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廣州學位和學區是怎樣的
這是很多購房者最關心的問題之一
學位房是指購買特定住宅後,可以享受相應的幼兒園或小學的配套學位視不同學校收費不同)的借讀費。
學區房是指購買特定樓盤後,可以獲得住宅一定的積分(一般100分),像社保、公益等均可獲得積分,積分較高者可獲得入學機會。
2. 關於越秀區學位問題
這個要問越秀區教育局才清楚,一般要求房產產權要是小孩父母或爺爺奶奶的才可以,需要是直系親屬的
3. 廣州地區小學的學位怎麼分配的
小學學位安排辦法
大洋新聞 時間: 2009-04-29 來源: 信息時報
1.新住戶:
對在2009年5月新生報名前購買現樓並於8月底具備居住條件的一手房業主子女,到對口小學入學作地段生接收。在報名之日後購買並於8月底具備居住條件的,且符合地段生界定條件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2.租住戶:
(1)對手續完備的由適齡兒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單位房的租住戶子女,且該住房為適齡兒童及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相關的租住憑據和與租住地址一致的戶口簿,只要該住宅單元現無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到對口小學入學作地段生接收;如在同一住宅單元現已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均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2)適齡兒童及父母均屬廣州市越秀區集體戶,集體戶口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能提供實際居住地戶籍不得遷入的相關證明和居住情況的相關證明(提供父母的實居地消費單據,如水電費、煤氣費、固定電話費等),且該房為適齡兒童及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是由適齡兒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單位房的租住戶子女,由實際居住地對口小學作地段生接收。
(3)對手續完備的具有本區戶籍的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單位房,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內的租住戶子女,該住房是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經市房管局認可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有效租賃合同,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統籌生屬被統籌學校的地段生。對沒有按規定辦理合法租賃手續,證明不齊備的,不予受理。
3.拆遷戶:
由拆遷辦安置並實際居住在越秀區轄內的臨遷戶子女(以拆遷協議提供的居住地為依據,可不與戶口地址一致,但必須具備廣州市戶籍),或領取拆遷補貼自行解決住地的臨遷戶子女,能提供經市房管局認可的有效租賃合同,經核實確認現住址為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統籌生屬被統籌學校的地段生。
4.二手房住戶:
對已辦理完善交易手續的二手房業主子女,人戶一致,只要該住宅單元原業主沒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到對口小學入學作地段生接收;如該住宅單元原業主已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均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統籌生屬被統籌學校的地段生。
5.不完全房產住戶:
適齡兒童與父母擁有不完全房產的居住地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即在廣州市內沒有其他房產(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人戶一致,由對口小學作地段生接收。如不完全房產之外另有房產,則視具體情況由完全房產所在地對口小學作地段生接收或由不完全房產所在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統籌生屬被統籌學校的地段生。
6.隨祖輩居住戶:
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是祖輩家(或適齡兒童的直系親屬家),人戶一致,由對口小學作地段生接收。
7.隨非直系親屬住戶:
居住在適齡兒童非直系親屬的房產,該居住地為適齡兒童和其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人戶一致,均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統籌生屬被統籌學校的地段生。
凡屬集體戶、租住戶、拆遷戶、二手房住戶、不完全房產住戶、隨祖輩居住戶、隨非直系親屬住戶等適齡兒童入學,先到地段對口小學辦理登記手續
4. 越秀區朝天小學的學位地段
光塔街:中山六路38-114、118-150號(雙)、79-117號(單)(原:中山六路118-150、72-114、58-70、38-58、79-117號);朝天路49-93號;孝友東1、2-18號之一,鏗園1-9號、2-6號,崔府街4-22號、24號中座前;崔府街中、前、後座,崔府新街1-13號,井泉巷,營房巷1-35號;甜水巷39號之一至57號,甜水橫巷2號至16號,崔府街1-16號之一(原:崔府街1-11號);朝天路1-47號(原:朝天路1-17號、43-61號之一);光塔路2-30號、37-45號、40-88號,禮拜寺巷,瑪瑙巷4-18號,王姓巷;從家巷1-25、2-28號,維新里1-7號,怡樂里1-17號,仙鄰巷42-60、64-82號(其中仙鄰巷62號除外);仙鄰新巷、光塔路29號、33號左;崔府街26號、32-40號一、二、三幢、42號至48號(含46號之一、之二);孝友西3、5、23、23之一、20-28號,營房巷2-20號、37-79號,中山六路119-175號,惠和坊,芙渠坊,馬廠巷,馬廠一巷、二巷,瑪瑙巷20-66號,瑪瑙一巷(單、雙號),瑪瑙二巷2-14、13-17號,瑪瑙三巷2-12號;瑞興新街1-13號(其中瑞興新街13號除外)、2-28號,朱園巷4-12號、11-17號,解放中路461-501號(單號),朝天路72-76號,中山六路5-43、4-14、16-36之一、47-73號,粵華西一街2-20號,粵華東一街1-16號、粵華東二街(單、雙號),粵華街2-8號(雙號),永樂街3-23號(單號)[原:無「(單號)」],火堆巷1-17號(單號)、2-28號(雙號),陶街2-10號之一、14-36號之二,朝天路4-70號,米市路2-6號,米市路10、12、14-52號,米市路54-62號(雙號)。 六榕街:舊南海縣街1-53號、2-40號、司家裡1-27號、2-10號、楊家巷1-15號、2-10號、仁集里2-6號、雲路街單號、雲路街一橫巷2、3、7號,雲路街三橫巷1-11號、2-14號、六榕路3-77號、仁3-27號、卜家巷1-9號、六榕橫2-20號、六榕里1-30號、惠吉東路1-47號、2-44號、福泉街單號、惠吉西1-35號、2-46號、惠吉西一坊2-14號、1-13號、二坊1-17號、2-16號、三坊1-7號、2-8號,觀音廟1號東西樓27號、29號、2號、4號、16號。
5. 2016年廣州市越秀區朝天路小學學位新生登記范圍
2016年的未出,在越秀區教育局那裡查詢到15年的給你參考
2015年越秀區朝天小學一年級新生登記范圍
行政街
范 圍
光
塔
街
中山六路38-114、118-150號(雙)、79-117號(單)、 朝天路49-93號、
孝友東1、2-18號之一 鏗園1-9號、2-6號 崔府街4-22號(雙號)、24號中座前
崔府街中、前、後座 崔府新街1-13號 井泉巷 營房巷1-35號、
甜水巷39號之一至57號(單雙號)、甜水橫巷2-16號(單雙號)
崔府街1--61號之一(單雙號)朝天路1-47號(單雙號)、光塔路2-30號、40-88號、(雙)、37-45號(單) 禮拜寺巷、瑪瑙巷4-18號(雙號)、王姓巷、
從家巷1-25(單)、2-28(雙)號、維新里1-7號(單)、怡樂里1-17號(單)、
仙鄰巷42-60、64-82號(雙)、仙鄰新巷、光塔路29、33號左
崔府街26號、32-40號(含40號一、二、三幢)、42號至48號(含46號之一、之二)
孝友西3、5、23、23之一、20-28號(雙)、營房巷2-20號(雙)、37-79號(單)、
中山六路119-175號(單)、惠和坊 芙渠坊、 馬廠巷、馬廠一巷、二巷、
瑪瑙巷20-66號(雙)、瑪瑙一巷、瑪瑙二巷2-14(雙)、13-17號(單)、
瑪瑙三巷2-12號(雙)、 瑞興新街1-11號(單)、2-28號(雙)、朱園巷4-12號(雙)、11-17號(單)
解放中路461-501號 (單號)朝天路72-76號(雙)
中山六路5-35、47-73號(單)、4-36之一(雙)
粵華西一街2-20號(雙)、粵華東一街1-16號、粵華街2-8號(雙號)、
永樂街1號、3-23(單)、4-28(雙)號、永安新街、牌甲巷
火堆巷1-17號(單)、2-28號(雙號、含26號之一)、粵華東二街1-21(單)、18、20號、陶街2-10號之一、14-36號之二、
朝天路4-70號(雙號)
米市路2-6、10、12、14-52、54—62號(雙號)
六榕街
舊南海縣街1-53號(單),2-40號(雙),司家裡1-27號(單),2-10號(雙),
楊家巷1-15號(單),2-10號(雙), 仁集里2-6號(雙)、3-27號(單),
雲路街1-33(單號),雲路街一橫巷2、3、7號,雲三橫巷1-11號、2-14號,
