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学博士就业状况如何,收入怎么样
按照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毕业生理想中的就业方向应该为高校和科研机构。但目前很多的高校和科研机构提高了学历要求,基本只招收名牌大学的法学博士,这致使不少法学硕士不能直接进入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研究工作。大部分法学硕士与法律专业学位硕士一样,通过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谋求就业途径,或者进入企业从事法律相关的实务工作。
尽管法学硕士和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的就业去向趋同,但随着法律专业学位硕士进入职场的时间增长,不少用人单位在逐渐认识到法律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存在专业知识功底薄弱等不足后,开始更为青睐法学硕士,并对法律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求职提出限制条件。如不少用人单位在公开招录时,对应征者明确规定了具体的专业要求,如宪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等;或在招录条件中要求应征者本科所学专业也是法学。采取这种做法的单位需要更具备深厚理论功底的法律专业人才。相比之下,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理论功底较之法学硕士略浅一些,且没有明确专业划分,法律知识专门化程度不够。
其实,法学硕士、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的毕业生在就业时,如果合理评估自身优势,明确求职范围和岗位,针对性地进行求职,那么都会获得不错的工作岗位。
法学硕士前景是每一个考生非常关心一个现实的问题,不仅仅是法学硕士,实际上所有的研究生都关注这个问题,但法学硕士近几年属于十大专业中很热门的专业。但是这个问题要通盘辩证看待,我的总的看法是法学硕士就业不成问题,学校名气越大,地理位置越好,个人素质越高,就业越好。但乐观不是盲目的,研究生的扩张,学生自身实力的有限,以及社会法律政策因素不确定性,已经影响了研究生的就业,包括法学硕士学生的就业。法学硕士具体就业情况与两个因素有直接关系,第一学校名气,第二个人能力,当然能开设法学硕士专业的学校,相对来说都不错。
也许你会问法学硕士为什么一定要争取进入名牌院校呢?我认为有三点原因,我身边有很多人,包括我的同学,当然不是大学本科同学,是高中同学,包括我的学生,还有认识很多人,到名校学校有这样几个优点:第一,能够学到法律的精髓,比如像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是很好的,有王立民这些老师。像北京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非常精深的,像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这些学校都是相当不错,就业前景发展非常好。再有一点就业渠道,名校来讲就业渠道广而顺畅,可以这样说,以北京为例,假如说你是北大毕业的,你是清华毕业,你是人大毕业、你是政法毕业的,你会发现在目前整个北京司法系统当中,基本上大多数来源于这几个学校,对你的就业来讲无论你个人资源,还是你学位资源都是非常充分的。
❷ 法学研究人员有哪些职业
律师、司法类、纪检类
❸ 法学研究生三年应该如何度过过来人给个建议吧。感激不尽。
一个学长的文章,希望对你有帮助
学法十年
自1998年入河南大学成为一名法科生,我习法已整整十载。从还充满好奇的 “小青年”,到已近而立之年;从一名中学生,到现在的硕士研究生;从对法的近乎无知,到后来的系统研习;从走出河大园,到再次步入明伦街85号,我人生的十年过去了----也许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十年。十年了,每忆往昔,总不免感慨颇多;十年了,该有一个总结了。
