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研究生處 學位辦工作內容是什麼 辛苦嗎
一般性的日常性事務很多。在學位辦的話,可能輕松點。整個研究生院(處)工作比較忙,領導有可能會抽調去干別的。
⑵ 軍隊學位辦是怎麼回事啊
差不多就是制定一些軍校學位大方向政策的單位吧
⑶ 研究生學位辦是指什麼
主要負責學校審核學位申請、頒發學位的機構
⑷ 陝西省學位辦是干什麼的呀
罵他!
⑸ 學士學位證有什麼用
學士學位是用來證明你的知識水平已經達到學士的水平的證明.是國家頒發的. 學位並不是一定有用的,看場合了.比如找工作,有的單位要求應聘人員有,那就是必須的了.或者某職稱的評定要求候選人的學歷達到學士,學士學位就有用了.平時並沒有實際的作用,只不過拿到這個學位的人受教育比沒有拿到的多而已。
⑹ 什麼是學位,什麼是學歷
學位是標志一個人學歷的頭銜,即一個人通過學習取得學識及相應學習能力程度的標志,由專國家授權的高屬等學校頒發。一般包括學士、碩士、博士三種。
學歷是指人們在教育機構中接受科學文化教育和技能訓練的學習經歷。根據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學歷教育包括小學、初中、高中、專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形式。
(6)學位辦是什麼擴展閱讀
從2019年7月起,我國學位授予單位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此外,為確保學位證書的權威性,對獲得多個學士學位的學生都只發一個證書,所獲各類學位情況在證書上予以註明。
為規范學士學位授權授予工作,健全學士學位管理制度,提高學士學位授予質量,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發布《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除上述變化外,《辦法》還明確了學士學位授權審核的權責,提出了標准和程序等相關要求,並對中外合作辦學中學士學位授予問題和第二學士學位作出規定。
⑺ 學歷學位認證有什麼用
1、一般考公抄職類考試襲一些單位是需要有學歷證明的,還有出國或者應聘一些單位的時候需要有學歷證明來證明自己的學歷。
2、高等教育學歷是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能查得到的國民教育系列證書,大專,本科,研究生等。本科又包括了統招,自考,成考,網教四中形式。
學歷證書認證又稱學歷認證學位認證又是另一個概念,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簡稱「學位中心」)是教育部的直屬事業單位,接受教育部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領導,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學位中心自2000年起面向國內外開展「中國學位證書及其它教育背景材料認證」工作。為滿足留學需要,自2006年起,開展「高中會考和高考成績認證」工作;自2008年起,開展「中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認證」工作。
學位中心按照公正、誠信、准確、自願」的原則開展以上三項認證工作。申請人只需按要求提供相應的認證材料,並交納相應費用,即可獲得學位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證書持有人的自然信息」、「證書頒發機構的合法性」及「證書內容是否屬實」等信息。認證報告由特製的加密防偽紙張列印,加蓋學位中心認證專用印章,並可在網上進行在線驗證。
⑻ 如何辦理學位認證
3.1國外學歷學位
3.1.1申請材料
本人護照;所獲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學習成績單(需認證學位的完整、正式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國外研究學位獲得者,需提供學校開具的官方證明信原件及復印件,證明信內容涉及學習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學位等信息);中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出國前最後學歷證書以及其他相關材料,所獲材料均應為原件及復印件。
3.1.2認證范圍
(1)在國外攻讀正規課程所獲大學專科以上(含大專)學歷、學位證書;
(2)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聯合辦學項目取得的外國學歷、學位證書。
3.1.3受理國別
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英國、法國、德國、荷蘭、比利時、義大利、丹麥、瑞士、瑞典、芬蘭、挪威、日本、新加坡、印度、蒙古、朝鮮、韓國、泰國以及俄羅斯、烏克蘭等33個獨聯體國家。
3.1.4申請辦法
(1)外埠申請者,可委託學歷學位認證服務中心將上述材料的復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際合作處,復印件須經用人單位(縣、團級以上)或當地人事部門審核,註明該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經辦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2)申請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需認證的國外證書和成績單或研究證明的中文翻譯件原件(申請者本人翻譯無效,須經正規翻譯機構進行翻譯。
