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學位證 學歷證 發證機關
學歷證發證機關是你們學校 上面蓋校長的印 好像是教育部管的,學位證稍小,墨綠封皮,好像從什麼時候開始統一的學士代碼是4,上蓋書記的章,是學位辦管的。
㈡ 大學的畢業證和學位證發證機關是哪裡
大學的畢業證和學位證發證機關,是校長辦公室,並由校長簽發。
一、畢業證是學生通過系統的學習,修完學校所安排的全部課程並成績合格,由辦學機構頒發的用於證明學習經歷的書面憑證。
二、學位證書,又稱學位證,是為了證明學生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而授予的證書,在我國學位證授予資格單位為通過教育部認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學研究機構。
自2016年1月1日起,學士、碩士、博士學位證書將由各學位授予單位自行設計印製,但不得使用國徽圖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印製的學位證書不再使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昨天印發《學位證書和學位授予信息管理辦法》,將結束「全國學位證書一個樣」的歷史。
目前我國學位分為三類: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其中,學士學位里還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統稱學士學位。
學士學位證書內容:
1.學位獲得者姓名的全稱。
2.學位獲得者的性別。
3. 用阿拉伯數字填寫的學位獲得者的出生日期(與本人身份證記載一致)。
4.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和「來華留學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此項依次填寫學位獲得者的就讀學校和所學專業的全稱。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此項依次填寫:就讀學校、學習形式(脫產、業余、夜大、函授、電大、網路教育)、所學專業的全稱。
非學位授予單位向學位授予單位申請並獲得學士學位者,此項為非學位授予單位的全稱、專業。
5.所授學位的學科門類(按國家法定門類)。
6.學位獲得者的近照(2寸彩色免冠照片),並在照片左下方加蓋學位授予單位的鋼印。
7.學位授予單位全稱。
8. 「校(院)長」兩字。左右兩端分別與下行「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的「評」、「會」兩字對齊。
9. 校(院)長簽字。
10. 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簽字。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如為代理,應在簽字後註上「代」字。
校(院)長兼任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的,簽字時可在9、10兩位置居中簽一個名字。
11.證書編號。按不同的學士學位授予對象分別編號。
12. 用漢字填寫的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批准授予學位的日期,例如「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13.學位獲得者國籍的全稱。此項僅限「來華留學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博士、碩士學位證書內容:
1.學位獲得者姓名的全稱。
2.學位獲得者的性別。
3. 用阿拉伯數字填寫的學位獲得者的出生日期(與本人身份證記載一致)。
4. 依次為學位授予單位的全稱和學科、專業名稱(只設一級學科的填一級學科名稱;一級學科範圍內自主設置學科、專業的填一級學科名稱,是否同時填寫學科、專業名稱由學位授予單位確定)。
5.所授學位的學科門類(按國家法定門類)。
6.學位獲得者的近照(2寸彩色免冠照片),並在照片左下方加蓋學位授予單位的鋼印。
7.學位授予單位全稱。
8. 「校(院、所)長」兩字。左右兩端分別與下行「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的「評」、「會」兩字對齊。
9. 校(院、所)長簽字。
10. 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簽字。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如為代理,應在簽字後註上「代」字。
校(院、所)長兼任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的,簽字時可在9、10兩位置居中簽一個名字。
11.證書編號。
12. 用漢字填寫的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批准授予學位的日期,例如「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專業學位證書內容:
1.學位獲得者姓名的全稱。
2.學位獲得者的性別。
3. 用阿拉伯數字填寫的學位獲得者的出生日期(與本人身份證記載一致)。
4.學位授予單位全稱。
5.專業學位名稱(按國家規定名稱)。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此項還須填寫工程領域名稱,例如,在機械工程領域獲得工程碩士學位者,應填「機械工程領域工程」。
6.專業學位名稱(按國家規定名稱)。
7.學位獲得者的近照(2寸彩色免冠照片),並在照片左下方加蓋學位授予單位的鋼印。
8.學位授予單位全稱。
9. 「校(院、所)長」兩字。左右兩端分別與下行「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的「評」、「會」兩字對齊。
10. 校(院、所)長簽字。
11.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簽字。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如為代理,應在簽字後註上「代」字。
校(院、所)長兼任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的,簽字時可在10、11兩位置居中簽一個名字。
12.證書編號。
13. 用漢字填寫的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批准授予學位的日期,例如「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㈢ 全日制本科學位證由什麼部門頒發
全日制普通本科(又稱普通本科)通常是由全國各地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自主招生或保送等方式進行招生,學制4—5年;另外應屆專科畢業生可以通過統招專升本選拔考試接受本科階段教育,學制2年。
㈣ 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的發證機構是什麼
學的畢業證和學位證發證機關,是校長辦公室,並由校長簽發。
一、畢業證是學回生通過系統的答學習,修完學校所安排的全部課程並成績合格,由辦學機構頒發的用於證明學習經歷的書面憑證。
二、學位證書,又稱學位證,是為了證明學生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而授予的證書,在我國學位證授予資格單位為通過教育部認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學研究機構。
自2016年1月1日起,學士、碩士、博士學位證書將由各學位授予單位自行設計印製,但不得使用國徽圖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印製的學位證書不再使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昨天印發《學位證書和學位授予信息管理辦法》,將結束「全國學位證書一個樣」的歷史。
目前我國學位分為三類: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其中,學士學位里還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統稱學士學位。
㈤ 學士學位證書是哪個部門頒發的
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
㈥ 最終學歷和學位的發證機關怎麼填
你所在的高等院校或科學研究機構。
㈦ 最終學歷,學位的發證機關怎麼填
申請學士學位的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憲法,遵屬守法律、法規,身體健康,學習成績優良;
(2)在學期間,公共課、基礎課和專業主幹課程平均成績在70分以上,其中三門學位課程考試一次通過,且成績達到75分;
(3)參加由省學位辦統一組織的外國語考試成績合格。非英語專業本科生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者,可免外國語統一考試。英語專業本科生考其他外國語。
㈧ 學位證都是由什麼部門管理的
學的畢業證和學位證發證機關,是校長辦公室,並由校長簽發。
一、畢業證是學生內通過系統的學容習,修完學校所安排的全部課程並成績合格,由辦學機構頒發的用於證明學習經歷的書面憑證。
二、學位證書,又稱學位證,是為了證明學生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而授予的證書,在我國學位證授予資格單位為通過教育部認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學研究機構。
自2016年1月1日起,學士、碩士、博士學位證書將由各學位授予單位自行設計印製,但不得使用國徽圖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印製的學位證書不再使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昨天印發《學位證書和學位授予信息管理辦法》,將結束「全國學位證書一個樣」的歷史。
目前我國學位分為三類: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其中,學士學位里還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統稱學士學位。
㈨ 請教一下最終學歷、學位的發證機關怎麼填
在我國,本專、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授予資格單位為通過教育部認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學研究機構。
也就是發證機關填學校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