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哲学层面的意识现象是什么意思,
道者规律。
道不可见又无处不在。
老子的思想上达天听,下接地气。
哲学来自各方面的科学,又有反过来指导各方面科学的意义。
话说哲学层面的意识现象到底是个啥??
⑵ 哲学中概念 本质 现象是什么关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与本质是辩证统一的。
1.两者相互区别:
1)现象是事物的外在方面,是表面的、多变的、丰富多彩的、肤浅的。本质是事物的内在方面,是深藏的、相对稳定的、单纯的、深刻的。
2)现象是感觉器官可以直接感知的,本质则只能运用抽象思维,间接地被人认识。
2.两者相互联系:
1)两者相互依存,本质只能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只能是本质的表现,现象与本质统一在同类事物中。
2)现象是人们认识本质规律的向导,人们只有认识了现象,借助抽象思维,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规律。
概念 Dictionary 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产物。 概念是抽象的、普遍的想法、观念或充当指明实体、事件或关系的范畴或类的实体。在它们的外延中忽略事物的差异,如同它们是同一的去处理它们,所以概念是抽象的。它们等同的适用于在它们外延中的所有事物,所以它们是普遍的。概念也是命题的基本元素,如同词是句子的基本语义元素一样。 概念是意义的载体,而不是意义的主动者。一个单一的概念可以用任何数目的语言来表达。狗的概念可以表达为德语的 Hund,法语的 chien 和西班牙语的 perro。概念在一定意义上独立于语言的事实使得翻译成为可能 - 在各种语言中词有同一的意义,因为它们表达了相同的概念。
概念是人类对一个复杂的过程或事物的理解。从哲学的观念来说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单位。在日常用语中人们往往将概念与一个词或一个名词同等对待。
⑶ 哲学中现象和规律的分别是什么
规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首先规律所讲述的两个事物之间必须有联系,继而他们之间的联系又是必然的。规律是客观的,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规律总是以其铁的必然性起着作用。人在客观规律面前并不是完全消极被动的,人们在实践中,通过大量的外部现象,可以认识或发现客观规律,并用这种认识指导实践,即应用客观规律来改造自然,改造社会,为社会谋福利。人们要想在活动中获得预期的目的,即取得成功,就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认识和尊重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否则就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规律=真理。而现象是事物表现出来的,能被人感觉到的一切情况。现象是人能够看到、听到、闻到、触摸到的。按照是否有自然属性来分,现象可分为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如月亮东升西落、刮风下雨、苹果落地、太阳是圆的、狗长四条腿、人长两只手、人类的产生与灭亡、人的生死,都是自然现象;如战争、犯罪、起义、资本主义的产生与灭亡、国家的产生与灭亡、贫富分化、通货膨胀,都是社会现象。
⑷ 哲学中的范畴指的是什么
范畴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人类理性思维的逻辑形式。各门具体科学都有各自的范畴体系。
哲学范畴不同于各门具体科学的基本概念,它不是某一领域、某一方面或某一问题的反映,而是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过程最本质、最普遍的联系的反映。哲学范畴对各门具体科学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
详细:
范畴一词语出希腊文。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第一次对范畴体系进行了较系统的整理和研究。它从产生时起,就一直同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解相联系。G.W.F.黑格尔在《逻辑学》一书中着重研究了范畴的运动和转化。但是,黑格尔对范畴本性的理解是唯心主义的,他把范畴看作是绝对精神自我发展和自我认识的产物。唯物辩证法是对人类历史的实践和认识经验的科学概括,是一个严密的范畴体系,这些范畴包括:单一、特殊、普遍、形式、内容、本质、现象、原因、结果、必然性、偶然性、可能性、现实性等等。范畴是主观与客观的辩证统一。范畴作为思维的形式是主观的;范畴的内容则是客观的,范畴是对现实的反映,是对现实事物和现象的本质的概括。范畴也是主体和客体联系的纽结。任何范畴都是包含诸种要素的概念系统,范畴的本质表现在构成它的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结构中。诸种范畴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对立的范畴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和转化。哲学和各门具体学科正是通过范畴的这种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构成了它们自身的范畴体系。只有通过范畴体系,才能有条件地、近似地反映永恒运动和发展的客观世界。建立范畴体系的基本原则是逻辑与历史的统一,即整个范畴体系的逻辑发展顺序以简化和扬弃的形式包含、再现着事物形成的历史。
⑸ 哲学的基本问题指的是什么它有哪些内容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也可说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1)所谓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指这一问题贯穿于包括社会历史观在内的所有哲学问题之中,是人们认识世界的出发点,也是哲学的起点,其他所有哲学问题都是从这个问题中派生出来的.
