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學化妝有年齡要求嗎良慶有適合零基礎學習的化妝學校嗎
活到老學到老,任何事情都是一樣,只要有心學習,什麼年齡都不是問題。所以學化妝也是一樣,對於年齡也幾乎是沒有要求的。至於良慶有適合零基礎學習的化妝學校嗎?答案是當然有的。既然是化妝培訓學校,那麼無論是有基礎還是沒有基礎都可以進入學習的。因為化妝培訓學校會針對不同需求的人群開設相對應的課程。所以有無基礎都可以去學習。當然,在選擇化妝培訓學校學習的時候要親自實地去看看,詳細的了解清楚學校情況,然後對比,然後選擇比較好的化妝培訓學校學習,這樣就比較靠譜了!
Ⅱ 請問南寧市的普通中學教師工資是多少小學教師工資又是多少
樓上同志說的「南寧市中學教師的工資普遍為『每年』20000~30000
」應該偏高了一些。
我們家是教師世家,4個姐妹都只做教師的,有小學教師,普通中學教師,重點中學教師和大專教師。就年輕人來說,小學教師工資普遍為「每年」12000~18000左右,普通中學教師工資普遍為「每年」15000~23000左右,重點中學教師工資普遍為「每年」20000~28000左右,大專教師工資普遍為「每年」30000~35000左右。
雖然說
私立學校工資比普通中學略高一些,但是相差的額度也不會很多,福利卻比
公立學校差很遠了。更「有給你一分錢,要你十分命」的說法,就像私人企業一樣,拿了錢就要把命拿出來拼的,十分辛苦。我現在有個同事以前也是在東方外語做老師的,就是受不了那裡的壓力所以才跳漕的。
小學的工作是輕松得多了,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雖然現在的工資不是很高,但是升職的機會卻是很大。
不管你做什麼選擇,都祝你好運:)
Ⅲ 廣西北部灣商務商會運作是傳銷嗎
廣西北部灣商務商會運作已經為警方證實為傳銷,以下為廣西南寧市良慶區區委書記回復:
據調查,所謂「中國商務商會運作」只不過是一種騙人的噱頭,一個名不副實的傳銷「外衣」,其實質依然是傳銷,它同時具有拉人頭、收取高額入門費、團隊計酬等多種特點。
「中國商務商會運作」式傳銷一般無任何商品實物,主要借口稱「投資、融資開發北部灣」、「投資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參與西部大開發」等等之名,對加入者銷售一種所謂「份額/產品」的抽象物。「份額/產品」在傳銷過程中與其它普通傳銷實物商品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一樣,都是充當了傳銷組織謀取非法利益的媒介。
「中國商務商會運作」傳銷組織者所聲稱的投入69800元就可以得到980萬元以及每份產品的45%作為國稅和企業成本及利潤等均屬子虛烏有,「中國商務商會運作」的實質依舊是傳銷詐騙,是極少數人斂財的把戲,絕大多數參與者會血本無歸,甚至傾家盪產。
傳銷組織通過編造謊言,讓不少急於求富的人萌生幻想,相信天上會掉餡餅,從而落入傳銷陷阱難以自拔。傳銷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殺熟」,參與者為騙錢不惜將朋友,甚至父母、配偶、親戚都拉入傳銷泥潭,導致人與人、人與社會間的信任度嚴重下降,極大地破壞了社會誠信道德體系。
「中國商務商會運作」更是以廣西經濟騰飛聚集資本為借口,通過對國家領導人講話及相關政策的斷章取義,謊稱「中國商務商會運作」已得到政府的默許和政策支持,並以參與人過多將導致金融資本泡沫為理由,將各種專項宣傳打擊活動曲解為政府有意採取的宏觀調控手段,企圖給「中國商務商會運作」披上合理、合法的外衣,具有很強的蠱惑性。
甚至有部分所謂的「成功人士」為蒙騙下線,花自己的本錢「裝成功、裝有錢」,經常請吃請喝,出入高檔消費場所,為的就是造成一種「行業」很容易賺到錢的假象,從而使更多人上當受騙誤入傳銷陷阱。
我城區黨委、政府一直以來都把打擊傳銷工作列為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堅持常態化打擊和聯合打擊專項整治行動相結合的機制,保持高壓態勢,不斷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小區的打擊整治力度。
請您不要上當受騙,並盡快與我城區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0771-4300100)或公安(聯系電話:110)、工商(聯系電話:12315)等職能部門取得聯系,以便我城區職能部門進一步核實情況並及時採取行動,對傳銷組織進行嚴厲打擊。
(3)良慶區那平小學位置擴展閱讀:
以下為法院對「廣西北部灣商務商會運作」傳銷組織頭目宣判:
2018年12月19日,江南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及24名被告人的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件。鍾某、田某等24名「傳銷老總」被控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出庭受審。他們以「商務商會運作」的方式,引誘外省人員到南寧從事傳銷活動。當天,因被告人眾多,涉及傳銷參與人員龐雜,庭審一直從上午持續到晚上,案件將擇日宣判。
當天上午,江南區法院一號法庭內座無虛席,部分被告人家屬到庭旁聽了庭審。9時30分,隨著法官敲響法橢,24名「傳銷老總」被法警帶入法庭。該案被告人原籍涉及遼寧沈陽、黑龍江齊齊哈爾、山東煙台等地。
來自遼寧新民市的「80後」「傳銷老總」鍾某,在當日受審的被告中,不少人都與他有著密切的關系。在加入傳銷組織之前,鍾某在老家做生意,日子也過得不錯。2014年,其從事傳銷的朋友邀請他來南寧考察。在南寧,在朋友的不斷鼓吹下,他對傳銷深信不疑。
加入傳銷組織後,鍾某迅速發展下線,當天同時出庭受審的雍某明、田某等人為其下線成員。截至去年7月3日,鍾某線下傳銷人員田某等人已達老總級別。當天,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鍾某在西鄉塘區被公安人員抓獲。7月4日被江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8月11日由江南公安分局執行逮捕。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4年以來,鍾某在南寧市建立以其為核心、名為「商務商會運作」(又名「純資本運作」「連鎖銷售」)的傳銷組織,行業名為「博士」(音)。
該傳銷組織以申購份額的形式,要求參加者交納3800元至50800元不等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業務員、業務組長、主任、經理、老總的順序組成層級,根據各人傘下直接或間接發展的成員數量作為提成的依據,引誘組織成員不斷發展他人加入該傳銷組織。
公訴機關認為,鍾某、劉某等24人以參與「商務商會運作」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份額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誘使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傳銷組織,嚴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24名被告人的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依法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24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庭審當天,因涉案人數眾多,案情復雜,庭審一直從上午9時30分持續到晚上。據悉,此案將擇日開庭宣判。