六榕路3-77號,卜家巷1-9號,六榕橫2-20號,惠吉東路1-47號,2-44號,
福泉街1-53(單號),惠吉西1-35號,2-46號,
惠吉西一坊2-14號,1-13號,二坊1-17號,2-16號,三坊1-7號,2-8號,
觀音廟1號東西樓27號,29號,2號,4號,16號,
解放北路542、573、666、667、680—754號,683號 余甘里1-9號,2-6號
迎賓路6-38號(雙) 六榕路16、18號,142-154號 百靈路3-53號之一(單)
小茶巷9-35號,6-26號 小茶橫2-16號 大茶二巷2-12號之一
將軍東9—21號,10—14號之一 將軍西23號,24號 瑞南路27、29號
泮園1-12號 廣德路1-29號 廣德北3號(含之一至之六 )
6. 買越秀區的學位房就一定能上學嗎
不一定,越秀區的學位房主要是針對有越秀區戶口的人來說的,若只有學位房和社保,沒有對應戶口,同樣需按積分來入讀公立學校
7. 現在廣州市中小學的學位都是分片的,如何查詢廣州市各個區域中小學的學位情況呢
這個比較困難,要資詢教育局,或教育局網站
8. 越秀區鐵一小學的學位地段
梅花街:共和路35-73號(單號)、共和二路1-53號(15、17、19、21、35、35號之一除外)、共和三路1-17號、中山一路99-103號、中山一路65-69號(單號)、中山一路78-100號(雙號)、中山一路2-58號(雙號、20號、錦城南苑24號、24號之一、之二除外) 梅花街:共和西路(單號)、共和西橫路、福今路3-27號(單號)、梅花村 梅花街:共和路2-82號(雙號)1-19號(單號),共和東路17、18、19、20號,共和大街11-15號、共和二橫路18、52-56號、荔枝園6-12號 農林街:農林東路、東園新村 東湖街:小東園、署前路14號 梅花街:達道路22號-68號(雙號)、共和西(雙號,2、4、10、32號除外)、老報社、西元崗(一、二、三巷除外)以上地段共招八個班,其中金羊一街、二街、三街共招兩個班。計劃招8個班。
9. 廣州學位分配問題
戶口在海珠區,學位就屬於海珠,具體的學校選擇還要問想讀學校的規定
10. 關於廣州小學入學學位統籌的問題
前段時間,廣州市各區都公布了小學招生政策。多套住房是否會被統籌?一手房業主、二手房業主、隨祖輩居住者及租住戶,需要滿足什麼樣的條件才能入讀對口小學?作為家長,懸在心裡的問題快到這里找答案。
怎麼算「就近入學」 居住地與學校距離在3公里內
今年,廣州市各區的小學招生政策依然遵循就近入學,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有人認為就近入學就是要安排到離家最近的學校就讀,這是一種誤解。小學生就近入學是指相對就近入學,根據原國家教委《關於制定義務教育辦學條件標准、義務教育實施步驟和規劃統計指標問題的幾點意見》的規定,學生居住地與學校距離原則上應在3公里以內。在這個范圍內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本區的生源及學校綜合布局調整情況劃分各小學的招生服務地段,分配一年級新生學位,在此半徑范圍即屬就近入學。
入學政策
一手房業主
越秀:在當年5月新生報名前購買現樓並於8月底前具備居住條件,可當地段生。
隨祖輩居住者
越秀:如果適齡兒童父母沒有房產或其他實際居住地,可當地段生。
二手房業主
越秀:沒有小孩在讀1-5年級;但在4月15日後購買並小於30平方米的,要提供唯一居住地證明。
租住戶
越秀:適齡兒童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單位房的提供相關無房證明,若住宅單元無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由對口小學接收;如已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對手續完備的具有越秀區戶籍的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單位房的,提供唯一居住地等證明,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隨祖輩居住戶」對口入讀也須是唯一房產
而隨祖輩居住戶是這樣安排的: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兒童父母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是祖輩家(直系親屬),同戶同住,由對口小學接收。
舉例:
馮先生是越秀區戶口,他和妻子兒子居住在他父母的房產里,而馮先生在廣州沒有其他居住地,他的兒子可被對口小學接收。
不一定被統籌,看居住情況,住哪個街道,才好找學校,2015年廣州市越秀區小學招生地段(學位路段)劃分表http://www.efang.com/listnews_new.asp?id=8701,看就清楚學校和最遠的學校擇學費需要打電話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