(2)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这是因为:
①这个问题是任何哲学派别都必须回答的问题.哲学作为世界观的理论,必然要对思维和存在(或意识与物质)两大类现象及其关系提出自己的看法.
②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决定着一派哲学的基本倾向和性质.哲学作为一种理论体系,它的出发点和理论前提对它的思维方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规定着它的基本性质.而对基本问题的回答,就具有出发点和理论前提的意义.
③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人类实践的基本问题.
(3)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确定为哲学的基本问题的重要意义:
①它揭示了哲学作为世界观理论体系的根本特征.
②它揭示了哲学的根本路线和方向.
③它揭示了哲学斗争的焦点,给了我们理解哲学历史的线索.
④它揭示了人类实践的基本矛盾.
2、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
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两个层次:
(1)第一方面是关于思维和存在(或意识和物质)谁是第一性、何者为本源的问题.即物质决定意识,还是意识决定物质的问题.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是划分哲学史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两条路线的根本依据.
(2)第二个方面是物质和意识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即人的意识能否认识和反映物质世界的问题.这是哲学基本问题的“认识论”方面,是划分哲学史上的可知论和不可知论两条认识路线的根本依据.
(3)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是从不同侧面阐明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其中,第一方面是主导的方面,而第二方面则是从属的方面.第一方面规定着第二方面论证的前提;第二方面所持的基本观点,是以第一方面的回答为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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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哲学是什么什么是哲学
1、基本释义
哲学,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是自然知识、社会知识、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是社会意识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以追求世界的本源、本质、共性或绝对、终极的形而上者为形式,以认识、改造世界的方法论为研究内容的科学。 同时,在著名的科技融合体模型中,哲学处于该模型的顶端,汇聚并指导了具体科学,与科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2、起源
源自于希腊语φιλοσοφία(philosophia),意即“热爱智慧”。希腊文Philosophia是由philo和sophia两部分构成,philein指爱和追求,sophia指智慧。
“哲”一词在中国起源很早,历史久远。如“孔门十哲”,“古圣先哲”等词,“哲”或“哲人”,专指那些善于思辨,学问精深者,即西方近似“哲学家”、“思想家”之谓。 一般认为中国哲学起源东周时期,以孔子的儒家、老子的道家、墨子的墨家及晚期的法家为代表,而实际上在之前的《易经》当中,已经开始讨论哲学问题。
3、哲学的基本问题
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的最高问题,是指思维和存在、意识和物质的关系问题。恩格斯在1886年写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第一次对此作出了明确表述。它的提出,为区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种对立的哲学体系、哲学派别以及对它们的客观评价提供了正确的标准。
⑺ 哲学:现象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编辑本段]概念
现象学phenomenology, 20世纪在西方流行的一种哲学思潮。
狭义的现象学指20世纪西方哲学中德国哲学家E.胡塞尔创立的哲学流派或重要学派。其学说主要由胡塞尔本人及其早期追随者的哲学理论所构成。广义的现象学首先指这种哲学思潮,其内容除胡塞尔哲学外,还包括直接和间接受其影响而产生的种种哲学理论以及20世纪西方人文学科中所运用的现象学原则和方法的体系。
