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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授權審核辦法

發布時間: 2021-03-28 23:33:48

1. 請問,審定、審核、校核之間是什麼關系

權利的大小決定風險的高低,審定、審核與校核之間,從小到大是:校核,主要是核對是否有錯誤,審核是專業把關,審定是綜合項目把關,因為一個項目設計多個不同專業。

碩士點由地方、部門或學位授予單位根據統一規定的辦法組織審核、批准;學位授予單位在自行審核招收培養博士生計劃的同時,遴選確定博士生指導教師。

在一定的學科範圍內和一定的總量控制下,碩士點審批權下放給成立了省級學位委員會的省市和一部分條件較好的高等學校。學位授權審核辦法的改革,發揮了有關部門在學位授權審核中的作用,擴大了高等學校的辦學自主權。

(1)學位授權審核辦法擴展閱讀: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設立的學科評議組在學位授權審核中負責學術評議工作,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作為我國學位授權審核的行政機構負責學位授權審核的政策指定與行政審批。我國學位授權審核工作方針是「堅持標准,嚴格要求,保證質量,公正合理」。

按照這一原則與方針,結合社會經濟發展和研究生教育發展的現狀與趨勢,自1981年進行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以來,截止到2006年,我國已經先後進行了10次學位授權審核。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1981年2月頒布的《關於審定學位授予單位的原則和辦法》是審定各級學位授予單位及其學科、專業是否具備授予單位條件的重要依據。為使我國學位工作更好地適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2. 哪些高校已被授權可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日前印發《關於高等學校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的意見》及版學位授權權自主審核單位名單。

附: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名單

(按單位代碼排序)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

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師范大學

南開大學天津大學

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

復旦大學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

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廈門大學武漢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


3. 哪些學校可以成為 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

河北新聞網訊(河北日報記者王敬照)從省教育廳獲悉,經學位委員會審批,河北聯合版大學和石家莊鐵道權大學成為新增博士學位授予單位。截至目前,我省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已達10所高校,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達55個;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已達20所高校,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48個。

而一般的學士學位本科的都可以。

4. 博士點碩士點是什麼意思

博士點,也可稱為博士學位(二級)授權學科專業點。博士學位授權點是指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的可以授予博士學位的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博士學位授權點包括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和博士點。

碩士點,是指碩士學位授權點,又稱學位授予單位,是指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的可以授予博士、碩士學位的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是我國學位授權審核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每6年進行一輪,獲得學位授權滿6年的學術學位授權點和專業學位授權點,均須進行合格評估。

(4)學位授權審核辦法擴展閱讀

《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辦法》已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辦法指出:學位授權審核包括新增學位授權審核和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兩種方式。

一、新增學位授權審核分為:

1、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審核。

2、學位授予單位新增博士碩士一級學科與專業學位類別(以下簡稱「新增博士碩士學位點」)審核。

3、自主審核單位新增學位點審核。20所高校獲准學位授權自主審核。

二、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是指學位授予單位根據需求,自主撤銷已有博士碩士學位點,新增不超過撤銷數量的其他博士碩士學位點的學位授權點調整行為。自2016年起,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和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動態調整工作的實施范圍擴大到全國。

5. 誰將成為下一批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

學位授權審核制度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礎性制度。下放學位授權自主審核許可權是專國務院學位辦落屬實「放管服」要求,探索新時代學位授權審核改革的新路子。

目前,下一批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增列的工作已經展開,4月18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下發《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開展2018年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增列的通知》,進一步加快改革步伐,擴大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范圍。根據這一通知,符合2017年印發的《學位授權審核申請基本條件(試行)》中「自主審核單位申請基本條件」的「雙一流」建設高校均可提出申請。來源:光明日報

