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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宜和原創

發布時間: 2021-03-22 13:22:45

㈠ 《旋風少女》喻初原和婷宜的哥哥有什麼仇啊

喻初原的媽媽在與方婷浩的媽媽比賽時將方婷浩的媽媽打成植物人了 望採納

㈡ 旋風少女中婷宜初原廷浩之間的關系

婷宜跟廷皓是兄妹,婷宜喜歡初原,初原不喜歡她,只把她當妹妹,就那麼簡單

㈢ 婷宜和百草最後誰打贏了

當然是百草了

㈣ 方婷宜和初原番外篇

旋風少女第四部【愛之名】
右腿膝蓋已痛得如同死去。
在眩暈的燈光中,百草知道這已經是她最後的機會,她已經無法再繼續纏斗下去,她已經無法再支持到第三局。而且,她也知道,只要她踢出右腿,婷宜一定會再次踢上她的膝蓋。只要踢中膝蓋,就會是婷宜得手後最放鬆的時刻。
也就是——
她唯一的機會了!
「喝——」
在幾近昏厥的劇痛中,百草用右腿膝蓋迎住婷宜的進攻,左腿緊跟而上,向婷宜的前胸踢去!如同慢格的鏡頭,婷宜愕然地緩緩抬頭,震驚地看著那向自己胸口踢來的左腿……
用盡全力!
蒼白著面容,百草的左腿向婷宜的胸口重重踢去!
死死握緊觀眾席最前方的欄桿。
胸口緊綳得像要窒息,曉螢死死望著百草向婷宜踢去的那一腿,聲嘶力竭卻發不出半點聲音地吶喊著:
踢——中——啊——
上天卻沒有聽到曉螢的吶喊,就在百草腳尖離婷宜的胸口只有一寸的時候,婷宜煞白著面孔,費盡全力,竟然驚險萬狀地後仰閃開了!
但雖然只有一寸的距離……
但這一寸。
已然是百草最後的機會。
看著距離自己胸口只有一寸的戚百草的腳尖,婷宜漠然地閃過一個念頭,這應該是她最後一次在賽場上看到戚百草了。
然而——
婷宜錯了!
「喝——」
騰空的高度並沒有下墜,百草高聲大喝,踢出了她的旋風雙飛第三踢!縱使右腿的膝蓋劇痛得已然麻木,縱使會痛到昏死,她不在乎,是否以後再也無法行走,她不在乎!
她還有她的旋風第三踢!
如泰山壓頂般,右腿向婷宜的頭頂下劈而去!!
…………
「……這要看在你心目中,什麼是最重要的……」
…………
最重要的,是比賽本身。
既然已經站在賽場,既然比賽已經開始,那麼,就用盡所有的力量,去打好這場比賽!膝蓋的傷勢將會如何,她對若白的承諾是否能夠做到,在這決定勝負的一刻,就讓她全部忘卻!
站到賽場上!
她要的就是勝利!
在體育館明亮輝煌的燈光下。
在滿場觀眾的震驚中。
騰身在半空,用盡體內最後的所有力量,百草厲聲高喝著,用那條劇痛到麻木,劇痛到似乎已不在屬於她的右腿,向婷宜的頭頂下劈而去!
…………
「百草——」
閉了閉眼睛,若白凝神看向她,緩慢凝重地說:
「——你是我所有的希望。」
…………
「我希望你能代替我——比賽下去,拿到冠軍,拿到全國冠軍,拿到世錦賽冠軍!」
…………
「這一次,我要你戰勝婷宜。」
將所有的碗筷都放進櫃子里擺好,在初夏的夜風中,若白對她說。
…………
「喝——」
用那條痛到麻木,痛到已不知究竟還剩多少氣力的右腿,在這一刻,百草握緊雙拳,厲吼著,用盡十七年來所有的力量,在這光芒萬丈的賽場上——
向著眼睛驚恐得豁然睜大的婷宜——
下——劈——而——去——
【下面是作者的話】
《愛之名》後記
寫完這一部的時候,心情很是有些復雜。
在最初的構想中,旋風百草這個故事是一個非常非常長的故事。從她十四歲的小荷才露尖尖角,到鋒芒畢露,到光芒萬張的頂峰,到光芒逐漸收斂圓潤而成為真正的一代宗師。如果完全按照這個思路來,也許會寫到十幾、二十幾本呢。
汗請原諒我,正文的最後只寫到百草的下劈進攻。
因為在那之後,其實還有很曲折的一段故事,所以只能斷在那裡,而不可以再繼續寫下去。不過可以告訴大家的是,那次進攻成功了,百草將婷宜KO獲勝。
只是,婷宜卻……
總之婷宜完完全全的成了個惡毒女配
有點可憐呢

㈤ 什麼同人和原創

原創,指的是,人物設定是作者自己決定的。

同人與原創相對。

同人,所指的是,由漫畫、動畫、小說、影視等作品甚至現實里已知的人物、設定衍生出來的文章及其他如圖片影音游戲等等,比如神話同人,逆水寒同人,網球王子同人,棋魂同人,SD同人,銀河英雄傳說同人等。