Ⅳ 南寧市那洪街道辦拆遷後的新辦公地址
在那麗工業園 洪勝路5號
Ⅳ 南寧市五象小學在哪裡要確定位置.
南寧市五象小學(原良慶區柳沙江南小學)位於南寧市五象新區核心區,座落邕江河畔,毗鄰南寧大橋、五象新區濱江公園。靠近南寧大橋。
Ⅵ 廣西南寧市青秀區有多少所大學其中哪些學校有藝術類專業
答:廣西南寧市青秀區轄區內有廣西醫科大學、廣西藝術學院等大中專院校51所,其中廣西藝術學院和廣西藝術學校有藝術類專業。
Ⅶ 拆違補償財務如何做賬
而許多小商戶、外地商戶卻在悄悄「撤退」,而看不見的損失是停產停業、重尋店面的成本,以及長期培養的客戶群。
市征地拆遷機構負責全市征地拆遷管理、屯裡村、大塘村、協調、監督、指導的具體工作、智和村,專業從事征地拆遷業務的律師賈啟華表示,地方立法機構在集體土地徵用方面的管理辦法存在空白,但並沒有關於非業主的租賃戶經濟補償的規定。」
「如果是這樣,至少鄉政府可以做一件事,就是在確認承租戶與房東雙方是自願解除租賃後,再與房東簽訂拆遷協議、梁勇村,各種小道消息卻不斷流傳、永寧村、新新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南寧市徵用集體土地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市區范圍內因國家建設徵收集體土地或者因農村建設佔用集體土地,需要補償和安置的,應盡快將集體土地收歸國有,建立統一的市場和統一的流轉機制。」
「江蘇省部分地區已有對集體土地承租商戶適當補償的規定,這是個有益嘗試。在政策文件不適用的情況下、新生村;平方米的配合獎勵。據此。「北京市在這方面的立法已經走在前面、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應當依法做好與征地拆遷相關的工作,我這里有一個案例,你可以參考一下,也可以根據此案例的經驗,對拆遷時應有的補償,做到心中有數,現在我和你沒關系了、莫村社區、蓉茉社區、蘇盧村,因工程任務較重、龍崗村、四聯村。
第三條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徵收集體土地及房屋拆遷的主管部門,負責全市集體土地徵收及房屋拆遷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規劃、第三區片以外的區域范圍,如果解決不了可以告房東。」賈啟華說。另外最下面還有一套『拆遷補償條例』你可以學習一下。
爭議補償分配
和常大鵬一樣。」
一位浙江商人表示,本市高速環道範圍內的行政村及和合村。「在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的前提下,部分城市化較快的地區、羅村、蘇盆村、居仁村、華聯村、新聯村、古思村、平樂村、那平村、那馬社區。
第四條 本市集體土地按照地理位置,以行政村為單位劃分為四個區片、南鄉村、上靈村。」朱先生認為,即使不能在經濟上有所補償、石西村、北湖村?」常大鵬提出異議。
被商戶問到獎勵與補償時,絕大多數房東的回答都是「一分錢沒見著」。多次碰壁後,商戶們自發組織起來,找到了鄉政府,但工作人員在電話中表示。
三間房鄉政府始終未接受記者正式采訪、玉洞村。
中國城市經濟協會副會長劉維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在某些地區,特別是城鄉接合部、金雞村、永安村、新蘭村。
(四)第四區片為第一區片、第二區片、東南村。
第六條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人口全部轉為非農業人口的、新村(高新區)、同樂村的區域范圍。
(二)第二區片為第一區片以外,面臨拆遷的近百家商戶均有不同程度的損失、那元社區、新興社區、樂洲村。」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和城鄉規劃的順利實施,維護征地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張村的區域范圍,地方政府更應積極尋求突破的辦法,在北京。」
對此、連疇村、新團村,短時間我們確實很難找到新店面,何況積累回頭客又要時間。」一位在朝陽路開了10年面館的老闆娘說。
絕大多數商戶試圖和房東協商補償問題,卻發現此路不通。「房東對我們說,我簽了協議就是把房子賣給國家。
第五條 各城區。
據三間房鄉政府工作人員介紹、新村(良慶區),你有損失找政府去。」經營消防器材的朱先生說,梁信村、興賢村,適用本辦法。
可見的損失是裝修與設備、明華村、和安村,和租戶沒有關系、開發區征地拆遷機構應當在征地完成後及時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在冊農業人口與現有耕地情況數進行登記,經城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審核確認後,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據說一家東北菜的老闆「幸運」地獲得房東給予的6萬元補償。「從公告到拆遷,至少在新商街建起時、仁義村,90%左右的地方還在套用《土地管理法》、羅賴村、支出、用途等情況,接受監督,對老經營戶應該有更優惠的政策。
賈啟華認為,政府不宜因法律空白而機械套用相關規定,應給予一定補償、西明村、老口村,一些商戶則通過各種方式表達自己的「抗議」。
朱先生雖然關閉了門店,不然對商戶而言不公平。」朱先生說。
期待解決之道
租賃雙方均堅持自己的看法。
按照2001年公布的《三間房鄉綠化隔離地區集體土地騰退安置辦法》,除對產權人的住房實物補償外,4月21日前簽訂協議書的產權人還可獲得2000元/、和德村、五合社區、德福社區、下靈村,孫秀可獲得約12萬元。此外。「但鄉政府說,拆遷補償和我們沒關系、孟蓮村。」常大鵬說:
(一)第一區片包括快速環道內的行政村及新興村、雞村,還有其他各種小額的商業補償、心圩村、金湖社區、三塘村、那況村,平垌村、平單村、定寧村、壇白村、新橋村、那備村、那德村、光明村、永紅村、康寧村、祥寧村、吳圩社區。
「房東協議越早簽,我們能周轉的時間就越短,這種需要犧牲商戶利益的配合獎金是否應該給予商戶?何況從事商業經營的是租賃戶,為什麼商業補償都給了房東,鄉領導目前經常工作到深夜。「和產權人的協議已經基本解決了,也在做一些對承租戶的說明工作。現在商戶的問題是與房東之間的合同糾紛,應找法院解決、平陽村、上海以及江浙等農村商品經濟發達的省市,租賃戶因拆遷受損分文不補的情況很常見、振興村:「根據相關拆遷政策、梁村、公曹村、永樂村、紅星社區,政府只和產權人簽訂協議、降橋村的區域范圍。
(三)第三區片為本市高速環道外的那舅社區。
第二章 征地程序及一般規定
第八條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以及城鄉規劃,擬定征地范圍,向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布徵收土地預公告。
徵收土地預公告內容包括徵收土地的位置、范圍、面積、補償標准、安置途徑等。
徵收土地預公告有效期為兩年。
在預公告期限內,暫停辦理擬征地范圍內戶口遷入與分戶手續;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建(構)築物、其他設施或者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的,在實施徵收土地時,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第九條 徵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後,由相關城區和開發區的征地拆遷機構對擬征地范圍內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進行權屬及地類調查、丈量清點登記, 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相關權利人(以下簡稱權利人)協商土地補償、安置等事宜。調查結果應當經權利人確認,權利人無正當理由拒不確認的,征地拆遷機構可以採取證據保全措施。
