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司字的篆體寫法
對嗎!!
㈡ 「司」的繁體字怎麼寫
「司」的繁體字是「司」。
㈢ 古文里的一個字,「司」是什麼意思
〈動〉
會意。甲骨文字形,表示一個人用口發布命令,有統治、管理義。從反後,意思說,與帝王「後」相對為「司」,即有司。本義:職掌,主管
掌握、處理 [take charge of]
使雞司夜,令狸執鼠,皆用其能,上乃無事。——《韓非子·揚權》
承擔 [bear]
實為人樸素無文,推聽掌家 樊得和 孫升等為提掇,眾享其利,而 實司其名。—— 明· 劉若愚《酌中志》
通「伺」。偵察,觀察。 [observe]
為人下者,常司上之,隨而行。——《墨子·號令》
〈名〉
官吏;方面之長 [official]
何必勞神苦思,代百司之職役哉!——唐· 魏徵《諫太宗十思疏》
中國古代官署的名稱 [department under a ministry]。唐宋以後,尚書省各部所屬有司。
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書吏、獄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連必多方鉤致。——清· 方苞《獄中雜記》
㈣ 司字繁體字怎麼寫
司字不曾簡化,所見即是:
司sī
〈動〉指事。甲骨文字形,表示一個人用口發布命令,有統治、管理義。從反後,意思說,與帝王「後」相對為「司」,即有司。本義:職掌,主管。
(含負責掌握、處理之意)
司,主也。——《小爾雅》。按,周官四十有一司,司者,理其事也。
1. 主管,操作:~法。~機。~令。~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別方向的儀器,為現在指南針的始祖)。~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長官;b.復姓)。~徒(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長官,後為丞相;b.復姓)。~馬(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軍務的長官;b.復姓)。~寇(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獄、糾察的長官;b.復姓)。
2. 官署名稱:人事~。
3. 視察:~日月之長短。
4. 姓。
常用片語:
司晨司舵司法司機司空司空見慣司寇司令司令部司令員司爐司馬司馬遷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司事司書司務司務長司葯司儀司譯司閘工司賬司職司鑽
㈤ "司"在古漢語中有幾種解釋
現代漢語詞典解釋
司
sī ㄙˉ
1. 主管,操作:~法。~機。~令。~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別方向的儀器,為現在指南針的始祖)。~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長官;b.復姓)。~徒(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長官,後為丞相;b.復姓)。~馬(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軍務的長官;b.復姓)。~寇(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獄、糾察的長官;b.復姓)。
2. 官署名稱:人事~。
3. 視察:~日月之長短。
4. 姓。
康熙字典解釋
〔古文〕《唐韻》《集韻》息茲切《韻會》新茲切《正韻》相咨切,音思。《說文》臣司事於外者。《玉篇》主也。《書·大禹謨》茲用不犯於有司。
又《高宗肜日》王司敬民。
又《周官》欽乃攸司。《禮·曲禮》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典司五眾。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水、司木、司草、司器、司貨,典司六職。
又州名。《晉書·地理志》司州,漢司隸校尉所部。魏氏置司州。
又《廣韻》姓也。《左傳》鄭有司臣。
又《正字通》司徒,司馬,司空,皆復姓。
又《集韻》《韻會》《正韻》相吏切,音笥。義同。《前漢·敘傳》民具爾瞻,困於二司。《注》師古曰:司,先字反。《王粲·酒賦》酒正膳夫冢宰是司,虔濯器用,敬滌蘊饎。
又與伺通。《前漢·高五王傳》魏勃常早掃齊相舍人門外,舍人怪之,以為物而司之,得勃。
又《灌夫傳》太後亦已使司。
