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样用化学验尸,我想学习验尸
你考法医专业吧;法医的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法医学主要课程:法学理论、人体解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刑事侦察技术、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法医人类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医毒物分析。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临床实习一般安排12周左右;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及法医临床等校外基地实习一般安排12周左右。学年:5年授予学位:医学学士开设该专业的所有学校::河北: 河北医科大学——本硕、博士后 ;河北北方学院——本科山西: 山西医科大学——本硕博内蒙: 内蒙古科技大学(即包头医学院)——本科;内蒙古医学院 ——本科辽宁: 中国医科大学——本硕博上海: 复旦大学——本硕博江苏: 苏州大学——本硕博;南京医科大学——本科浙江: 温州医学院——本科安徽: 皖南医学院——本硕江西: 赣南医学院——本科山东: 济宁医学院——本科河南: 河南科技大学——本硕;新乡医学院——本科湖北: 华中科技大学——本硕博广东: 中山大学 ——本硕博 广东医学院——本科重庆: 重庆医科大学——本硕博四川: 四川大学——本硕博;川北医学院——本硕贵州: 贵阳医学院——本硕;遵义医学院——本硕云南: 昆明医学院——本硕陕西: 西安交通大学——本硕博新疆: 新疆医科大学——本硕。
⑵ 寻求尸检程序及注意事项
不经司法机关可以申请,能够成为证据。医疗尸检可以由病人家属提出,也可以由医疗机构提出。由医疗机构提出尸体检验要求的,必须取得病人家属的同意。在签订《尸体检验协议书》后,医患双方共同选择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具有尸检资格的鉴定机构。
1.注意事项: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 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2.根据卫生部《解剖尸体规则》的规定,尸体解剖分为三种:
(1)普通解剖:限于医学院校和其他有关教学、科研单位的人体学科在教学和科学研究时施行。
(2)法医解剖:法医解剖仅限于司法机关施行,主要目的是查明死亡原因和死亡性质,确定自杀还是他杀,推断死亡的死亡时间,为侦破案件提供可能的线索和证据。
(3)病理解剖:病理解剖仅限于医学院校教学、医学科学研究和医疗机构的病理科或病理教研室施行,主要目的是阐述及研究机体疾病的发生、发展与转归的客观规律。
拓展资料:
在国内外的法医学研究中,死亡时间的法医鉴定,一直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课题。其研究方式已从肉眼观察逐步发展到组织学、组织化学、生物化学和生物物理学等先进的技术检验。
但是,由于尸体变化要受到自身的和来自客观外界的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不可能有一个完全统一的标准,采用各种方法推断出时间也只是一种大致时间,不是绝对精确的。另外。由于单独使用任何一种方法进行鉴别,都有较大的误差。不能得到较为可靠的结果,因此,死亡时间的鉴定,应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分析。
⑶ 验尸是怎么验的