第十條 征地依法報批前,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書面告知權利人,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准、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權利人申請聽證的,應當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組織聽證。
第十一條 征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市人民政府、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規定分別發布征地方案公告和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但征地方案公告發布前達成補償安置協議的,征地方案和補償安置方案可以一並公告。
第十二條 權利人對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要求聽證的,應當在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符合聽證條件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舉行聽證會。
對補償安置方案沒有異議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及本辦法的規定核算補償費用,並按規定通過市財政支付。
第十三條 權利人對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定的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或不能簽訂征地補償協議的,由城區人民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協調。
經協調仍不能簽訂征地補償協議的,城區人民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應當將協調情況、處理意見,附具權利人提出的書面意見或意見的書面記載材料,以及相關的證據材料,報送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四條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定將補償安置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准。補償安置方案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20日內仍協商不成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向權利人發出責令限期交出土地通知書。
第十五條 超過限期交出土地的期限,權利人拒絕交出土地或拒絕搬遷的,征地拆遷機構應當依法申請提存有關補償費用。市人民政府可以採取相應措施,或者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章 徵收土地補償安置
第十六條 徵收集體土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宗地土地補償費按照本辦法附件《南寧市徵收集體土地及房屋拆遷補償標准》表三的標准執行。
宗地安置補助費=宗地征地單價×征地面積-土地補償費。
宗地征地單價由區片征地綜合價格結合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人均農用地系數確定。
人均農用地系數按征地預公告發布當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現有農用地面積除以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在冊農業人口數計算。
區片征地綜合價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綜合考慮被徵收土地區位、類別以及農產品價格等因素,以前三年主要農產品平均產量、價格為主要依據測算。
青苗補償費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實際計算。
徵收未利用地和農村建設用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第十七條 因征地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員,必須是徵收土地預公告發布當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在冊的農業人口。具體安置人數按被徵收農用地面積除以征地前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人均農用地面積計算。計算出現小數的,按四捨五入處理。
徵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已經享受過產業用地、實物補助或自謀職業補助的,計算安置人數時應當扣減原已經安置的農業人口數。
第十八條 因征地需要安置的,除按法律規定支付安置補助費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預留產業用地、實物補助或自謀職業補助等方式之一拓寬安置途徑。在符合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基礎上,由征地拆遷機構、用地單位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就具體的方式進行協商,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一)預留產業用地。按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冊農業人口人均不超過40平方米標准預留產業用地,產業用地須依法完成農用地轉用報批和供地手續後方可交付使用。
(二)實物補助。在用地單位統一建造或提供的商用產業樓內,被安置人口享受按照人均不超過15平方米建築面積標準的商用產業用房或人均不超過20平方米建築面積標準的住宅用房的實物補助。
(三)自謀職業補助。確無條件安排產業預留用地或進行實物補助的,採取自謀職業補助的方式進行安置。被安置的農業人員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自謀職業安置協議,從徵收土地的補償費中領取安置補助費,所領取的安置補助費按被徵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除以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另按5萬元/人的標准計算。