真的好感谢老师们给的机会和教诲----正是这份机会和教诲,使我十年中的最后一年幸运地获得了无比丰富的意义,阻止了我因多年来的碌碌无为而欲对自己的痛骂。就读研究生的第一年,是我人生思考最多和认识提高最快的一年,就专业来说,尤其如此。小学生只学习知识和生活的基础,中学生则仅仅是建立了对事物 “对或错”的简单二元判断(这或许与他们平时的考试训练有关----题答对了就得分,否则就不得分),即使大学本科生也不过是借助于概念、命题较为系统的掌握了一门知识框架----他们掌握的概念、原则、命题往往是没有语境的,生硬、孤立、抽象、形式化而又程式化,这种知识框架充其量只是“教科书”的知识体系。依赖教科书,每天看得也是教科书,甚至把专业学习理解成是对教科书的掌握----教科书掌握住了,专业就学成了,到工作岗位上就可以大展宏图了。他们认为教科书,尤其是知名教授编著的教科书,讲得就是对的----顶多有一点对“来自其他学者或任课教师的批评”的认可;他们也同样迷信老师,认为老师讲的也都是对的,殊不知,老师讲的仅是他自己认为是正确的东西,结果他们往往欠缺自己的思考和观点,也无法形成独立思考和独立学习的习惯和素养。他们还没有意识到:事物是复杂的,有时无法通过下确切定义的方法来理解;事物有许多侧面,掌握这些不同的侧面也许就是对事物的正确理解;非要下个定义,看似准确,实则谬误。结果,他们不知不觉养成了一种“概念+特征”式的学习方法----或许,从许多学生递交的论文中“概念+特征+作用+历史+意义”的套路和将近80%的篇幅占有量就可以发现这一点。不幸的是,我曾经就是“他们”的一员;但幸运的是,通过任瑞兴老师的指导和一年来的学习和思悟,自己意识到了这些,并着力进行了矫正。
一、一年来的收获
第一年的收获之一是,补充了法哲学和法律史知识。法理学其实无非是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把各部门法的共性东西抽出,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组成一个合理的体系,并成为各部门法均可以找到指导原理的基础学科,但这还是从法律自身认识出发去解释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而法哲学是一种用外在于法的哲学视角和高度来审视法,给我们提供了更广泛的遐想空间和参照系,并带来了抽象的概括能力和勇于探求深度的决心及习惯。立法规定的是条文,课堂学的是规范,而我们却要理解法的精神----法哲学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通过对法进行哲学分析进而找到法之精神的方法。研究法,不仅需要共时性的思维还需要历时性思维,去比较不同概念、原则、制度,发现现象背后的本质,找出一定的规律,进而获取对问题的通透理解,提出有价值的观点,丰富对法的认识,所以,法律史知识很重要。并且,法律史学习中强烈的史料意识,对提高我们的资料收集能力、训练掌握较好的整理方法和获取较多的研究资料和相关信息都大有帮助。
收获之二是,确立了明确的学术兴趣和方向----民法法典化。法典化相关理论可谓是最为宏观且最具哲学思维和高度的民法理论,就中国的语境而言,它还是立法和民法理论界现在和今后一段时间关注的中心点。法典理论提纲挈领式的高度,使我们可以去俯视鸟瞰民法体系的整体面貌,明晰各具体制度的功能及相互之间的联系,进而获取对民法的体系化认知,领略民法作为私法之理念和精神。法典化程度是一个社会法律制度是否成熟的标志。中国正式的民法法典化从1998年(民法起草小组的成立)就开始启动工作。当下的法典论战持续激烈,从“绑联”、“现实”、“浪漫”三种思路,到“梁慧星版”、“ 王利明版”、“徐国栋版---《绿色民法典》” 三个学者建议稿;从“物文主义”、“旧人文主义”、“ 新人文主义”三种精神,到“法国”、“德国”、“国产” 三个模式;从“九编”、“七编”、“五编” 等编数设计,到“人格权”、“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法” 等内容的位置安排,等等。以往的经验证明:论战越激烈,民法典越先进;分歧越多,法典越科学。在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出现的这种争吵,真可谓是我国法学界的一大盛事,也是难能可贵的一种法学上的进步。不管未来的民法典有多少“徐国栋成分”,我觉得我们都应该感谢他所荡起的“学术涟漪”、善意的“鄙视”和理性而又歇斯底里般的“叫嚣”。自己原本就比较关注法典化问题,又受到魏磊杰师弟的启发,所以我现在的研究路向首先选择了法典理论,而且我觉得作为民法方向的研究生应当置身、跟进和融入到民法法典化----目前最主流也最富时代意义的民法理论潮流中。
