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诚信诉讼承诺书是需要自己写吗
请详细陈述案情。
㈡ 企业诚信承诺书有没有好的范文
致 公司:
我 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 ( )号文件批复开发建设 项目,我公司根据贵司的放款要求,我开户银行中国 银行 支行同意按 (存单质押 )方式为我公司接款 万元人民币。我公司同意显示和支付(%)贴息。
我公司提供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项目批复文件是真实、有效、合法,是可查询、可验证的,是合法的项目经营者。我公司保证开户银行开出的银行承诺书是银行集体行为、真实、有效、合法。
我公司为了合作成功,自愿承担前期操作费用和差旅费用。支付返程费 万元,并在贵公司的资金在我方银行显帐时支付给贵公司现金30万元。
如因我公司和我接款银行原因不能签合同和继续操作时,我公司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并放弃一切追索要求和诉讼权利。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不可撤销的无偿投资承诺书
(代委托书)
经公司董事会同意我和公司委托 等人为公司建设项目融资:
贵方为开发建设我公司项目办理融资业务,我公司郑重承诺:融资业务成功,我本人及我公司自愿按照融资总额的4%(
税后)支付综合服务给 指定的帐户内。该笔资金是无偿永久性的投资,由贵方全权支配,我本人及我公司对此
款放弃追随权,此承诺具有不可撤销的法律效力。(传真和扫描件同具法律效力)
特此承诺!
承诺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㈢ 承诺书和保证书哪个有法律效力
保证书或者承诺书自愿签订的,而且符合条件的,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承诺书和保证书都是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承诺书或者保证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或者保证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 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或者保证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 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3)诚信诉讼承诺书范本扩展阅读:
保证书是个人、集体、单位,为响应上级号召开展工作、完成任务或做错了事,犯了错误并决心改正面提出保证时使用的专用书信信或文字材料。
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承诺书格式
为充分发挥认证机构的作用,促进市场经济和谐发展,自觉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认证机构的良好形象,使本机构所从事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有序、合法、健康,高度防范执业风险和避免责任,我们谨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保证提供的全部换证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本机构获得批准换证后保证所从事的每项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保证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合法、公正、公平地从事认证业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四、保证诚信执业,提供优质、专业的认证服务,保证从事的每项认证活动始终遵循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㈣ 被告人自愿认罪,拟制自认本身是证据吗
2019 年《证据规定》第四条
第四条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其仍然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
原2001 年《证据规定》相关条文
第八条第二款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释义】
本条是关于拟制自认规则的规定,对2001 年原《证据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进行了文字部分的调整。拟制自认是自认体系的重要部分,主要解决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故意回避对方当事人或者法官对案件事实询问的问题。
拟制自认规则的设置,主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由此衍生的当事人应当就案件事实向法官做如实陈述的法定义务。
拟制自认的规则在民事案件的审理中,起到了有力遏制虚假陈述的作用。与人民法院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陈述,以及传唤证人到庭当面对质的诉讼手段结合使用,通过“组合拳”的方式帮助法官去伪存真,对原本扑朔迷离的案情拨茧抽丝,以查明事实。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使用双方当事人到庭质证、对质的方式查明一些难以保留证据的案件事实。
如:在婚姻家事诉讼中,很多案件事实如果没有当事人的陈述,没有当事人的当面对质是难以查明的。在日常的生活中,人们基本不会刻意的保留证据,一些生活场景,也不可能刻意去找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见证。此时,当事人的陈述对法官查明案件基本事实而言,就显得极为重要。
【释疑】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无绝对意义上的“沉默权”?
