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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律师

发布时间: 2021-03-22 20:38:07

A. 律师需要学哪方面的知识

1、律师的核心素质在于法律素质;
2、除了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律师的知识面越广越好,律师最好在法律之外,还要懂得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财务知识、外语、交际口才、心理学……
3、辩论技巧是次要的,不要陷入一个误区,以为律师是诡辩高手。律师的口才,建立在扎实的业务素质基础之上,而不是空谈和口若悬河、天马行空的所谓辩论高手。
4、调查取证是律师整个工作的核心所在。
5、比起你说的辩论,法律思维能力才是律师的能力核心。
6、比起书本知识,律师通过实践而学到的东西要多得多,律师要善于反思、总结,学习同行。

B. 关于司法考试!我是社会学的学生,毕业以后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想自考律师,但现在国家对于考司法考试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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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考的哦!现在改革的正式通知还没有下来的哦!今年还是可以考的哦!那只是改革的趋势意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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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我是学社会学的,大二了,寒假想去一个律师事务所实习,家在沈阳大东区,有地方可以去吗,谢谢

你可以在你们区的律所挨个打电话问,或直接登门拜访,说明你不要工资,只是想实习锻炼版,肯权定会有收留你的。建议找一些大的、正规的律所。你没有司法资格证,可能不会让你承担太多的义务,多是一些辅助的工作,但是你可以先接触一下看看自己是否适合。

D. 律师是政治学的还是法学的

不是法律大类,应该是法学大类。
法学大类包括: 法学类、监所管理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社会学类、民族宗教类、政治学类、公安学类等。
政治学与行政学属于法律大类。
分类:
法学类
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诉讼法,法律(事务),国际法,刑事司法,律师,涉外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公安法制,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法律硕士,法律实务(含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涉外经济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律师事务,行政法律事务,法律,书记官,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
监所管理类
监狱学,犯罪学,狱政管理,刑事执行,劳教管理,罪犯管教,罪犯教育,矫正教育学,罪犯心理矫治,涉毒人员矫治,司法管理,民事执行,行政执行,监狱管理,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应用法制心理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毒品犯罪矫治。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
社会学类
社会学,社会工作,家政学,人类学,女性学,人口学,民俗学,社区管理与服务,青少年工作与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公共关系,商检技术,商品质量与检测技术,人民武装,涉外事务管理,妇女工作与管理,体育场馆管理,家政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心理咨询,科技成果中介服务,职业中介服务,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戒毒康复。
民族宗教类
民族学,宗教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政治学类
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文化交流,国际政治经济学,国际事务,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欧洲事务与欧洲关系,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国际关系。
公安学类
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火灾勘查,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边防指挥,消防指挥,警卫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犯罪心理学,侦查(察)学,刑事侦查(察),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查,经济侦查,警察指挥与战术,边防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公安信息技术,公安视听技术,法医学,涉外警务,边防公安,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指挥),科技防卫,安全防范工程(技术),公安(安全)保卫,国内安全保卫,公安学,公共安全管理,公安管理,警察管理,核生化消防,预审,痕迹检验,文件鉴定,法化学,治安(学,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工程),公安文秘,公安法制,警卫,交通管理,侦查,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防火管理,森林消防,边防检查,边境管理,禁毒,边防船艇指挥,边防通信指挥,参谋业务,抢险救援,刑事科学技术,消防工程,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船艇动力管理,船艇技术,边防机要。

E. 我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但我是社会学毕业,除了当律师,发现法律工作都要求法律专业,这个证还有啥作用

您好: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资格以及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的取得,必须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前提,您可以去报考一些跟你专业相关,又要求司法考试的职位。
祝您好运!

F. 我是社会学专业,最后得的是法学学位,那我算不算学的法学呢我有资格报考法律硕士吗

应该算是法学的,可以报考法律硕士(法学)。如果做律师的话,其实通过司法考试就可以。不过考了法硕,学历高一些,选择的律师事务所层次也会高一些。

G. 法学专业和法学(律师)专业有什么区别么

一,两个专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两者培养的偏向不同,法学专专业是全科型,而法学(律师属)专业更偏向于律师方向(专门培养);

2,学成后的就业方向不同,法学专业可选择的就业范围更广;
二,法学专业:
1,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主要课程:法理学、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政治。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审判、疑案辩论、实习等,
三,法学(律师)专业:
是法学专业里的一个分支,针对今后的职业倾向而设计的一个专业,专注于专业技能及业务倾向的学习。