收获之三是,从“学习英语”到“利用英语”思想意识的转变。这个假期,有幸跟着魏磊杰翻译了篇文章,并荣幸能得到了魏磊杰的充分肯定。这是我第一次去系统的翻译一篇文章,英语算不上好,再加上专业英语知识的欠缺,说真的,自己最初的心态可谓是如履薄冰,生怕有负所托。但经过一个月以来的尝试,我感觉到:外文的译介实属不易,然大胆去做,“则难者亦易乎”!外文的译介对我来说是一种新鲜的工作,其实也是一种新的学习方法。社科院渠涛教授在其《最新日本民法》的后记中提到中国人在学习外语问题上的一个共同认识是“英语是哭着进取,笑着出来;而日语是笑着进取,哭着出来”。这一个月以来的经历使我非常认同此言。而且,对我来说,努力的结果不仅仅是把英语文本译成了中文文本,更是掌握了一种研读、翻译、利用外文的学习和科研能力。彭小龙师弟说现在北京的学者都不屑于搞翻译----太浪费时间,而且外文的翻译已不再看成是科研成果,不如搞文章或写专著,象王轶等青年才俊都不去搞翻译。我本人并不认同他的观点。我国绝大多数法律都是 “西方舶来品”,因此,对西方语言的良好认知应为法律人的基本素养。翻译外文可以提高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而且也只有先熟练掌握翻译----这种准确理解外文的能力之后,才可以在直接引用外文时做到准确和得心应手。实际上,日本大村敦志所著《民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就是由王轶校对的。当然我也深知,不是靠翻译一篇短文就可以掌握一种外语能力的。我给自己制定了今后的训练计划:我已通读了《民法通则》、《法国民法典》的英文版,基本把民法中的概念、术语和用语习惯给掌握住了,接下来争取在一至两年的时间里,与他人合作去翻译3、4篇文章和一本书,学会如何去选择所要翻译的文本、如何组织一个志同道合的团队、怎样去联系文本的原作者并争取他的翻译授权和如何把这些辛苦的工作转换为成果。最后一年,自己开始去翻译德文文本。
收获之四是,跳出了教材的包围圈,学会了读书,尤其是读好书。就像不能老觉得英语还没学好就一直去“学”英语,而应学习如何使用、利用英语,我们也不能把专业没学好当成是教材还没掌握的足够牢,其实专业没学好,也许反而是我们教材看得太多了。认识到这点之后,我决定除非有必要否则不再去看教材,要看好书。何谓好书呢?我觉得教授们写作时经常引用的往往就是好书、好文章。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这个假期,专程去了两趟郑州,又委托北京的同学选购了一批,还通过当当网、卓越网买了多本。好书的确不一般,象勒内•达维德的《当代主要法律体系》、茨威格特、克茨著的《比较法总论》、约翰•亨利•梅里曼的《大陆法系》、穗积陈重的《法律进化论》、梅因的《古代法》、大木雅夫的《比较法》、弗朗茨•维亚克尔的《近代私法史-以德意志的发展为观察重点》、艾伦.沃森的《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纪坡民的《商品社会的世界性法律》和《产权与法》、谢怀栻的《外国民商法精要》、我妻荣的《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苏永钦的《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星野英一的《私法中的人》、埃尔曼的《比较法律文化》等等,这些好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震撼!
收获之五是,搜集和整理了许多资料。学会整理和收集资料,是为学的基本功,除了购置多本书籍外,还通过互联网收集了许多好资料。首先,找了几个同学,进行分工,把民商法学界还包括许多法理法史专业的大家的文章,都从不同的网站上找到了,然后分门归类,大家资源共享。其次,找到了几个非常有用的网站,从中下载了许多好资料,如:史尚宽、王泽鉴的所有力著;法学家茶座全集;民商法论丛大部;法律出版社的“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梅迪库斯德《德国民法总论》)系列全部;德国、法国、日本、台湾的民法典中文版、多个国家民法典的英文版和几乎全部的其他国家的西班牙、葡萄牙等语言版;还有德、法、美、英、日、意等国家的多本也已翻译过来的名著;关于民法典专题的所有在网上能够找到的文章。