又《容齋隨筆》司有入聲。如白居易詩:四十著緋軍司馬,男兒官職未蹉跎。一為州司馬,三見歲重陽。武元衡詩,惟有白須張司馬,不言名利尚相從是也。○按司字有平、去二聲。白、武二詩所用,當系去聲讀作入聲者,無據,不可從。
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解釋
【卷九】【司部】司
臣司事於外者。從反後。凡司之屬皆從司。息茲切
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臣司事於外者。外對君而言,君在內也,臣宣力四方在外,故從反後。鄭風,邦之司直。傳曰:司,主也。凡主其事必伺察恐後,故古別無伺字,司卽伺字。見部曰:覹,司也。,司人也。人部曰:伏,司也,司望也。頁部曰:,司人也。部曰:,司也。豸下曰:欲有所司殺,皆卽今之伺字。周禮師氏,媒氏,禁殺戮之注皆雲:司猶察也,俗又作覗,凡司其事者皆得曰有司。從反後。惟反後乃鄉後矣。息茲切。一部。凡司之屬皆從司。
㈥ 古代的司有哪些
古代三司是中國北宋前期最高財政長官 。 後唐長興元年(930)始設三司(鹽鐵、戶部、度支)使,總管國家財政。宋初沿舊制,三司總理財政,成為僅次於中書、樞密院的重要機構,號稱計省,三司的長官三司使被稱為計相,地位略低於參知政事。太平興國八年(983),廢三司使 ,分為鹽鐵、戶部 、度支三個機構,各置使分領。淳化四年(993)五月 , 又合並為三司,設三司使一員。咸平六年(1003)三司使下設鹽鐵、戶部、度支三個副使分管三部,其下先後設有兵、胄、商稅等20多個案,分理事務。元豐改制廢三司,職事大多歸尚書省的戶部和工部,三司使改任戶部尚書,受宰相領導。
三司使 使 副使 判官 鹽鐵使 度支使 戶部使 三部副使 三部判官三司之職,國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總國計,應四方貢賦之入,朝廷之預,一歸三司。通管鹽鐵、度支、戶部,號曰計省,位亞執政,目為計相。其恩數廩祿,與參、樞同。太平興國八年,分置三使。淳化四年,復置使一員,總領三部。又分天下為十道:曰河南,河東,關西,劍南,淮南,江南東、西,兩浙,廣南。在京東曰左計,京西曰右計,置使二員分掌。俄又置總計使判左、右計事,左、右計使判十道事,凡干涉計度者,三使通議之。五年,罷十道左右計使,復置三部使。咸平六年,罷三部使,復置三司一員。關正使,則以給、諫以上權使事。
使 一人,以兩省五品以上及知制誥、雜學士、學士充。亦有輔臣罷政出外,召還充使者。使闕,則有權使事;又闕,則有權發遣公事。掌邦國財用之大計,總鹽鐵、度支、戶部之事,以經天下財賦而均其出入焉。凡奏事及大事悉置案,奏牒常事止署案。太平興國初,以賈琰為三司副使,七年,以侯陟、王明同判三司,遂省副使。鹽鐵,掌天下山澤之貨,關市、河渠、軍器之事,以資邦國之用。度支,掌天下財賦之數,每歲均其有無,制其出入,以計邦國之用。戶部,掌天下戶口、稅賦之籍,榷酒、工作、衣儲之事,以供邦國之用。
副使 以員外郎以上歷三路轉運及六路發運使充。
判官 以朝官以上曾歷諸路轉運使、提點刑獄充。
三部副使 各一人,通簽逐部之事。 舊以員外郎以上充。端拱初,省。淳化三年復置,又省。至道初,又置。真宗即位,副使遷官,遂罷之。咸平六年復置。
三部判官 各三人,分掌逐案之事。 舊以朝官充。國初承舊制,每部判官一人。乾德四年,三部各置推官一人。太平興國三年,諸案置推官或巡官,以朝官充。四年,三司止置判官一人、推官三人。及分十道,二計各置判官一人。五年,廢十道,三部各置判官二人。
三部各有孔目官一人,都勾押官一人,勾覆官四人。
鹽鐵分掌七案:一曰兵案, 掌衙司軍將、大將、四排岸司兵卒之名籍,及庫務月帳,吉凶儀制,官吏宿直,諸州衙吏、胥吏之遷補,本司官吏功過,三部胥吏之名帳及刑獄,造船、捕盜、亡逃絕戶資產、禁錢。景德二年,並度支案為刑案。二曰胄案,掌修護河渠、給造軍器之名物,及軍器作坊、弓弩院諸務諸季料籍。
三曰商稅案,四曰都鹽案,五曰茶案,六曰鐵案, 掌金、銀、銅、鐵、硃砂、白礬、綠礬、石炭、錫、鼓鑄。
七曰設案。掌旬設節料齋錢、餐錢、羊豕、米面、薪炭、陶器等物。
度支分掌八案:
一曰賞給案 掌諸給賜、賻贈例物、口食、內外春冬衣、時服、綾、羅、紗、縠、綿、布、鞋、席、紙、染料,市舶、權物務、三府公吏。
,二曰錢帛案 掌軍中春冬衣、百官奉祿、左藏錢帛、香葯榷易。
,三曰糧料案 掌三軍糧料、諸州芻粟給受、諸軍校口食、御河漕運、商人飛錢。
,四曰常平案 掌諸州平糴。大中祥符七年,置主吏七人。
,五曰發運案 掌汴河廣濟蔡河漕運、橋梁、折斛,三稅。
,六曰騎案, 掌諸坊監院務飼養牛羊、馬畜及市馬等。
七曰斛斗案 掌兩京倉廩BW積,計度東京糧料,百官祿;粟廚料。
,八曰百官案。 掌京朝幕職官奉料、祠祭禮物、諸州驛料。
戶部分掌五案:一曰戶稅案 掌夏稅。
,二曰上供案 掌諸州上供錢帛。 ,三曰修造案 掌京城工作及陶瓦八作、排岸作坊、諸庫簿張,勾校諸州營壘、官廨、橋梁、竹木、排筏。
,四曰曲案 掌榷酤、官曲。
,五曰衣糧案 掌勾校百官諸軍諸司奉料、春冬衣、祿粟、茶、鹽、?奚醬、傔糧等。三部諸案,並與本部都孔目官以下分掌。
