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办事规程:
1、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在办税服务厅涉税咨询窗口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如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具有相关税务认定资格,应同时申请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和相关税务认定资格;
对于有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在办理总机构注销登记时,需将所属分支机构全部注销后,再办理总机构的注销手续。
2、纳税人向文书受理窗口递交注销申请时,应交回原税务登记正、副本,发票领购簿及有关涉税证件并到发票发售窗口缴销发票。
3、主管税务分局、税源管理科应负责收取纳税人的“两卡”,并审核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和相关税务认定资格。
4、税源管理部门负责纳税人注销的税款清结算工作。如有补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缴清应补税款。
5、政法科负责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防伪税控资格和相关税务认定资格。
6、税源管理部门负责注销企业的注销审批工作并打印《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7、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窗口负责向纳税人送达《注销税务务通知书》。
所需材料: 原税务登记正、副本,发票领购簿及有关涉税证件、一般纳税人“两卡”
注销原因可根据你实际情况写
B. 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要提交的报告格式是谁能提供范本
注销申请:
题目:某某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台头:某某税务局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是谁、注册经营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注册资金、投资方是谁、开户行帐号;经营范围:
第二部分:注销原因:我企业为什么申请注销:企业到期、经营不好,未打开市场、前期市场预测与实际经营出入较大等等具体原因;
第三部分:申请注销,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落款:某某企业(公章)
日期:
一般企业注销,就到税务填写税务登记注销表即可,注销表有企业注销原因栏目——只需简单填写即可。等税务机关稽查后无问题,凭企业注销单可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营业执照。对企业自己申请的注销报告,税务机关无强制要求,一般来说说明企业注销原因即可。
C.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怎么填写
非企业法人性质(二人合伙)要注销税务登记,没有股东的共同决议,凭董事会决议(其中一股东董事缺席)可否申请注销?。
D.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怎么写
简单的说明一下注销原因即可!
台头:某某国税局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
我企业**公司,注册地址、税务登记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是谁,主要经营什么业务;
第二部分:注销原因:具体申请注销原因是什么:经营不善,企业到期,经营场所拆迁等等;
第三部分:提出申请,根据我企业的实际情况,我公司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落款:某某公司(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销的申请,简单的说明原因就行!
E. 公司注销税务表格如何填写
您好!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一般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1份;
2.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发票领购簿》和空白发票,发票专用章;
4.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吊销决定;
5.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6.一般纳税人注销的,收缴金税“两卡一器”(即:ic卡、金税卡、读卡器)。
所以,请贵公司携带上述资料在规定的时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网络:快注销
F.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范本
**国家/地方税务局:
**公司因对市场预期不足,导致业务难以开展,常年亏损,无法继续经营,特申请废业。望批准。
**公司
年月日
G.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批表,请问怎样填写。
按报表要求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就可以了,放心没有大的难点的。
H. 急求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填写样版~~
怎么插入文件呢?给我你的邮箱,可以发过去word版本。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
识别号
注销原因
附送资料
纳税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纳税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时间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清缴税款、
滞纳金、
罚款情况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缴销发票
情况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税务检查
意见
检查人员: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收缴税务
证件情况 种类 税务登记证
正本 税务登记证
副本 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 临时税务登记
证副本
收缴数量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批准
意见
部门负责人: 税务机关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及其他情形而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或者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附送资料:填写附报的有关注销的文件和证明资料;
(2)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情况:填写纳税人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纳情况;
(3)缴销发票情况:纳税人发票领购簿及发票缴销情况;
(4)税务检查意见:检查人员对需要清查的纳税人,在纳税人缴清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后签署意见;
(5)收缴税务证件情况:在相应的栏内填写收缴数量并签字确认,收缴的证件如果为 “临时税务登记证”,添加 “临时”字样。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