6. 如何 在 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申報工作中 發揮作用

凡是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學術水平或專門技術水平已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人員,均可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向有關學位授予單位申請碩士學位。
經學位授予單位對其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水平進行認定,並經碩士學位論文答辯通過,按一定程序批准,可以授予碩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新增碩士學位授予單位規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中國人民解放軍學位委員會: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25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辦法改革方案》,為做好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下稱「新增單位)工作,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新增單位工作的指導思想
新增單位工作,要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以保證和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為核心,按照」國家分類管理、加強省級統籌、重在規劃建設、優化結構布局「的原則進行,促進研究生教育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國家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增單位工作實施分類管理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國家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新增單位工作實施分類管理。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在適當的規劃周期內,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學位授權體系和研究生教育發展狀況為基礎,綜合考慮經濟社會人口等相關因素,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合理分類,並採取不同的政策措施,對其新增單位規劃、建設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
實施分類管理,目的在於根據各類省份的不同情況,建立有針對性的引導、約束和調控機制,加強宏觀調控,優化結構布局,實現協調發展。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在綜合分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授權體系和研究生教育的規模、結構及其與經濟社會發展協調程度的基礎上,將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分為以下四類:
Ⅰ類省份:研究生教育發達,學位授權體系能夠滿足需要。
Ⅱ類省份:研究生教育比較發達,學位授權體系基本滿足需要。
Ⅲ類省份:研究生教育欠發達,學位授權體系尚不滿足需要。
Ⅳ類省份:研究生教育發展滯後,學位授權體系在層次或類型上存在較多空白。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根據國家教育發展總體發展規劃和調整結構、優化布局的實際需要,確定相應規劃周期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所屬類別和新增單位的數量限額。
對服務國家特殊需求的少數單位,不受上述的地區分類限制,由國家統籌考慮。
各分類地區的規劃周期、規劃及立項建設要求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根據國家宏觀發展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確定。
一個規劃周期結束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可根據需要對下一規劃周期各省分類和新增單位數量限額進行調整。
三、進一步強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統籌管理職責
在國家分類管理和指導下,省級人民政府及其學位委員會要加強對區域內新增單位規劃、建設工作的統籌管理。
1.統籌考慮本地區內各級各類學位授予單位和研究生教育發展總體情況,根據本地區以及國家、部門或行業需求,作好新增學位授予單位的規劃工作。
新增學位授予單位的規劃和建設,要統籌考慮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人才培養需要和不同單位的辦學特色,充分發揮已有學位授予單位作用,做到科學分工,合理定位。
2.統籌落實建設資金和各項建設措施,集中力量對批准立項的單位進行建設。
3.對本地區內各單位立項建設工作進行統籌管理和指導。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統一部署,對立項建設單位的中期檢查和驗收時間等提出建議安排。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新增單位審核工作,由軍隊學位委員會參照省級學位委員會規劃、立項、建設、驗收的指導意見和有關規定進行。
部委屬單位擬立項建設為新增學位授予單位的,應列入該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立項建設規劃。
此類單位的立項和建設階段的工作,由主管部委按照該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立項建設規劃組織進行。
中期檢查和驗收工作由省級學位委員會商主管部委同意後統籌進行。
四、做好新增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規劃
各省級學位委員會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分類指導意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貫徹落實加強省級統籌的總體要求,在認真分析現有學位授權結構布局、人才需求和培養能力的基礎上,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本著」科學分工、合理定位,統籌規劃、優化結構,保證質量、提高效益「的原則,研究制訂相應規劃周期內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規劃》。
立項建設規劃應包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經濟社會發展在國家宏觀發展戰略中的基本定位、發展現狀及高等教育基本情況分析;
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授權體系現狀及建設需求;
擬新增學位授予單位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以及學位授權體系建設需求的適應性分析;
擬新增學位授予單位及其主要學科現有條件和水平分析;
擬新增單位總體建設目標、項目建設目標和主要建設措施等。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地區分類和新增單位規模控制方案要求制定的《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規劃》(含立項建設單位《項目建設規劃》,下同),由省級學位委員會審議通過,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備案。

7. 碩士學位申請書中,單位審核意見內容怎麼填寫

碩士學位申請書中,單位審核意見內容的寫法:

1、可以就你在單位的工作業績,處事為人,或者由學校老師填寫在校的學習態度端正。

2、不要光羅列自己的優點,缺點也適當的提一下。否則會讓招生單位覺得不可信。

碩士學位申請書和碩士學位報名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6)、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7)學位授權審核辦法擴展閱讀:

碩士專業學位審核工作的基本原則:

本次學位授權審核工作堅持「服務需求、深化改革、動態調整、保證質量」的基本原則。

1、 服務需求。增列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應重點考慮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內國家或區域相關行業對高層次應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按需申請、擇優授權、寧缺毋濫。

2.、深化改革。積極推進學位授權審核辦法和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突出專業學位人才培養要求,不以學術學位授權點作為增列專業學位授權點的必要條件。

3、動態調整。鼓勵學位授予單位根據自身辦學特色及人才培養的實際需要,在碩士學位授權點(含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總量不變的前提下自主調整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

4、保證質量。將學位授權審核與人才培養及後期質量評估相結合,將培養模式改革作為學位授權審核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學位授權審核的導向和調節作用,構建前期學位授權審核、培養過程監控與後期學位授予質量評估相結合的質量保障體系。

8. 大學設立博士點需要哪些條件

自主撤銷已有博士碩士學位點,新增不超過撤銷數量的其他博士點的學位授權點不用申請。

需要新增博士點的情況需要通過以下申請

1、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審核。

2、學位授予單位新增博士碩士一級學科與專業學位類別(以下簡稱「新增博士碩士學位點」)審核。

3、自主審核單位新增學位點審核。20所高校獲准學位授權自主審核。

(8)學位授權審核辦法擴展閱讀:

博士點的意義

博士點,也可稱為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專業點。教育部官網指出:「從1995年開始,逐步實行新的學位授權審核辦法: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和博士點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組織審核和批准。」

授予博士學位的單位及其學科、專業,主要限於全國重點高等學校和國務院有關部門主管的科學研究機構中,具有下列條件,確能培養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重點學科。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依據法定職權批准可授予學位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及其可以授予學位的學科。

博士學位授權點是指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的可以授予博士學位的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博士學位授權點包括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和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專業點。

根據《關於進行第十次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工作的通知》(學位[2005]14號):「申請博士點的學科代碼及名稱,按照《學科目錄》的二級學科全稱填報」,可以看出,博士點前若不加「一級學科」實際上是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專業點。截止到2005年,全國共1900多個博士點。

而截止到2014年,全國256家博士授權高校共設有一級學科博士點就達到2495個,其中教育部和部委直屬高校87所,擁有一級學科博士點1526個,其他地方高校只擁有969個一級學科博士點。

教育部學信網在2010年公開《具有招收博士生資格的院校及專業清單》,暫時是官方公布的最近期的最權威的博士點消息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