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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试题及答案

发布时间: 2021-03-18 19:43:32

『壹』 大家给帮帮忙,民事诉讼法学的答案,谢谢

案例一: 1,甲向乙要回要求乙补交余款的行为合法,乙所得利益为民法上的不当得利,有义务返还。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的规定,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得利益。 2,对此纠纷,甲与乙可以自行进行协商或者请第三人帮助调解来解决。若不能自行解决,甲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乙予以返还余款。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案例二: 1、乙的理由成立,甲的理由不成立。本案中,乙委托甲代购蛇果,甲的代理属于委托代理,委托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乙来承担; 此后,甲未经乙的授权代乙购进1000公斤荔枝,属于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本是无效代理行为,但乙收下了这批货物,乙以事实行为对甲的无权代理行为进行了追认,因此甲代购1000公斤荔枝的法律后果应由乙来承担;半个月后,甲又未经乙的授权擅自替乙购进1000公斤荔枝,又是无效代理的行为,由于乙拒绝对甲的此次代购行为进行追认,因此,甲的这次代购荔枝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甲本人承担。 2、乙有权不收货,甲无权要求乙退还蛇果及第一批水果,而这次的1000公斤荔枝就由甲本人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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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民事诉讼法试题

1、D
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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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民事诉讼法题的答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能人为的简化诉讼程序,只能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案件。本案中如果原告因与被告达成协议而撤诉的话,法院不需制作调解书,只需制作准予撤诉的民事裁定书即可。原、被告可在庭下书写协议书,但此协议书不具强制执行力,只对协议几方有约束力。本案原告起诉的为四个被告,而法庭仅传唤两个被告到庭,属遗漏当事人,程序违法。

『伍』 急求民事诉讼法练习题答案!!!

15、王华向李可借用房屋一间,因借用期间房屋起火,烧毁房屋及屋内财产,李可诉至法院要求王华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开庭前一天李可突然心脏病发作住院,医治无效于第二日死亡,法院裁定中止诉讼。事隔一个月,李可之子李斌申请要求参加诉讼,问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 )
A.撤销原中止诉讼裁定,恢复原诉讼程序
16、郭雨倩与方松结婚多年未育,于1982年收养一子方宇(9岁)抚养成人。1993年方松患病去世,郭雨倩与方宇共同生活,后因关系不和分开单过。1996年郭雨倩因琐事与方守关系恶化,向法院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但在判决作出前郭雨倩突然脑溢血死亡。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 )
D.终结诉讼
17、下列关于民事上诉案件审理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D.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有开庭审理和径行判决两种形式,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庭审理为例外
18、刘华年老体弱,三儿子不愿意赡养,刘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为其与儿子分家析产并责令儿子支付赡养费。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三儿子每人向刘华一次性支付赡养费5万元。刘华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人民法院未进行分家析产,此时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D 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19、东公司诉南公司和北公司不履行合同一案由某法院一审终结,判决生效后,经东公司申请,交付执行。而在此时,南公司和北公司合并为中公司,原公司被依法注销。此时谁是本案被执行人?( )
C.中公司20、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经查,执行异议成立,请问此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A.裁定中止执行21、吴某诉其5个子女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一案经人民法院一审终结,法院判令吴某5个子女承担赡养老人义务,每人每月给付老人生活费100元。判决生效后,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正在此时,吴某去世。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
A.裁定中止执行
23、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 )再审。
A.应当
24、确认之诉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 的诉讼.
B.双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法律关系

『陆』 民事诉讼法开卷试题

1(1)合同纠纷官司,首先要看双方是否同意法院的书面合同的管辖权,同意为准。该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被告有他在书面合同,合同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标的管辖权,但不能违反的水平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第二种情况下,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当事人没有书面合同已经由被告同意法院的管辖居住或在人民法院管辖的合同履行。如果没有实际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以双方的住所,被告只能由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公司可能协定的一天哈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
(2)无权再转让,只能投降上级法院

(3)项,法院并没有对这个城市丙酸管辖。

2(1)。不能。与个人收入相关的仪器必须亲自当事人。不适用留置送达或由或代表

(2)是无效的执行。应该进入法庭诉讼。女人不必重新起诉
(3)无权

『柒』 民事诉讼法学答案 急。。。。

1.管辖恒定原则
2.检察机关
3.以甲为被告,丙是雇工,乙不是实际经营人。
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东城(侵权结果发生地),朝阳区(被告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