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學位證如果取消了,是沒有辦法補救的,只能是拿不到學士學位證。
1、為加強專對學士學位授予屬工作的管理和保證所發學位證書的規格質量,學士學位證書由國家教育委員會學位辦公室會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製,由學位授予單位頒發。
2、統一印製的學士學位證書,封面顏色為墨綠色,上部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下部印有「學士學位證書」字樣;內頁按學位授予對象分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和「來華留學本科畢業生」三種。
3、頒發學士學位證書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學位授予單位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國家教育委員會的有關要求,嚴格執行學士學位授予標准,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Ⅱ 三種情況可能被撤銷學位,現在的學位審查是不是越來越嚴格了
確實比較嚴格了,因為隨著我們的學位制度的進一步優化,以後的學位含金量會越來越高。
學位的問題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這個問題不允許有任何的徇私舞弊和抄襲行為。很多人可能覺得自己在大學之前需要好好學習,但是一旦走入到大學校門以後就不需要學習了,有些人這個時候會荒廢學業,有些人會把注意力放到其他事情上,在我個人看來,這樣的行為都是屬於學術不端,甚至有點浪費大學生活的意思。
三種情況可能被撤銷學位。
這三種情況主要集中在所謂的抄襲和剽竊現象上,如果一個人的學位論文存在抄襲和剽竊的現象,那麼這個人可能會被撤銷學位。另外兩個情況是所謂的冒名頂替和在學習期間存在不正當的違規行為。以上三種行為都是非常嚴重的學術不端的現象,而且這樣的行為也有辱學風,是一種不好的風氣。
Ⅲ 獲得學位後,學位論文如果被教育部或上海市學位辦抽檢不合格,會被撤銷學位嗎
1、碩士畢業後論文抽檢(已獲得碩士學位)不會判定為不合格,只會判定為是否抄襲。
2、如果論文判定為抄襲則會被取消學位證。
3、如果只是判定為論文質量或者水平不高則不會被取消學位證,因為這不是學生的問題而是指導老師和答辯老師的問題。
(3)上海學位撤銷擴展閱讀
學位論文處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學位論文管理,推進建立良好學風,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嚴肅處理學位論文作假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向學位授予單位申請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所提交的博士學位論文、碩士學位論文和本科學生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其他畢業實踐環節)(統稱為學位論文),出現本辦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處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學位論文作假行為包括下列情形:
(一)購買、出售學位論文或者組織學位論文買賣的;
(二)由他人代寫、為他人代寫學位論文或者組織學位論文代寫的;
(三)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的;
(四)偽造數據的;
(五)有其他嚴重學位論文作假行為的。
第四條 學位申請人員應當恪守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在指導教師指導下獨立完成學位論文。
第五條 指導教師應當對學位申請人員進行學術道德、學術規范教育,對其學位論文研究和撰寫過程予以指導,對學位論文是否由其獨立完成進行審查。
第六條 學位授予單位應當加強學術誠信建設,健全學位論文審查制度,明確責任、規范程序,審核學位論文的真實性、原創性。
第七條 學位申請人員的學位論文出現購買、由他人代寫、剽竊或者偽造數據等作假情形的,學位授予單位可以取消其學位申請資格;已經獲得學位的,學位授予單位可以依法撤銷其學位,並注銷學位證書。取消學位申請資格或者撤銷學位的處理決定應當向社會公布。從做出處理決定之日起至少3年內,各學位授予單位不得再接受其學位申請。
前款規定的學位申請人員為在讀學生的,其所在學校或者學位授予單位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為在職人員的,學位授予單位除給予紀律處分外,還應當通報其所在單位。
第八條 為他人代寫學位論文、出售學位論文或者組織學位論文買賣、代寫的人員,屬於在讀學生的,其所在學校或者學位授予單位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屬於學校或者學位授予單位的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其所在學校或者學位授予單位可以給予開除處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九條 指導教師未履行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教育、論文指導和審查把關等職責,其指導的學位論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學位授予單位可以給予警告、記過處分;情節嚴重的,可以降低崗位等級直至給予開除處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條 學位授予單位應當將學位論文審查情況納入對學院(系)等學生培養部門的年度考核內容。多次出現學位論文作假或者學位論文作假行為影響惡劣的,學位授予單位應當對該學院(系)等學生培養部門予以通報批評,並可以給予該學院(系)負責人相應的處分。
