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誰知道深圳小學學位怎麼申請
深圳市小學學位申請的流程如下 :
一、宣傳准備(4月上旬起)
主要為各區學位申請宣傳 。
二、網上預報名(4月中旬)
登錄各區招生網址進行報名,報名完畢後一定要記住下載學位申請表!
三、學位申請(4月下旬) 將材料提交到學校進行初審,凡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學位申請的,均為有效申請;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教育部門不能保證就近提供學位。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
四、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5月上旬至6月中旬)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校做好新生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工作。
五、學位安排(6月下旬)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區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可選擇就讀依法開辦的民辦學校。
六、復核(6月下旬) 各區所屬學校將擬錄新生名單報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復核。
七、公布新生名單及報到注冊(7月上旬) 各招生學校公布招生情況和新生名單,新生到學校報到。
(1)深圳申請小一學位擴展閱讀
深圳市學位申請小學入學條件
如下為「年滿六周歲」(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戶籍兒童;
2、享受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3、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兒童;
4、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一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兒童。
『貳』 深圳小學學位申請
深圳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4—2015學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市局直屬各學校:
為落實國家、省、市有關義務教育政策,進一步保障符合在深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現就做好我市2014—2015學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義務教育相關政策
我市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深圳市關於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
〔2005〕125號,以下簡稱「1+5」文件)、《關於切實做好我市免費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深府〔2008〕74號)和《關於印發深圳市義務教育就
近入學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府辦〔2008〕130號)精神,嚴格依法辦學,規范招生管理,增強服務意識,確保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順利入學。
二、堅持「屬地管理,以區為主」的原則,切實增強各區統籌協調能力,保障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
要嚴格執行《深圳市義務教育就近入學管理辦法》,做好學位預測工作,深入分析研究招生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總結交流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經驗,認真做好
義務教育招生報名、資格驗核和學位安排工作;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管理,制定和落實招生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安排做
好錯峰報名和網路維護工作,指導所屬學校及時、妥善處理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特殊情況和問題;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和聯系,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現聯網審核
驗證,共同做好適齡兒童就讀與免費資格驗核工作。對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過程中遇到的特殊情況和實際困難,要及時報告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和市教育局;要建
立招生監察機構並公布咨詢、監督電話和招生網址。各招生學校要嚴格遵守招生紀律,杜絕不正之風,對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嚴肅處理。
三、繼續嚴格執行「1+5」文件規定的就讀條件
要加強招生政策宣傳,規范招生程序,敦促和指導適齡兒童的家長按時申請學位,按要求及時、准確提供就讀信息材料,嚴把新生入學關。各學校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讀條件或未經驗證審核的新生和插班生。學校違規招生的,要追究校長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學校統一實行網上招生報名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改進工作作風,減少辦事環節,實行網上招生報名制度。對於不具備上網報名條件的家長,各區可安排學校提供網上報名服務。
五、全面推行積分入學辦法
在全市義務教育就讀資格驗核的基礎上,各區要按照《深圳市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試行積分入學辦法的指導意見》(深教〔2013〕100號)要
求,結合本區實際,進一步完善積分入學操作辦法或實施細則,科學合理地設置積分項目、標准和分值,對深圳戶籍和符合我市就讀條件的非深戶籍兒童統一納入積
分入學范圍,並根據積分情況統一安排學位。積分實施細則要報區政府或新區管委會同意,並報市教育局備案;實施過程中要切實增強工作透明度,要做到三公開,
即積分標准公開,積分結果公開,學位安排公開。積分項目可包括學位申請人家庭戶籍類型、住房性質、入戶時間、居住年限、社保年限或納稅年限、計劃生育情況
等。積分入學細則應及時向社會公告,並做好政策解讀工作。
六、進一步規范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招生和編班行為
各學校均不得採取考試或任何變相考試的方式擇優選拔新生,不得以各類競賽、獎勵證書或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依據。學校實行學生隨機均衡編班,嚴禁以各種名義變相舉辦重點班。
七、認真做好殘疾適齡兒童少年的隨班就讀工作
普通學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不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的深圳戶籍盲、聾啞、智障適齡兒童,可憑深圳戶口本、兒童出生證、醫院證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學校申請就讀。