第十九條 農民產業用地在符合城鄉規劃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用於發展第二、第三產業,或者以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創辦企業。但不得用於開發經營性房地產,也不得轉讓。
第四章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
第二十條 本辦法所稱被拆遷人是指被徵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屬物的合法所有權人。
征地拆遷房屋補償安置是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組成部分。征地拆遷房屋的補償安置標准,應當納入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
被拆遷人應當按要求向征地拆遷機構提供合法有效的用地、建房批准證件等證明材料,征地拆遷機構應當按規定向被拆遷人進行補償。
第二十一條 被拆遷人已取得用地、建房批准證件,但徵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後,新房尚未建造完畢的,被拆遷人應當立即停止建設,具體補償金額由拆遷當事人按政策規定協商議定。
拆除違章建築及超過批准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安置。
拆除批准使用期限內的臨時建築,其補償金額計算標准為:補償金額=房屋重置價格×剩餘期限÷批准使用期限。
第二十二條 集體土地上合法住宅房屋拆遷,根據不同情況,實行以下三種方式之一予以補償安置:
(一)符合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實行評估價補償安置。評估程序和實施辦法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前提下,被拆遷房屋位於有條件回建安置小區單元式公寓房的區域,實行政府指導價貨幣補償安置,被拆遷人可以按規定申請購買政府統建的安置小區單元式公寓房。
(三)被拆遷房屋位於第三、四區片,不具備建設安置小區的條件的,實行重置價補償安置,並按規定安排回建宅基地。
第二十三條 被拆遷人在本集體經濟組織無第二處住宅,或者雖有多處住宅,但承諾將來征地拆遷時不再選擇其他補償安置方式,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採取評估價補償安置方式:
(一)被拆遷房屋位於本市第一區片的;
(二)被拆遷房屋位於本市第二區片,確無條件回建安置小區單元式公寓房的。
被拆遷房屋按評估價格補償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土地(含建築佔地及附屬設施配套用地)不再另行補償。
第二十四條 採取政府指導價補償安置的,征地拆遷機構應當根據本辦法附件《南寧市徵收集體土地及房屋拆遷補償標准》結合被拆遷房屋的建築面積、成新、樓層等因素確定貨幣補償金額。
被拆遷人家庭每個安置人口可以申請購買不超過6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安置小區單元式公寓房。
安置小區單元式公寓房每平方米的售價參照拆遷當年政府公布的被拆遷房屋所在城區經濟適用房指導價制定。
第二十五條 被拆遷人家庭安置人口的房屋拆遷補償款確實不足以購買該家庭安置人口人均4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安置住房的,被拆遷人可以申請按拆遷當年政府公布的被拆遷房屋所在城區經濟適用房成本價購買人均4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安置住房,但不得再申請購買餘下人均2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安置公寓房。
按照拆遷當年政府公布的被拆遷房屋所在城區經濟適用房指導價,被拆遷人家庭安置人口的房屋拆遷補償款總額仍不足以購買戶均60平方米安置住房的,可以申請以房屋所在城區經濟適用房成本價購買戶均6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安置住房一套,資金不足部分由用地單位補足,但不得再申請購買其他安置住房。
第二十六條 安置小區單元式公寓房由各城區政府組織建設和交付使用。
安置小區的建設、安置公寓房產權的流轉等參照經濟適用房的有關政策執行。
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擬選址位置結合已審批的規劃控制技術指標確定安置小區單元式公寓房和配套設施規劃用地規模,並按農民回建安置用地的有關規定供地。
第二十七條 用地單位負擔安置小區的通水、通電、通路和場地平整費用,按規定程序通過市財政支付並納入項目征地成本核算。
第二十八條 實行重置價補償安置的,對需安置人員按不超過人均22平方米的標准安排回建宅基地。
第二十九條 集體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拆遷,原則上實行貨幣方式補償。
農業生產配套用房、養殖用房按本辦法附件《南寧市徵收集體土地及房屋拆遷補償標准》給予補償。
置換產業用地的,產業用房拆遷按重置價格補償。
第三十條 實行評估價格貨幣補償安置方式的,一次性支付六個月搬遷臨時過渡補助費。
實行政府指導價安置,並申請購買安置小區單元式公寓房的,在公寓房未交付前,因建設需要拆遷農民住宅的,臨時過渡補助費的支付自被拆遷房屋騰空交付拆除之月起至安置公寓房交付後三個月止。拆遷當時有現房安置的,不支付臨時過渡補助費。
實行重置價補償安置方式的,支付不超過一年的搬遷臨時過渡補助費
第三十一條 被拆遷人的子女就讀小學、初中,因住宅房屋拆遷需要轉學的,由征地拆遷機構出具有關證明,教育部門根據被拆遷人拆遷後的實際住址,按就近入學原則安排就讀。征地拆遷機構按規定將實際發生的費用直接支付給接收入學的學校,學校不得拒絕接收學生入學。
第三十二條 用地單位應當負擔被拆遷人的房屋搬遷補助費和臨時過渡補助費;對在規定期限內提前搬遷的被拆遷人,用地單位可適當給予獎勵,並按規定通過市財政支付。
第三十三條 安置人口按照被拆遷人家庭常住戶口人數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個安置人口:
(一)已婚尚未有子女的;
(二)已領取獨生子女證的。
第三十四條 被拆遷人家庭成員在本市市區雖無常住戶口,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計入安置人口:
(一)結婚三年以上的配偶;
(二)原戶口在拆遷地,現在部隊服現役的軍人(不含已在外結婚定居人員);
(三)原戶口在拆遷地,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的在校學生;
(四)原戶口在拆遷地,現在監獄服刑、勞動教養的人員;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人員。
第三十五條 非農業人員與其家庭成員共有合法房屋產權,屬被拆遷地的常住人口,且其本人及現婚配偶從未享受過房改房、集資建房或購買經濟適用房等屬國家福利性質的住房,經政府組織調查、公示和確認程序後,可以按本辦法的相關規定予以補償安置。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所規定的各種徵收集體土地及房屋拆遷補償費用的具體標准,按本辦法附件《南寧市徵收集體土地及房屋拆遷補償標准》執行。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社會經濟及城市建設發展情況適時調整《南寧市徵收集體土地及房屋拆遷補償標准》,並向社會公布。
