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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殿閣大學士制度

發布時間: 2021-03-20 11:29:34

1. 誰能詳細說說清朝官吏制度的分類

六部:由於過去只有六部,所以其職能往往等於現今多個部門職能的綜合。其長官尚書相當於部長,副長官侍郎相當於副部長;各司主管稱郎中,相當於司局長,副主管稱員外郎,相當於副司局級;至於主事權力、地位上比處長要高一些。
吏部:相當於組織部、人事部等部門。
兵部:相當於國防部、、公安部、交通部(驛傳)、軍委等部門。
刑部、大理寺:相當於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司法部等部門。
禮部:相當於教育部、文化部、宣傳部等部門。
戶部:相當於財政部、民政部、商務部、勞動與社會保障部、審計署、中國人民銀行(造幣)、稅務總局等各部門。
工部:相當於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水利部等部門。

殿閣大學士:從人數和地位上看相當於現在的政治局常委,因為這些大學士一般都是軍機大臣或是兼任尚書、都統之類的職位,都是獨當一面的人物。一般來說,三殿三閣(保和殿、武英殿、文華殿、體仁閣、文淵閣、東閣)共六名大學士,都是當到退休(休致)才空出,由協辦大學士遞補,除非該人被革職或是死亡。協辦大學士就相當於政治局候補。

領侍衛內大臣、內大臣等:就品級上來說現在似乎沒有那麼高的侍衛官;就職能來說,可以相當於中央保衛局。

都察院:相當於監察部。

理藩院:相當於外交部(清末以前的外交一般指對蒙古各部、西藏、新疆、俄羅斯、日本、朝鮮、越南等,主要還是管理蒙古)。

翰林院:相當於中央黨校(個人認為)兼中科院、社科院。

國子監:相當於清華、北大之類的學校的綜合體兼有教育部高教司的職能。

順天府:相當於北京市。

步軍統領:相當於現在北京警備區兼公安廳的職能。

內務府:為皇室服務的機構,可以理解為現在的國務院辦公廳之類的部門。

總督:軍事職能相當於現在的各大軍區級司令員;還可兼管地方政務。

巡撫:相當於現今的省委書記、省長。

駐防將軍:相當於現在的警備區司令員。

各省軍事:總體來說,清代的武官品級上較歷代有了較大的提高。
提督:為一省最高軍事長官,相當於現在的省軍區司令員。
總兵:相當於現今的軍分區司令員或軍長,其統轄的鎮相當於今天的軍分區。
副將:相當於副軍長。
參將:相當於師長。
游擊:相當於副師長或是旅長。
都司、守備:相當於團級。
千總:相當於營級。
把總:相當於正連級。
外委千總:相當於副連級。
外委把總:相當於正排級。
額外外委:相當於副排級。

有些部門只是為某一時代或是統治階級的需要,現在並不存在相關的部門。

正一品:
文職京官:太師、太傅、太保、殿閣大學士
文職外官:無
武職京官:領侍衛內大臣、掌鑾儀衛事大臣
武職外官:無
從一品:
文職京官:少師、少傅、少保、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協辦大學士、各部院尚書、都察院左右都御史
文職外官:無
武職京官: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統領、內大臣
武職外官:將軍、都統、提督
正二品:
文職京官: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內務府總管
文職外官:各省總督
武職京官:左右翼前鋒營統領、八旗護軍統領、鑾儀使
武職外官:副都統、總兵
從二品:
文職京官:內閣學士、翰林院掌院學士
文職外官:巡撫、布政使司布政使
武職京官:散秩大臣
武職外官:副將
正三品:
文職京官:督察院左右督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
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職外官:順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
武職京官:一等侍衛、火器營翼長、健銳營翼長、前鋒參領、護軍參領、
驍騎參領、王府長史
武職外官:城守尉、參將、指揮使
從三品:
文職京官:光祿寺卿、太僕寺卿
文職外官:都轉鹽運使司運使
武職京官:包衣護軍參領、包衣驍騎參領、王府一等護衛