"验尸"是对死后尸体的详细检查,也可能作为一种"POST-MORTEM"的描述。随着德国的高速发展,经过多年的科学实践,这个过程已经很精确并让调查员描绘出清楚的死亡现场图。验尸是由病理学家或验尸官来执行的,用于揭示死亡的原因,诸如武器的使用(假如有使用的话)和死亡的时间。当法律不需要执行验尸时,他们要得到受害者的许可才可执行(在这里,我们假设凶杀案件是有疑问的)。虽然验尸在多数的时候与犯罪的目的无关,但它们仍然在谋杀调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样的调查应该是优先的,因它在法医学(及后来的法庭辩论学)中有着重大的影响力。
死亡的原因
不管是无犯罪事实的灾祸或是掩饰了的谋杀,验尸都是测定在谋杀案件中死亡原因的最精确方法。"死因"描述了死亡是怎样发生的(如,由于大量失血)和不用为受害者怎样被杀(也就是死亡的方式)而烦恼。不管死亡的方式是意外的、自然的、自杀或是谋杀,测量的方法将会依靠该情形和案件的种类的变化而确立。
案例一 (纵火受害者)
当在火灾现场发现尸体时,首先是检查尸体的呼吸道有无任何烟灰痕迹。烟灰的存在将暗示死亡是由窒息引起的,受害者缺氧死亡。其次,血液样本会被分析,这包括在血流中的氰化物或二氧化碳的存在和其他有毒物质。氰化物毒药标志了死亡原因,它是由于人造物质(通常是家具)燃烧而释放出来的;在其他案件中,尸体的鬓角会有红肿的边缘(由于红细胞尝试修复烧伤的皮肤)将被确定为受害者死于燃烧。身体的伤口和破损的地方开始会被认为是由于火烧引起的,但如果有流血的迹象,将可断定在着火前受害者已经死亡,这意味着火灾只是掩饰险恶罪行的现象。
案例二 (上吊受害者)
身体被吊起,通常有死于缺氧的症状。这包括有皮肤蓝色、眼球血管爆裂和肺部膨胀。法学病理学者检查颈上的绳索痕迹,如果其边缘红肿,则受害者吊上上时还是在生的。然而,如没有像炎症哪样的痕迹,则暗示受害者被吊上去前已经死亡了,并借此作为掩饰。绳痕将会与犯罪现场的绳子核对,绳子痕迹与现实的绳子有轻微的差异,将会确切地暗示该绳子是不是谋杀的工具和受害者是否在哪里因缺氧而死和颈上有否明显的瘀伤。痕迹会引导我们找到谋杀武器。按一般的规则来说,所有在颈上的绳子痕迹都应该是倒"V"型的,这是因为绳结在颈上擦伤并形成"V"字形的尖端。
另一些事例显示,当颈被扭断时表现为谋杀。勒杀通常会弄断颈上的舌骨,但上吊是很少弄断此骨的。该骨的破损度是勒杀的标志,说明受害者是被用手扼杀或是用其他的工具(如绳子、带子等)。勒杀时,死亡可能起因于缺乏空气。但更有可能是由于故意的颈部压缩导致一种"vegal"的状况。这是由于刺激颈部的"迷走神经"引起心脏停止跳动。在案例中舌骨没有断裂,但口鼻周围有肿痕,死亡原因显示"透不过气来",所以因缺氧而死亡。
案例三 (遇溺受害者)
在水中发现的尸体可看到受害者的气道和腹部有水和肺部肿胀。如果在这样的现象,则认为受害者是遇溺了。是谋杀还是意外则需要调查员去核实。更进一步的检验将会揭示真相。如肺部有出血,则暗示遇溺期间有过挣扎。验尸官会找到其他的证物,如:树叶、树枝或在死亡现场附近的其他物品,包括抓在受害者手里的物件,这显示受害者为了救命,乱抓靠近他身边的东西。
然而,在喉部的检查中,"痉挛"揭露受害者的突然"寒冷"会引起即时心脏病发作。揭示身体在入水前是否还活着,可通过一种简单的藻类来分析(已知的硅藻属)得到结论。在尸体中发现的硅藻可与水中的硅藻作比较,如果吻合,则入水时还是活着的。否则,在入水前已经死亡。验尸官将通过其他伤痕的探讨来判断是否谋杀。
在某些案件中,低体温可能比遇溺更容易致死。当人体的核心温度下降到低于305K时,身体的酶促反应便开始慢下来。低体温是因长时间暴露无于寒冷环境下的结果。下面是相对于水温来评估人能否生存的时间表:
液体温度(摄氏度) 生存的评估(小时)
0 0.25 - 0.75
0 - 4 0.5 -1.5
4 - 10 1.0 - 3.0
10 - 16 1.0 - 6.0
16 - 21 2.0 -40
21 - 27 > 3.0
> 27 不能确定
死亡时间
当有人死于神秘事件时,法院的科学会提供一定数量的解决方法。一般地说,由于死亡和缺乏精确的法庭病理学评估而延长时间,这包括了法庭昆虫学领域和体温分析。
体温
在犯罪现场的警察,通过对尸体体温和尸体的僵硬度的探查,应该有能力去评估这个人死了多长时间。但更加精确的时间应该由病理学家在病理实验室去判定。病理学家或验尸官会记录尸体的温度、罪案现场的气温、受害者的体重和所有其他用正确的规则去确定引起死亡的适当变量来预测时间的。据估计,尸体的核心体温将会每小时下降0.8K。但还应该因周围环境的温度变化、湿度水平、空气的流动和尸体的水平位置而改变。这样,距离真正的死亡时间越短则越能够更加准确的预测。