八、市局直屬學校招生工作安排
(一)市局直屬學校義務教育招生實行積分入學辦法,並納入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具體工作由學校和所在區教育部門協商安排。學位申請超出學校招生計劃時,轄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做好生源分流工作。2014年深圳外國語學校初中招生執行市教育局批準的招生方案。
(二)7月7日前,市局直屬學校小學與初中一年級新生名單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備案。
九、其他工作要求
(一)嚴禁小學舉辦學前班,禁止將小學學位與學前教育機構掛鉤。對於個別確因特殊情況沒能及時申請學位的新生和插班生,要制定相關工作預案,做好驗證入學工作。
(二)根據國家《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規定,學校必須在受理學位申請時,向家長或監護人發放《關於查驗兒童預防接種證的通知》,在辦理入學手續時,向家長或監護人收取預防接種查驗證明。
(三)各區要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招生宣傳工作,要召開新聞通氣會,解讀本區積分入學細則,要第一時間在門戶網站上宣傳,注重運用官方微博等新媒體宣傳,
同時要在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上宣傳。要組織召開幼兒園、小學家長會議,積極主動宣傳,要聯系社區工作站協助宣傳,切實做好實施前的宣傳工作。
(四)7月10日前,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市局直屬學校將小學一年級招生及新生報到注冊和初中一年級新生錄取的初步統計情況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9月
15日前,學校將新生學籍信息錄入電腦,並提交給市、區教育行政部門;9月下旬,市教育局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一次專項檢查;10月底前,市、區教育部門對
執行「1+5」文件和2014—2015學年度義務教育新生招生工作進行總結。
附件:1.深圳市2014—2015學年度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安排
2.深圳市2014—2015學年度初中一年級招生工作安排
3.深圳市2014—2015學年度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義務教育招生咨詢電話及招生網址
深圳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3日
深圳市2014—2015學年度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對象
我市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符合教育法律規定「年滿六周歲」(今年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的適齡兒童為200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戶籍兒童。
(二)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規定,且能提供相關真實、准確信息材料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
(三)享受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二、招生工作基本程序
(一)宣傳准備(3月15日起)。
3月15日起,市、區全面啟動招生宣傳工作。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設立咨詢電話,安排專人接聽,做好政策咨詢工作(延續至招生工作結束)。各區教育行政
部門根據群眾咨詢情況和工作需要,組織編發《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問答》或必要的補充宣傳資料。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校向社會公布關於義務教育新生入學
的主要信息。
(二) 網上預報名(3月28日至4月13日)。
適齡兒童家長登錄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網站,真實、准確地填寫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
(三)學位申請(4月15日至4月20日)。
1.適齡兒童家長向招生地段學校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將學位申請材料提交給學校初驗;學校及時接受招生地段內適齡兒童申請學位。招生學校設立招生信息公示與咨詢區、學位申請受理區和家長等候休息區。每天招生工作時間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定。
2.凡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學位申請的,均為有效申請;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教育部門不能保證就近提供學位。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
3.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開展招生工作巡查和調研。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應急處置預案,研究解決本區反映比較集中的特殊情況和實際問題,維護學校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
(四)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4月21日至5月25日)。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校應主動與公安、勞動保障、市場監管、國土房產、房屋租賃和計生等相關部門聯系,共同做好新生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工作。
(五)學位安排(5月28日至6月10日)。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區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學位。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可選擇就讀依法開辦的民辦學校。
(六)檢查核准(6月10日至6月15日)。
6月15日前,各區所屬學校將擬錄新生名單報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所屬學校招生工作情況進行檢查。
(七)公布新生名單及新生報到注冊(6月16日至22日)。
6月16日至22日,各招生學校公布招生情況和新生名單,接受新生報到注冊。具體時間由各區教育局與學校商定並提前公布。
(註:在確保轄區內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的基礎上,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招生時間進行合理必要的調整。)
責任編輯:博爾思 教 育
