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代寫書,版權屬於誰
通過委託創作協議里規定裡面的法律約束事項,一般情況下著作權歸委託方所有,寫書的具有署名權。如果沒有明文,只是口頭方式,則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山東省版權服務中心
⑵ 代寫一本傳記要多少錢
我的傳記是唐人代寫給我寫的,很棒。
⑶ 代寫書有稿費,有版權嗎
通過委託創作協議里規定裡面的法律約束事項,一般情況下著作權歸委託方所有,寫書的具有署名權。如果沒有明文,只是口頭方式,則著作權歸作者所有。
⑷ 要一本書,求代寫,成嗎
一部書的部頭大小來迥源異,描寫題材廣大,作品體裁不同,內容的文化積淀思想深厚與否,都決定了書稿的價值。如果該書著作權歸你的話,想要較高水平的書稿,那可要出高價了。還有,1\關繫到命題寫作還是作家自己定,是指定寫作題材\體裁\大約字數等。2、學術著作一般沒人接,很難找到專業對口的。都需要仔細面見商談,不是網上能說的。絕大多數買書稿的不願意暴露身份,而作者同樣也不願意暴露身份,都是書稿錢款一交兩清,就跟賣孩子一樣,兩家都不願意以後再生枝節。
⑸ 寫書如何出版步驟是什麼能賺到錢么
有很多的例子了。
我想你問的應該是奇幻領域的網路小說。
這類的商業性網站出色的有如下幾個。
大陸:起點中文網(www.cmfu.com) 被盛大收購。
幻劍書盟(hjsm.tom.com) 被TOM收購。
台灣:鮮網(myfreshnet.com/gb)
小說頻道(www.nch.com.tw)
台灣奇幻小說的兩個寡頭了。
我再找些其他的資料給你。
縹緲之旅作者蕭潛的文章。
關於出版,關於賺錢
有很多新進的寫手問我……我能出版嗎?要到哪個出版社出版?寫什麼樣的書可以出版?老大幫我一把,我也想要出書……
作為一個比較老的寫手,也想幫助大家能夠出書,能夠找到混錢糊口的地方,我簡單的說說,對於出版的理解,和出版的途經。
就像是所有寫書的作者一樣,從興趣開始寫作,積累到一定時候,會發現,只有出版實體書才能讓自己的虛榮心得到極大的滿足,據我所知,有很多的寫手辭掉了工作,專職寫書,大陸的生活水平畢竟很低,大陸的作者,一旦出書是能夠活下去的,而且有不少人可以活的很滋潤。
寫了這么長時間的書,各個出版社的老闆和編輯接觸過很多,寫手就更不用說了,對於台灣出版的情況也了解很多,有時候我看見不少寫手盲目性投稿,甚至不知道向哪裡投稿,急功近利以自殺的方式(代理作品,算作是自殺的一種吧)進入台灣市場,我看著的確不是滋味,不過,我自己也知道,不可能去提醒,不可能幫助每一個人,想想後,還是寫了這篇文章,算是寫手交流吧。
在台灣出版,有這樣幾個問題。
第一,武俠類小說,這樣說吧,武俠題材基本上是出版社忌諱的題材,在台灣的市場,這個題材基本上是死定了,除非你是金庸和古龍這樣的大手筆,不然這個題材你可以扔掉了,當然你自己爽的除外,若是能除了自己爽還能出版,不論多少錢都很舒服,想掙多一點的趁早將這個題材剔除。
大陸的寫手都有所謂武俠情節,不可否認,我也有,等到我不要為錢煩惱的時候,我會按照自己的心願寫一本武俠,我才不管別人怎麼看,自己能爽就好,現在……我絕對不會寫。
第二,網游題材,可惜了這個題材,其實我早就關注這個題材了,甚至還寫了一本叫秒殺的書,後來,我看見這個題材基本上是被糟蹋了(並不是寫的不好,有些網游寫的還是不錯的,只是不合台灣市場而已),啊……真的很可惜,看著各種可能都被寫掉,實在是有點沮喪,最後我決定還是太監了吧。據我所知,在台灣市場上,網游類小說,只有二分之一王子出頭了,銷售數字很是可觀,應該進入一線寫手行列,其他就很難了。
第三,我想要說的是,不論是什麼題材的小說,只要寫的好的一定會有市場的,在台灣出書你必須寫出自己的風格,好看流暢的情節永遠是第一位的,也就是商業第一吧,其他都可以排在後面,網上的書我也看了很多,我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凡是散文化的寫作,故作深沉的寫作(不一定是故作深沉),為了表達自以為深刻的寫作(不一定是自以為是),主題寫作(啊,不是朝鮮的主題思想)……等等,幾乎都是仆街作品,啊,申明一點,我不覺得這樣的寫作有什麼不好,有時候我還蠻喜歡,就看你的動機是什麼,若是想在台灣市場賺錢,這樣寫幾乎是跟自己過不去,跟鈔票過不去,若是想要在中國文化史上留下一筆,呃,我表示敬佩加上崇拜,啊,這個話題太敏感,也許會被雷劈,忽略不談,阿門,佛祖保佑,阿彌托佛……