收获之六是,学习了第二门外语----德语。德语(Deutsch)是德国、奥地利的官方语言,也是瑞士的4种官方语言之一。德语是1亿多人使用的母语(总计约为1.1亿)。它最初在德国、奥地利、瑞士北部、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意大利南提洛尔,比利时的一小部分地区,部分波兰地区和部分法国阿尔萨斯地区内使用。另外,在这些国家的殖民地内,例如纳米比亚拥有大量的说德语的人口,在东欧的一些国家中,仍有少量的说德语的少数民族。此外,苏联和罗马尼亚等国的德国移民区、以及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等地也有少数人使用德语。所以,德语是欧洲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语言,三个典型的民法典,其中两个都是德文的。况且加上中国的德国民法血统,我觉得学习德语非常必要。上个学期,跟着学校的博士生听了一个学期的课程,现在继续学习中。现今的德文著作和文章相对还很少,学好了肯定很有帮助的。再者,王老师说推荐我考中国社科院孙宪忠老师的博士,他是一个德国通,我觉得,学好德语,考他的博士应是一个很大的优势。
收获之七是,也是最大的收获是,自己学会了如何学习。研究生三年的学习,不应当是本科之后的简单的时间累进,更重要的是掌握如何去学习、去发现和研究一些问题的方法。除了发现并努力纠正“概念+特征”式的学习方法外,我还拓展了利用外语创造科研成果的能力。自己翻译的文章将作为“转型时期的私法发展与法典编纂”一书中的一部分将由魏磊杰联系清华大学的高鸿均老师出版。我觉得,研究生阶段了,决不应该是再闷头苦读、自我封闭,应该多与他人和外界交流,看看其他同学,瞧瞧其他学校尤其是重点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人家在做些什么。其实,经验证明,与他人进行交流总能获得或多或少的知识,交流本身就是一种学习方法,只是被大多数人忽略了。我还认识到,一年级打了基础之后,从二年级就应该树立专业兴趣和方向了。民法理论太广博了,不可能每一个内容都学的很精深,而且,学术成长的一般规律和道路也往往是抓住较小的范围和方向,做大、做强、做精,然后再从面上向其他范围拓展。树立专业兴趣和方向之后,应该围绕主题写一些相关的文章。学习,不仅向老师学习,更重要的是自己学习。上课是学习,交流是学习,自己看专著和文章是学习,写读书笔记是学习,撰写文章是学习,翻译外文是学习,搜集和整理资料也是学习。其实,只要用心,我们可以经常进入到一种学习的状态中去,即使看电视、逛街,只要带着一种理性和思考的心,我们会发现许多有意义的问题,特别是与专业有关的课题,这也是在学习。通过思考和学习,我们可以把我们的一个个知识点得以串连,并按照某种规律和逻辑形成体系。我认为,对于一名硕士生,于本科的基点上,再打一下基础,学会如何独立学习,找到自己的学术方向并进而作出些成果,写一篇不错的学位论文,就是一名非常合格的学生,带着这些进入到博士阶段的学习就已经做的很不错了。
学习民法,两种思维应并进。一是微观思维。民法的概念、制度等知识点很多,也很琐碎,要把所有这些知识点都要搞清楚,不仅需要功夫、耐心,而且需要我们养成一种细心、善于具体分析、从细微处着手的思维习惯。二是宏观思维。民法不仅广博而且最富体系性,同样的内容给予不同的顺序安排,可能背后体现的立法意图、民法精神、价值取向就大不相同;民法制定和修改时往往因为“牵一发而动全身” 的缘由变得十分困难;王泽鉴先生把“无权处分”喻为“法学上的精灵”,对该问题的处理,反映出立法者的立法水平。这是因为“无权处分”攸关物权法与债权法的体系,与所有权、合同效力、不当得利、侵权等制度和问题也密切相连----这充分说明了民法强烈的体系性。王轶教授还专门撰文研究了民法的体系强制问题。学习民法,尤其要注意对民法的这种体系化认知。郭明瑞教师在其主编的《民法学》教材中也指出:学习民法,要使用体系化的方法。我们要了解民法的体系,理解其博大精深的丰富内涵,就需要有一种不光停留在某一细节的宏观思维方法和习惯。当然,二者决不是截然对立的,相反却是相辅相成的:研究宏观问题往往需要具体制度的支撑;而对具体问题的关注则需要用宏观的、抽象的概括捕捉其共性、发现其中的症结所在、进而得出准确的结论。所以,我也要求自己不仅要去写一些关于民法法典化的文章,也要具体研究民法中的具体制度,两个方面都不可偏废。
