过“面授+远程”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教上门”活动,缓解工作和学习间矛盾。
I类和II类学分可互补对于基层医生来说影响不大,基层医生学分主要来源是通过购买学习卡的方式获得,两张学习卡完全可以实现医生要达到的目标分值。但这对二级以上医院医生来说是一个利好政策,因为通过会议获取的I类学分可以由部分II类学分替换。
《通知》称,医务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所获的Ⅰ类和Ⅱ类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医务人员当年参加本专业相关培训所获的Ⅰ类和Ⅱ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可相互补充,所补充比例不得超过该类别学分总值的50%。
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学分要求由各省级继教委结合本地实际规定,可不限于学分分类,适当提高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占比。
《通知》针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累计6个月及以上进修并考核合格者、担任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项目负责人等人员,可视为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