硬直
死亡后30小时,尸体出现僵硬,这过程被称为"尸僵"。这是由于肌肉缺血和氧气而僵直造成的。"尸僵"首先出现在受害者的眼皮和咽喉,并大约在6到12小时内漫延至全身。在此以后的另一个6~12小时会再恢复柔软。偶然地,如果,周围环境的温度非常低,同时死前肌肉处于长期的静止状态,则尸体不会出现僵硬。像体温一样,法医官会检测死亡后一段长时间的肌肉少活动的僵硬水平。
眼睛的虚实
受害者的眼睛也可以看出死亡的时间。死后3小时内眼睛会出现一层增长着的薄云。由于缺少眼后压力,眼球会变得柔软,其度数可作为测量死亡时间的依据。此外,对于明显的死亡,可减少一个普通的程序。
皮肤的颜色
尸体的颜色也可帮助确定死亡后的约48小时或更长的时间。死后约48小时,细菌开始在皮肤上扩散,而造成明显的绿色状态。该颜色开始在下腹部,其后到达手和足部。死后大约4~7天,皮肤会变成大理石一样的外观,那些纹理更接近皮肤的表面,成为显而易见的特征。
血块
血块是确定死亡的时间的重要依据。当血液停止流动时,会集中于身体最低处,而引起该处皮肤变成粉红色或红色。这个过程在死亡6小时后完成。对血块的分析将有助于了解死亡的方式(注意血块的位置和血块形成时身体的状态)。然而,这过程仅提供死亡的理论时间。
消化系统
受害者的消化系统和内脏内存物能为死亡时间提供重要的线索。咀嚼的食物首先通过食道,然后数秒后到达胃部。3小时后离开胃并在进餐后6小时在小肠中前进。在小肠的一半路程时开始进入大肠。如果受害者小肠是空的,将显示距离受害者死前的最后一餐已经过了8小时。消化过程通常要用一天多一点的时间,但可能会受到呕吐、喝液体、恐惧或药物的影响。
病理学家也会暂时记录在消化系统中食物消化协调的恰当水平。在极少的案件中,一个狡猾的杀人犯企图迷惑调查人员把受害者的最后一餐时间提前(以解释受害者死亡时他们在某一处地方)。他/她可能用手喂饲加工食品(类似咀嚼食物)进入受害者的胃。如果是这样,收集在胃里的食物将比正常情况的缺少消化。因为死亡后胃部的运动已经停止,由于胃酸的存在,食物可能真正地出现些微的变坏。但在年长的人中会出现前面提及的状况(呕吐、恐惧、药品摄入),这种异常是在另一些情况下被发觉的;食物的消化效率是会改变的,如果未经消化的食物能非常充分地提供有关的情节,则病理学家会对此作出决定。
尸体农场
腐烂也可推断一个人死了多长时间,在Tennessee,建立了一个特别的区域用来研究尸体怎么样和为什么会腐烂。这个研究农场,知名的尸体农场,是由Bill Bass,一个法庭的病理学教授在1981年建立的。通过对其所有的腐烂尸体的研究,Bass和他的学生们发现一系列的因数对身体的腐烂起作用。他们所发现的事情中,包括了苍蝇和蛆在温暖的天气里把一个身体变为骨架只需不够两周的时间,和脸部总是最先腐烂,因为蛆最喜欢湿润的地方。他也观察到淹在水中、藏匿在车行李厢里或包在塑胶中的尸体有多快腐烂,以及当一个人的头被火烧时头脑多快达到沸点而引起颅骨爆炸。如果人头没有爆炸,则意味着受害者的头已经被击破,致使蒸气泄漏。
死亡的式样
经过进行验尸后,法医官会对死亡的方式提供富有价值的信息。关于死亡的方式,主要有四种类型。包括:自然死亡、意外死亡、凶杀和自杀。在验尸中发现的信息,不仅关系到因什么而死、怎么样、什么时候和在哪里发生,也涉及到显示了什么方式。
自然和意外死亡
自然死亡是最常发生的。这个范畴的死亡方式,包括心脏故障、疾病和睡眠中过世等。验尸显示死亡的某些方面,无论是发生得很突然、出乎意料,或是该人病危和最后的两周内没看医生。意外死亡很普遍,但如果警察怀疑意外事故是故意的或能避免的,一个刑事调查将会展开。当一块安全部件从危险的机器中拆卸,而造成本来可避免的一场事故,则将被认为该"意外事故"是完全处心积虑策划的。
杀人和自杀
杀人,意味着杀死一个人,被看成是谋杀,即罪犯的意图是故意地导致他人死亡。一些谋杀的普通例子,包括:枪击、刺杀、令人透不过气来、扼杀、用钝器袭击和火烧。每一种武器都会留下独特的痕迹在尸体上,使病理学家可以鉴别属于哪一类型的武器和用来指导调查员去了解真正的谋杀工具。一般的杀人罪,虽然不以杀人作为意图,但仍被认为是杀人者。自杀,意思是故意地剥夺自己的生命,帮助其他人自杀是违法的。两个一起生活的人同意一并去自杀,如果其中之一人还生存,则他/她将被控告为一般杀人者,或误杀罪