学习要有方法。星野英一教授在《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的中文版序中指出:我妻荣教授之所以取得那样巨大的成就,同先生先在青年时即以写就了方法论的论文和确立了方法论、然后一生一世追求这种方法,有密切关联。好的学习方法可使我们受到事半功倍之效。看了卡尔•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黄茂荣的《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胡玉鸿的《法学方法论导论》、杨仁寿的《法学方法论》、任成印的《民法方法论》、王泽鉴先生的《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林立的《法学方法论与德沃金》以及贺卫方、梁彗星、季卫东、王利明等关于如何学习法律的讲演稿。基本了解了研究民法的方法问题,大有“眼前一亮、豁然开朗”的感觉,相信这会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
二、努力的方向
以前觉得自己啥都敢写,来读研究生之后,又觉得啥都不敢写了,可能是因为发现自己其实很无知。看得书越多,越觉得自己的浅薄和无知。所以,这一年来我一直处在一种因自己浅薄而心虚的意识当中,我对自己的能力深深怀疑,内心愧疚。尽管比磊杰高一个年级,但却发现自己的巨大差距。反省是为了使自我获取进步,自己深知自己是一个愚钝的人,没有磊杰的聪慧,唯有加倍努力,才能减少这种差距。
成果意识也很重要。付出努力和劳动的工作,尽可能把它变成有说服力的成果。对于要考博者,尤为重要。通过这将近半年的潜心读书,已掌握了一定的素材、有了一定的知识积累,下面就要结合自己的兴趣写上几篇文章了。我也已把商法课的作业《浅论公司法与合同法的关系----以一个对公司解读的合同路径为视角》(现在题目是《公司的合同解读》)进行了修改投了出去,期待好的结果。《论民法典总则的技术构造》也已完成,修改之后,也准备投出去。磊杰这次回来,给我带来了珍贵的、从台湾复印的《奥地利民法》。这部法典大陆好像还没有公开出版的书籍,几部好的《比较法》谈到的也不多,我手头的近20本有关民法典的专著和论文集也都对此毫无专门谈及,网上查到的相关文章也极少。我想好好研读之后,写一篇关于奥地利民法典的文章。这些都是较为宏观的内容,还要写一些较为微观的,如特许经营合同、物上请求权与债权、侵权行为的关系等,我总共列了10个题目,争取在二年级全部完成。我觉得,经过一个较为充备的积累期后,已经有了许多的想法,“专业嗅觉”也增加了。之后,在写文章时,选定题目之后,看两周与之相关的书和文章,第三周开始动笔写,边写边看,第四周完成并修改。这样,如果全身心投入的话,一个月左右就可以完成一篇文章。
我对自己专业兴趣的思考是:首先,近期的目标是:通过德国、瑞士、奥地利三个国家的民法典和相应的资料,去研究茨威格特、克茨“法样式论”中的德意志法系。其次,长远的目标是:要建立起一个以“查士丁尼皇帝罗马法法典编纂时期----中世纪----《法国民法典》编纂前启蒙时期----近现代”为时间纬度、以罗马法的建立、变种、继受、沉沦、发展为连线的知识脉络。这可以使自己建立起一个以罗马法为源头、以当代的普遍民法典编制为结果的呈纵向的私法知识系统,以期发现一些有价值的课题。我只是关注了近现代从1804年《法国民法典》到晚近的1992年的《荷兰民法典》,罗马法的知识还很薄弱,中世纪时期罗马法的状况如何知之甚少,而且这方面的研究资料也不很多,增加了学习和研究的困难。今后更需要努力。
❹ 专职科研岗到底算什么性质的
这个要具体分析。前些年,高校没有事业编制的专职科研岗。近两年,有些学校增加了少量事业编制的专职科研岗,但印象中专职科研岗合同制的较多。
目前高校的岗位和编制类型设置比较多,单从称呼上很难判断。一般其招聘或用人信息上会有说明。
如未明确说明,可直接咨询其人事部门。
❺ 专职科研岗靠谱吗
这个要具体分析。前些年,高校没有事业编制的专职科研岗。近两年,有些学校增加了少量事业编制的专职科研岗,但印象中专职科研岗制的较多。 目前高校的岗位和编制类型设置比较多,单从称呼上很难判断。一般其招聘或用人信息上会有说明。 如
❻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研究生毕业后就业情况怎么样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研究生毕业后就业情况怎么样
