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刑事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只有自诉状或刑事附带民事。
标题
以“刑事自诉状”作标题
基本情况
1、原告人:写明自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果原告不只一个人,应逐个按以上要求写明
2、被告人:内容同原告相同
请求事项
主要写明所控被告人行为罪名和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如“被告人××犯虐待罪,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1、事实: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方式、手段、行为过程和造成的犯罪后果。
2、理由部分: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侵害行为进行分析,指明犯罪的性质和罪名,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在正文结尾部分通常写“综上所述,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罪。为此,依据××第×××、××条之规定,特向你院起诉,请依法判决。”
并署名具状人姓名和注明具状日期。
附项
写明“本状副本×份、物证×件、书证×件”
格式
刑事自诉状由首部、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尾部和附项构成。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标题。写明“刑事诉状”或“刑事自诉状”。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在“刑事诉状”的上项另起一行,写明谁诉谁什么案:
②当事人的基本状况。首先,列出自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③ 自诉人如果有代理人的,在列过自诉人之后,另起一行列出他的代理人称谓,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在称谓之后,列出该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其次,列写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自诉人和被告人不止一人的,应根据主次情节,顺序排列。先把自诉人一一列出,然后再逐一列写被告人。
请求事项请求事项就是“案由”,主要说明按刑法分则规定的罪名,被告人所犯何罪并提出具体诉讼要求。
事实和理由这是刑事自诉状的主要内容,是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和依法审判的重要依据,要叙写清楚。可分为三部分:
①事实。主要写被告人对自诉人(被害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应写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危害后果等内容,并指出当事人双方的关系和犯罪的原因及案情的关键性问题要写清楚,以便人民法院调查研究,认定案情,正确审判。
②理由。理由部分应列举证据。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人负有提出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证据材料的义务。即对刑事自诉状中所控告的犯罪事实,必须提出证据材料,以便人民法院进行调查核实证据。在叙述事实和列举证据基础上,援引法律相应条款,讼证案情性质和情节,对照刑法有关条款说明被告人犯了什么罪,并说明具有哪些从轻、从重、减轻、加重情节。
理由部分在写法上,要体现先述“情”,后说“理”,再引“法”,最后推出理由,证明所诉案件有理有据。
③结束语。这里主要是最后提出明确而且具体的请求目的。可以写为:“综上所述,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款的规定,构成××罪,后果严重,情节恶劣,请求对被告人依法惩处”。
尾部尾部一般有如下内容:
①写明致送机关。
②自诉人签名或盖章。
具状时间。
附项附项是自诉状中需要注明的部分。包括:本状副本×份;具体列出附送的各种证据的名称和件数及证人××,住址等。
『贰』 刑事上诉状范本
刑事上诉状刑事上诉状是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决,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的要求重审改判的法律文书。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也可就民事赔偿部分提起上诉,使用这种文书。它是引起二审的法律文书,对于推动二审法院坚持正确裁决或纠正错判有重要的意义。刑事上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上诉人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请求事项和理由。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者不列被上诉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等基本情况)上诉人因___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字第____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诉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具体内容,阐明上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此致__________人民法院上诉人:_____________代书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附:本上诉状副本______份
『叁』 刑事起诉书格式
XXXXX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X检刑诉[20XX]XX号
第一部分: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籍贯、民族、文
化程度、单位、职务、住址、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被拘留、逮捕的年、月、日。
第二部分:案由和案件来源。
第三部分:犯罪事实和证据。
第四部分: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被告人xXX,男,31岁
本案由XX人民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非法行医罪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听取了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孙XX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描述案件的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证人村民XXX的证言,被告人xXX开具的药方,鉴定人XXX的鉴定报告。