一些当事人在面对对方当事人的质疑,或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询问时采取沉默的态度。或许有人会提出疑问,在刑事诉讼中刑事被告人享有沉默权,是不是民事案件中当事人也可以享有沉默权,这个问题值得研究。
从法律后果上讲,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并不享有严格意义上的沉默权,因为在配合其他案件证据进行案件事实认定的过程中,如果在法官再三询问下,特别是在法官对当事人保持沉默、态度暧昧的庭审表现明显不满,并明确释明可能适用拟制自认及其法律后果的情况下,当事人如果继续保持沉默,将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视为对于己不利事实的承认。
在诉讼活动中,许多律师并未准确把握拟制自认规则的适用,在法官询问当事人是否有问题发问的环节时,律师直接表示没有问题询问。实际上,完全可以通过设计一些问题,特别是提示法官,在对方当事人拒绝回答时,应当采用拟制自认的方式解决沉默、避而不答及不诚信诉讼的问题。这种诉讼策略是非常有效果的,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法官对案件事实查明的深度。
当然,拟制自认规则适用有 重要的前提,即 法官要进行明确的释明,同时启动对表态不明的事实再次询问。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十三条第一款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㈤ 还款计划承诺书怎么写
写清分几次还清,具体时间,还款数额,还款方式,保障措施,最好署名(公章),计划时间等。
㈥ 婚姻忠诚承诺书怎么写
夫妻忠诚保证书范文篇一:
为避免我最心爱的老婆大人对婚姻、爱情失去信心、也为了我们一生的幸福快乐、本人特在此郑重立下保证书,内容如下:
1,永远坚信:老婆说世上美丽第二:就无人会是第一-每天每时每刻每秒,都想着老婆,爱着老婆!
2,时刻谨记:老婆是拿来疼的-所有家中的活,无论轻重,不分内外,一切由我承包,老婆担任总指挥!
3,所有挣来的钱不分你我都全部归于老婆,老婆喜欢怎么花就怎么花,想用多少就用多少!
4,一切以老婆为主,老婆的话就是命令,要绝对服从,上刀山,下火海,勇往直前,无怨无悔!
5,从今日起,我眼里、心里都只会有老婆一个人、别的女人想进来,没门!
6,老婆发脾气,不管是对是错,坚决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任之发泄! 以上所述皆我自愿所写,无一丝一毫之勉强,必牢记在心,条条落实!
有效日期:一生一世!
保证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夫妻忠诚保证书范文篇二:
本人婚后也为保证吾二人家庭之美满,感情之幸福,毅然放弃其原本优越的人际条件,为了我这棵树放弃整片森林,甘愿接受本人独一无二的呵护。特在此立此宣言:结婚之后,Money全交,家务全包,一切以老婆的话为最高宗旨!同时为了表示对老婆之大义凛然决定的补偿,本人向老婆作出如下保证:
1不做任何对不起老婆的事,未经老婆允许,绝不与老婆或家人以外的其它女性有过分及不必要的亲昵举动,不得有密切来往。〝是否必要〞、〝过份〞或〝 亲昵〞的定义全由老婆介定。
2、随时与妻子保持联络,如无特殊正当可追述理由,不以任何借口拒接老婆电话。
4、对于老婆在今后生活中偶发的精神波动,本人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安慰,并不得放任自己个人情绪伤害老婆之感情。
5、对老婆随时突发的,对其个人或家庭有利的奇思异想、爱好和要求,给予完全的支持。
6、结婚后,绝不对老婆大呼小叫,任何事情都让着老婆,不吵架,如果老婆生气,不管自己对错,都第一时间向老婆赔礼道歉。
7、结婚后除因工作出差需要,绝不让老婆在家受累,主动承担家中一切家务,包括煮饭、洗衣服、洗厕所、扫地等等。
8、没有得到老婆同意,绝不勉强老婆招待不愿意招待的亲戚朋友,绝不勉强老婆与这些亲友聚会。
9、对于老婆的亲戚朋友绝对支持,各个笑脸相迎,热情款待,在老婆亲友面前主动承担各类家务,绝不让老婆丢面子。
10、对于老婆的亲戚能各个叫得应叫得响,特别是老婆的长辈,各个都要叫得勤,让老婆的长辈觉得他老公是个懂理的人。
11、绝不向老婆说谎,不论谎话是善意或恶意,老婆有权均不接纳,不对老婆有任何隐瞒,所讲之事必需是事实之部份或全部。
12、尊重老婆的工作热情及生活爱好,绝不干涉老婆的工作,与老婆共同培养生活爱好。
13、因老婆工作或个人生活爱好发展所需的正常异性来往不得有任何疑义及意见,对于老婆提出的正常人际交往所需要的经济开支及时间要给予全力支持与配合。
保证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夫妻忠诚保证书范文篇三:
保证人:XXX,
云南省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勐库镇 村 组 号,农民, 身份证号码:5339XXXXXX 联系电话: 被保证人:XXX,
云南省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勐库镇 村 组 号,农民, 身份证号码:5339XXXXXX 联系电话: 保证人XXX,与被保证人XXX,系合法夫妻,二人于2000年10月15日领取了结婚证,并于1998年11月5日生一子女XXX,。现在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位于东海县房山镇上XXX号,系自建房屋;二手帕萨特轿车一辆,车号为XXX,经营两个店铺。
由于保证人性格暴躁,家庭生活专断霸道,常常因琐事而使用家庭暴力,特别是近段时间来,保证人使用家庭暴力的强度越来越大,频率越来越快,使被保证人越来越难以忍受,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被保证人认识到,难以与保证人共同生活,故诉请离婚。现保证人认识到其本人的严重错误,请求被保证人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暂无离婚,现约定如下条款,保证人保证做到,否则就离婚,并按约定履行对财产的处置,具体内容如下:
1、家庭生活中坚持夫妻关系平等、民主,保证人不得对保证人实施家庭暴力(包括殴打、辱骂、威胁等);不得对被保证人的父母实施家庭暴力。
2、在经营中双方的权利地位平等。保证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对被保证人隐瞒有关经营情况及有关债权、债务情况,对外借款须有被保证人签字才能生效,否则视为保证人单方债务,并不得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
3、保证人在各级金融机构开设的帐户必须向被保证人公开,被保证人有监督的权利。
4、如有下列情况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保证人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1)保证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被保证人及其父母造成轻微伤以上(包括轻微伤)后果的;保证人实施家庭软暴力,使被保证人及其父母不能忍受而自残,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2)由于保证人的原因而导致被保证人离家出走三个月不归的。
(3)保证人与第三人发生不正当婚外情(包括但不限于在外找小三的)。
5.由于保证人的过错(包括但不限于本保证书中的1-3条)而导致离婚的,保证人承诺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债权)而净身出户,并承担所有的外债;同时子女由被保证人抚养。
6.本保证书自保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㈦ 个人承诺书范本怎么写
1、首先把标题写清楚。根据承诺的情况,要通过标题能大体体现出来。比如写个人从业资格和工作等的承诺书,标题可以写“个人从业资格承诺书”。如果是电子版的,字号要加粗,尽量选择一号或二号字体,字体选黑体,格式要居中,再加上书号。
2、其次是称谓。与标题隔一行写,要礼貌的写上尊敬的XXX单位XXX领导,要顶格写,在最后加上冒号。如果是电子版的,字体一般是仿宋或宋体,字号三号字比较好,不用加粗。
3、然后写正文。在称谓的隔一行写,首行缩进2个字符。要写清楚本人于何年何月何日开始从事XXX工作,以及何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到达国家或省市的什么级别,还有已经从业多长时间。最后说一下对这项工作的态度,承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作。对于电子版的,正文字体一般是仿宋或宋体,字号三号。
4、最后写正文的结尾。必须要写上请XXX单位XXX领导监督。这是承诺书的格式。如果是电子版字体、字号同正文一样。这个结尾要在正文后另起一行写,这样显得很重视。
5、在承诺书的最后,必须写上承诺人的姓名以及写承诺书的年月日。电子版的字体、字号同正文一样。承诺人姓名要和正文有两行的距离。
范文如下:
个人承诺书
杭州维杜科技有限公司:
本人就委托贵公司代理办理购房的相关事宜做出以下承诺,并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本人将严格遵守与贵公司签订的各项有关委托贵公司代理代办购房事宜的合同、协议,若有违约,本人愿意承担赔偿或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人承诺,在与贵公司签订委托购房合同之后的一个月内不申请信用卡,不通过任何途径查个人征信情况,若有违约,本人将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
年
月
号
㈧ 诉讼罪,哪些属于虚假诉讼
当前,民事商事审判领域存在的虚假诉讼现象,不仅严重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也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各级人民法院对此要高度重视,努力探索通过多种有效措施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行为。
1.虚假诉讼一般包含以下要素:(1)以规避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2)双方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3)虚构事实;(4)借用合法的民事程序;(5)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2.实践中,要特别注意以下情形:(1)当事人为夫妻、朋友等亲近关系或者关联企业等共同利益关系;(2)原告诉请司法保护的标的额与其自身经济状况严重不符;(3)原告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4)当事人双方无实质性民事权益争议;(5)案件证据不足,但双方仍然主动迅速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
3.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窗口及法庭张贴警示宣传标识,同时在“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中明确告知参与虚假诉讼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诚信诉讼。