第四,關於出版,現在出版的門檻是如此之低,只有你有足夠的勇氣和毅力加上耐力(老子這本出不了,總結一下再出一本,還不行?老子再來一本總行了吧),大約都能出版吧,當然,必須稍微有點文學基礎加上想像,大陸的作者在台灣出書並不難,比如,在鮮網,只要你爬榜進入前三名,並且保持二個月以上,一般來說,出版社就會來找你,說頻大約也差不多,若是能保持個幾個月,呵呵,就會有更多的出版社找上門來。
第五,台灣出版社,先談談我所在的出版社吧,鮮網的鮮鮮出版社,在台灣應該是出版玄幻類小說比較出色的出版社,銷量能有基本的保證,在鮮網出書按銷售數字給付稿酬,六千本以下的是百分之十,陸千本以上是百分之十三,這是稅前收入,在台灣一本書是一百六十元台幣一本,合計四十元人民幣左右一本,收入應該是相當可觀的,不過,鮮網的缺點就是付錢太緩了。
說X出版社,說X也是一家大型出版社,最新的合約也是按照銷售數額計算,各個新人有所不同,就看寫手的名氣和潛力了,頂尖的作者收入也可以達到十萬左右台幣,非常可觀,不過,低的收入的寫手也相對比較多,基本上也是一家不錯的出版社。
信X出版社,這家出版社有一個很大的特點,付錢之快讓人極度的爽,目前大量的大陸作者都在這家出版社出書,其優點是,出版合約非常的好,限制極少,(出版社只要繁體版,其他權力都是作者的)付錢極快,缺點是出版社的名氣不夠,在台灣市場的銷售有一定的局限。
河X出版社,雖然是比較小的出版社,但是有幾個玄幻類的高手在,這家出版社出書基本上是精品出版,沒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寫作水平是很難進入的,最少要證明你在台灣市場的價值,才有可能出書。
其他的一些出版社,台灣還有很多出版社,比如上X出版社,冒X天X出版社,各種各樣的出版社,出版的條件也不相同,一般最少一本書(6萬-7萬字)的收入在四千左右人民幣,高的甚至達到一二十萬台幣,不一而足。
第六,大陸網站和出版社,目前有起點和幻劍比較著名,他們都和台灣各大出版社有聯系,若是好作品,基本上他們會積極推薦去出版,而國內部分,另找途經出版,合約部分如何談,就要看寫手個人的閱歷了。
國內出版社我沒有接觸過,由於盜版的關系和不規范操作,我對國內出版並不樂觀,所以不多評論和介紹,如果你已經在台灣出版了,國內若是出版也是好事,不管怎麼算,都是一份收入嘛。
第七,關於評論,我經常會看見有些寫手求評,我的理解有所不同吧,寫作是很私人的事情,你悟到了就是悟到了,別人不管怎麼講都是浮在空中的,轉眼就忘的乾乾凈凈,尤其是很多評論者對寫書根本就沒有感性認識,只是為了爽才寫,或者為了發泄,甚至是為了拍磚而寫,奇怪的是很多寫手還是樂此不疲的要求,至於是什麼原因,我實在是想不通,當然也有人從中吸取有益的建議,但是我不以為然,所以我從來不要別人評論,即使有評論,我大都一笑置之,不過……我還是喜歡好聽的,啊,我的虛榮心啊……
第八,關於代理,出版代理有不少,憑借著對台灣出版社的熟悉,代理寫手的作品,每一本收取稿費的百分數,據我所知,有高達百分之四十到五十的抽取率,我只能寒了再寒,我覺得寫手還是耐心點自己投稿吧,寫作畢竟是十分辛苦的,就像是自己的孩子,別廉價的亂賣,看著讓人難受。
寫這些,我只是希望各位寫手大大能夠順利的出版,能夠賺到寫書的錢,最少能把一台電腦錢寫回來,若是能賺回上網的錢,生活的錢,啊,恭喜你,你可以進入職業寫手的行列了。
⑹ 有沒有哪家網站可以代寫代出書啊出版社出書流程太復雜了,沒有那個精力。
出書寶就可以啊,那邊可以幫你寫,還能幫你出,價格也是很優惠的。
⑺ 代筆出書哪個網站好,要性價比高噢。
出書寶吧,好多人都在用,可以去咨詢下
⑻ 怎樣出書代寫書時代出書網
出版流程:
聯系出版社或代辦機構;
按要求提交申報選題;(出版回社要求為准)
審核通過答方可受理,擬定合同;
合同簽訂並付清書號申請費用。印刷款需從出版社過賬;
書稿送審:書稿需要三審三校。第一審為彩稿,二審可以是黑白稿,三審按出版社要求提交;
三審三修確認齊清定後,由出版社提供社標、書號條形碼、CIP;
確稿後,出版社開具復印單方可印刷;
印刷完畢需按出版社要求寄送樣書。
⑼ 寫本書出版稿費有多少
