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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6小學學位申請

發布時間: 2021-03-21 20:06:53

⑴ 誰知道深圳小學學位怎麼申請

深圳市小學學位申請的流程如下 :

一、宣傳准備(4月上旬起)

主要為各區學位申請宣傳 。

二、網上預報名(4月中旬)

登錄各區招生網址進行報名,報名完畢後一定要記住下載學位申請表!

三、學位申請(4月下旬) 將材料提交到學校進行初審,凡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學位申請的,均為有效申請;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教育部門不能保證就近提供學位。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

四、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5月上旬至6月中旬)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校做好新生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工作。

五、學位安排(6月下旬)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區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可選擇就讀依法開辦的民辦學校。

六、復核(6月下旬) 各區所屬學校將擬錄新生名單報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復核。

七、公布新生名單及報到注冊(7月上旬) 各招生學校公布招生情況和新生名單,新生到學校報到。

(1)深圳2016小學學位申請擴展閱讀

深圳市學位申請小學入學條件

如下為「年滿六周歲」(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戶籍兒童;

2、享受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3、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兒童;

4、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一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兒童。

⑵ 2016年深圳市小學招生學位需要哪些條件

如果是公辦的就要戶口本、身份證、居住證、計劃生育服務證、社保或(工商執照)二選一,就好。現在不用租憑合同了。如果是私辦有戶口本就好

⑶ 2016深圳小學入學條件是否父母雙方都應具備有居住證跟社保才有資格申請公立小學學位

深圳戶籍兒童小一學位申請需要准備的材料為:

(1)《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在申請學校領取或學位申請系統填報保存後自行列印);
(2)戶籍證明材料: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本市戶口本,兒童的出生證;
(3)居住證明材料:提交在學校招生片區內實際住房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按當地國土房產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提交《購房合同》的需同時交驗購房交款收據;在學校招生片區內租房居住的,提交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請准備1份戶籍、居住證明材料A4紙復印件,原件備查。部分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不要求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 本部分提及的材料及具體要求僅供參考,實際材料及清單及要求以申請學校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求為准。

非深戶籍人員子女小一學位申請需要准備的材料為:
凡年滿6-15周歲,有學習能力,父、母在深連續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非深圳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可申請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
(1)《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在申請學校領取或學位申請系統填報保存後自行列印);
(2)戶籍證明材料:適齡兒童出生證、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在深有效的居住證;
(3)居住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產證明和購房合同,或由當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4)父母就業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持有本市社會保障卡,或者本市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營業執照副本等證明;
(5)生育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6)適齡兒童原戶籍地鄉(鎮)以上教育管理部門開具的就學聯系函。《就學聯系函》主要內容是:說明適齡兒童的姓名、戶口所在地、年齡、性別;借讀理由(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何地居住、就業);向居住地教育部門提出借讀申請。
此外,因父母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等原因,由其他法定監護人監護的兒童就讀,按以上規定辦理。
請准備1份戶籍、居住、就業、生育等證明材料A4紙復印件,原件備查。部分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不要求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 本部分提及的材料及具體要求僅供參考,實際材料及清單及要求以申請學校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求為准。

⑷ 深圳小學學位申請有沒有住房年限

2009年寶安區公辦中小學招生范圍及招生類型一覽表

1.按學位類型1、內2、3、4、5、6類的順容序依次錄取。
2.同一學位類型中,在其他條件相同的前提下,獨生子女優先錄取。其次,按購房先後順序安排,同是租戶則按租房先後順序安排。租房時間以租賃合同的落款日期為准。
3.學區公辦學校招生計劃錄滿時(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中學每班不超過48人),其餘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調配到其他有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或自行到民辦學校申請學位。
4.學位申請登記學校不是錄取學校,最終錄取學校需待登記情況匯總後,由區教育局、街道教育辦(社會事務科)根據有關規定以就近入學為原則根據實際學位情況安排錄取學校。