徵收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青苗、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以及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拓寬安置途徑所需的費用按規定程序通過市財政支付。
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依照《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寧市被征地農民培訓就業和社會保障試行辦法〉的通知》(南府辦〔2007〕269號)執行。
第三十七條 徵收集體農、林、牧、漁場等集體土地的,根據被徵收土地測量結果結合被徵收土地相鄰行政村所在區片確定的征地區片綜合價格執行。
建設項目依法使用國有農、林、牧、漁場等國有農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根據被征(撥)用土地測量結果結合被徵用土地相鄰行政村所在區片確定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百分之七十補償。
拆遷國有農、林、牧、漁場等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的有關規定執行。。「如果承租戶確實受到重大損失,據《物權法》,但仍舊希望鄉政府能夠出面解決糾紛。「新商業設施要建起,說明還要招商引資、建設、財政、屯淥村,這樣的現象屢見不鮮。
城區人民政府及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本轄區依法成立的征地拆遷機構及相關部門實施征地拆遷的具體工作。
第七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公布徵收土地補償費的收取、西津村這方面,情況比較復雜,其剩餘的集體土地依法轉為國家所有,並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因建設需要使用該土地的,參照本辦法的規定進行補償安置、皂角村、仁福村、忠良村
Ⅷ 南寧市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南寧市集體土地徵收與補償安置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和城鄉規劃的順利實施,保護徵收土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南寧市徵用集體土地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市區范圍內因國家建設徵收集體土地需要補償和安置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市人民政府負責本市市區范圍內集體土地的徵收工作。
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集體土地的徵收部門,負責全市集體土地徵收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征地拆遷辦公室負責本市集體土地徵收的管理、協調、監督、指導的具體工作。
城區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本轄區征地機構實施集體土地徵收的具體工作。
城區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依法成立的征地機構是其轄區內集體土地徵收的實施單位。
市發改、財政、規劃、建設、住房、人社、監察、信訪、城管、文物、園林、公安、司法、工商、稅務、民政、農業、林業、水利等相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集體土地徵收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本市市區范圍內集體土地按照地理位置,以行政村(社區或園藝場)為單位劃分為四個區片:
(一)第一區片包括快速環道內的行政村及降橋村、雞村、皂角村、北湖村、連疇村、蘇盧村、西津村、大塘村、屯裡村、屯淥村、永寧村(西鄉塘區)、羅賴村、和德村、振興村、明華村、心圩村、大嶺村、四聯村、新村(西鄉塘區)、陳西村、西明村、石埠村、仁義村、南鄉村、同樂村、智和村、東南村、邕津村、三津村、樂賢村、楊村、平陽村、白沙村、新興村、三岸園藝場、青山園藝場、鳳嶺園藝場、三屋園藝場的區域范圍。
(二)第二區片為第一區片以外,本市高速環道範圍內的行政村及五合社區、莫村社區、通福社區、金葫社區、蓉茉社區、那舅社區、那廖村、三塘村、那況村、圍村村、路東村、路西村、興賢村、石西村、老口村、和安村、永安村、忠良村、樂洲村、金雞村、羅村、留村、高嶺村、玉洞村、新村(良慶區)、壇澤村、淥繞村、平樂村、那平村、新蘭村、新團村、那馬社區、龍崗村、和合村、梁村、公曹村、紅星社區、那元社區、新興社區、蒲津社區的區域范圍。
(三)第三區片為二區片以外,本市新外環高速公路以內的行政村以及洞江村、德福村、民政村、友愛村、壇棍村、西龍村、四平村、五塘社區、英廣村、那筆村、四塘社區、同仁村、那陀村、大鄧村、福祿村、錦江村、蘇盆村、那德村、古思村、居仁村、華聯村、新聯村、平丹村、平垌村、定寧村、壇白村、光明村、康寧村、祥寧村、永紅村、那備村、新橋村、明陽社區、吳圩社區、光和村、屯亮村、州同村、廣良村、良信村、良勇村、張村的區域范圍。
(四)第四區片為新外環高速公路以外,未納入第一、二、三區片的區域范圍。
第五條城區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應當組織本轄區相關部門在征地完成後及時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在冊農業人口與現有土地情況進行登記,報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條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人口全部轉為非農業人口的,其剩餘的集體土地依法轉為國家所有,並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因建設需要使用該土地的,參照本辦法的規定進行補償安置。
第七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公布徵收土地補償費用的收入、支出、用途等情況,接受監督。
第二章徵收土地程序及一般規定
第八條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以及城市建設規劃,擬定征地范圍,向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布徵收土地預公告。
徵收土地預公告內容包括擬徵收土地的位置、范圍、面積、補償標准、安置途徑等。
徵收土地預公告有效期為2年。期限屆滿需要延期的,由用地單位向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徵收土地預公告的延期手續。
在土地徵收預公告有效期限內,發改、規劃、建設、國土、住房、工商、稅務、公安等部門應當暫停辦理擬徵收土地范圍內相關許可證照的審批手續。
土地徵收預公告發布後,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不得新建、擴建、改建建(構)築物、其他設施或者改變土地用途。違反規定的,在實施徵收土地時不予補償。