國家版權局針對出版稿酬的規定 國家版權局針對出版稿酬的規定(轉自作家網)
第一條 為保護文字作品作者的著作權,維護文字作品出版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文字作品的創作與傳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只適用以紙介質出版的文字作品。第三條 除著作權人與出版者另有約定外,出版社、報刊社出版文字作品,應當按本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第四條 支付報酬可以選擇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或版稅,或一次性付酬的方式。
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字數,以千字為單位向作者支付一定報酬(即基本稿酬),再根據圖書的印數,以千冊為單位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即印數稿酬)。作品重印時只付印數稿酬,不再付基本稿酬。
版稅,指出版者以圖書定價×發行數×版稅率的方式向作者付酬。
一次性付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質量、篇幅、經濟價值等情況計算出報酬,並一次向作者付清。
通過行政手段大量印刷發行的九年義務教育教材,國家規劃教材、法律法規匯編、學習或考試指定用等作品,不適用版稅付酬方式。
報刊刊載作品只適用一次性付酬方式。第五條 圖書出版者出版作品,應在出版合同中與著作權人約定支付報酬的方式和標准。第六條 基本稿酬標准
(一)原創作品:每千字30至100元
(二)演繹作品:
(1)改編: 每千字10至50元
(2)匯編: 每千字3至10元
(3)翻譯: 每千字20至80元
(4)注釋: 注釋部分參照原創作品的標准執行。
出版者出版演繹作品,除合同另有約定或原作品巳進入公有領域之外,出版者還應取得原作品著作人的授權,並按原創作品基本稿酬標准向原作品的著作權人支付報酬。第七條 支付基本稿酬以千字為單位,不足千字部分按千字計算。
支付報酬的字數按實有正文計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數乘以全部實有的行數計算。末尾排不足一行或占行題目的,按一行計算。
詩詞每10行作一千字計算。每一作品不足10行的按10行計算。
辭書類作品按雙欄排版的版面摺合的字數計算。
非漢字作品,一般情況按相同版面相同字型大小漢字數付酬標準的80%計酬。
報刊刊載作品,不足五百字的按千字作半計算;超過五百字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計算。第八條 印數稿酬標准和計算方法
每印一千冊,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支付。不足一千冊的,按一千冊計算。原創作品和演繹作品均按基本稿酬的1%支付。九年義務教育教材年累計中數超過10萬冊的,對超過部分按基本稿酬的0.2%支付;通過行政手段大量印刷發行的國家規劃教材、法律法規匯編、學習或考試指定用書等作品,年累計超過10萬冊的,對超出部分按基本稿酬的0.3%支付。第九條 版稅標准和計算方法
版稅率:
(一)原創作品: 3%至10%
(二)演繹作品: 1%至7%
出版者出版演繹作品,除合同另有約定或原作品巳進入公有領域之外,出版者還應取得原作品著作權人的授權,並按原創作品版稅標准向原作品的著作權人支付報酬。第十條 一次性付酬標准