3.1.5認證內容
確認申請人是否曾在國外頒發證書的高等院校或教育、科研機構學習或研究;確認申請人就讀的學歷年限;確認申請人是否確實獲得該學歷或學位;確認申請人所獲學位證書、文憑類別和學歷層次;確認申請人就讀學校或機構是否為所在國政府或權威評估機構所認可;確認申請人就讀學校或機構是否開設有證書涉及的專業並授予相應的學位。
3.1.6認證流程
需要辦理學歷學位認證的個人准備相關材料→在學歷學位認證服務中心提交有關材料→工作人員送去當地教育中心初審→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教育部寄回認證書→通知取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郵寄或親自發放給被代辦人→辦理成功。
3.2中外合作
--學歷學位認證
3.2.1申請材料
(1)一張二寸或小二寸證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驗看原件;
(3)本人護照(在合作辦學外方學校有實習經歷者提供),驗看原件;
(4)所獲合作辦學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復印件,驗看原件;
(5)合作辦學學習成績單復印件,驗看原件;
(6)合作辦學中方學校開具的合作辦學學習情況說明復印件,驗看原件;
(7)入學前最後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材料復印件,驗看原件;
(8)碩士以上(含碩士)學位獲得者,如入學前最後學歷為大專,須出具全部工作經歷證明;
(9)碩士以上(含碩士)學位獲得者須提供畢業論文題目、目錄及摘要。
註:外文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學習成績單等均須由專業性涉外翻譯機構譯成中文,申請者本人翻譯無效。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須交驗原件並提交一套復印件。
3.2.2認證說明
在對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所頒發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高等教育文憑的認證評估中,對於屬本科以上學歷范圍的,需確認辦學機構(項目)是否經中國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對於屬高等專科教育或非學歷高等教育范圍的,需確認辦學機構 (項目)是否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相應教育行政部門審批,並已報中國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3.2.3證書類別
根據合作方及頒發文憑證書情況,中外合作辦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可分為:《中外合作辦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內地與港澳台地區合作辦學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中外合作辦學國外高等教育文憑認證書》。
3.2.4辦學分類須知
(1)學歷教育項目,必須通過統招考試,填報志願,畢業後分別獲得中外雙方學校頒發的文憑(如:清華大學與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合作舉辦管理碩士學位教育項目)
(2)非學歷教育項目,無須填報志願,參加學校自己舉辦的入學考試即可。中方學校修得相應學分後,通過語言考試後再被合作學校錄取,畢業後獲得外方學校頒發的文憑(如:中國農業大學與荷蘭萬豪勞倫斯坦瓦格寧根大學(原荷蘭勞倫斯坦國際農學院)合作舉辦園藝專業非學歷項目)
註:就讀非學歷教育項目的,若該項目未能獲得教育部審核認證,即不能承認該項目所獲學歷。
3.2.5哪些中外合作辦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有學習經歷表述?
對舉辦外國學位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頒發的國外學位經過評估所出具的《中外合作辦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有學習經歷表述。《內地與港澳台地區合作辦學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參照辦理。
3.2.6中外合作辦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學歷表述的目的是什麼?
由於我國高等教育機構採取的是雙證書制,而國際上很多國家高等教育機構採用的是單證書制度,為進行說明,中外合作辦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對證書獲得者的學歷過程進行表述,表明相關外國(境外)學位獲得者是通過正規的學習過程獲得學位證書的。
3.2.7中外合作辦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可以補辦並更換版本嗎?