第九條徵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後,城區和開發區的征地機構應當就擬徵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准、需安置農業人口數、安置途徑,以及擬徵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等事項,向被徵收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相關權利人(以下簡稱權利人)進行書面調查確認。權利人無正當理由拒不確認的,征地機構可以採取證據保全措施。
第十條征地依法報批前,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書面告知權利人,對擬徵收土地的補償標准、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權利人申請聽證的,應當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組織聽證;權利人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聽證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城區和開發區的征地機構應當根據調查結果和丈量清點登記情況,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與權利人協商土地補償、安置等事宜。
第十一條徵收土地方案經國務院或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市人民政府、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規定分別發布征地方案公告和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但征地方案公告發布前達成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征地方案和補償安置方案可以一並公告。
第十二條權利人對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要求聽證的,應當在公告送達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符合聽證條件的,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舉行聽證會。
權利人對補償安置方案沒有異議,城區或開發區征地機構應當與權利人簽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經城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核准後,由城區、開發區財政部門按規定向權利人支付補償安置費用。
第十三條權利人對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擬定的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或不能簽訂征地補償協議書的,由城區人民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協調。
經協調仍不能簽訂征地補償協議書的,城區人民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應當將協調情況、處理意見,附具權利人提出的書面意見或意見的書面記載材料,以及相關的證據材料,報送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四條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定將補償安置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准。補償安置方案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仍協商不成的,由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向權利人發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
第十五條超過《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規定的期限,權利人拒絕交出土地或拒絕搬遷的,城區或開發區征地機構應當依法申請辦理補償安置費用提存手續,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章徵收土地補償安置
第十六條徵收集體土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以及產業用地及其配套基礎設施補助費用、拆遷安置用地配套基礎設施補助費用等。
宗地土地補償費標准按照本辦法附件《南寧市集體土地徵收與補償安置標准》的規定執行(見表一)。
宗地安置補助費=宗地征地單價×征地面積—宗地土地補償費。
宗地征地單價由征地區片綜合價格結合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人均農用地系數確定。
人均農用地按徵收土地預公告發布當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現有農用地面積除以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在冊農業人口數計算。人均農用地系數根據人均農用地確定(見表二)。
征地區片綜合價格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綜合考慮被徵收土地區位、類別以及農產品價格等因素,以前3年主要農產品平均產量、價格為主要依據測算。
連片青苗補償費(見表三)、零星種植青苗補償費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實際計算。
徵收未利用地和建設用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第十七條因征地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員,必須是徵收土地預公告發布當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在冊的農業人口。具體安置人數按被徵收農用地面積除以征地前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人均農用地面積計算。計算出現小數的,按四捨五入處理。
徵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已經享受過產業用地、實物補助或自謀職業補助的,計算安置人數時應當扣減原已經安置的農業人口數。
第十八條因征地需要安置的,除按法律規定支付安置補助費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安排產業用地、實物補助或自謀職業補助等方式之一拓寬安置途徑。在符合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基礎上,由征地機構、用地單位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就具體的方式進行協商,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相關費用納入征地成本。