武職外官:游擊、五旗參領、協領、宣慰使、指揮同知
正四品:
文職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
太僕寺少卿、鴻臚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給事中
京職外官:順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員、
武職京官:二等侍衛、雲麾使、副護軍參領、副前鋒參領、副驍騎參領、
太僕寺馬廠駝廠總管、貝勒府司儀長、侍衛領班
武職外官:防守尉、佐領、都司、指揮僉事、宣慰使司同知
從四品:
文職京官:內閣侍讀學士、翰林院侍讀學士、翰林院侍講學士、國子監祭酒
文職外官:知府、土知府、鹽運使司運同
武職京官:城門領、包衣副護軍參領、包衣副驍騎參領、包衣佐領、
四品典儀、二等護衛
武職外官:宣撫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
文職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參議、光祿寺少卿、給事中、
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醫院院使
文職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隸州知州
武職京官:三等侍衛、治儀正、步軍副尉、步軍校、監守信礮官、分管佐領
武職外官:關口守御、防禦、守備、宣慰使司僉事、宣撫使司同知、千戶
從五品:
文職京官:翰林院侍讀、翰林院侍講、鴻臚寺少卿、司經局洗馬、
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員外郎
文職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鹽運司副使、鹽課提舉司提舉
武職京官:四等侍衛、委署前鋒參領、委署護軍參領、委署鳥槍護軍參領、
委署前鋒侍衛、下五旗包衣參領、五品典儀、印物章京、
三等護衛
武職外官:守御所千總、河營協辦守備、安撫使、招討使、宣撫使司副使、
副千戶
正六品:
文職京官:內閣侍讀、左右春坊中允、國子監司業、堂主事、主事、
都察院都事、經歷、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經歷、
太常寺滿漢寺丞、欽天監監判、欽天監漢春夏中秋冬五官正、
神樂署署正、僧錄司左右善事、道錄司左右正一
文職外官:京府通判、京縣知縣、通判、土通判
武職京官:蘭翎侍衛、整儀尉、親軍校、前鋒校、護軍校、鳥槍護軍校、
驍騎校、委署步軍校
武職外官:門千總、營千總、宣撫使司僉事、安撫使司同知、副招討使、
長官使、長官、百戶
從六品:
文職京官:左右春坊贊善、翰林院修撰、光祿寺署正、
欽天監滿洲蒙古五官正、漢軍秋官正、和聲署正、
僧錄司左右闡教、道錄司左右演法
文職外官:布政司經歷、理問、允判、直隸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職京官:內務府六品蘭翎長、六品典儀
武職外官:衛千總、安撫使司副使
正七品:
文職京官:翰林院編修、大理寺左右評事、太常寺博士、國子監監丞、
內閣典籍、通政司經歷、知事、太常寺典籍、太僕寺主薄、
部寺司庫、兵馬司副指揮、太常寺滿洲讀祝官、贊禮郎、
鴻臚寺滿洲鳴贊
文職外官:京縣縣丞、順天府滿洲教授、訓導、知縣、按察司經歷、教授
武職京官:城門史、太僕寺馬廠協領
武職外官:把總、安撫使司僉事、長官司副長官
從七品:
文職京官:翰林院檢討、鑾儀衛經歷、中書科中書、內閣中書、詹事府主薄、
光祿寺署丞、典薄、國子監博士、助教、欽天監靈台郎、
祀祭署奉祀、和聲署署丞
京職外官:京府經歷、布政司都事、鹽運司經歷、直隸州州判、州判、
土州判
武職京官:七品典儀
武職外官: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
文職京官:司務、五經博士、國子監學正、學錄、欽天監主薄、太醫院御醫、
太常寺協律郎、僧錄司左右講經、道錄寺左右至靈
文職外官:布政司庫大使、鹽運司庫大使、鹽道庫大使、鹽課司大使、
鹽引批驗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經歷、縣丞、士縣丞、
四氏學錄、州學正、教諭
武職京官:無
武職外官:外委千總
從八品:
文職京官:翰林院典薄、國子監典薄、鴻臚寺主薄、欽天監摯壺正、
祀祭署祀丞、神樂署署丞、僧錄司左右覺義、道錄司左右至義
文職外官:布政司照磨、鹽運司知事、訓導
武職京官:八品典儀、委署親軍校、委署前鋒校、委署護軍校、委署驍騎校
武職外官:無
正九品:
文職京官:禮部四譯會同館大使、欽天監監侯、司書、太常寺漢贊禮郎
文職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縣主薄
武職京官:各營蘭翎長
武職外官:外委把總
從九品:
文職京官:翰林院侍詔、滿洲孔目、禮部四譯會同官序班、國子監典籍、
鴻臚寺漢鳴贊、序班、刑部司獄、欽天監司晨、博士、
太醫院吏目、太常寺司樂、工部司匠
文職外官;府廳照磨、州吏目、道庫大使、宣課司大使、府稅課司大使、
司府廳司獄、司府廳倉大使、巡檢、土巡檢
武職京官:太僕寺馬廠委署協領
武職外官:額外外委
未入流:
文職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庫使、禮部鑄印局大使、兵馬司吏目、
崇文門副使
文職外官:典史、土典史、關大使、府檢校、長官司吏目、茶引批驗所大使、
鹽茶大使、驛丞、土驛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縣倉大使
武職京官:無
武職外官:百長、土舍、土目

