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前往畢業學校查詢。
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只能查詢到畢業證編號的,學位證打電話到學校去核實,具體還是先給學校的教務處打個電話問問清楚。
因為學位證是學校發的,不過就算補辦,學校最多也只能開個證明,可以去學校教務處問下老師的學位證編號,學校是有檔案記錄的。
(1)學士學位代碼規則擴展閱讀:
現行學士學位證書編號規則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2005年8月25日下發的《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調整學位證書編號方式的通知》精神,學位證書編號方式調整如下:
一、普通博士、碩士、學士學位證書(以下簡稱三級學位證書)編號調整為16位數:前五位為學位授予單位代碼;第六位為授予學位的級別,博士為2,碩士為3,學士為4;第七至第十位為授予學位的年份,如:2006年為2006;後六位為學位授予單位授予學位人員的順序號碼。
二、普通學士學位中的「雙學位」和「第二學位」證書,分別在第十一位用一個漢語拼音字母「S」和「E」加以區別,其餘與普通學士學位證書編號方式相同。總位數為16位。
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所獲學位證書,在起始位置加「C」,與普通學士學位證書加以區分,其後續編號為16位數。
自考生所獲學位證書,第十一位用漢語拼音字母「Z」標明,其餘與成人學士學位相同。總位數為17位。
2. 補授學士學位證號的編號如何編
學士學位的編號復規則:前五位為授予制單位代碼;第六位為授予學位的級別,博士為2,碩士為3,學士為4;第7到第10位為授予學位年份;後六位為隨機順序號碼。普通學士學位中的「雙學位」和「第二學位」證書,分別在第十一位用「雙」和「二」的漢字拼音首位字母「S」和「E」區別,其他沿用普通學位證書編號規則。總位數為16位。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所獲學位證書,在起始位置加「C」,與普通學士學位證書加以區分,總位數為17位。
3. 畢業證編號的編號規則
畢(結)業證書編號即為注冊號,使用阿拉伯數字,統一規范為18位。
(一)普通、成人高等教育畢(結)業證書注冊號由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按以下順序編排:前5位為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的國標代碼;第6位為辦學類型代碼;第7至10位為年份;第11至12位為培養層次代碼;第13位至17位為學校對畢(結)業證書編排的序號。2002年學歷證書編號擴充至18位(但當年有部分高校仍使用17位)。
(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畢業證書注冊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按以下順序編排:第1位為辦學類型代碼;第2位為培養層次代碼;第3、4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國標代碼;第5、6位為地(市)國標代碼;第7、8位為縣(區)國標代碼;第9、10位為年度代碼;第11位為上、下半年考試考次代碼;第12至16位為准考證序號代碼;第17位為校驗代碼。
(三)辦學類型代碼:普通高等教育1;成人高等教育5;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6;網路教育為7。
(四)培養層次代碼:博士研究生01;碩士研究生02;第二學士學位04;本科05;專科(含高職)06。
4. 怎樣知道自己學位證上的專業代碼呢
學位號是要被記錄在案的,在網上都能查到,
普通博士、碩士、學士學位證書(以下簡稱三級學位證書)編號調整為十六位數:前五位為學位授予單位代碼;第六位為授予學位的級別,博士為2,碩士為3,學士為4;第七至十位為授予學位的年份,如:2005年為2005;後六位為學位授予單位授予學位人員的順序號碼。
專業學位證書編號位置印有漢語拼音縮寫的「Z」字樣,其後續編號改為十六位數。除第十一位根據不同專業學位用一個漢語拼音字母加以區別外,其餘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號方式相同。具體字母按照《關於預訂2004/2005學年度專業學位證書的通知》(學位辦〔2004〕32號)的規定填寫。
(4)學士學位代碼規則擴展閱讀:
學位證書編號要求規定:
1、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所獲學位證書的編號在起始位置用漢語拼音縮寫的「T」字與其它學位證書加以區別,後續編號方式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號方式相同。
2、來華留學人員所獲學位證書的編號,在起始位置用「L」與其他學位證書加以區分,後續編號方式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號相同。總位數為17位。
3、攻讀兩課教師、中職教師、高校教師所獲取的碩士學位證書的編號,在起始位置用「Q」與其他學位證書加以區別,後續編號方式與普通碩士學位證書編號相同
5. 學位證書編號的學位證書編號規則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2005年8月25日下發的《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調整學位證書編號方式的通知》精神,學位證書編號方式調整如下:
一、普通博士、碩士、學士學位證書(以下簡稱三級學位證書)編號調整為16位數:前五位為學位授予單位代碼;第六位為授予學位的級別,博士為2,碩士為3,學士為4;第七至第十位為授予學位的年份,如:2006年為2006;後六位為學位授予單位授予學位人員的順序號碼。
二、普通學士學位中的「雙學位」和「第二學位」證書,分別在第十一位用一個漢語拼音字母「S」和「E」加以區別,其餘與普通學士學位證書編號方式相同。總位數為16位。
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所獲學位證書,在起始位置加「C」,與普通學士學位證書加以區分,其後續編號為16位數。自考生所獲學位證書,第十一位用漢語拼音字母「Z」標明,其餘與成人學士學位相同。總位數為17位。
四、專業學位證書編號位置印有漢語拼音縮寫的「Z」字樣,其後續編號改為16位數。除第十一位根據不同專業學位用一個漢語拼音字母加以區別外,其餘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號方式相同。具體字母為: 法律碩士(F)、教育碩士(Y)、工程碩士(C)、建築學碩士和學士(J)、農業推廣碩士(A)、獸醫博士和碩士(B)、臨床醫學博士和碩士(L)、口腔醫學博士和碩士(D)、公共衛生碩士(G)、公共管理碩士(E)、工商管理碩士(S)、工商管理碩士EMBA(I)、會計碩士(K)
五、攻讀兩課教師、中職教師、高校教師所獲取的碩士學位證書的編號,在起始位置用「Q」與其他學位證書加以區別,後續編號方式與普通碩士學位證書編號相同。
六、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所獲學位證書的編號,在起始位置用「T」與其他學位證書加以區分,後續編號方式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號相同。總位數為17位。
七、來華留學人員所獲學位證書的編號,在起始位置用「L」與其他學位證書加以區分,後續編號方式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號相同。總位數為17位。
6. 如何網上查詢學士學位證編號
1、打開瀏覽器輸入「學信網」搜索並打開;(如下圖所示)
(6)學士學位代碼規則擴展閱讀
學位證書編號的定義
學位是標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我國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學位證書編號(1)是由於現代信息技術發展,對所頒發的學位證書予以編號便於管理。
學位證書編號也是作為高等學歷畢業後,從事工作的一個標簽,學位證書編號具有唯一性,一人對應一個編碼,具有較高的權威性。
7. 學士學位證號多少位,怎麼排列
共16位。
前5位,是學校代碼,也就是報研究生的時候填寫的學校代碼,這個可以在教育部專相關網站查到的。
接著屬1位,不知道什麼意思,見的最多的是4。
再接著4位,是發證年份。
最後6位,是序號,每個人都不一樣了。
8. 學位證編碼
證書編號:採用全國統一編號(十六位數),前5位為學位授予單位代碼;回第6位為授予學位級別(答學士為4);7~10位為授予學位的年份(如2008),應與下列⑿中學位授予日期中年度一致;後6位為本類別學位獲得者(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順序號碼,同一學位類別順序號碼不得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