4.在民间借贷、离婚析产、以物抵债、劳动争议、公司分立(合并)、企业破产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的案件审理中,要加大证据审查力度。对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要适当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
5.涉嫌虚假诉讼的,应当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有关案件事实接受询问。除法定事由外,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要充分发挥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关当事人和证人签署保证书规定的作用,探索当事人和证人宣誓制度。
6.诉讼中,一方对另一方提出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且不符合常理的,要做进一步查明,慎重认定。查明的事实与自认的事实不符的,不予确认。
7.要加强对调解协议的审查力度。对双方主动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的,应当结合案件基础事实,注重审查调解协议是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对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要按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要求,注重审查基础法律关系的真实性。
8.在执行公证债权文书和仲裁裁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过程中,对可能存在双方恶意串通、虚构事实的,要加大实质审查力度,注重审查相关法律文书是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必要时,可向仲裁机构或者公证机关发出司法建议。
9.加大公开审判力度,增加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对与案件处理结果可能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可适当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避免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防范虚假诉讼行为。
10.在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等案件审理中,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涉及虚假诉讼的,要及时予以纠正,保护案外人诉权和实体权利;同时也要防范有关人员利用上述法律制度,制造虚假诉讼,损害原诉讼中合法权利人利益。
11.经查明属于虚假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驳回其请求。
12.对虚假诉讼参与人,要适度加大罚款、拘留等妨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法律适用力度;虚假诉讼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虚假诉讼参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虚假诉讼违法行为涉嫌虚假诉讼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的,民事审判部门应当依法将相关线索和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侦查机关。
13.探索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将虚假诉讼参与人列入失信人名单,逐步开展与现有相关信息平台和社会信用体系接轨工作,加大制裁力度。
14.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参与虚假诉讼的,要依照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等规定,从严处理。
15.诉讼代理人参与虚假诉讼的,要依法予以制裁,并应当向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或者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
16.鉴定机构、鉴定人参与虚假诉讼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鉴定机构、鉴定人训诫、责令退还鉴定费用、从法院委托鉴定专业机构备选名单中除名等制裁,并应当向司法行政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
17.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配合,探索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治理机制。要通过向社会公开发布虚假诉讼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震慑虚假诉讼违法行为。
18.各级人民法院要及时组织干警学习了解中央和地方的各项经济社会政策,充分预判有可能在司法领域反映出来的虚假诉讼案件类型,也可以采取典型案例分析、审判业务交流、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提高甄别虚假诉讼的司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