考中央民族大学法学研究生的同学都爱向盛大清北教育咨询就业情况。中央民族大学法学研究生就业好不好?中央民族大学法学研究生的就业去向大致有哪些?盛世清北教育为了避免重复咨询,节省时间以更好的服务内部学员,在此为广大考生谈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研究生就业情况。
法律职业,是个金领职业,必然也是个金领要求。那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研究生毕业了,大都去做了什么呢?法律学科总体而言就业面较为局限,目前在中央民族大学法学研究生就业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向:
1、公务员方向。在多数毕业生的心目中,法律人从政是首选,这也必然是我国未来政治发展趋势。但公务员录取难度极大,2008年,全国公务员报录比例为52:1,字面意义理解为52人中录取一人。公务员总体薪资较低,但其工作相对稳定,福利较好。目前公务员薪资较高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省份,如上海、苏南、浙江、福建、广东等地,有志考取公务员的中央民族大学法学研究生可以密切关注上述地区动态。 2、律师方向。相当的中央民族大学法学研究生在读研期间参加司法考试,取得司法执业资格后,可以选择做律师行业。律师,在西方发达国家被称之为金领职业,收入颇丰。而在中国,目前律师行业仍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其制度正逐步健全发展。 律师职业,对个人的能力、人脉资源、学识等要求非常高,其成长期很长,一般为10-20年。其收入并不稳定,目前就业情况较好地区为华东地区、广东地区等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律师平均年薪资在10万以上。北京地区因政策限制,对外地律师北京执业采取变相限制措施(详见《北京市司法局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在当地未来律师主体陆续将以北京户籍为主,其收入以个人能力不同而不同大,但总体而言,北京是当今中国律师最为集中的地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研究生从事这一行很有优势。 3、公司法务方向。公司法务包含范围较广,一般包含非诉讼法务助理(总裁助理)、企业法律顾问、法律合规员、风险控制管理员、账务催收、绩效稽核专员、人事行政法务方向、人事法务培训等等。公司法务在某种意义上相似于商务律师,一般处理公司法律相关事宜,出庭诉讼情节较少,通常要求通过司法考试。公司法务的收入差距较大,有地域区分、公司区分、个人能力区分、毕业院校区分、岗位区分等等诸多因素。 4、调查员。类似私家侦探性质工作,部分法律人选择从事该项职业,目前全国私人侦探机构约3700家,从业人员2万多人,主要从事:寻人服务、财产调查取证。
❼ 法学研究生考试有几个分类(或说是方向)
法学研究生的方向一般来说分为 法学理论,法律史,民商方向,刑法方向,诉讼法方向,行政法与宪法方向,国际法方向,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方向,经济法方向,个别学校还会分的更细,比如大连海事就把海商法列为一个方向,人大将知识产权列为一个方向.
法学研究生的通过率,国家的通过率没有参考价值,还是要看你所要报考的学校的通过率,法学研究生的通过率是比较低,是目前竞争最激烈的几个专业之一.比如人大的平均录取率就达到了10%左右,当然每个方向的录取率也是不一样的. 民商,刑法,经济法,国际法的录取率是最低的,每个学校都是.因为报的人多.
法学研究生我们称为法学硕士,法硕则是指法律硕士. 两者的区别很大,法律硕士只允许非法学专业的考生报考,而法学硕士则没有限制. 在考试上,法律硕士属于全国联考,而且有统一的大纲和参考书. 而法学硕士则根据学校的不同,其考试科目,指定教材都是不一样的. 试题难度上,法律硕士相对简单,且不会涉及很深的理论问题,而法学硕士则比较侧重理论的知识的考察. 招收人数上,法律硕士不分方向,因此比较多,基本每个学校都在百人以上,而法学硕士分方向,每个方向的招收人数都有限.