這里的太師、太傅、太保……只是對大臣的一種榮譽加銜,或死後所贈。右都御史是總督的加銜;右副都御史是巡撫的加銜;總督和巡撫是地方最高長官,兼了都御史的頭銜,就可以有彈劾權。這些都是空銜而不是實職。

2. 清朝乾隆時期的殿閣大學士是不是相當於現在的國務委員

清殿閣大學士是正一品官階,俗稱「閣老」。首輔軍機大臣、大學士相當於今天的總理而殿閣大學士相當於今天的副總理,協辦大學士是從一品官階相當於今天的國務委員。

3. 清朝殿閣大學士產生原因

朱元璋即位後,廢除丞相。丞相被廢除以後,全國的重大政務都由皇帝親自處理,明太祖平均每天要批閱奏章二百多件,處理國事四百多件,忙得不可開交,於是他另設殿閣大學士,侍從左右,以備顧問,後來,殿閣大學士參與決策,逐漸形成內閣制度。明初,明太祖大興冤獄,誅殺功臣,洪武十三年(1380年),殺胡惟庸,罷中書省,廢除1600餘年來的丞相制度,直接由皇帝親統六部。洪武二十八年(公元 1395年)六月,太祖御奉天殿,敕諭文武群臣說:「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事務,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以後嗣君並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但由於工作份量實在過於龐大,洪武十五年(1382年)不得不設殿閣大學士,為皇帝顧問,一開始大學士並無實權,類似今日的秘書職。明中葉後逐漸參與機要,實為內閣長官。起草詔令,代皇帝批答奏章,實際掌握宰相之權.

4. 清朝的殿閣大學士和內閣大學士的區別

殿閣大學抄士是洪武皇帝設的,朱元璋廢丞相,撤中書省,權分六部,直屬皇帝,政務太多了,自己忙不過來,所以設了個殿閣大學士幫自己處理政務。這個官職無實權,品級也不大
內閣大學士是永樂皇帝設的,朱棣當上皇帝以後,為了加強君權,設立內閣,有重要親信大臣擔任,內閣大臣有票擬權,就是在奏摺上寫上自己的處理意見,交由皇帝批准,這叫硃批。內閣大臣雖無實權,但卻品級能力都比較高。但當皇帝昏庸時,掌握票擬權的閣臣或者宦官集團往往就會亂政專權

5. 清朝內閣大學士權力有多大相當於如今的什麼官職

大學士本相當於皇帝的秘書,是為了防止宰相的權利過於大,而瓜分權利所設立的。到清朝才正式設立制度及機構,更加完善了體制。相當於如今的副總理。

6. 清朝殿閣大學士可以管六部嗎

清朝初期沿襲明制,設四殿二閣,即保和殿、中和殿、文華殿、武英殿、文淵閣和東閣。但內閣受制於議政王大臣會議,只是轉達表章的機構,大學士並不入閣辦事。
康熙時,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權力被大部剝奪,決策多由南書房作出。康熙於大臣中簡任若干入值南書房,參與機務。但南書房不是正式機構,也不能行文或指揮其他衙門。
雍正時設「軍機處」,有軍機大臣三人至六人、軍機章京若幹人,成為權力中樞,皇帝的詔令多由軍機處發出。但有清一代,正式詔書等均以內閣名義擬出,臣下正式奏章也遞交內閣。
大學士的名稱前要改加殿、閣銜,數目為六人。最初明朝大學士共「四殿」「兩閣」。四殿者,中極殿大學士(原為華蓋殿)、建極殿大學士(原為謹身殿)、文華殿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也。兩閣者,文淵閣大學士、東閣大學士也。清朝則稱「中和殿大學士」「保和殿大學士」「文華殿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 」「文淵閣大學士」「東閣大學士」。
乾隆年間改「中和殿大學士」為「體仁閣大學士」,成為「三殿三閣」,設滿漢大學士各二人,又有協辦大學士滿漢各一人作為替補。因前有議政王大臣會議制約,清內閣實際權力受到限制,後有軍機處,成為了當時名義上的百僚之長。