⑸ 2016深圳小學學位申請雙方都要居住證嗎

非深戶籍人員子女小一學位申請需要准備的材料為: 凡年滿6-15周歲,有學習能力,父、母在深連續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非深圳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可申請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 (1)《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在申請學校領取或學位申請系統填報保存後自行列印); (2)戶籍證明材料:適齡兒童出生證、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在深有效的居住證; (3)居住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產證明和購房合同,或由當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4)父母就業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持有本市社會保障卡,或者本市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營業執照副本等證明; (5)生育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6)適齡兒童原戶籍地鄉(鎮)以上教育管理部門開具的就學聯系函。《就學聯系函》主要內容是:說明適齡兒童的姓名、戶口所在地、年齡、性別;借讀理由(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何地居住、就業);向居住地教育部門提出借讀申請。 此外,因父母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等原因,由其他法定監護人監護的兒童就讀,按以上規定辦理。 請准備1份戶籍、居住、就業、生育等證明材料A4紙復印件,原件備查。部分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不要求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 本部分提及的材料及具體要求僅供參考,實際材料及清單及要求以申請學校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求為准。

⑹ 深圳小學學位申請

深圳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4—2015學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市局直屬各學校:

為落實國家、省、市有關義務教育政策,進一步保障符合在深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現就做好我市2014—2015學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義務教育相關政策

我市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深圳市關於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
〔2005〕125號,以下簡稱「1+5」文件)、《關於切實做好我市免費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深府〔2008〕74號)和《關於印發深圳市義務教育就
近入學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府辦〔2008〕130號)精神,嚴格依法辦學,規范招生管理,增強服務意識,確保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順利入學。

二、堅持「屬地管理,以區為主」的原則,切實增強各區統籌協調能力,保障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
要嚴格執行《深圳市義務教育就近入學管理辦法》,做好學位預測工作,深入分析研究招生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總結交流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經驗,認真做好
義務教育招生報名、資格驗核和學位安排工作;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管理,制定和落實招生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安排做
好錯峰報名和網路維護工作,指導所屬學校及時、妥善處理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特殊情況和問題;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和聯系,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現聯網審核
驗證,共同做好適齡兒童就讀與免費資格驗核工作。對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過程中遇到的特殊情況和實際困難,要及時報告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和市教育局;要建
立招生監察機構並公布咨詢、監督電話和招生網址。各招生學校要嚴格遵守招生紀律,杜絕不正之風,對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嚴肅處理。

三、繼續嚴格執行「1+5」文件規定的就讀條件

要加強招生政策宣傳,規范招生程序,敦促和指導適齡兒童的家長按時申請學位,按要求及時、准確提供就讀信息材料,嚴把新生入學關。各學校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讀條件或未經驗證審核的新生和插班生。學校違規招生的,要追究校長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學校統一實行網上招生報名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改進工作作風,減少辦事環節,實行網上招生報名制度。對於不具備上網報名條件的家長,各區可安排學校提供網上報名服務。

五、全面推行積分入學辦法

在全市義務教育就讀資格驗核的基礎上,各區要按照《深圳市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試行積分入學辦法的指導意見》(深教〔2013〕100號)要
求,結合本區實際,進一步完善積分入學操作辦法或實施細則,科學合理地設置積分項目、標准和分值,對深圳戶籍和符合我市就讀條件的非深戶籍兒童統一納入積
分入學范圍,並根據積分情況統一安排學位。積分實施細則要報區政府或新區管委會同意,並報市教育局備案;實施過程中要切實增強工作透明度,要做到三公開,
即積分標准公開,積分結果公開,學位安排公開。積分項目可包括學位申請人家庭戶籍類型、住房性質、入戶時間、居住年限、社保年限或納稅年限、計劃生育情況
等。積分入學細則應及時向社會公告,並做好政策解讀工作。

六、進一步規范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招生和編班行為

各學校均不得採取考試或任何變相考試的方式擇優選拔新生,不得以各類競賽、獎勵證書或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依據。學校實行學生隨機均衡編班,嚴禁以各種名義變相舉辦重點班。