一次性付酬標准可參照本規定第六、第七條規定的標准和辦法執行。第十一條 採用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的付酬方式的,著作權人可以與出版者在合同中約定,在交付作品時由出版者預付總報酬的30%-50%。除非合同另有約定,作品一經出版,出版者應在六個月內付清全部報酬。作品重印的,應在重印後六個月內付清印數稿酬。第十二條 採用版稅方式付酬的,著作權人可與出版者在合同中約定,在交付作品時由出版者向著作權人預付最低保底發行數的版稅。作品發行後出版者應於每年年終與著作權人結算一次版稅。首次出版發行數不足千冊的,按千冊支付版稅,但在下次結算版稅時對已經支付版稅部分不再重復支付。第十三條 圖書出版者出版作品,沒有與著作權人簽書面合同,或簽訂了書面合同但沒有約定付酬方式和標准,與著作權人發生爭議的,應按本規定第六條或第九條規定的付酬標準的上限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並不得以出版物抵作報酬。第十四條 出版社對其出版的作品,經著作權人授權許可他人在境外出版,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出版社應將所得全部報酬的60%支付給著作權人。第十五條 出版者已與著作權人簽訂出版合同,由於非著作權人原因導致作品未能出版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出版者應按合同約定使用作品付酬標準的 60%向著作權人支付違約金。第十六條 作者主動向圖書出版社投稿,出版社應在六個月內決定是否採用。滿六個月,既不與作者簽訂合同、不予採用又不通知作者的,出版社應按第六條規定的同類作品付酬標准平均值的30%向作者支付經濟補償,並將書稿退還作者。第十七條 報刊刊載作品,應在刊載後一個月內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報刊刊載作品,未與著作權人約定付酬標準的,應按每千字不低於50元的付酬標准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第十八條 報刊轉載、摘編其他報刊已發表的作品,應按每千字50元的付酬標准向著作權人付酬。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純理論學術性專業報刊,經國家版權局特別批准可適當下調付酬標准。
報刊轉載、摘編其他報刊上已發表的作品,著作權人或著作權人地址不明的,應在一個月內將報酬寄送中國版權保護中心代為收轉。到期不按規定寄送的,每遲付一月,加付應付報酬5%的滯付費。第十九條 本規定第六條規定的基本稿酬標准為可變標准,國家版權局將根據國家公布的物價漲落指數和書價漲落情況,不定期作相應調整。第二十條 作者自費出版的,不適用本規定。第二十一條 出版社、報刊社可根據本規定,視具體情況制定實施本規定的付酬辦法,並報國家版權局備案。少數享受國家財政補貼或情況特殊的出版單位,經國家版權局特別批准, 可適當下調付酬標准。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由國家版權局負責解釋。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自1999年6月1日起施行。本規定施行前的有關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同時廢止 ======================我朋友就是出書的,《不打不罵教孩子60招》的作者,他自己組織的圖書工作室每月要出版至少4本書,你整理的什麼類型的書,如果小說故事類的或者家教勵志類的或許他能幫忙。。。
⑽ 誰能代寫書
北京暖藍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可以代寫個人史、家族史、企業史圖書
時光越長久越清晰,那些最美的記憶
彷彿有許多話都沒有說起被時間忘記那些故事一直站在我的心裡時光越長久越清晰哪怕用一生都會去珍惜最美的記憶…………隨著社會的發展,每個人的需求越來越多,特別是精神需求向更高更深發展,個性化的東西更易被大眾接受和認可。圖書的功能已經發生變化,成為一個展現展示自我、收藏心情、保留歷史、回味情感等的載體。個性出版時代已經到來。北京暖藍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是由業內資深策劃人員和顧問組成的文化傳播機構,可為您代寫個人史、家族史、企業史。用精準的策劃和愉悅的文字,為信息注入人文理念,讓其傳播全過程豐富而飽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