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層次
學士是本科,求學者,所學是基礎
碩士是研究生,即進入知識研究階段
研究生掌握的知識比本科生多而且扎實,科研能力很強
Ⅱ 法學學士與法學碩士哪個律師水平高
律師證更有實用性。
我同學碩士畢業後考了好幾年還沒有考過律師證(司法執業資格證)。
有了律師資格證,將來就業就有更多的勝算。
Ⅲ 法學學士學位和法學專業
法學學士學位是一個學位名稱,是在大學本科階段學習完成結束的是法學專業內的課程,經本科學容校頒發本科畢業證和法學學士學位。
法學專業:是一門學科類別,是以法律、法律現象以及其規律性為研究內容的科學,它是研究與法相關問題的專門學問,是關於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
Ⅳ 法學學士學位能考法學碩士研究生嗎
是可以的。法律碩士要求非法律專業的畢業生,而法學碩士無此限制。版
拓展:關於法權律碩士和法學碩士
法學碩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律專業本科生,分為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等專業,主要是學術研究、科研教學,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養高級理論型學術法律人才。
法律碩士(簡稱JM)限招非法律專業考生,不再劃分具體專業,其知識結構是寬口徑、厚基礎、復合型。主要為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與法律監督部門、社會公共管理部門及企事業管理部門培養高層次的復合型、應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師、法官、檢察官和企業法律顧問等等。
不得報考法律碩士13個法律專業為: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Ⅳ 法律碩士和法學碩士有什麼區別就哪個更好一些
1 招生條件不同:
報考法學碩士的考生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不限本科專業(但實際考生多為法學本科),但不招收同等學歷的非本科生。
報考法律碩士的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或具有本科同等學歷)的非法律專業的畢業生,且同等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必須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學歷的專科畢業生必須工作三年以上。(從2009年起,允許法學本科畢業生報考法律碩士。)
2 教學培養方式不同:
法學碩士採取導師制,每個學生剛入學就會配置一名導師(教授或者副教授),在讀期間能夠得到導師的不斷輔導,主要以理論教學為主,實踐教學為輔;後者的時間較法律碩士少了許多。
法律碩士大多數不分專業,採用「雙導師」制或教研組教學制。以經世致用為原則,實務為先,貫徹理論學習與實踐操作的教學理念。
3 學制不同:
法學碩士一般學習期限為3-4年,以3年較為常見。
法律碩士分為兩種情況,法律碩士(非法學)通常學習期限為3年,而法律碩士(法學)通常學習期限一般有三種:2年,2.5年,3年。
(5)法學學士法學碩士擴展閱讀: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中的「法律」是指職業領域,它是指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是培養高層次的法律實踐專門人才的專業學位。它的特點是:
第一,它是一種專業學位。它雖然與法學碩士學位處於同一層次、同一規格,但類型不同,各有側重。根據培養方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主要培養面向法律實務部門中級以上專業和管理崗位的專門人才。
第二,它是以法律為職業領域的,或具有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這使得它不同於工商管理碩士學位(MBA)或公共管理碩士學位(MPA)等其他職業領域的專業學位。
第三,它是一種高層次的學位。這是因為法律專業的特點決定的,這個學位的培養目標就是以能夠勝任法律實務工作為基準。要達到「實踐部門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與管理職務的任職要求」。
這就是說,其人才培養目標不同於法律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而是高層次的、即達到碩士研究生水平的一種學位。
法學碩士的培養目標是以教學、學術為指向,對法學學科門類下的各專業的研究更為精深。法律碩士是以致用、實務為指向,主要面向律師行業和法務。
在就業及資格考試上,法學碩士擁有較大的優勢,如公務員考試,某些公檢法部門只限招法學碩士,法律碩士不能報考。國家司法考試的通過率也遠遠超過法律碩士。
Ⅵ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和法學碩士學位的區別
法學(學術來型)碩士與法自律專業學位碩士在學位上處於同一層次,但規格不同,各有側重。法學(學術型)是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法學門類下設的一個一級學科,專業代碼為:030100;法律專業學位碩士是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一個類別,其中包括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和法律(法學)專業學位兩種,類別代碼分別為:035101和035102。
專業學位
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學術型碩士
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Ⅶ 法學碩士與法學學士哪個級別高
1、法學碩士就是學士學位是法學專業的人考的碩士研究生,法律碩士簡稱法碩版,是給學士學位非法學權專業的人考的碩士研究生; 這兩種參加碩士考試的時候考試科目是不一樣的,法學碩士專業針對性更強一些,比如有民商法學碩士、刑法學碩士、法理學碩士之類的,但是法律碩士就沒這么多分類,統統都叫做法律碩士。 2、對於法學碩士、法律碩士考上司法考試之前分別實用什麼具體工作的問題。我覺得沒拿到司法考試證之前,這兩種沒什麼差別,如果要從事法律這行的話,一般也就是到律師事務所做助理之類的,或者企業有的時候會需要一些法律方面的助理,還有就是參加公務員考試,不要求司法考試證的工作崗位。考下來司法考試證之後這兩種碩士基本上也沒什麼差別,也無非是考法院或者檢察院的公務員,再就是攢一年法律工作經驗,然後做律師。個人認為,做律師,最好是經濟法方向的,做非訴案子,不用出庭,收入也很可觀.
