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的學位等級是如何排的
由低到高
大學本科畢業——學士學位
碩士研究生畢業——碩士學位
博士研究生畢業——博士學位
學位是標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
我國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博士後」不是學位,而是指獲准進入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博士學位獲得者。
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予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授予。
拓展資料:
學士學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階段授予的學位名稱。在中國學位結構中為基礎學位,由國務院授權高等學校授予。由學位授予單位依照本單位的學位授予條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授予。
學士學位表示學位取得者較好地掌握了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並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修課式碩士一般只需要完成特定的課程,並且達到學院所要求的成績便可以畢業,而大部份哲學碩士課程則除了要求在修學課程上取得優異成績和擔任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外,還要進行全職學術研究,並且撰寫碩士論文才能畢業。
完成修課式碩士課程所需的時間為一年到兩年不等,入學資格一般為學士畢業便可。另一方面,由於哲學碩士需要進行全職研究和擔任教學助理,所以入學資格要求會高很多,通常需要申請者擁有學士學位,並且取得二級榮譽一等,甚至一級榮譽或以上的成績。完成哲學碩士課程所需的時間一般為兩年到兩年半,有些時候也會因為在研究上有困難而延長修業時間,但通常不會超過四年。
我國的博士學位由國務院授予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授予。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規定學術水平者,可授予博士學位。
B. 中國的學歷和學位都有哪些啊
學位與學歷的聯系與區別
學位不等同於學歷,獲得學位證書而未取得學歷證書者仍為原學歷。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證書的,卻不一定能夠獲得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而取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的,卻不一定能夠獲得學士學位證書。現在經常出現將學位與學歷相混淆的現象,如有的人學歷為本科畢業,以後通過在職人員學位申請取得了博士學位,這時,學歷仍為本科,而不能稱之為取得
"博士學歷"。
在職申請學位不是學歷教育。申請人在獲得學位後,只表明其在學術上已達到碩士學位的學術水平,具有碩士學位畢業研究生的同等學力(學習能力的"力"),不涉及學歷。因此申請人的學歷並沒有改變,也不能獲得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
在職研究生則是國家計劃內,以在職人員身份,部分時間在職工作,部分時間在校學習的研究生教育的一種類型。在職研究生在報名、考試要求及錄取辦法方面與脫產研究生相同。是經過學校錄取的正式研究生,可獲得研究生畢業的學歷。
C. 中國的學位排名是怎麼排的呢
中國的學位包括博士,碩士,學士三個等級,其中博士學位等級高於碩士和學士,碩士學位次之,學士學位最末。
為表明學位獲得者學術水平的差異,對學位劃分等級,形成學位層次,以不同的學術稱號授予學位。不同國家文化傳統和授予學位歷史的不同,對學位等級的劃分也不同。目前多數國家將學位劃分為學士、碩士、博士三級。
(3)中國三學位擴展閱讀:
中國學位制:
中國的學位制,嚴格說來是近代才開始建立的,但中國古代的科舉制度已有類似今日學位制的涵義。隋煬帝大業三年(607)正式設進士科,實行以策取士,這是科舉取士的開始。
唐代的科舉制度已經比較完備,而且科目繁多,武則天統治時期已有殿試。宋代大體沿用唐制,以明經、進士兩科為最普遍,而考取最多者為進士科。
由「道」(當時行政區劃的名稱)考試及格者稱「貢士」和「舉人」,送中央禮部考試,及格者稱「進士」,明代科舉制度尤為完備,省試取中者稱「舉人」;殿試取中者稱「進士」,前三名稱「狀元」、「榜眼」、「探花」。清代科舉制度與此大致相同。
中國引進西方學位制始於20世紀30年代。1935年4月,當時的南京國民政府仿效英美等國的學位體制,制定並頒布了《學位授予法》,但並未能全部實施。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後,曾先後三次擬實施學位制度,但由於種種原因也一直未能真正實行。1980年2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3次會議正式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
明確規定我國實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推行的三級學位制,並從1981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1982年6月我國的首批博士學位產生。至此,我國的學位制度才全面趨於完善和成熟。
現代中國的學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高等學校授予,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由國務院授予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授予。