❽ 法学研究生方向的就业问题
法学毕业之后一般做什么?近几年的就业和收入怎么样,能不能说一下你们毕业班的情况
其实一般来说也就是一般大学生毕业那点事情了。法学本科大致有三个方向:升学、工作和其他。升学么,可以保研、考研、出国或者参加某项专门的培训;工作,基于学科特色,可以全三机关或者考公务员,都比较适合的,其实法学本科是大路货或者百搭,做什么都行的,或者忍受一下去律所混;其他,是指待业、考研、考证等等了。上述三个方面,我的同学都在实践中,各种各样的都有,不过较多的是选择就业了,不过大多跟法学本专业无关,有去银行的、去基层的、留学校的,甚至还有支边支教的。如果在大城市,不妨选择收入高的行业,等着考公务员或司法考试再转职。回家乡的,那就要托托地方上的关系找个好工作。如果打算以后在专业学业上有所发展的,就找个轻闲的工作,安排有三五年的学习在里面。去律所其实也是一种选择,如果自己有足够的精力或者有亲友开律所的,那不妨进去锻炼一下,这条道非常辛苦的,我有同学正在苦行呢。 最后说说法学专业,其实这个专业就是强调高精尖的,没有办法,因为一名成功的法律人士具有很高的市场价值,我们当然会面临一条漫长的艰辛的磨练之路咯。其实,如果爱法律,那么放下思想包袱潜心学上十年,是值得的! (华北电力大学)
我们现在的就业形势就眼前来说不是很好,因为作为我们来说要想在毕业后从事与自己专业相关的职业需要一些条件:
1.资格证书,我们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九月,通过司法考试之后我们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工作,实习一段时间后可以申请律师执照,同时进法院和检查院的几率要大的多,而且有成为检查官和法官的希望,如果过不了司法考试一切无从谈起. 2.工作经验,这对我们来说又是一大难题,我们不可能一毕业就有工作经验的,这也是所以专业面临的难题. 就我所知道的是我们现在毕业的同学能就业的有两种情况: 1.通过家里的关系找到 2.剩下的基本上都在做与销售相关的工作. 这就是我们专业的实际情况! 但是,这肯定不是我们专业以后的结果,这点我是可以肯定的,因为在我们上学的时候就听到老师们说,对于我们专业来说最困难的就是前两年,原因就是前面我所说的.现在我的好多同学都在准备司法考试或者考研,也就是说只要我们能撑过这两年甚至几年,无论是工作环境还是工作待遇都会相对好过一般的理科专业的,因为我们一旦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大部分都是管理岗位,相对来说发展机遇要大的多. (贵州大学)
我们学法学的其实很不好找工作,但如果找到对口工作,一般都是好工作,法学专业就业率低 我认识的学法学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家里很有钱或者有权,毕业后不用考试就直接进入公检法机关 2、家里有关系,但要找关系送钱,然后考公务员,进公检法 3、大学成绩很好,考试通过司法考试,当律师 4、大学成绩很好,考试通过司法考试,考公务员,进法院 5、大学成绩很好,考研 6、考地6、考地方的事业单位 7、要关系没关系,要钱没钱,学习还不是很好,只能通过招聘会,找个普通工作 总之,法学很难找工作,但如果家里有门路,学法学还是挺好的,我现在属于第六种,在事业单位,但我也考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这次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我笔试通过了,明天面试,我报考的是法院 (天津工业大学)
我今年毕业的,我没有考研,工作不好找,毕业在家准备考司法考试,8月多,陕西法检系统刚好找公务员,我很幸运考上检察院了。 如果你大四了,现在就应该到考研的关键时期了,如果你正在准备期间,那就不要放弃了,好好的努力一下了。如果找工作的话,要有个好的心态,学法的工作是很难找的,想要从事专业的道路是很艰难的,路子也很窄,没有司考的证书,律所是很难进去的。 不管怎么样,好好努力,听别人说总是有限的,路是自己走的。 (昆明理工)
我们班在湖南大学法学院算是比较优秀的班, 法学这个专业是需要深造的专业,读到越高层越有前途, 所以我们班大部分考研了,考的比较好,全班29个同学,有13个在 读研究生,其中4个是保送的研究生,其他就业的,本科毕业大部分都 从事的是与法律无关的工作,有到银行的,有做外贸的,还有做销售的,有工作员,当然自己也可以在法学本科毕业以后考个公务员, 继续努力考过司法考试,开始律师执业,5年的积累也会成为一个不错的律师!(湖南大学)
我是今年才毕业的,现在在工作。就我目前所知道的情况,我们学法律的毕业后主要就业方向是银行、保险、律师,还有到企业中作法律顾问,还有的考公务员。不过据我所知,就业率不高。考研还是我们的一种主要出路。