Ⅷ 法律學士與法學學士的區別
法律碩士與法學碩士的介紹及其區別
許多考生乃至在校教師、社會人士不了解法律碩士,分不清兩者有何區別,甚至混為一談,故發文簡單陳述。
我國的高層次法律研究生教育目前包括法學碩士研究生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簡稱法學碩士與法律碩士。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創設與1995年,96年首批招生,2000年開始聯考並限招非法律專業考生,是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發展,加快與國際法律教育接軌,滿足社會對高級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設立的。
法律碩士(簡稱JM)限招非法律專業考生,不再劃分具體專業,其知識結構是寬口徑、厚基礎、復合型。主要為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與法律監督部門、社會公共管理部門及企事業管理部門培養高層次的復合型、應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師、法官、檢察官和企業法律顧問等等。
法學碩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律專業本科生,分為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等專業,主要是學術研究、科研教學,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養高級理論型學術法律人才。
法學碩士與法律碩士的區別有:
一、培養目標不同: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與法學碩士學位處在同一層次上,各有側重。前者是應用型、復合型高級法律人才,後者是學術型、專業型高級法律人才。
在一些法治比較健全的西方國家,其法律教育是在大學之後,如美國等JD。從長遠來看,隨著法律教育的發展,法學本科將逐漸減少,法學碩士最終與法律碩士並軌,教學、科研人才應主要通過法學博士生教育來培養。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作為一種承上啟下的學位,一方面為法律實務部門輸送人才,另一方面也將為法學博士生教育提供寬廣的生源基礎。
二、招生條件不同:法律碩士要求非法律專業的畢業生,而法學碩士無此限制。
即不得報考法律碩士13個法律專業為: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對於同等學歷是否招收從各校規定,關於網上「法學法學碩士不招生同等學歷」的說法是錯誤的。
三、招生命題方式、試題難度、應試難度不同:
法律碩士與法學碩士考研公共課都參加全國統考,但專業課法律碩士是全國聯考(統一命題、統一閱卷),法學碩士是有資格招生的高校各自單獨命題。
參加法學碩士專業課考試,其難度有目共睹;法律碩士專業課考試為全國聯考科目,有統一大綱,已形成了規范的復習教材,難度有限。
法律碩士考生在應試之前都沒有學習過法律,站在同一個起跑線上,因諸多考生不了解,作為新生事物,目前錄取分數線目前相對較低,達到國家線就能考上,名校錄取分數線比國家線相差不大,錄取比例高,入學競爭壓力小。而法學碩士考生大多數為法律專業考生,競爭壓力大,名校考取比例高達1/20-50。
法律碩士考前培訓已經走向成熟,考生可以通過參加一個好的培訓大大提高自己的競爭能力,參加系統培訓的考生通過率高達50%以上,有的達到70-80%。
但隨著生越來越多的非法律專業的有志之士投身於法律行業,法律碩士入學考試的亦呈難度增大的趨勢!