「同人」(doujin)一詞,是日文引入的。翻查日語字典,有兩個解釋,一是「同一個人、該人」,二是「志同道合的人、同好」。這里是解作後者,然而,在一般使用時,「同人」所指的不一定是指「同好」,也可以指「自創、不受商業影響的自我創作」。即是一個「自主」的情況、一種「自主文化」。至於有說「同人」一詞為孫中山先生所創用的,我們對此說無法證實,但是大概也得有日本的使用,「同人」一詞才會流傳到本地,作如此的解釋和用法。

至於「同人界」或「同人圈」,就是同人這個界別。而「同人志」(doujinshi、fanzine)就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走在一起,所出版的書籍、刊物,但當中以漫畫或漫畫文化有關的為主,而且絕大部分都是自資的,有別於商業漫畫,有較大的創作自由度和「想畫什麼便畫什麼」的味道。另外,「同人志」的繁體應寫作「同人志」而非」「同人志」,因為「志」和「志」在繁體字里,一早就有了明確的分工,胡亂相混只會令人誤會,易於跟其他名詞混淆;而同人志的日文寫法,也是跟繁體一樣,寫作「同人志」。

我們將探討的,也是這種漫畫同人文化。雖然說,依據上述的「同人」定義,也包括了自主性質的小說、詩詞等創作刊物。然而,在這些自主文學場域中,很少會使用「同人」一詞。這就是「同人」一詞除基本定義外,還有所使用的場域之分別。此文中的「同人」,都是指漫畫文化的同人。

不同種類的「同人志」

在同人志中,也有各式各樣的分類。首先要說的,是「原創」和「改編」之分。「原創同人志」(original doujinshi)是指故事人物、內容、情節等,均是自己創出來的。理論上,它們的自創成分是比較高的。至於「改編同人志」,也有人稱為「演繹同人志」,就是拿已有的其他故事,進行改編,包括改變故事情節、改換部分人物,以至合並數個故事等。雖然題材是取於現成的故事,但也有作者的創作。在藝術上,re-create也是一種創作。加上就算「原創同人志」,也不表示真的沒有其他人的元素。有時也會有別人的漫畫人物出現。甚至有部分「原創」是打別人故事的骨幹,卻披上自己創的角色、改變時間和地點等構成的。這樣掛羊頭賣狗肉,比擺明是改編的作品,更不原創。這些情況並不多,可是也足證明,有時「原創」和「改編」,並不是有楚河漢界,要兩軍對壘似的。我們也不應對某一方心存歧見,因為大家不是都在畫想畫的東西、表達自己的想法、進行自己的創作嗎?

有人把改編的同人志,再細分作「動漫改編同人志」及「游戲改編同人志」。這個分類,讀者都可以察名識義,不必由筆者再解釋了。奇怪的是,前者的英文通常叫作「aniparo」,後者則為「gameparo」,當中的「paro」是「parody」的簡寫。而「改編同人志」也被稱為「parody」。然而,「parody」一詞在字典里的解釋,通常是帶有貶義的,要麼就指拙劣的模仿,要麼就指模仿他人文體的滑稽詩文。即使你要把這詞改為中性,但「模仿」與「改編」始終是有分別的。但既然已用開了,筆者也無能力勒回馬韁。

另外,坊間亦有所謂「個人志」、「雙人志」的東西。其實一般同人志,多數集合了四、五人或以上的作品,但這些稱作「個人志」、「雙人志」的,整本都是只得一個或兩個人的作品。然而,我們並不同意從「同人志」中分化出「個人志」、「雙人志」的名稱,這樣彷彿把自己從「同人」中抽離。「同人」所指的,實際上是這種自創的同人文化,因此即使得一個人,沒有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的「一群」,也不應抽離自己。我們覺得,稱作完全由誰繪畫的同人志會比較恰當。同人界中亦有人把「改編同人志」簡稱作「改編志」台「演繹志」,我們也不認同這種稱呼方法。

㈥ 原創和臨摹和抄襲有什麼區別

抄襲和臨摹,原創怎麼定義呢? 我的理解是 原創是刷新或者說打破現有的界限或認知產生的作品,具有強烈的個人色彩和風格,類似畫畫來說,莫奈的睡蓮是原創,原創的是他對光影的直接感受,你臨摹睡蓮是畫的他的感受,如果再拿去賣並署上自己的名字就是抄襲,如果是提高自己的繪畫技巧,不作為商業用途(包含平面宣傳素材應用)就是臨摹,簡單界定就是,你有沒有利用臨摹的作品產生利益,不妥處指正

㈦ 一首原創歌曲,信息裡面的作詞那一欄就是:創作這首歌的人嗎還有就是原創和原唱是什麼意思啊

原創就是新的創作,所有都是新的,原唱就是這首歌寫出來,最開始唱它的人。作詞就是寫歌詞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