本院认为,被告人xXX无视法纪,在未取得行医资格证和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行医,并造成就诊人中毒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对本案被告人提起公诉,送交法院审判,请依法予以惩处。
此致
XX人民法院
检察员 XX
XX年XX月XX日
附:
1、 被告人XX现羁押于XX看守所
2、 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册各一份
『肆』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伍』 打架刑事起诉状范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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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事项
《中华人专民共和国民事诉属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陆』 刑事上诉状的范文
刑 事上 诉 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邱明志,男,1977年1月1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59002197701122055,汉族,中专文化,户籍所在地:福建省石狮市锦尚镇港东二区37号。因本案于2006年1月15日被深圳海关缉私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2日被逮捕。现押于深圳市第三看守所。
上诉事由:
因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8月6日以(2007)深中法刑二初字第20号刑事判决(以下简称原审判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上诉人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88,901,107.7元而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事项:
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纠正原审判决对上诉人犯罪事实的不实认定、关于上诉人为共同犯罪的主犯的错误认定和否定上诉人立功表现的错误评判,改为认定上诉人为本案从犯,并构成立功,依法减轻处罚上诉人。
上诉所据的事实和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存在严重的错误
(一)原审判决认定:“… … 被告人邱明志、邱金来各出资人民币70万元… …被告人邱金来、邱明志2003年走私利润各70万元… …均转为2004年的投资… …”(详见原审判决第21页)这是错误的。
上诉人在2004年才因卢承品、卢承典等人之邀,在卢承典的“领导”下,为他们做些帐目的事。所以,根本不存在在2003年上诉人就分得分得走私利润人民币70万元,转而又将这人民币70万元作为2004年的投资的事实。上诉人没有出资人民币70万元的事实,完全能够在卢承典制作的分红总表中得到证实。在该分红总表里,只有上诉人分红42万元的记录,而没有上诉人出资的记录,就是最好的证明。因为,所谓出资70万元,就类似于社会上的某些不法商人给贪官送干股那样,是卢承品、卢承典等人送给上诉人的,而事实上,上诉人没有分文的出资;
(二)原审判决评判述称:“关于被告人卢承品等人出资的认定问题。被告人卢承品、邱明志在侦查阶段供述,卢氏五兄弟各出资400万元,邱明志出资70万元… …邱明志、邱金来各有70万元的利润也直接转为2004年的出资… …” (详见原审判决第59页)并据此认定上诉人在2003年获利70万元,是错误的。
在本案的侦查阶段上诉人未曾作出过如原审判决评述所提及的供述和解释。即便上诉人作出过如此供述和解释,也非原审判决所述,上诉人如假包换地出资了70万元。如前所述,所谓的70万元出资,只不过是卢承品、卢承典等人送给上诉人的一个“虚数”,是卢承品、卢承典等人为日后支付报酬给上诉人的一个基准数字而已;
(三)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负责管理卢承品、卢承典走私团伙的资金(详见原审判决第22页、第26页),是错误的。
上诉人只是替卢承品、卢承典走私团伙打工的,卢承典才是该走私团伙资金的实际的、真正的管理者、支配者,帐目的主管者。该团伙的总帐都是卢承典做的,他的帐目记帐包括“股东”姓名、入股数额、利润分成、货的数量、品种等等。上诉人自始至终受卢承典的直接领导,协助他的工作的,接受他的监督。本人记录的帐目只是初步的,最终需以卢承典的核定为最终结果。上诉人记帐、对帐计算利润分成,与林金洲、林增辉等人核对帐目,收支货款,发放工资,都是在执行卢承典的指令。上诉人强烈请求进行笔迹鉴定,以排除原审判决对不利于上诉人的不当认定;
(四)原审判决认定,“卢承品代表上诉人、卢承典等人出资,与林金洲、蔡祥猛等人在惠阳海域进行香烟走私活动”,这是错误的。(详见原审判决第26页)。上诉人根本不知道卢承品代表本人出资与林金洲、蔡祥猛等人在惠阳海域进行香烟走私活动和按比例与林金洲、蔡祥猛等人进行走私利润分配之事。文前已述,上诉人的行为,都是按照卢承典的指示完成的,是协助卢承典的;
(五)上诉人从来没有见过涉案的货物,这何来上诉人参与走私逃税额为1,188,901,107.70元香烟之说?
(六)原审判决认为:“关于被告人邱明志记帐U盘数据恢复的证据效力问题。… …该U盘帐目应当列入书证的范畴,且取证合法,得到同案被告人印证,与本案犯罪事实密切关联,完全符合证据特征,具有证据效力,应予采信。”(详见原审判决第58页)上诉人认为,这一评判和认定是错误的。
两个U盘不是直接的物证(香烟)。两个U盘,个中的内容上诉人是根据卢承典提供的书面材料录入的,其中的真伪,上诉人根本无法确认。但是,在侦查阶段面对强势的侦查人员,明显处于弱势的上诉人,对两个U盘的内容,根本不可能不按照侦查人员的要求予以确认的。
还要指出的是,两个U盘存在不能读取的部分,这里头是否存在有利于上诉人的成分呢?现因卢承典在逃,无法查证其中的真伪,故不能排除这种可能。在没有查获走私货物即香烟的情况下,单凭两个U盘及鉴定结论,是不足以证明上诉人的犯罪数额为1,188,901,107.70元的。
二、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为本案的主犯,是错误的,上诉人是本案的从犯,依法应当获得减轻处罚
(一)从犯罪的主观方面看,上诉人本无参与走私犯罪的故意,上诉人之所以参与到本案的走私活动中来,完全是受卢承典和卢承品的纠集、利诱、指使所致。这一事实,在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和公诉机关的起诉书中均有客观认定,原审法院的法庭调查亦已查证,足资认定上诉人在犯罪的主观方面不起主要作用;