四、教育方式不同:法學碩士入學時就固定導師,專業劃分較細,研究領域一般只有一個方向,研究有向深度發展。法律碩士不分專業,入學後主要是學習現行的法律法規,注重實踐和應用,入學後才設導師,每個導師帶的學生相對要多。
對於非法律考生,如果學習法律從一開始就選定一個較細專業方向,並無益自身的發展,故兩種教育方式的不同取決於考生的起點與背景,並非主要區別。
五、未來的就業情景、發展潛力有稍有不同:法律碩士vs法學碩士
法律碩士的就業范圍要比法律碩士寬廣的多,除了法學碩士就業的范圍外,法律碩士還為企業管理及行政管理培養綜合素質的管理人才,在法律實務方面,法律碩士因其跨專業的背景,在實務工作中更易發揮其專業優勢,成為某個領域的專家,在法律教學和研究方面,讀博士是必有之路,法律碩士因具有其他專業背景,在其研究領域能夠結合專業特點,似乎也不比法學碩士處理劣勢。隨著法律碩士畢業生增多,法律碩士畢業後顯現出的綜合能力已經得到普遍認可,同時因法學碩士單一培養模式存在缺陷,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必將逐步被法律碩士培養模式取代。
在網上有人認為法學碩士的「含金量」高於法律碩士,此觀點的依據有片面性,如果從綜合素質方面我確認為法律碩士的含金量遠遠大於法學碩士。
任何具體的法律問題都是與相關專業緊密聯系在一起,處理眾多復雜法律問題離不開其它專業知識,如諸涉及醫療、物理的、化學的、財務會計的等復雜理工科知識的案件,讓一個從中學時代就讀文科、大學本科及研究生一直讀法律的人畢業後再去研究涉及的理工科的原理,其難度由想可知。也正因如此,目前許多案件的審判權雖然在法官,但決定權在相關行業的鑒定者手裡,連一個最簡單的醫療糾紛,法官判決都得依賴醫療鑒定,對於一個只懂法律條文而不懂專業的法官,即使感覺鑒定有問題又如何,司法的公正性就值得懷疑!
起草相關專業和行業的法律的工作者,無論懂法不懂專業還是懂專業不懂法,起草的法律勢必脫節造成社會成本的巨大浪費!
Ⅸ 沒有法學學士學位能報考法學碩士研究生嗎
是可以的。法律碩士要求非法律專業的畢業生,而法學碩士無此限制。版
拓展:關於法權律碩士和法學碩士
法學碩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律專業本科生,分為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等專業,主要是學術研究、科研教學,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養高級理論型學術法律人才。
法律碩士(簡稱JM)限招非法律專業考生,不再劃分具體專業,其知識結構是寬口徑、厚基礎、復合型。主要為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與法律監督部門、社會公共管理部門及企事業管理部門培養高層次的復合型、應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師、法官、檢察官和企業法律顧問等等。
不得報考法律碩士13個法律專業為: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Ⅹ 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的區別
1、招生條件不同:
報考法學碩士的考生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不限本科專業(但實際考生多為法學本科),但不招收同等學歷的非本科生。
報考法律碩士的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或具有本科同等學歷)的非法律專業的畢業生,且同等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必須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學歷的專科畢業生必須工作三年以上。(從2009年起,允許法學本科畢業生報考法律碩士。)
2、錄取考試方式不同:
法學碩士是全國有資格招收法學碩士研究生的高校,各自單獨命題(除公共課外)。
法律碩士是通過全國法律碩士專業試點單位聯合考試來招收的,全國有權招收法律碩士的院校只有一些重點院校,且試題由國家統一命題。
3、學位不同:
法學碩士是科學學位研究生,所有學科的國家承認的正規本科生(一本二本三本)都可以報考,並且可以享受學校的公費、獎學金、助學金待遇;涵蓋法學所有學科。
法律碩士是專業學位研究生,必須是非法律本科專業才能報考,一般針對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及經濟管理、金融、行政執法與監督等部門、行業的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與管理人才。一般不享受公費待遇,部分學校有獎學金,但是和學費相比仍然較少。
(10)法學學士法學碩士擴展閱讀
法學碩士的培養目標是以教學、學術為指向,對法學學科門類下的各專業的研究更為精深。法律碩士是以致用、實務為指向,主要面向律師行業和法務。在就業及資格考試上,法學碩士擁有較大的優勢,如公務員考試,某些公檢法部門只限招法學碩士,法律碩士不能報考。國家司法考試的通過率也遠遠超過法律碩士。
法律碩士區別於法學碩士,法學碩士的培養目標是以教學、學術等方面為指向,而法律碩士則是以致用、實務為指向。
法律碩士共分為兩個方向,分別是法律碩士(法學)和法律碩士(非法學);其中法律碩士(法學)只能由法學類專業本科生就讀,法律碩士(非法學)只能由其他專業的本科生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