Ⅳ 我的學位證學校能撤消嗎有法律依據嗎
根據規定,學生按照規定在學校完成學業並且經考核以後學校發放證書的,專學校無權扣留,這是法屬定的權利,學校有取得和擁有學歷資格權利,學校不得注銷。否則就違法。因為法定權利大於約定權利。
但是如果學校找理由,說你申請學位的論文存在抄襲情況的話,可以申請撤銷。
1981年,我國開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條例明確規定「學位授予單位對於已經授予的學位,如發現有舞弊作偽等嚴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情況,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復議,可以撤銷。」200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決定》,對上述規定未作修改。
Ⅳ 三種情形或撤銷學位,你知道是哪三種嗎
會撤銷學位的事情是用冒名頂替的,非法手段進行入學,獲取畢業證。在學習上課期間中有違規不受學位制的行為。在論文和研究成果當中有大量的抄襲,偽造行為。
Ⅵ 學位證書是教育局頒發的學校能撤銷嗎
學位證是國家授權給本科院校發的,民辦院校什麼的一般無權頒發。學位證都有教育部備案,印有查詢電話,是教育部資料庫的,用已知的真證書上的電話查詢一下,輸入你要知道的這個證書的編號,就能知道這個證書是真是假了。已經發出去的證書在教育部備案,學校只是個具體辦事的而已,實際上根子在於教育部,要撤銷的話必須教育部撤銷。至於教育局,小小的市縣教育局是無權干涉高校的教育事務的。本科大學的校長是正廳級,省屬本科大學是省政府直屬單位,具體政務指導由省教育廳辦理。
Ⅶ 如果我朋友學士學位因學術不端被撤銷學位了,那麼他後來獲得的碩士學位會被撤銷么
學士學位因為學術不端而被撤銷學位的,獲得的碩士學位沒有影響。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對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取得入學資格或者學籍的,學校應當取消其學籍,不得發給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已發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校應當依法予以撤銷。
對以作弊、剽竊、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學校應當依法予以撤銷。被撤銷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已注冊的,學校應當予以注銷並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無效。也就是說,在哪個階段被撤銷的,撤銷該階段獲得的學位,從而不影響碩士學位。
(7)上海學位撤銷擴展閱讀:
當然如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訴。學生對學校的處理或者處分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學校處理或者處分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對學生提出的申訴進行復查,並在接到書面申訴之日起15日內作出復查結論並告知申訴人。
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限期內作出結論的,經學校負責人批准,可延長15日。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認為必要的,可以建議學校暫緩執行有關決定。
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經復查,認為做出處理或者處分的事實、依據、程序等存在不當,可以作出建議撤銷或變更的復查意見,要求相關職能部門予以研究,重新提交校長辦公會或者專門會議作出決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Ⅷ 我想問下,已被授予的碩士學位在什麼情況下會被撤銷
以弄虛作假的方式取得的學位被查到後學位會被撤銷,最常見的是畢業論文做假抄襲。
碩士學位
碩士是一個介於學士及博士之間的研究生學位(Post-Graate),擁有碩士學位者通常象徵具有基礎的獨立的思考能力。碩士課程主分為兩種,分別是修課式和研究式。
修課式碩士一般只需要完成特定的課程,並且達到學院所要求的成績便可以畢業,而大部份哲學碩士課程則除了要求在修學課程上取得優異成績和擔任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外,還要進行全職學術研究,並且撰寫碩士論文才能畢業。完成修課式碩士課程所需的時間為一年到兩年不等,入學資格一般為學士畢業便可。另一方面,由於哲學碩士需要進行全職研究和擔任教學助理,所以入學資格要求會高很多,通常需要申請者擁有學士學位,並且取得二級榮譽一等,甚至一級榮譽或以上的成績。完成哲學碩士課程所需的時間一般為兩年到兩年半,有些時候也會因為在研究上有困難而延長修業時間,但通常不會超過四年。
工商管理碩士除了需要學士資格外,通常還會要求學生擁有若干年的工作經驗。
Ⅸ 三種情形或將被撤銷學位,你知道是怎麼回事嗎
現在大學本科畢業之後可以獲得學位證和畢業證,如果只拿到了畢業證,那也說明這四年本科白上了。
小編記得在剛上大學時候,老師就和我們說過大學期間不要掛科,如果掛科數目多了,那麼很有可能要重修,如果重修還是不合格,那麼學位證也可能拿不到!教育部發布了公告,這三種情形將撤銷學位,這條消息一出,很多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都慌了,就連一些畢業了的學生也慌了。如果之前涉及到這種情況,學位也會撤銷。那麼究竟是那三種情況呢?下面小編來說說我所知道的吧!這三種情況就是會被撤銷學位,每一個學生也應該明白,非法的事情做不得。即使現在沒事,並不代表以後也會沒事。出台這樣的公告,就是在保護每一位考生的權益,也是在維護教育的公平!小編覺得如果要去嚴查,肯定會有很多類似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