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证明格式的详细要求
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书没有特殊要求,只要内容真实,形式合法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证明书属于狭义的法律效力。
(1)证明书的范本扩展阅读:
1、第五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2、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3、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1)意义是真实的;
(2)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
4、第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法律对具体形式有规定的,适用法律。
5、第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具有法律约束力。非依法或者未经对方同意,行为人不得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6、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2009年8月27日,删去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第七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变更为第六项)
(7)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7、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民事行为之一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明显不公平。被撤销的民事行为自始无效。
8、第六十条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9、第六十一条民事行为被确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当事人取得的财产返还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
㈡ 证明范文 证明的格式 证明怎么写
单位在职证明范本一:
X X X有限公司(单位名称)
兹证明×××,性别,——年——月——日出生,系我单位(公司)正式员工,自年月在我单位工作,现任(职务),年薪。他(她)将于年月日前往台湾旅游,我司担保其在台湾期间遵守台湾法律,在旅游结束后按期返回,继续在我司工作。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
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签名:
公司章
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电话:
公司地址并加盖公司章:
开具日期:
单位在职证明范本二:
兹证明我公司__________先生/女士(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我公司工作,现任北京诚智思源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__________职务。
特此证明
(公司章)
年 月 日
单位在职证明范本三:
姓名:xxx 性别:x 出生年月日:xxxx 工作单位:xxxx 职务:xxxx 何年何月任现职:xxxx 单位电话:xxxx
该同志将参加由xxxx赴xx进行商务考察和洽谈活动。
特此证明。
(公司章)
xxxx年xx月xx日
单位在职证明范本四:
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
兹有我单位____(姓名)_________(护照号码)申请前往贵国旅行。____为我单位____(职务),____(年/月)进入我单位,为单位服务____年,年收入____元。我单位同意____(申请人)于____(月/日)至____(月/日)期间休假,在贵国期间一切费用(包括机票、住宿、医疗保险及其他费用)将由其本人承担。___(申请人姓名)在旅行结束后,将按时回国,继续为我公司服务。
㈢ 证明书的格式应该怎么写
证明材料,是指由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通常称证明信、证明书。
一、证明材料的一般格式和要求是:
1、 标题。
一般把所要证明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如"关于×受贿情况的证明。"不要只写"证明材料"或"证明信"、"证明书",因为这会给对方单位以后查找、使用这些材料带来不便。
2、 抬头。
有些证明材料有明确的主送单位, 就要在证明材料的开头顶格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有些通用证明材料也可以不写主送单位。
3、 正文。
这是证明材料的主体部分,应把需要证明的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写清楚。如系调查证明材料,还可以提供有关调查线索。
4、 署名。
证明材料写好后,要将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写在证明材料的右下方,并注明证明的日期。
二、写证明材料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写证明材料的人,应当以对党、对被证明人高度负责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徇私情而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更不能作假证明。
2、 证明材料的语言要十分明确、肯定,不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不能用"大概"、"可能"、"据分析"之类的词语。
3、 一切证明材料都应经本单位负责人审阅,并加盖公章。由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要签名盖章(或留指印),单位要在证明材料上注明证明人的职务、政治情况等(一般不要加注"可靠"、"仅供参考"之类的断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