❾ 法学研究生有几个专业各种专业就业方向如何
一、法理学,两个方向。
(1)法理学这个专业对于大所所要求的“较高的法学专业知识和素养”是非常合适的。如果法理学都能学好,其他部门法都很容易学习,法理学所要求的法律研究是是十分必要的,而大的律所都要求法律研究,法理学恰恰就是求职的机会。
(2)学习法理学的学生以后考博成为大学老师也不失为一种较好的就业方向。
二、法制史,三个方向
(1)学法制史的同学可以考公务员。公务员现在大热,学生可以重点考虑这个方向
(2)可以往律师方向走;我觉得就业方向与所学专业并无直接联系,所以,还可以往律师方向走
(3)可以当大学老师。如果你喜欢读书,可以考博,然后毕业到高校任教。这也是一种选择。
三、民商法和经济法
(1)是律师这个行业。因为大部分挣钱的律师都是做民商事案件的,所以,前景和“钱景”都非常广阔。(
2)是公司的法律顾问(法务)。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互联网时代,公司的法律顾问就业前景一片光明。尤其是现在很多律所或者律师团队都开始重点主推公司法律顾问业务这一块,所以公司法律顾问也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3)学民商事专业、经济法专业的同学可以进证券公司、金融公司、投行这些部门。这些公司都是需要研究民商法、经济法等专业的人才。
四、知识产权法
(1)大部分人还是选择律所做知产业务去
(2)进入了BAT等大型公司做法务
五、刑法(1)公安、司法鉴定人员,这是学刑法专业比较大的优势(2)直接做律师,刑事律师虽然案件不多,但是好的律师一年上千万轻轻松松,这不是开玩笑(3)直接考公务员。建议考检察院,专业相对对口。
六、诉讼法
(1)律师,因为律师需要大量办案,诉讼法专业当然很合适
(2)选择考公务员,进法院、检察院做法官。
七、宪法与行政法 (1)当老师(2)律师
八、法律(法学)
(1)那些新型的职业,法律知识管理师,产品经理,法律媒体从业者,都是可以尝试的。
(2)加入创业公司也是很不错的选择,关键在于自己想做什么
拓展资料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法律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法学是世界各国高等学校普遍开设的大类,也是中国大学的十大学科体系之一,包括法学、政治学、公安学、社会学四个主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上,很多人习惯将法学专业称之为法律专业。
在中国,法学思想最早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法学一词,在中国先秦时代被称为“刑名之学”,从汉代开始有“律学”的名称。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Ulpianus)对“法学”(古代拉丁语中的Jurisprudentia)一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之学。
(参考资料 网络 法学)
❿ 教师科研岗和科研教师岗的区别是什么
教师科研岗指跟着自己的教师做科研
科研教师岗是指大学教师的职位。
教师科研素质包括:
1、科研意识;2、科研方法;3、科研精神
科研意识是指积极从事科学研究的心向,潜心捕捉和发现科研课题的探求欲。
科研方法是指包括选题、搜集资料、社会调查、实验研究。统计处理、总结研究成果、撰写研究报告等具体方法和经验。
科研精神是指勇于探索、刻苦钻研、团结合作、不断创新等精神动力。
强烈的科研意识、科学的科研方法和崇高的科研精神,三者在构成科研能力中,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这种教学和科研的区分和对比是有点误导性的,因为它默认两者是鱼和熊掌的关系。
我觉得教学科研是非常互补的事情,实际上有经验的老师也会有感觉,很多好的研究想法来自教学(可以是准备过程,讲述过程,师生互动过程)。
反过来,教育,只要你认可教育不光是念念课本,就一定需要一线的研究经验。这样老师才能真的知道课本上的信息到底是怎么来的,又会像何处去,有什么隐藏的缺陷。毕竟,高等教育不是简简单单的传递知识而已,它要传授的按说应该是方法论,价值观,一门学科的来龙去脉。
当然,万事万物都有例外,也真有完全不做研究的人写出特别好的教科书,这里就不讨论了。
国内大学切割教学和科研岗位的尝试是非常可笑的,其隐含逻辑是高等教育和老师的工具化(有的人负责上课给学生灌输知识,有的人负责做研究发文章给领导长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