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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應學院學士學位

發布時間: 2021-03-28 10:31:34

① 嘉應學院是什麼學校,它的名氣大嗎

嘉應學院名氣就不算很大。但嘉應辦學時間比較久,不是新生的二本學校。算正宗的老學校。梅州市不算富裕,但交通和綠化都不錯,說很窮到不會,梅州梅縣鬆口以前也是數一數二的海外港口,只是現在水沒了,沒落了。梅州是中國十大最安全的城市之一。讀書還不錯,發財就比較難。

② 廣東嘉應學院有權授予學士學位的學科有哪些如果是雙修外語,畢業後拿到的學位國家會承認嗎

廣東嘉應學院總共有十六個院系,每個院系大概有5-6個本科專業,即學院有權對這些本科專業的學科的學生學士學位。而我比較了解經管學院的,經管學院現大一有七個班,總共有五個專業(財務管理、工商管理、國貿、市場營銷、會計電算化),前四個是本科專業,也即是1班--6班的學生有學士學位證,會計電算化是專科專業,是沒有學士學位證。在嘉應學院雙修外語是不錯的,外語系的師資雄厚,老師抓的比較嚴,學生學習的質量高,但具體的雙修學位國家承認的問題,我不清楚,個人認為是可以的。

③ 廣東嘉應學院學士學位成績點是多少

不需要,現在我們嘉大過不過四級已經跟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沒有掛鉤了!

④ 嘉應學院的土木工程有沒有授予學士學位

只要你的是本科專業並且達到學校要求就肯定有學位的

⑤ 梅州市嘉應大學是2A學校嗎 嘉應學院是3A嗎

二者是同一間學校,以前叫嘉應大學,後來按學校實際改為嘉應學院。

嘉應學院在廣東的2A和3A、3B招生。

⑥ 嘉應學院師范英語專業畢業授什麼學位

文學的就是文學學士,數學的就是理學學士…具體看你的專業

⑦ 嘉應學院可以修雙學位嗎

又是你啊?看來你很著急,我不清楚,但是國家的政策好象是一批重點院校才有資格修第二學士學位。你在這里提問是沒有用處的

⑧ 嘉應學院怎麼樣

當地物價便宜啦~~其實嘉應還好啦!就是在梅州,沒什麼人要去~~嘉應學院好像要求學生修雙學位

⑨ 嘉興學院學位證條件是什麼

嘉興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辦法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及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科畢業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可授予學士學位: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願意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遵守法律,遵守社會公德,遵守校規校紀,品行端正;
(二)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期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含實踐教學環節)和學分,較好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畢業論文(設計)成績合格,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獲得畢業證書;
(三)學位課程的平均績點達到2.0。學位課程由本專業的核心課程和校定學位課程組成,具體學位課程以相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為准。
第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科生,不得授予學士學位:
(一)違反第二條第一款者;
(二)學習期間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者;
(三)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肄業生;
(四)學位課程平均績點未達到2.0者;
(五)由於其他原因,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討論認為不適宜授予學士學位的。
第四條在校學習期間,學位課程合格但績點未達到2.0者,可申請重修。
第五條因第三條第二款而不能獲得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如畢業前達到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一) 受處分後獲得省級一等獎或國家級三等獎以上學科競賽獎勵(具體獎項以當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業績考核指標體系」認定的競賽項目為依據);
(二)受處分後獲得校級學習類一等獎學金;
(三)正式考取國內碩士研究生、國家或地方公務員。
因第三條第三款而不能獲得學士學位的結業生,結業後1年內,經重修取得畢業資格,並達到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申請授予學士學位,逾期視同放棄。
因第三條第四款而不能獲得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可以在畢業後1年內重修一次績點低於2.0的學位課程。重修後達到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申請授予學士學位,逾期視同放棄。
第六條計算平均績點時,校定學位課程免於計算的條件:
參加大學英語等級考試,成績達到學校規定要求,即: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參加大學英語六級考試報名的最低要求者,計算平均績點時,學生可申請大學英語公共課校定學位課程的績點免於計算,只計算其它學位課程的平均績點。
參加浙江省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考試並取得合格證書者,計算平均績點時,學生可申請計算機類公共課校定學位課程的績點免於計算,只計算其它學位課程的平均績點。
第七條計算平均績點時,其它學位課程免於計算的條件:
外語類專業學生參加全國高校專業外語考試英語四級(其他語種的對應級別)以上成績合格者,計算平均績點時,學生可申請一門基礎語言類課程的績點免於計算,只計算其它學位課程的平均績點。具體課程由學院制訂人才培養方案時指定。
計算機類專業學生參加通過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中級以上資格),計算平均績點時,學生可申請一門相關課程的績點免於計算,只計算其它學位課程的平均績點。具體課程由學院制訂人才培養方案時指定。
第八條學位授予均須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准。特殊情況是否授予學士學位,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討論決定。
第九條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程序:
(一)各學院的學位評定委員會按照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規定,根據本辦法的要求和本科畢業生本人的申請,認真審核申請者學習期間的政治思想表現和學習成績,提出符合和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名單,並對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做出情況說明,分別填表上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匯總、審核各學院上報的名單,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以投票表決方式決定是否授予學士學位;
(三)學校根據學位評定委員會通過的學士學位授予名單,正式授予學士學位並發給學位證書。
第十條成教學生(含全日制學生、自考生、函授生)申請及授予學士學位辦法參照本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原《嘉興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條例》(嘉院教字〔2005〕10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