7. 清朝的官階制度,等級是什麼

清朝官員品級
大清朝官員等級分「九品十八級」,每等有正從之別,不在十八級以內的叫做未入流,在級別上附於從九品。

正一品:
文職京官:太師、太傅、太保、殿閣大學士
文職外官:無
武職京官:領侍衛內大臣、掌鑾儀衛事大臣
武職外官:無

從一品:
文職京官:少師、少傅、少保、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協辦大學士、各部院尚書、督察院左右督御史
文職外官:無
武職京官: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統領、內大臣
武職外官:將軍、都統、提督

正二品:
文職京官: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內務府總管
文職外官:各省總督
武職京官:左右翼前鋒營統領、八旗護軍統領、鑾儀使
武職外官:副都統、總兵

從二品:
文職京官:內閣學士、翰林院掌院學士
文職外官:巡撫、布政使司布政使
武職京官:散秩大臣
武職外官:副將

正三品:
文職京官:督察院左右督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 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職外官:順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
武職京官:一等侍衛、火器營翼長、健銳營翼長、前鋒參領、護軍參領、 驍騎參領、王府長史
武職外官:城守尉、參將、指揮使

從三品:
文職京官:光祿寺卿、太僕寺卿
文職外官:都轉鹽運使司運使
武職京官:包衣護軍參領、包衣驍騎參領、王府一等護衛
武職外官:游擊、五旗參領、協領、宣慰使、指揮同知

正四品:
文職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 太僕寺少卿、鴻臚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給事中
京職外官:順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員、
武職京官:二等侍衛、雲麾使、副護軍參領、副前鋒參領、副驍騎參領、 太僕寺馬廠駝廠總管、貝勒府司儀長、侍衛領班
武職外官:防守尉、佐領、都司、指揮僉事、宣慰使司同知

從四品:
文職京官:內閣侍讀學士、翰林院侍讀學士、翰林院侍講學士、國子監祭酒
文職外官:知府、土知府、鹽運使司運同
武職京官:城門領、包衣副護軍參領、包衣副驍騎參領、包衣佐領、 四品典儀、二等護衛
武職外官:宣撫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
文職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參議、光祿寺少卿、給事中、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醫院院使
文職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隸州知州
武職京官:三等侍衛、治儀正、步軍副尉、步軍校、監守信礮官、分管佐領
武職外官:關口守御、防禦、守備、宣慰使司僉事、宣撫使司同知、千戶

從五品:
文職京官:翰林院侍讀、翰林院侍講、鴻臚寺少卿、司經局洗馬、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員外郎
文職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鹽運司副使、鹽課提舉司提舉
武職京官:四等侍衛、委署前鋒參領、委署護軍參領、委署鳥槍護軍參領、委署前鋒侍衛、下五旗包衣參領、五品典儀、印物章京、三等護衛
武職外官:守御所千總、河營協辦守備、安撫使、招討使、宣撫使司副使、副千戶

正六品:
文職京官:內閣侍讀、左右春坊中允、國子監司業、堂主事、主事、都察院都事、經歷、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經歷、
太常寺滿漢寺丞、欽天監監判、欽天監漢春夏中秋冬五官正、神樂署署正、僧錄司左右善事、道錄司左右正一
文職外官:京府通判、京縣知縣、通判、土通判
武職京官:蘭翎侍衛、整儀尉、親軍校、前鋒校、護軍校、鳥槍護軍校、驍騎校、委署步軍校
武職外官:門千總、營千總、宣撫使司僉事、安撫使司同知、副招討使、長官使、長官、百戶

從六品:
文職京官:左右春坊贊善、翰林院修撰、光祿寺署正、欽天監滿洲蒙古五官正、漢軍秋官正、和聲署正、 僧錄司左右闡教、道錄司左右演法
文職外官:布政司經歷、理問、允判、直隸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職京官:內務府六品蘭翎長、六品典儀
武職外官:衛千總、安撫使司副使