中外合作辦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獲得者,可根據《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評估程序和標准(試行)》及其附則的規定,就其已獲相應學歷學位認證書內容自行提出復議申請或更換認證書版本申請(獲得認證書的期限已經超過六個月)。
3.3港澳台
--學歷學位認證
申請材料
(1)二寸彩色證件照片一張。
(2)在港澳特別行政區高等學校獲得的所有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學校頒發的高等專科學位證書或高等專科文憑);已畢業但尚未取得學位證書者,請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已獲學位的證明信原件及復印件。
(3)在港澳特別行政區高等學校學習期間所有正式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研究學位獲得者,如無成績單,需提供就讀學校開具的相關研究證明(須含精確到月份的學習時間段、專業名稱、研究方向、學位名稱等信息)原件及復印件。
(4)如果申請認證的學位證書(學位證明信)、成績單(研究證明)為外文,須提交學位證書(學位證明信)與成績單(研究證明)的中文翻譯件原件(須經正規翻譯機構進行翻譯,個人翻譯無效);如學位證書或成績單為中外文對照,則不需翻譯。
(5)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港、澳居民須提供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須提供身份證或戶籍謄本(身份證正反兩面都需要復印)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台胞證)或旅行證和本人在港澳地區學習期間的居留證明。
(6)內地居民須提供:往來港澳通行證(含學習期間所有簽注記錄及出入境記錄),若通行證上交或丟失,請提供新通行證個人信息頁及就讀學校注冊部門開具的全日制學習經歷證明(須註明學習起/止年月、學習地點、專業名稱、學位名稱等信息)。
(7)內地居民須額外提供:中央人民政府駐港、澳特區聯絡辦公室開具的學習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赴港澳高等學校學習之前所獲最高高等教育文憑原件及復印件;如申請者赴港澳學習前在內地高校接受過高等學歷教育,且未獲得畢業證書,則應提交該高校為申請者個人開具的《退學證明》。《退學證明》必須明確申請者在該高校接受過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歷(研究生或本科、專科(高職))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學業而退學。
(8)如申請人系以工作身份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就讀並畢業,請提供派出單位開具的證明。
(9)如委託他人遞交認證申請材料,受託人需提供《代理遞交認證申請材料委託書》及受託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此外,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經現場審驗後即行退回,復印件由認證中心留存。
3.4認證周期
從申請到辦理成功,整個學歷學位認證過程一般需要2至3個月。特殊情況除外,這是無法控制的,但多數不會超過這個周期。
3.5 國內學歷
3.5.1 國內學歷認證提供申請材料(第三方認證機構)
(1).申請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認證,需提交畢業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成人及網路教育學歷認證,需提交畢業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成人、網路及開放式教育等的「專升本」學歷,需同時認證「專科」學歷。
(3).申請軍校學歷認證,需提交畢業證書、身份證及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征公民入伍批准書、現役或退役、退伍證明復印件、個人檔案中的學籍或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其中屬於1992年起取得軍隊生長幹部學歷的,需補充提供士兵入學批准書;屬於1994年起參加普通高考進入學校取得學歷的,需補充提供「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入軍隊院校批准書」;如在校學習期間無軍籍身份請辦理時註明。
(4).申請自考學歷認證,需提交畢業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證書系「函授、衛星電視教育、自學考試相溝通培訓高等師范的」自考學歷需同時提供證書持有人的教師資格證明。
(5).申請民辦教育學歷認證,需提交畢業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院校證明。
3.5.2 認證周期
從申請到辦理成功,一覽人才評鑒中心整個認證過程一般需要5-7個工作日左右。
⑼ 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是什麼機構
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
簡稱:教育部學位中心
英語:China Academic Degrees & Graate Ecation Development Center
簡寫: CDGDC
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簡稱「學位中心」)是教育部的直屬事業單位,接受教育部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領導,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學位中心自2000年起面向國內外開展「中國學位證書及其它教育背景材料認證」工作。為滿足留學需要,自2006年起,開展「高中會考和高考成績認證」工作;自2008年起,開展「中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認證」工作。
學位中心按照公正、誠信、准確、自願」的原則開展以上三項認證工作。申請人只需按要求提供相應的認證材料,並交納相應費用,即可獲得學位中心出具的《認證報
告》。報告內容包括「證書持有人的自然信息」、「證書頒發機構的合法性」及「證書內容是否屬實」等信息。認證報告由特製的加密防偽紙張列印,加蓋學位中心
認證專用印章,並可在網上進行在線驗證。
開展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科研工作,為教育部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有關政策的制定提供參考。承擔教育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託開展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評估、評審工作,並根據需要面向社會自主開展與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有關的評估、評審工作。承擔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在職申請碩士(博士)學位的有關全國統考和在職人員攻讀專業碩士學位全國聯考的命題和考務工作。承擔我國學位與外國學位、我國內地學位與港澳台地區學位的對等研究以及相互承認學位協議有關咨詢工作;根據政府授權與有關非政府組織和民間機構簽訂有關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評估及互認的合作協議。承擔學位證書及相關材料的認證、鑒定和咨詢工作。
負責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統的建設、維護並面向社會提供服務。開展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民間國際交流與合作。主辦《中國研究生》雜志,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託承擔《學位與研究生教育》雜志的編輯、出版和發行工作。開展與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有關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