(二)从犯罪的客观方面看,上诉人是受卢承品的分工,卢承典的指示下负责记帐、对帐,计算走私利润分成,与林金洲、林增辉核对帐目,收支货款,发放工资的。而且上诉人的行为都是在卢承典监督下进行的,上诉人所做的一切,都要交由卢承典最后核定,向卢承典负责。本案起诉意见书第9页、第14页分别有这样的认定:“对于集资走私资金的登记、走私各个环节利润的计算以及分红则由卢承典核算、记帐。”“在2005年卢承典记录的走私非法所得分红表中,已计算出房地产投资的分红… …”“以上犯罪事实有查获的… …卢承典记录的各股东出资和走私非法所得分红表等书证… …等证据材料予以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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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上诉人在共同走私的犯罪活动中的作用是次要的,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
三、原审判决否定被告人的立功表现是错误的
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邱明志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述说明走私账目,对本案的侦破均有所帮助,依照法律规定虽不构成立功,但属坦白交代,具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详见原审判决第67页)。对此,上诉人是否构成立功,应以上诉人在本案中所起的积极作用之程度为依据。上诉人在本案侦查阶段,乃至审判阶段,对有关帐目的说明,尤其是对那两个“U盘”的说明,对查清本案的事实,所起作用是决定性的,依法理应认定为立功表现,并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上诉人。原审判决仅作上诉人“坦白交代”的认定,是错误的,对上诉人是显失公平公正的。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于2003年出资人民币70万元参与卢承品等人的走私活动,获利70万元,后又将该70万元转为2004年的投资;上诉人负责管理卢承品、卢承典走私团伙的资金;卢承品代表上诉人、卢承典等人出资,与林金洲、蔡祥猛等人在惠阳海域进行香烟走私活动,及依据无实物为依托的两个U盘,认定上诉人参与了卢承品、卢承典走私团伙的走私活动,偷逃税额1,188,901,107.70元,和认定上诉人为主犯及否定上诉人的立功表现,均属认定事实和评判失当,判处上诉人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88,901,107.70元,明显属于量刑(含主刑和附加刑罚金)过重。据于上述事实和理由,上诉人特具状提出上诉,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认定本案事实,改为认定上诉人为本案从犯和构成立功,同时,也恳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能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出发,充分考虑上诉人系整个家庭的唯一生活来源,妻子邱英兰失业,还有两个幼小的孩儿(其中一个6岁,一个2岁)尚需抚养,夫妻双方的父母小的60多岁了,大的80多岁了,而且身体不好,长期需要医治,上诉人仍需尽赡养之责等等实际情况,依法据情减轻处罚上诉人。
此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柒』 刑事起诉书范文
刑事起诉书一般按照以下模板书写: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字第号
第一部分: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籍贯、民族、文
化程度、单位、职务、住址、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被拘留、逮捕的年、月、日。
第二部分:案由和案件来源。
第三部分:犯罪事实和证据。
第四部分: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长(员):×××
xxx×年×x月×x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捌』 刑事自诉状的格式
刑事自诉状由首部、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尾部和附项构成。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标题。写明“刑事诉状”或“刑事自诉状”。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在“刑事诉状”的上项另起一行,写明谁诉谁什么案:
②当事人的基本状况。首先,列出自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③ 自诉人如果有代理人的,在列过自诉人之后,另起一行列出他的代理人称谓,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在称谓之后,列出该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其次,列写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自诉人和被告人不止一人的,应根据主次情节,顺序排列。先把自诉人一一列出,然后再逐一列写被告人。
请求事项请求事项就是“案由”,主要说明按刑法分则规定的罪名,被告人所犯何罪并提出具体诉讼要求。
事实和理由这是刑事自诉状的主要内容,是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和依法审判的重要依据,要叙写清楚。可分为三部分:
①事实。主要写被告人对自诉人(被害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应写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危害后果等内容,并指出当事人双方的关系和犯罪的原因及案情的关键性问题要写清楚,以便人民法院调查研究,认定案情,正确审判。
②理由。理由部分应列举证据。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人负有提出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证据材料的义务。即对刑事自诉状中所控告的犯罪事实,必须提出证据材料,以便人民法院进行调查核实证据。在叙述事实和列举证据基础上,援引法律相应条款,讼证案情性质和情节,对照刑法有关条款说明被告人犯了什么罪,并说明具有哪些从轻、从重、减轻、加重情节。
理由部分在写法上,要体现先述“情”,后说“理”,再引“法”,最后推出理由,证明所诉案件有理有据。
③结束语。这里主要是最后提出明确而且具体的请求目的。可以写为:“综上所述,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款的规定,构成××罪,后果严重,情节恶劣,请求对被告人依法惩处”。
尾部尾部一般有如下内容:
①写明致送机关。
②自诉人签名或盖章。
具状时间。
附项附项是自诉状中需要注明的部分。包括:本状副本×份;具体列出附送的各种证据的名称和件数及证人××,住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