正七品:
文職京官:翰林院編修、大理寺左右評事、太常寺博士、國子監監丞、內閣典籍、通政司經歷、知事、太常寺典籍、太僕寺主薄、部寺司庫、兵馬司副指揮、太常寺滿洲讀祝官、贊禮郎、鴻臚寺滿洲鳴贊
文職外官:京縣縣丞、順天府滿洲教授、訓導、知縣、按察司經歷、教授
武職京官:城門史、太僕寺馬廠協領
武職外官:把總、安撫使司僉事、長官司副長官

從七品:
文職京官:翰林院檢討、鑾儀衛經歷、中書科中書、內閣中書、詹事府主薄、光祿寺署丞、典薄、國子監博士、助教、欽天監靈台郎、
祀祭署奉祀、和聲署署丞
京職外官:京府經歷、布政司都事、鹽運司經歷、直隸州州判、州判、土州判
武職京官:七品典儀
武職外官: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
文職京官:司務、五經博士、國子監學正、學錄、欽天監主薄、太醫院御醫、太常寺協律郎、僧錄司左右講經、道錄寺左右至靈
文職外官:布政司庫大使、鹽運司庫大使、鹽道庫大使、鹽課司大使、鹽引批驗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經歷、縣丞、士縣丞、四氏學錄、州學正、教諭
武職京官:無
武職外官:外委千總

從八品:
文職京官:翰林院典薄、國子監典薄、鴻臚寺主薄、欽天監摯壺正、祀祭署祀丞、神樂署署丞、僧錄司左右覺義、道錄司左右至義
文職外官:布政司照磨、鹽運司知事、訓導
武職京官:八品典儀、委署親軍校、委署前鋒校、委署護軍校、委署驍騎校
武職外官:無

正九品:
文職京官:禮部四譯會同館大使、欽天監監侯、司書、太常寺漢贊禮郎
文職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縣主薄
武職京官:各營蘭翎長
武職外官:外委把總

從九品:
文職京官:翰林院侍詔、滿洲孔目、禮部四譯會同官序班、國子監典籍、鴻臚寺漢鳴贊、序班、刑部司獄、欽天監司晨、博士、太醫院吏目、太常寺司樂、工部司匠
文職外官;府廳照磨、州吏目、道庫大使、宣課司大使、府稅課司大使、司府廳司獄、司府廳倉大使、巡檢、土巡檢
武職京官:太僕寺馬廠委署協領
武職外官:額外外委

未入流:
文職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庫使、禮部鑄印局大使、兵馬司吏目、
崇文門副使
文職外官:典史、土典史、關大使、府檢校、長官司吏目、茶引批驗所大使、
鹽茶大使、驛丞、土驛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縣倉大使
武職京官:無
武職外官:百長、土舍、土目

8. 關於清朝的「大學士」制度

明初沿置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因胡惟庸案始廢去丞相之制。此後以內閣大學士行丞相之職。清沿設內閣大學士,惟以軍機大臣行丞相之職權。以大學士充顧問。成祖時以儒臣為殿閣大學士,參預機務。至明中葉遂以大學士為內閣長官,起草詔令,批答奏章,官品雖低,而實握宰相之權。清代雖提高品級(一品),但職任反不重要。雍正中設立軍機處,大學士的職權就為軍機大臣所替代。惟軍機大臣及內外各官之資望特重者,仍授大學士作為榮典。大學士都以殿閣名入銜,明設中極,建極,文華,武英等殿和文淵閣,東閣大學士,無定員。清乾隆十年(公元1745年)以後,大學士專以三殿(保和、文華、武英),三閣(文淵、體仁、東閣)入銜,滿漢各2人;協辦大學士滿漢各1人。均為文臣最高的官位,漢人非翰林出身不授此官(除少數例外)。
軍機處

清代在皇帝直接指揮下的最高軍政決策和執行機構。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用兵西北,設軍機房。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始正式改稱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在軍機處任職者,稱軍機大臣,通稱大軍機,無定員,最多時達6—7人,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在皇帝指定下兼任。但任命時亦按各人的資歷分別稱為軍機處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學習行走等。其僚屬稱軍機章京,俗稱小軍機,掌繕寫諭旨、記載檔案、查核奏議。乾隆時定為滿漢兩班,各8人,後增至四班32人。每班有領班、幫領班各1人,滿語稱「達拉密」。軍機處職掌為每日晉見皇帝,秉承皇帝意旨處理軍國要務、官員任免和一切重要奏章,為中國歷史上中央集權制的最高發展。宣統三年(公元1911年)內閣成立之後,撤銷軍機處,以軍機大臣改任為內閣之總理大臣、協理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