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成績優良,達到規定的學術水平者,授予學士學位;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歷的人員,通過碩士(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規定的學術水平者,授予碩士(博士)學位。
D. 中國的最高學位是什麼
博士學位
E. 中國的學位及等級制度
中國學位制度之施行,始於1935年。當時的南京國民政府仿效英美體制,制訂並頒布《學位授予法》,選擇漢語中原有的 「博士」、「碩士」、「學士」等三個名詞對應歐美學位制度中的Doctor、Master、Bachelor等三個級別(degree)。同時,對學科門類、學位獲得者的資格和各級學位的學術標准及評定辦法等亦做出詳盡規定。此乃中國現代學位制度之開端。但由於國難深重,戰亂頻仍,使該項制度未能得到認真施行。到新中國成立前,獲得碩士以上學位者僅數百人。當時擁有學位者多為教會學校畢業生和留學生。
新中國成立後,於1950年開始招收研究生,但未實行學位制度。截至1965年,共招收研究生2萬餘人。1966年,文革乍起,斯文掃地,致使原本落後的中國研究生教育中斷達12年之久。
1977年,春江水暖,百廢待興。發展教育成為當務之急。幾乎在恢復高考制度同時,招收培養研究生的工作也開始進行。1980年2月1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並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並於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81年5月20日,國務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沿用1935年即已規定的博士、碩士和學士等名目以形成三級學位制度,並規定學位授予之學科門類與相應學術標准。我國較為完善的學位制度自此建立,中國學位制度與研究生教育開始攜手並進,相得益彰。
轉眼二十年時光忽焉已過,中國在學位制度的完善和研究生教育的發展等兩方面皆已取得突出成績。一個具有相當規模、學科門類齊全、學位質量基本得到保證、以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為主體的學位授予和研究生教育體系及運行機制業已形成。目前,我國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培養出近500萬名學士,40餘萬名碩士,5萬余名博士;在校研究生已超過20萬人,其中博士生5萬餘人。有此制度和途徑,使諸多人才得以脫穎而出,並將才華奉獻於社會。我們自己培養的博士、碩士和學士,正在國家各項事業的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其中有相當一批人已成為中國現代化建設的骨幹力量;碩士生的培養已經基本做到立足國內,並為博士生培養基本立足國內奠定了堅實基礎。研究生教育已成為國家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來源。
而細考博士、碩士和學士之名目,皆非舶來而產自本土,且是國人耳熟能詳之詞彙。博士和學士乃學官之名,原本各有職掌;而碩士則是對賢能之士之美稱。現就所知將其大要予以羅列,以饗同道
考博士者,乃先秦儒學之官,始設於戰國。《史記
F. 中國有哪些學歷和學位
學歷:
小學-是人們接受最初階段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發展,在其前又開設了幼兒園。
初中-是初級中學的簡稱。初中是中學階段的初級階段,初級中學一般是指九年義務教育的中學,是向高級中學過渡的一個階段,屬於中等教育的范疇。
高中-是高級中學的簡稱,我國中學分為初級中學與高級中學,其中高中屬於高級中等教育的范疇。
大專-專科一般指大學專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大學的學歷層次之一。
大學本科-是高等教育的基本組成部分,一般由大學或學院開展,極少部分高等職業院校已經開展應用型本科教育。
研究生-是高等教育的一種學歷,一般由擁有碩士點、博士點的普通高等學校和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開展
學位:
學士-高等教育本科階段授予的學位名稱,大體可依學科類別分為理學學士、工學學士、文學學士、社會科學學士等。
碩士-介於學士及博士之間的研究生學位,擁有碩士學位者通常象徵具有對其專注、所研究領域的基礎的獨立的思考能力。
博士-標志一個人具備出原創成果的能力或學力的學位,是目前最高級別的學位。
(6)中國三學位擴展閱讀
學歷是指人們在教育機構中接受科學、文化知識訓練的學習經歷。
學位是標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
我國目前國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學歷分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個層次。學位不等同於學歷,獲得學位證書而未取得學歷證書者仍為原學歷。例如,取得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不一定能夠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而取得學士學位證書的,必須首先獲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而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證書的,卻不一定能夠獲得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現在經常出現將學位與學歷相混淆的現象。
參考資料
學位-網路
G. 中國學位是怎麼分的