H. 律师的社会角色定位,如何才能成为一个称直的律师

律师使命之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工作的核心内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委托律师的当事人的范围包括诉讼当事人和非诉讼当事人。其中,诉讼当事人的范围包括刑事诉讼业务中的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行政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非诉讼当事人包括非诉讼活动中的被代理人(公民和法人)、律师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外资企业和办事机构等。

律师一经接受上述当事人的委托和法院的指定,就有责任依法执行业务,根据事实和法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执业首要的、核心的任务,也是律师从事其职业的基础。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方式主要有:1、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聘请人的合法权益;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律师可以担任辩护人,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使无罪之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之人不受过当处罚,从而有效地保护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律师还可以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站在被害人的立场,揭露、控诉、证实犯罪,依法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律师也可以接受自诉人或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3、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律师均可以成为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从适用法律、提供证据、审查判断证据及有关诉讼程序上给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律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做到:第一,律师要勇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我国律师从事的业务领域中,经济、民事类案件较受律师们的青睐,而刑事案件则备受冷落。究其原因,除经济利益方面的原因外,更为重要的是因为律师们不敢代理刑事案件,他们害怕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后,自己却身陷囹圄。但随之产生的后果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基本人权得不到实现。长此以往,律师的社会形象如何树立?律师的社会价值如何体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如何得以维护?因此,律师要一身正气,勇于直面执业过程中的各种困难、阻挠,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律师只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当事人的非法主张,律师应拒绝代理。这既是律师作为法制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的使命使然,也是律师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律师自身利益的途径。我国法律禁止律师维护当事人的非法利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坏、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律师并非“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掮客,也非当事人借以扩张自己利益的工具,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加区分,对于非法诉求也一味迁就,其结果不仅违背国家设立律师制度的宗旨,违背律师的使命和职业道德,还损害了律师的社会形象,降低律师的社会地位。第三,律师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律师的执业环境还不尽如人意,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面临很多困难。当前存在的一些现象,如在诉讼活动中律师和法官进行不正当交往,直接或间接诱导当事人向办案人员行贿等,这虽然在一时、在某个具体案件中能够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从长远、从整体看,既滋生了司法腐败,又恶化了律师的执业环境,对律师、法官和整个社会都是有害的。律师应该严格以案件客观事实为依据,以现有法律为准绳,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使命,体现自身价值。

律师使命之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能否真正应用于实践,在实践中发挥应有作用,取决于人们对它的理解、掌握及运用。 律师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因此,律师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方面具有优势。在我国,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律师的一项职责,也是律师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通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方式来实现的。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律师要帮助刑事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无罪、罪轻和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辩护,并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证实和指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的指控中存在的问题等,使人民法院兼听则明,作出正确的判决,从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中,律师代理当事人一方参加诉讼,从适用法律、提供证据和在诉讼程序上给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从而达到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目的。

律师在办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还能起到监督、制约人民法院的作用,以促使其正确适用法律、秉公办案,不徇私枉法。我们通常认为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化身,但法官也是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法官的过错会给法律的正确实施带来非常大的负面影响。律师通过行使辩护权和代理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如何适用法律的具体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在法律适用上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人民法院正确地执行法律,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律师使命之三: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可以说是律师前两个使命的进一步升华,也是前两个使命的终极目标。在律师制度比较完善的西方国家,当事人的权利一旦受到侵害,或陷入某种纠纷之中,他们立即会想到求助于律师,请求律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西方国家的律师法,都将维护人权作为律师的重要职责。比如日本律师法第一条规定:“律师以维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为使命”。律师既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治、法律的捍卫者,也是公民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捍卫者。维护人权,实现社会正义是西方国家律师制度的核心价值。

在当代中国,强调律师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使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虽然随着全社会法制意识的提高,律师执业在维护人权、实现社会正义方面的重要性得到民众的广泛认同,但在许多人的传统思维中对律师仍抱有种种偏见。这既依赖于民众法律素质的提高,也依赖于律师自身的定位。如果律师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就会在社会树立起良好的职业形象,为律师广泛、全面地参与国家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创造条件,同时也有利于律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抵制拜金主义的诱惑,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为自己的职业价值取向,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重要作用。

I. 律师是否属于社会科学工作者

社会科学包括
经济学
政治学
社会学
文化人类学
比较法学
社会工作者的职业有:律师,法官,会计师,公务员,语言类职业,艺术类职业等等

包括律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