三部勾院判官各一人,以朝官充。掌勾稽天下所申三部金谷百物出納帳籍,以察其差殊而關防之。鹽鐵院、度支院、戶部院勾覆官各一人。
都磨勘司,端拱九年置。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掌覆勾三部帳籍,以驗出入之數。
都主轄支收司, 淳化三年置。
判司官以判磨勘司官兼。掌官物已支未除之數,候至所受之處,附籍報所由司而對除之。天下上供物至京,即日奏之,納畢,取其鈔以還本州。
拘收司, 咸平四年置。
以判磨勘司兼掌。凡支收財利未結絕者,籍其名件而督之。
都理欠司, 雍熙二年,三部各置理欠,有勾簿司,景德四年廢。
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掌理在京及天下欠負官物之籍,皆立限以促之。
都憑由司,以判都理欠司官兼,掌在京官物支破之事。凡部支官物,皆覆視無虛謬,則印署而還之,支訖,復據數送勾而銷破之。
開拆司,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掌受宣敕及諸州申牒之籍,發放以付三部,兼掌發放、勾鑿、催驅、受事。
發放司,掌受三司帖牒而下之。 太平興國年中置。
勾鑿司,掌勾校三部公事簿帳。
催驅司,掌督京城諸司庫務末帳,京畿倉場庫務月帳憑由送勾,及三部支訖內外奉祿之事。
受事司,掌諸處解送諸色名籍,以發付三部。
衙司管轄官二人,以判開拆司官及內侍都知、押班充。掌大將、軍將名籍,第其勞而均其役使。
勾當公事官二員,以朝官充。掌分左右廂檢計、定奪、點檢、覆驗、估剝之事。
三司推勘公事一人,以京朝官充。掌推劾諸部公事。
勾當諸司、馬步軍糧料院官各一人,以京朝官充。掌文武官諸司、諸軍給受奉料,批書券歷,諸倉庫案驗而稟賦之。
勾當馬步軍專勾司官一人,以京朝官充。 舊以三班。
掌諸軍兵馬逃亡收並之籍,諸司庫務給受之數,審校其欺詐,批歷以送糧料院。
以上並屬三司使。元豐官制行,罷三司使並歸戶部。
翰林學士院 翰林學士承旨 翰林學士 知制誥 直學士院 翰林權直 學士院權直 掌制誥、詔、令撰述之事。凡立後妃,封親王,拜宰相、樞密使、三公、三少,除開府儀同三司、節度使,加封,加檢校官,並用制;賜大臣太中大夫、觀察使以上,用批答及詔書;餘官用敕書;布大號令用御札;戒勵百官、曉諭軍民用敕榜;遣使勞問臣下,口宣。凡降大赦、曲赦、德音,則先進草;大詔命及外國書,則具本取旨,得畫亦如之。
凡拜宰相及事重者,晚漏上,天子御內東門小殿,宣召面諭,給筆札書所得旨。稟奏歸院,內侍鎖院門,禁止出入。夜漏盡,具詞進入;遲明,白麻出,合門使引授中書,中書授舍人宣讀。其餘除授並御札,但用御寶封,遣內侍送學士院鎖門而已。至於赦書、德音,則中書遣吏持送本院,內侍鎖院如除授焉。凡撰述皆寫畫進入,請印署而出,中書省熟狀亦如之。若已畫旨而未盡及舛誤,則論奏貼正。凡宮禁所用文詞皆掌之。乘輿行幸,則侍從以備顧問,有獻納則請對,仍不隔班。凡奏事用榜子,關白三省、樞密院用諮報,不名。
凡初命為學士,皆遣使就第宣詔旨召入院。上日,敕設會從官,宥以樂。元豐中,始命佩魚,自蒲宗孟始。見執政議事則系?奚
,蓋與侍從異禮也。政和三年,強淵明請以前後所被旨及案例,修為本院敕令格式。五年,御書《摛
文堂》榜賜學士院。靖康元年,吳開等奏:「大禮鎖院,麻三道以上,系雙學士宿直分撰,乞依故事。」從之。
承旨,不常置,以學士久次者為之。凡他官入院未除學士,謂之直院;學士俱闕,他官暫行院中文書,謂之權直。自國初至元豐官制行,百司事失其實,多所釐正,獨學士院承唐舊典不改。乾道九年,崔敦詩初以秘書省正字兼翰林權直。淳熙五年,敦詩再入院,議者以翰林乃應奉之所,非專掌制誥之地,更為學士院權直。後復稱翰林權直,然亦互除不廢,權、正或至三人。
㈦ 古代的司字丶是什麼樣
㈧ 司的甲骨文、金文、小篆、繁體和楷體字形怎麼寫
司的甲骨文、金文、小篆——
司字沒有繁體字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司機。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別方向的儀器,為現在指南針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長官;b.復姓)。司徒(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長官,後為丞相;b.復姓)。司馬(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軍務的長官;b.復姓)。司寇(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獄、糾察的長官;b.復姓)。
官署名稱:人事司。
視察:司日月之長短。
姓。
㈨ 「司」繁體字怎麼寫
司沒有繁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