你這個觀念有很大錯誤。學位只有三種:學士、碩士、博士(博士後內不是學位)。容中國、外國都這樣。研究生指的是正在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學生,也就是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大學4年本科畢業授予學士學位(有的醫學專業要讀5年)。然後再往上是讀2、3年的碩士研究生,畢業後獲得碩士學位。再讀3、4年,畢業獲得博士學位。
H. 中國大學 有哪幾類學士學位
我國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博士後」不是學位,而是指獲准進入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博士學位獲得者。
學士學位分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12個學科門類以及建築學專業學士學位。
碩士學位分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軍事學、藝術學等13個學科門類以及40種專業碩士學位。
(8)中國三學位擴展閱讀:
學位和學歷的區別:學位是學歷的標志,不和學校學習的經歷或學歷掛鉤;而學歷則必須是學校學習的經歷。所以有學歷不一定有學位,沒有學歷一定沒有學位。
學位證書須由授予學位單位的學位評定委員會統一編號,加蓋授予學位單位的鋼印,並由授予學位單位的行政領導人和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簽字後,方為有效。如發現學位獲得者有不符合條件的,授予學位單位的學位評定委員會可做出撤銷授予其學位的決定,並收回發給本人的學位證書。
自2016年1月1日起,學士、碩士、博士學位證書將由各學位授予單位自行設計印製,但不得使用國徽圖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印製的學位證書不再使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昨天印發《學位證書和學位授予信息管理辦法》,將結束「全國學位證書一個樣」的歷史。
I. 中國的學位等級
中國的學位等級:學士、碩士、博士。
1、學士是高等教育本科階段授予的學位名稱,大體可依學科類別分為理學學士、工學學士、文學學士、社會科學學士等。有些院校會提供銜接學士課程,予副學位課程畢業生升讀。
2、碩士是一個介於學士及博士之間的研究生學位,擁有碩士學位者通常象徵具有對其專注、所研究領域的基礎的獨立的思考能力。在我國碩士研究生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
3、博士是標志一個人具備出原創成果的能力或學力的學位,是目前最高級別的學位。擁有博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同等學力,意味著一個人有能力由學習階段進入學術階段。
(9)中國三學位擴展閱讀
碩士分類
1、學術碩士
我國學術型學位按招生學科門類分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藝術學、農學、醫學、軍事學、管理等13大類,13大類下面再分為88個一級學科,88個一級學科下面再細分為300多個二級學科,同時還有招生單位自行設立的760多個二級學科。
2、專業碩士
專業碩士學位主要包括: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MBA)、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MPA)、工程碩士(ME)、法律碩士(J.M)、會計碩士專業學位(MPACC)。
公共衛生碩士專業學位(MPH)、農業碩士專業學位、獸醫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藝術碩士專業學位、體育碩士專業學位、風景園林碩士專業學位。
J. 中國學位有哪些
學位分類
現代國家的學位一般分為學士、碩士 、博士3個等級。
學士
①學士。初級學位。通常由高等學校授予大學本科畢業生。《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規定,申請學士學位的條件是高等學校本科學生完成教學計劃的各項要求 ,經審核准予畢業,其課程學習和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其他畢業實踐環節)的成績合格,表明確已較好地掌握了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並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者。
碩士
②碩士。第二級學位。通常在獲得最初一級學士學位後,再修讀1~3年方可獲得。一些國家把碩士學位作為獲得博士學位的一種過渡學位。中國學位條例把碩士列為獨立的一級學位,既要求讀課程,又要求做論文。《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規定,申請碩士學位的條件是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同等學歷的人員,通過碩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下述學術水平:即在本門學科上掌握了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者。
博士
③博士。通常是最高一級學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規定,博士學位的條件是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的博士學位研究生,或具有博士學位研究生畢業同等學歷者,通過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 ,達到下述學術水平,即在本門學科上掌握了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者。 希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