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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學士路邊停車收費合法嗎

發布時間: 2021-03-27 08:48:09

⑴ 想問一下懂法律的大神,馬路邊的公共停車位,要收費合理嗎有什麼法律依據嗎

必須有正規停車場有監控。交通道路。安全設置齊全。必須通過相關部門審核才能批准收費的。按照有關文件小區家屬院停車不允許亂收費的

⑵ 路邊停車收費可以拒絕

可以拒絕。

車主平時交納這稅那費,相當於已經為路邊停車預先埋了單,當臨時佔用道路資源時,便不應該重復交費,如果要收費可以拒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3條,只是明確政府施畫臨時停車位,並沒有賦予任何人可以對公共道路停車收費的權利,公共道路是公共資源為全民所有,道路的修建維修維護我們買車繳稅了,每年交養路費了,燒的油裡面也交了燃油稅了。所以說馬路停車收費不合理也不合法。

(2)蘇州學士路邊停車收費合法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關於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於2007年與2011年兩次修訂。

本法分總則、車輛和駕駛人、道路通行條件、道路通行規定、交通事故處理、執法監督、法律責任、附則8章124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築、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築等,應當配建、增建停車場;停車泊位不足的,應當及時改建或者擴建;投入使用的停車場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施劃停車泊位。

⑶ 路邊停車收費是否合理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築、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築等,應當配建、增建停車場;停車泊位不足的,應當及時改建或者擴建;投入使用的停車場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施劃停車泊位。
2、建設部、財政部和國家物價局聯合發布的《城市道路佔用挖掘收費管理辦法》(目前該辦法還未失效)第四條規定:因特殊需要必須臨時佔用道路興建各種建築物、構築物、基建施工、堆物堆料、停放車輛、搭建棚亭、擺設攤點、設置廣告標志或其他臨時佔道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交納佔道費。

⑷ 路邊停車位收費合法嗎

不合法。

因為沒有任何法律規定路邊停車需要收費。無論城管部門還是交管部門收取路邊停車費,都存在法律依據不明確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沒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依據,地方政府規章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范。財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法律予以規定,行政機關不能自我授權設定財政收入項目。

(4)蘇州學士路邊停車收費合法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相關法條:

第八十條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可以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許可權范圍內,制定規章。

部門規章規定的事項應當屬於執行法律或者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的事項。沒有法律或者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的依據。

第八十一條涉及兩個以上國務院部門職權范圍的事項,應當提請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或者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制定規章。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制定規章。

⑸ 路邊停車收費法律依據

城市道路臨時停車位從土地和道路的建設投資看,是屬於政府財政投資,屬於公共事業項目,收取臨時停車費缺乏法律和政策依據,同時從民生角度出發,收取臨時停車費也不合理。
如要收取費用,也應由政府物價管理部門召開價格聽證會議,廣泛聽取意見後確定收費標准,制定統一規范的管理規定,設立醒目的收費公告牌。同時對收取費用的使用渠道要合理,並定期公告。
即有相關的收費制度規定和合法的物價部門的收費票據。

⑹ 路邊停車收費歸誰管

一般是交管部門招一些臨時協管員。而且給正式的收費單據。

⑺ 路邊停車有人收費合法嗎

馬路邊停車位收費合法嗎?現在我們汽車發展的速度,停車已經是每個城市的大問題了。在路邊施畫停車線並加以管理很有必要。關鍵是停車收費標準的問題了。管理者如果把這項工作當成一個賺錢的事去做就大錯特錯了。因為,馬路不是哪個管理者的,它是人民的。路邊停車是為了人們出行方便,依次秩序的停放是國人應有的素質,管理者可以督查違章,但不能收取停車費。公共資源應該共享,收費是不是屬於不當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