强暴的印记
不管他们如何努力隐瞒,凶手总是会留下强暴的印记在他们的受害者身上的。在验尸过程中,如果是使用了药物或毒药,这些印记可能较难发现,但这些代用品仍然可在血液测试中被识破。受害者所经历的强暴的等级和迹象会立即在测试中显露出来。
内外检查
在验尸中,可能无表面的迹象显示出受害者经历了脑溢血。在内部测试中进行的脑扫描,是唯一让验尸官了解可能由于突然袭击头部造成肿块的途径。皮肤颜色外观的改变,也能导致了解犯罪事实,因为一些致命的代替品能够改变尸体的物理外观,例如,一氧化碳能使皮肤颜色变成粉红,和胸脯撞击会引起脸上有针点血斑。当很多针点血斑出现时,脸孔会变成蓝色。
瘀伤
当一些硬器和钝物强有力地碰在皮肤上导致血管破裂时,皮肤瘀伤会出现。瘀伤的外形通常会显示出袭击从哪里来,和瘀伤的颜色会表明受伤已经有多久。随着瘀伤的痊愈,它会变成红紫色、继而褐色、到绿色和最后是黄色。瘀伤不是精确了解受害者怎么样送命的途径,因为在死后一段短时期内,对瘀伤的解释每一个人都是不同的。扼杀也在颈的周围有重大的瘀伤。手、衣物和绳索通常都会在颈周围留下清楚的扼死物印记。如果扼死物是非常柔软的物件,它可能很少或没有留下印记,但进行颈部位的解剖,是能够在皮下找到组织瘀伤的。
刺伤
在皮肤上的刺入形状能够显示出该武器的一或两个切割边缘,同时刺入的角度和方向也能表明死亡是意外的还是故意的。例如,执行割脉自杀的手上刀口应是向外的。另外,伤口的深度也能显示刺入时的力度,以及是否有意杀死受害者。手上的伤痕如果显示是用刀进行过搏斗,则表明该伤口是在犯罪过程中造成的。虽然有在刺伤后故意扩大伤口范围的个案,但在皮肤上的破口还是能够提供很多所使用的武器的有关信息的。
射击
枪击伤口能够提供有关死亡周围环境的信息。例如,它可以排除自杀的可能性。枪伤口的尺寸会提示枪支的类型和子弹种类。伤口周围的烧灼痕迹,会揭示受害者受到枪击是近在咫尺,还是较远距离。武器在受害者近距离开火,会造成一个单一的大伤口。
但在远距离形成一系列的单一伤口的话,则表明有几种武器曾开火。用这些伤口作为证据,病理学家会估计受害者之间的大概距离,以及通过枪和火药标本,能辨别拿着导致受害者死亡的那枝枪的是哪一个人。
当身体受到电击而不立即处理导致死亡时,在身体上发现的烧伤可能是致死的潜在原因。在身体上小型的燃烧会导致电死的结果,但致命剂量的电流通常会引起皮肤的灼热。在水中的电流通常在身体上不留下痕迹。外部的损伤常常会显示出导致不幸的内伤。这是一个在身体上造成瘀伤的实例。瘀伤可能是由强大打击造成致死内出血而形成的。大脑损害可能是由于没有留下印记或伤口的致死脑出血引起的。摇动婴儿综合症也是相同的类型,当婴儿的头被猛烈摇动时,会引起脑出血,而导致失去生命。
袭击
袭击证据显示为破裂、内出血和断骨。在袭击中,腹部的器官先受损,因为身体没有为它们提供足够的保护,不象心和肺那样受到胸廓的保护。在肝脏和胰的破裂会引起膀胱和胃部伤口。受害者多死于进入腹腔的内出血多于器官的故障。鼻子、下颌和肋骨的骨破裂是最普遍的,因为它们比腿和臂膊的骨骼要容易碎裂很多。虽然身体的左右边的骨骼都会破裂,但普遍出现在左侧,因这边易受袭击者的右手袭击。
证物的贮存
证物的适当保留和贮存是验尸的重要部分。在验尸开始时,验尸官要确保每一样东西都是卫生的,以避免尸体的证据受到污染和为了人体健康。每一次验尸开始,应该依次抽取样本:主要器官、组织、身体的流畅性、血液、毛发、手指甲、口腔、性器官、直肠,并把它们取出和放在校对的污染物容器里。主要的个别器官会被称量和包装贮存在雪藏柜内,直到被送去测试和分析。证物的收集和贮存的适当操作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种证据将包含在验尸官的报告中,并在法庭中成为呈堂证供。
⑷ 尸检报告包括哪些项目
* 病理学检查:
* 尸表检查:
* 内部检查:
1. 体腔
2. 皮肤:
3. 头颅及中枢神经系统:
4. 颈部
5. 心血管系统:
6. 呼吸系统:
7. 肝、脾及胆道系统:
8. 消化系统:
9. 泌尿生殖系统:
* 组织学检查:
1. 心:
2.肺:
3.肝:
4.脾:
5.肾:
6.肾上腺:
7.甲状腺:
8.胸腺:
9.颌下腺:
10.胰腺:
11.消化道:
12.神经系统:
13.骨髓:
* 尸检病理学诊断:
⑸ 尸检的过程是怎样的
尸检过程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同时,第十九条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尸检过程注意事项
患者死亡的病例中谁申请尸检?
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由异议方提出尸检申请,但对不能确定死因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规定哪方提出申请,可根据民事证据规则中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要求,应该由医院提出尸检申请,患方家属不能拒绝,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
尸检进行的时间?
尸检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医疗纠纷系民事案件,故公安机关的法医部门是不介入的,因而尸检都是在医学院的病理解剖室进行,所以尸检一定要跨出医院本身所附属的医学院系统,才能保证其公正性。
尸检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什么鉴定?
在某些疑似护士用药错误的病例中应当留取死者血液样本,同时申请毒理学鉴定,对死者体内是否存在医嘱上所开药物成分进行光谱波形分析。
尸检时家属是否可以在场?
为了保证尸检过程的公正性,家属是可以在场的,但考虑到家属往往不是医学专业人士,对过程是否符合医学解剖程序难以做出专业判断,且解剖现场的特殊性,家属的感情是无法承受的,故建议家属可以委派医生朋友或医疗律师观察尸检过程。
尸检后家属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在尸检报告出来前,家属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尸检部门对死者的器官标本不要销毁并注意妥善保存,将来如果对尸检结论不服家属还可以申请复核。
⑹ 如何理解人体病理学的尸检
是一个医学方面的话题,建议你问问有关的医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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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法医病理学男性尸检视频
是这专业的就老实看老师怎么做,学前辈的,不是这专业的你要视频也没用
⑼ 尸体在多长时间内可以进行尸检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持续低温冷冻保存,温度在零下20度至零下18度)。
可以延长至7日, 结果出来大概要20天到30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9)病理学验尸扩展阅读:
运用病理解剖的有关知识,通过检查尸体的病变,以诊断疾病的方法。
尸检即尸体解剖,是指对已经死亡的机体进行剖验以查明死亡原因的一种医学手段。
尸检对于解决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而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具有其独特的无法替代的作用。
目的:尸体剖检观察,死者生前的各器官病变,科学的分析推断,得出符合实际的病理解剖学诊断,为疾病的诊断提供理论依据。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