『叄』 深圳市2020年申請小一學位申請政策需要什麼條件
深圳市2020年申請小一學位政策的,你的條件是繼續要積分購,如果積分夠的話就可以
『肆』 申請上深圳公辦小學需要什麼證件
具有深圳市常住戶口的適齡兒童
1、戶口本
2、兒童出生證(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需提交)
3、父母的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4、住房證明材料。即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房產證明或購、租房合同等材料。
非深圳市戶籍的適齡兒童
1、適齡兒童出生證、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在深居住證或暫住證
2、適齡兒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產證明和購房合同,或由當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適齡兒童父母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就業和社會保障證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等證明
4、適齡兒童父母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5、適齡兒童原戶籍地鄉(鎮)以上教育管理部門開具的就學聯系函
拓展資料:
公立學校是由政府財政撥款。一般而言,公立學校的數量和辦學規模都遠遠超過私立學校,而且,學習費用相對較低,教學設施較為完善。不僅如此,有些國家的公立學校提供免學費教育,如德國、瑞典、義大利、法國等國家。但公立大學入學門檻較高,申請競爭較為激烈,只有那些學習成績特別優秀的申請人,才能獲得費用低廉、高質量的教育機會。
來自:中國教育在線(盤點:各地小學入學都需要哪些證明)網頁鏈接
『伍』 非深圳戶籍如何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
答:父母在深連續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如下證明材料的:
(1)《南山區2011年秋季小一學位申請表》
(2)全家戶口本,父母及兒童在深有效《居住證》(或《暫住證》);兒童出生證;
(3)父母在本學區內的合法購(租)房證明等材料(要求同上述1(3)條)。
(4)父母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或《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兒童是獨生子女的需提供《獨生子女證光榮證》同上)。
(5)父母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勞動保障卡》(或《深圳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或者本市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等證明。
(6)兒童戶籍地鄉(鎮)以上教育管理部門(含鄉鎮中心小學)開具的《就學聯系函》。 (7)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子女,應需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陸』 深圳小一學位申請網址
小一學位申請
『柒』 非深戶申請深圳小學學位要准備哪些材料
非深戶兒童小學入學條件
1、學童需年滿6歲,在深圳合法居住,有學習能力
2、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人員的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政策規定,父母在深圳市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關材料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
二、什麼是「1+5文件」
「1+5文件」,所謂的「1」指的是《深圳市關於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文件,「5」指的是非深戶兒童在深圳讀書需要提供的「5證」,前者是一個政府宏觀性文件,能否順利入讀,關鍵還是看後面的「5證」是否齊全。
三、「5證」,也就是非深戶兒童入讀小學所需的材料
1、戶籍材料證明
小孩出生證,小孩與父母的原籍戶口本,深圳市居住證
註:提交的居住證應能證明小孩父母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
2、住址證明材料
小孩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有效《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租房居住的提供現居住地街道辦房屋租賃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
3、就業或社保證明材料
父母出具社保卡和《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無須列印社保清單,《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可到社保局列印或自己登錄社保局網站自行列印。
4、計劃生育證明
5、就學聯系函
小孩戶籍所在地鄉鎮以上教育管理部門開具的就學聯系函。
『捌』 深圳小一學位申請
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符合教育法律規定「年滿六周歲」(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專學習能力,並在龍華屬區居住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戶籍兒童。
2.享受市、區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3.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適齡兒童;
4.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在深圳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適齡兒童
『玖』 申請小一的學位怎樣申請我是羅湖的
戶口本,房產證,身份證
『拾』 深圳申請小學學位 一定要租賃合同嗎
Q1:深圳戶籍適齡兒童申請義務教育學位需提交哪些就讀證明材料?
答:1.戶籍證明材料: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本市戶口本,兒童的出生證。2.居住證明材料:提交在學校招生片區內實際住房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按當地國土房產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提交《購房合同》的需同時交驗購房交款收據;在學校招生片區內租房居住的,提交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材料。3.其他材料:外地小學六年級學生申請回深就讀初一年級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原就讀學校的《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或在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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