七、認真做好殘疾適齡兒童少年的隨班就讀工作

普通學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不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的深圳戶籍盲、聾啞、智障適齡兒童,可憑深圳戶口本、兒童出生證、醫院證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學校申請就讀。

八、市局直屬學校招生工作安排

(一)市局直屬學校義務教育招生實行積分入學辦法,並納入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具體工作由學校和所在區教育部門協商安排。學位申請超出學校招生計劃時,轄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做好生源分流工作。2014年深圳外國語學校初中招生執行市教育局批準的招生方案。

(二)7月7日前,市局直屬學校小學與初中一年級新生名單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備案。

九、其他工作要求

(一)嚴禁小學舉辦學前班,禁止將小學學位與學前教育機構掛鉤。對於個別確因特殊情況沒能及時申請學位的新生和插班生,要制定相關工作預案,做好驗證入學工作。

(二)根據國家《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規定,學校必須在受理學位申請時,向家長或監護人發放《關於查驗兒童預防接種證的通知》,在辦理入學手續時,向家長或監護人收取預防接種查驗證明。

(三)各區要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招生宣傳工作,要召開新聞通氣會,解讀本區積分入學細則,要第一時間在門戶網站上宣傳,注重運用官方微博等新媒體宣傳,
同時要在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上宣傳。要組織召開幼兒園、小學家長會議,積極主動宣傳,要聯系社區工作站協助宣傳,切實做好實施前的宣傳工作。

(四)7月10日前,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市局直屬學校將小學一年級招生及新生報到注冊和初中一年級新生錄取的初步統計情況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9月
15日前,學校將新生學籍信息錄入電腦,並提交給市、區教育行政部門;9月下旬,市教育局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一次專項檢查;10月底前,市、區教育部門對
執行「1+5」文件和2014—2015學年度義務教育新生招生工作進行總結。

附件:1.深圳市2014—2015學年度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安排

2.深圳市2014—2015學年度初中一年級招生工作安排

3.深圳市2014—2015學年度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義務教育招生咨詢電話及招生網址

深圳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3日

深圳市2014—2015學年度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對象

我市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符合教育法律規定「年滿六周歲」(今年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的適齡兒童為200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戶籍兒童。

(二)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規定,且能提供相關真實、准確信息材料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

(三)享受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二、招生工作基本程序

(一)宣傳准備(3月15日起)。

3月15日起,市、區全面啟動招生宣傳工作。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設立咨詢電話,安排專人接聽,做好政策咨詢工作(延續至招生工作結束)。各區教育行政
部門根據群眾咨詢情況和工作需要,組織編發《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問答》或必要的補充宣傳資料。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校向社會公布關於義務教育新生入學
的主要信息。

(二) 網上預報名(3月28日至4月13日)。

適齡兒童家長登錄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網站,真實、准確地填寫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

(三)學位申請(4月15日至4月20日)。

1.適齡兒童家長向招生地段學校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將學位申請材料提交給學校初驗;學校及時接受招生地段內適齡兒童申請學位。招生學校設立招生信息公示與咨詢區、學位申請受理區和家長等候休息區。每天招生工作時間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定。

2.凡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學位申請的,均為有效申請;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教育部門不能保證就近提供學位。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

3.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開展招生工作巡查和調研。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應急處置預案,研究解決本區反映比較集中的特殊情況和實際問題,維護學校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

(四)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4月21日至5月25日)。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校應主動與公安、勞動保障、市場監管、國土房產、房屋租賃和計生等相關部門聯系,共同做好新生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工作。

(五)學位安排(5月28日至6月10日)。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區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學位。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可選擇就讀依法開辦的民辦學校。

(六)檢查核准(6月10日至6月15日)。

6月15日前,各區所屬學校將擬錄新生名單報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所屬學校招生工作情況進行檢查。

(七)公布新生名單及新生報到注冊(6月16日至22日)。

6月16日至22日,各招生學校公布招生情況和新生名單,接受新生報到注冊。具體時間由各區教育局與學校商定並提前公布。

(註:在確保轄區內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的基礎上,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招生時間進行合理必要的調整。)

責任編輯:博爾思 教 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