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文的正确格式
公文的格式指公文的整体格局及公文的外部组织形式。公文具有固定的结构形式,它要求结构完整、标识准确、各单位保持一致。为提高公文质量,党和国家对公文的格式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如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颁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三章“公文格式”中规定:“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各数据项目的排列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的统一要求。按照上述内容,公文结构形式可分为三大块,即眉首、主体、版记。
眉首
眉首即文件版头,也称文件头,它是由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项目组成。
(1)公文份数序号。指公文印刷的份数的顺序编号,标注在文件首页左上端。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秘密等级分秘密、机密、绝密,标注在文中首页右上端。如需要同时标识保密期限,将保密期限与密级标在同一行,中间用“★”隔开。
(3)紧急程度。紧急程度分特提、特急、加急、平急,标注在文件首页右上端。如需要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密程度,秘密等级在右上角第一行,紧急程度在第二行。
(4)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某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5)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在发文机关标识下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字;年份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6)签发人。上行文需要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一字。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一行,其他签发人姓名居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排列。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同处一行。
主体
主体即公文正文,也是公文结构的核心部分,它是由公文标题、主送机关、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日期、公文生效标识、附注等项目组成。
(1)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概括内容和公文种类组成。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书名号。公文标题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
(2)主送机关,即公文的主要行文对象。应顶格写。下行文,如普发文、“公告”、“通知”等要求各单位都了解和执行的公文可不写主送机关。上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要同时报几个上级机关,可用“抄送”形式或在写主送单位名称时按上行关系加上“并报”二字。
(3)公文正文。这是公文的核心内容。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组成。正文在主送单位下面另起一行,每自然段左空两字写。
(4)附件。附件是随文附上的有关文字材料、图表、统计数字等,在正文之后、成文日期之前注明附件的顺序和名称。
(5)成文日期。公文发文的年月日,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6)公文生效标识。它是证明公文效力的表现形式,包括发文机关印章或签署人姓名。单一机关发文加盖印章时应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日期。当联合行文需要加盖三个印章时,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或简称按加盖印章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并使印章加盖其上。
(7)附注。它是指公文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居左空两字加括号标识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版记
版记也称文件尾,它是由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项目组成,整个版记部分排列在文件末页下端。
(1)主题词。即用规范化动词、名词或词组简明扼要地反映公文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名词或名词性词组组成,所有正式文件均应标注主题词,主题词居左顶格标识。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2)抄送机关。指主送单位之外需要了解此公文内容的有关单位。公文如有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一行标注,中间用直线隔开。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同处一行在抄送单位下一行排列,中间用直线隔开。
B. 6.行政公文的格式可以分为_____
公文格式
一、公文用纸
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双面印刷。
二、行文格式主要要求
(一)发文机关标示: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上报公文的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留出空白供上级机关批示文件使用;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是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联合行文时应使用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二)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字号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上报公文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三)文件标题: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宋体字(加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四)正文(含主送机关名称和落款):用3号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宋体字(加粗)或黑体字。正文中的结构层次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五)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l行左空2字用三号仿宋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l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六)成文时间及印章:成文时间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的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1行之内,也就是不到1行的空白,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排列整齐,均压成文时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过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七)主题词:“主题词”三字用三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按照《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的分类进行编制,用三号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八)抄送机关:公文如有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l行;左右各空1字,用三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九)页码:用4号半角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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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公文的常规格式分6、8.、4,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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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公文中的发文字号为什么用六角括号
因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7.25中规定: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我国公文有统一性的特点,它的格式、种类、行文规则、办理等都是全国统一的,一般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的国家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执行,此次修订于2012年7月1日正式生效。
(4)公文范本6扩展阅读
公文字体要求
1、字体和字号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2、行数和字数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3、文字的颜色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E. 公文标准格式
公文格式,即公文规格样式,是指公文中各个组成部分的构成方式,它和文种是公文外在形式的两个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到公文效用的发挥。包括公文组成、公文用纸和装订要求等。
1、标题: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公文种类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三要素”。
2、主送机关: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发出的指示、通知、通报等公文,叫普发公文,凡下属机关都是收文机关,也就是发文的主送机关;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告或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报送另一机关,可采用抄报形式。主送机关一般写在正文之前、标题之下、顶行写。
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排印,回行时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之后用全角冒号。
3、正文:
这是公文的主体,是叙述公文具体内容的,为公文最重要的部分。正文内容要求准确地传达发文机关的有关方针、政策精神,写法力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实事求是,合乎文法,切忌冗长杂乱。请示问题应当一文一事,不要一文数事。 文中的结构层次序数应准确掌握和使用。
4、发文机关:
写在正文的下面偏右处,又称落款。发文机关一般要写全称。也可盖印,不写发文机关。机关印章盖在公文末尾年月日的中间,作为发文机关对公文生效的凭证。
5、发文日期:公文必须注明发文日期,以表明公文从何时开始生效。
6、抄送单位:是指需要了解此公文内容的有关单位。
7、文件版头:正式公文一般都有版头,标明是哪个机关的公文。
8、公文编号:一般包括机关代字、年号、顺序号。
9、签发人:许多文件尤其是请示或报告,需要印有签发人名,以示对所发文件负责。
10、机密等级:机密公文应根据机密程度划分机密等级,分别注明“绝密”、“机密”、“秘密”等字样。
11、紧急程度:这是指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分为“特急”、“加急”。
12、阅读范围: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密程度,有些公文还要明确其发送和阅读范围,通常写在发文日期之下,抄报抄送单位之上偏左的地方,并加上括号。
13、附件:这是指附属于正文的文字材料,它也是某些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
14、印章: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公文外,均应加盖发文机关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