现象学不是一套内容固定的学说,而是一 种通过“直接的认识”描述现象的研究方法。它所说的现象既不是客观事物的表象,亦非客观存在的经验事实或马赫主义的“感觉材料”,而是一种不同于任何心理经验的“纯粹意识内的存有”。
[编辑本段]词源
“现象学”的词源可上溯至18世纪法国哲学家兰伯尔以及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G.W.F.的著作,但其含义均与胡塞尔的用法不同。胡塞尔赋予“现象”的特殊含义,是指意识界种种经验类的“本质”,而且这种本质现象是前逻辑的和前因果性的,它是现象学还原法的结果。
[编辑本段]发展时期
现象学思潮从20世纪初以来,按时序可分为三个阶段,即:胡塞尔现象学时期(20世纪初至30年代中)、存在论现象学时期(20年代末至50年代末)和综合研究时期(40年代以后)。三个时期互有交叉,各时期均包括一些主要代表人物。
胡塞尔现象学时期
胡塞尔现象学是在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F.布伦塔诺(1838~1917)意向性心理哲学的影响下创立的,但布伦塔诺认为心理行为的意识与该行为对象的意识是同一现象。胡塞尔则认为二者有分别,意识经验的内容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而是与二者相关的意向性结构,从而离开了主张主体内在性的传统唯心主义,返回到原始的“现象”,即各类经验的“本质”。在他的倡导下所形成的早期现象学运动,旨在使哲学关注的重点,从当时新康德主义的“批判唯心主义”的主体概念,转向意识经验中的实在对象。这一运动的主要成员除胡塞尔和对意识中的情绪及价值结构进行现象学描述的舍勒,M.以外,还有所谓哥丁根与慕尼黑小组的A.赖那赫、A.普凡德尔(1870~1941)、M.盖格(1880~1937/1938)、H.康拉德-马修斯以及因加尔登,R.等。他们分别在本体论、伦理学、美学、法学、心理学、自然哲学、文学理论等研究中,运用现象学描述法探寻研究对象的“本质”,在对象中寻找不变的“先天”因素。胡塞尔的追随者们当时认为,现象学是一种实在论哲学。早期现象学运动兴起不久便由于胡塞尔转向先验现象学而趋分化。胡塞尔通过对意向结构进行先验还原分析,分别研究不同层次的自我、先验自我的构成作用和诸主体间的关系以及自我的“生活世界”等等。他认为,现象学的根本方法是反思分析,在先验反思过程中存在着意向对象和与其相应的“诸自我”之间盘结交错的反思层次。胡塞尔指责其追随者们误解了他的“事物本身”的概念,并由于囿于客观主义和实在论而无法达到先验意识水平。其追随者们指责胡塞尔重返侧重主体概念的唯心论老路。现象学研究的胡塞尔时期,最终由于海德格尔,M.学说被提出以及舍勒去世(1928)和纳粹上台而宣告结束。
存在论现象学时期
胡塞尔的弟子海德格尔在20年代末改变了现象学研究的方向,开创了侧重探讨存在问题的新思潮。这一时期一直持续到50年代末,研究基地也从德国移向法国,并逐渐扩展到其它地区。海德格尔认为,反思的意识尽管重要,但必须首先研究意识经验背后更基本的结构,即所谓前反思、前理解与前逻辑的本体论结构——此在 (da-sein)结构。只有通过对这一基本结构的研究,才能了解意识和先验自我的可能性及其条件,从而揭示隐蔽的“存在”。由于海德格尔探讨存在的意义问题,因而其学说又被称作是解释学的现象学。然而,海德格尔的后期哲学无论是从对象还是方法上看,都与现象学越来越疏远了。
梅洛-庞蒂是法国现象学最主要的代表之一。他也认为意识结构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也既不同意胡塞尔把人最终还原为先验意识,也不同意海德格尔把人的生存还原为神秘的“存在”,同时也反对萨特把自我的生存还原为自我对生存的意识。他认为“我思”必然把我显示于历史情境中,现象学还原的结果是先验性的“知觉世界”。他强调知觉世界是人与世界的原初关系,因而主体必然“嵌于”世界之中,与世界和他者混同,以此否认唯心主义与实在论的界限。梅洛 -庞蒂是现象学意义论的重要研究者,认为知觉世界是一切意义的源泉,但意义始终是含混性的,其结果是意义与无意义混杂难分,现象学还原也就永无完成之日。
综合研究时期的现象学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比利时、联邦德国、美国、法国分别建立了胡塞尔研究中心,对胡塞尔的思想重新深入研究,出现了不少精通胡塞尔哲学的现象学者,如比利时的梵布雷达,联邦德国的兰德格里伯、芬克和比麦尔。50~70年代在美国更出现了很多介绍研究现象学的学者,除早先的法伯、肯恩斯外,还有考夫曼、古尔维奇、舒茨、艾迪、伊迪、斯皮格伯格、泰美涅茨卡和纳汤森等。在欧洲战后较具独创性的现象学者还有瑞士的精神病理学家宾斯方格、心理学家闵考夫斯基等。这一时期的现象学者尽管在研究的原则对象和方法论上具有更大的综合性,但其学术地位一般而言尚不及前两个时期的主要现象学者。然而,它作为一个整体的现象学思潮,在当代西方人文科学领域的影响却比以前大得多。它的突出特点是: 研究活动扩展到东西欧、南北美以及亚非各洲,研究人数与学术活动均较前增加。 与其它哲学流派如分析哲学、实用主义、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学、解释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等的比较研究进一步增强。 作为方法论的现象学,较为广泛地应用于历史学、社会学、语言学、宗教学、精神病理学、文学理论等人文学科的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