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与食品卫生法相比有哪些变化
食品安全法是法律层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行政法规层级,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上位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不得违背食品安全法,但比食品安全法更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
㈡ 卫生法的执法范围是什么
你好,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行政执法主体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国家明文规定建立某一机关或组织承担某种行政执法任务,一类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方式将某种执法权直接赋予某个业已存在的机关或组织。
㈢ 医德医风规范内容
随着社会的发展,医德医风建设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学科,即医德医风学。其内容相当丰富,可以分为医德医风基本理论、规范体系和实践应用3个部分。因此,医院院长对于医德医风的教育内容也应该从这3个方面来安排。1.医德医风的基本理论医德医风的基本理论,主要是阐述医德医风的本质和的产生、发展规律等内容。这是医德医风的基础,也是医德医风教育的基本内容。(1)医德医风的本质:什么是医德医风?什么是医德医风学?它的本质是什么?(2)医德医风的形成:医德医风的产生、发展,形成的根源、思想基础,受哪些优秀的医德医风传统影响,如何丰富和发展?有什么规律性?(3)医德医风的趋势:改革开放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对医德医风有什么影响?发展的趋势是什么?(4)与其它的学科关系:医德医风学虽然已经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体系,但与其它的相关学科仍然有密切的联系。例如:与医学的关系:与医学发展的关系、医学模式转变的关系、现代化诊疗技术的关系等。与伦理学的关系:与一般伦理学的从属关系、医学伦理学的相容关系。与心理学的关系:与医学心理学的关系。与法学的关系:与卫生法学的关系。2.医德医风的体系规范医德医风的体系规范是医德医风学的主要内容,既是衡量医务人员标准的依据,又是医德医风教育的指导思想。(1)医德医风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的概念、内容、特点等。(2)医德医风的基本范畴:基本范畴的概念、内容等。(3)医德医风的规范内容: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规范主要有国家的、军队的和自已的3种。军队和自己的规范都是以国家的规范作为依据的。国家的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第三条:医德规范,共有7项:①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②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③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④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⑤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漏病人隐私与秘密;⑥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⑦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军队的规范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第三条:医德规范8项,其内容是在国家的规范7项内容上,增加了为国防卫生事业奋斗的内容。所谓自己的规范,是医院在国家或军队的规范基础上进一步的分解,内容更详细、更具体一些。一般说来,每个医院都有自己的规范,部队的有些战区、军区和地方的有些省市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也制订有相应的规范。此外,《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也应该作为医德医风规范的一个内容来学习教育。(4)卫生法学的有关内容:卫生法学与医德医风规范虽有本质上的区别,但其目的意义与医德医风规范又是非常相近的,也是为了维护人民的利益和全社会的秩序。两者既有互补作用,又可以相互转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医德医风的有些敏感问题越来越趋向于法律化。例如,关于医疗事故的立法问题就是一个例证。因此,卫生法学应该列为医德医风教育的一个内容。3.医德医风的实践应用不论我们上面所说的医德医风基本理论,还是医德医风规范体系,都是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的实践中产生、发展及应用的,因此,它们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对于培养和形成医务人员良好医德医风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如果脱离了在医疗实践中的培养,医德医风的基本理论和体系就是教育得再好再全,也是没有任何价值的。作为医院院长,把医德医风的实践应用作为医德医风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完全有道理的。
㈣ 卫生法与医德的区别是什么
国家并未建立什么卫生法,法律和医德是两回事,法律是国家强制性的,触犯就有可能追究法律责任,而医德,属于道德方面的,是受舆论褒贬的范畴,
㈤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法学) 属于哪类专业
公共事业管理在本科目录里是归属在公共管理类的,公共管理类中有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等
㈥ 卫生法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如何
卫生法学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渗透交融的一门新兴边缘交叉学科。从医学角度看。它属于理论医学范畴。而从法学角度看,它是法律科学中一门有关医药卫生问题的应用学科。卫生法学是研究旨在保护和增进个人和人群健康的卫生法律、法规及其发展状况和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科学。
当前,卫生改革已进入全面启动、整体推进的攻坚阶段,卫生事业的发展需要不断推进卫生管理体制和卫生服务体系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和创新,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势必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矛盾,将会更加尖锐地触动体制性、结构性、机制性等深层次的问题,在我国加人WTO后,卫生管理迫切要求更加严格的依法管理,而要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需要进一步推动卫生系统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㈦ 卫生法主要调整哪些社会关系
卫生法的调整对象,是指卫生法律规范调整的卫生行政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在卫生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内容和性质不同,也就形成了不同调整范围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一般来说,卫生法主要调整以下三方面的社会关系。
(一)卫生组织关系
卫生组织体制是经济基础的反映,必须同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在卫生组织活动中,重要的是用法律法规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药卫生组织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隶属关系、职权职责以及权利和义务的范围等固定下来,形成合理的管理体系和制度。只有理顺了这些关系,国家才能对卫生工作进行有秩序的有效的组织和领导,医疗卫生组织才有活动的准则。卫生组织是各种卫生社会关系的主要参加者和责任承担者,依法管理、依法成立是保证各种医药卫生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例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防疫站工作条例》等,明确这些医药卫生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范围和工作方法等,保障它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卫生活动。
(二)卫生管理关系
卫生管理活动是指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和其他有关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人们的生活卫生、生产卫生以及其他与人体健康、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直接关系的社会活动进行领导、指导、监督和评估,以控制有害于人体健康因素产生和发展的活动。从内容上看,卫生管理活动大致包括公共卫生管理活动、医政管理活动,药政管理活动、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管理活动等。从管理关系的性质上看,卫生管理活动可以表现为卫生行政管理关系,如卫生行政机关和医疗卫生组织之间的医政管理关系;也可以表现为卫生职能管辖关系,如卫生管理活动中的行政复议、卫生纠纷解决活动等。总之,在卫生管理活动中,国家卫生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一种纵向的卫生行政法律关系。
(三)卫生发展和服务关系
卫生发展活动是指人们为改善和提高个人和社会现有卫生水平而实施的有利于社会卫生事业发展的各种建设性活动,如个人卫生习惯的改善、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医药技术的科学研究等。卫生服务活动是各种卫生组织和公民向人们提供一定的卫生咨询和指导服务、医疗和技术服务等活动。卫生服务活动中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平等性、自愿性、有偿性等特征,是一种横向的卫生活动关系。
㈧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与食品卫生法相比有哪些变化
1、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①食品生产和加工(简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简称食品经营);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③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④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⑤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⑥有关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简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的公布。 2、与食品卫生法相比有哪些变化? 关于食品安全法适用范围的规定,与原来的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相比,适用范围明显扩大,而且增加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衔接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食品安全法扩大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原来的食品卫生法仅在第十一条对于食品添加剂提出了卫生要求,现实中由于食品添加剂引发的食源性疾病多发,尤其是三聚氰胺引发的“三鹿奶粉事件”,使得人们对于食品添加剂更加警惕,从而在立法上对于食品添加剂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不仅仅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要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也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例如遵守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等。 第二,食品安全法扩大适用于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作出与食品相关产品的概念,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依据附则里的进一步说明,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是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指直接用于洗涤或者消毒食品、餐饮具以及直接接触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指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不仅仅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卫生要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也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食品安全法增加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衔接的规定,避免了法律之间由于适用范围的交叉重复可能出现的打架现象,明确了食用农产品在食品安全法中具体适用问题,即: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