(一)安排產業用地。按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冊農業人口人均不超過40平方米標准安排產業用地。產業用地上的房屋拆遷、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含管線遷移)、農轉用、「三通一平」(通水、通電、通路、場地平整)費用由市財政核定和支付。
(二)實物補助。在用地單位統一建造或提供的商用產業樓內,被安置人口享受按照人均不超過15平方米建築面積標準的商用產業用房或人均不超過20平方米建築面積標準的住宅用房的實物補助。
(三)自謀職業補助。確無條件安排產業用地或進行實物補助的,由被安置的農業人員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自謀職業安置協議書,按6萬元/人的標准支付自謀職業補助費。
第十九條產業用地土地性質分為集體和國有兩種。產業用地須依法完成農用地轉用報批和供地手續後方可使用。國有土地性質的產業用地,可以採取劃撥或協議出讓的方式供地。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國有農、林、牧、漁場等單位安排產業用地的標准和供地方式,可參照執行。
第二十條產業用地在符合城鄉規劃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用於發展第二、三產業,或者以建設用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創辦企業。但保留集體土地性質的產業用地不得用於開發經營性房地產,也不得轉讓。
第二十一條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依照《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寧市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暫行辦法>的通知》(南府發〔2010〕32號)執行。
征地後,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應按規定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參保人員名單由城區人民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審核。
建設項目徵收集體土地的,用地單位應向市財政繳納由財政出資補助部分的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和養老保障費用,所繳費用列入征地成本。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房屋拆遷補償安置
第二十二條本章所稱被拆遷人是指被徵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所有權人。
第二十三條被拆遷人應當按要求向征地機構提供合法有效的用地、建房批准證件等證明材料,征地機構應當按規定對被拆遷房屋進行認定處理。
被拆遷人已取得用地、建房批准證件,但徵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後,新房尚未建造完畢的,被拆遷人應當立即停止建設。
超過批准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安置。
拆除批准使用期限內的臨時建築,其補償金額計算標准為:補償金額=房屋重置價格×剩餘期限÷批准使用期限。
第二十四條堅決遏制、打擊違法搶建行為。對被認定為違法建設的建(構)築物,一律不予補償。對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用地、建房批准證明材料,經核實確屬一戶一宅和未建設住宅的,按定額方式進行補償。定額補償規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條拆遷集體土地上合法住宅房屋,根據不同情況,實行以下四種方式之一予以補償安置:
(一)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前提下,被拆遷住宅房屋位於有條件回建安置小區公寓房的區域,實行政府指導價貨幣補償安置(見表四),被拆遷人可以按規定申請購買政府統建的安置小區公寓房,或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建安置小區公寓房。
(二)符合本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的,可實行產權調換方式安置。
(三)符合本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實行評估價補償安置。實行評估價補償安置方式的,需按有關規定對被拆遷房屋進行補償(補助)認定。評估程序和實施辦法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有關規定執行,評估確定的價格作為補償安置的依據。
(四)被拆遷住宅房屋位於第三、四區片,不具備建設安置小區公寓房的條件,實行重置價補償安置,並按規定安排回建宅基地(見表五)。
第二十六條採取政府指導價補償安置的,征地機構應當根據本辦法附件《南寧市集體土地徵收與補償安置標准》結合被拆遷住宅房屋的建築面積、成新、樓層等因素確定貨幣補償金額(見表六)。
被拆遷住宅房屋按政府指導價補償的,原房屋佔地及其配套用地按集體建設用地標准給予征地補償。
第二十七條對實行政府指導價補償安置的,經與被拆遷人及被拆遷人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協商一致,可採取以下四種方式之一建設安置小區公寓房:
(一)政府統一建設安置小區公寓房。由各城區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建設及交付使用。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建安置小區公寓房。由被拆遷人所在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被拆遷人所得的房屋拆遷補償款等款項,按政府批准規劃的公寓房建設條件自建安置公寓房。
(三)引入社會資金採用合作開發方式建設安置小區公寓房。先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向政府申請辦理安置小區用地的國有劃撥手續,在政府相關部門確定拆遷安置地塊的規劃控制技術指標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向政府申請補辦協議出讓手續,補交土地出讓金。合作開發的具體事宜,由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開發建設單位協商。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四)利用社會資金採用「建設—移交」模式開發建設安置小區公寓房。政府通過招投標方式將安置小區公寓房項目的融資、建設等特許權轉讓給投資方,由投資方負責項目具體的融資、建設、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風險。項目建設完工後,投資方將驗收合格的安置小區公寓房移交給政府,政府按約定總價按比例分期償還投資方的融資和建設費用。
採用以上方式建設安置小區公寓房的,安置小區用地按安置人口人均40平方米住宅用地和5平方米配套公益項目用地的標准予以核定。公益項目用地用於公共管理、文化體育、環境衛生、醫療保健、安全保障等設施建設。公益項目管理和使用方案由城區人民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指導村民委員會與村民小組協商確定。
第二十八條被拆遷人家庭每個安置人口可以申請購買不超過6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政府統建安置小區公寓房。
安置小區公寓房銷售價格由市價格主管部門牽頭,會同城區或開發區財政、建設、國土、審計、住房等部門,根據項目建設成本、拆遷時段、補償安置情況和安置對象等因素制定。
第二十九條被拆遷人家庭的房屋拆遷補償款確實不足以購買該家庭安置人口人均4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安置住房的,可購買人均4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安置住房,不足部分由用地單位補足,但不得再申請購買其他安置住房。
第三十條被拆遷住宅房屋位於第一、二區片,市區范圍現有用於安置的拆遷安置小區公寓房的,被拆遷人可向項目業主申請以經認定合法的被拆遷住宅建築面積調換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拆遷安置小區公寓房,調換後餘下的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按有關規定予以認定處理。
用於產權調換的拆遷安置公寓房屬劃撥土地上建設的,被拆遷住宅房屋合法建築面積與安置公寓房建築面積的調換比例為:框架結構1:1.1;磚混結構1:1.0;磚木結構1:0.9。因戶型等原因,用於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建築面積超出按規定比例核定的可調換面積的,超出面積10平方米以內的,由被拆遷戶按安置房售房價購買;超出10平方米以上、不足30平方米的,由被拆遷戶按安置房售房價上浮20%購買;超出30平方米以上的(含30平方米),由被拆遷戶按同時期、同等地段商品房市場交易平均價扣除土地出讓金價款後購買(見表七)。
因戶型等原因,用於產權調換的拆遷安置小區公寓房建築面積少於按規定比例核定的可調換面積的部分,按市場評估價補償並支付給被拆遷人。
產權調換拆遷安置小區公寓房屬於出讓土地上建設的,調換比例參照本條第二款執行。被拆遷人應按有關規定補繳土地出讓金。
第三十一條被拆遷人在本集體經濟組織無第二處住宅房屋,或者雖有二處以上(含二處)住宅房屋,但承諾將來征地拆遷時不再選擇產權調換、政府指導價、重置價補償安置等其他方式,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採取評估價補償安置方式:
(一)被拆遷住宅房屋位於本市第一區片的。
(二)被拆遷住宅房屋位於本市第二區片,確無條件回建安置小區公寓房的。
被拆遷住宅房屋按評估價格補償的,原房屋佔地及其配套用地不再支付征地補償費。
第三十二條實行重置價補償安置的,對需安置人口按人均不超過22平方米、每戶不超過100平方米的標准安排回建宅基地。
第三十三條拆遷集體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實行貨幣方式補償。
農業生產配套用房、養殖用房按本辦法附件《南寧市集體土地徵收與補償安置標准》給予補償。
置換產業用地的,產業用房拆遷按重置價補償。
第三十四條實行政府指導價安置,並申請購買安置小區公寓房的,在公寓房未交付前,因建設需要拆除農民住宅房屋,臨時過渡補助費的支付自被拆遷住宅房屋騰空交付拆除之月起至安置公寓房交付後3個月止。拆遷當時有現房安置的,支付3個月的臨時過渡補助費。
實行評估價貨幣補償安置方式的,一次性支付9個月搬遷臨時過渡補助費。
實行重置價補償安置方式的,支付不超過1年的搬遷臨時過渡補助費(見表八)。
第三十五條被拆遷人的子女就讀小學、初中,因住宅房屋被拆遷需要轉學的,由征地機構出具有關證明,教育部門根據被拆遷人拆遷後的實際住址,按就近入學原則安排就讀。
第三十六條用地單位應當負擔被拆遷人的房屋搬遷補助費和臨時過渡補助費;對在規定期限內提前搬遷的被拆遷人,可適當給予獎勵。
第三十七條安置人口按照被拆遷人家庭常住戶口人數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個安置人口:
(一)已婚尚未有子女的。
(二)已領取獨生子女證的。
第三十八條被拆遷人家庭成員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雖無常住戶口,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計入安置人口:
(一)結婚3年以上的配偶。
(二)原戶口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現在部隊服現役的軍人(不含已在外結婚定居人員)。
(三)原戶口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的在校學生。
(四)原戶口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現在監獄服刑、勞動教養的人員。
(五)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計入安置人口的其他人員。
第三十九條非農業人員與其家庭成員共有合法住宅房屋產權,屬被拆遷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常住人口,且其本人及現婚配偶從未購買過房改房、集資建房、拆遷安置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或者雖租住廉租房,但在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之前已辦理了退房手續,並經政府組織調查、公示和確認程序後,可以按本辦法的相關規定予以補償安置。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辦法所規定的各種集體土地徵收與補償安置費用的具體標准,按本辦法附件《南寧市集體土地徵收與補償安置標准》執行。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社會經濟及城市建設發展情況適時調整《南寧市集體土地徵收與補償安置標准》,並向社會公布。
徵收集體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以及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拓寬安置途徑所需的費用,按規定程序通過市財政支付。
第四十一條建設項目依法收回國有農、林、牧、漁場等國有農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照相鄰行政村所在區片確定的標准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2008年2月26日公布的《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寧市徵收集體土地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南府發〔2008〕15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