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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文學創作

發布時間: 2021-03-28 12:55:14

A. 文學創作是什麼意思

文學創作指作家為現實生活所感動,根據對生活的審美體驗,通過頭腦的加工改造,以語言為材料創造出藝術形象,形成可供讀者欣賞的文學作品,這樣一種特殊的復雜的精神生產活動稱為文學創作。
文學創作是最基本的文學實踐,它是作家對一定社會生活的審美體驗的形象反映,既包含對生活的審美認識,又包含著審美創造。

B. 什麼叫文學創作觀

從近幾年到近幾十年間,中國人,從學術界到新聞界,直到一般民眾,對一些國際性的文學、電影、美術、音樂等獎項都傾注了很大的熱情。這種情感也許與拿奧運金牌和申辦奧運屬於同一性質。如果說有什麼經濟全球化帶來的文化全球化意識的話,這也許是。外國人也很高興,因為一個過去的「中央帝國」畢竟對他們搞出來的東西在意了。中國的文學藝術事業出現了前所未有的被世界承認的需要,這種世界的承認反過來又在推動國內的承認。於是,「只有中國的才是世界的」這個口號失去了誘惑力。你的東西固然是中國的,但只是一心追求它的中國性,而不想「世界」那一面的情況,那隻能孤芳自賞。這時,就會另有一些人感到,這是抱殘守缺加守株待兔。新的流行口號是,「只有世界的才是中國的」。挾洋人以自重。外國人都承認了,中國人也就只好承認。體育運動中就是如此,拿一個世界冠軍,勝於十個國內冠軍。文化上似乎也應如此。這個口號的倡導者們摸准這一點,開創著一個又一個打出去再打進來的事業。這么做,有人贊成,有人反對。對於我們這里的討論來說,贊成與反對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澄清這種態度背後的理論意味。作為這個工作的第一步,我想問這樣一些問題:一個為不同文化所共同認可的最高文學或藝術成就是否可能?如果可能的話,它的根據是什麼?有沒有普遍的文學與藝術標准?或者說,有沒有絕對美與絕對藝術存在?

一、對審美與藝術標准探討的歷史與現狀對文學藝術的世界性評價涉及到一些基本的美學問題。它包括縱向的美的標準的時間性與橫向的美的標準的空間性。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在中國,美學的討論都是圍繞著時間性而展開的。圍繞著美的標準的時間性,形成的是一種關於美的標準的歷史變遷的思考。它首先表現為馬克思主義對浪漫主義式對絕對美的概念的批判,後來則表現為對馬克思主義的兩種不同的解讀。為了論述的簡便起見,我想以一個例子為焦點來概述這場延續了相當長的時間的爭論。俄國作家屠格涅夫有一句名言:「彌羅島的維納斯大概比羅馬法或者89年的原則更不容懷疑。」[1]普列漢諾夫在回應這句話時,說出下點幾點意思:(1)「非洲的霍屯督族人不但完全不知道1789年原則,而且對彌羅島的維納斯也是一無所知。如果他看見了彌羅島的維納斯,他一定會對她有所『懷疑』。」(2)「基督教的……聖像崇拜者對彌羅島的或其他所有的維納斯都表示極大的『懷疑』,他們把所有的維納斯都叫做女妖,只要有可能就到處加以消滅。」(3)「歐洲人愈是具備宣布1789年的原則的條件,彌羅島的維納斯在新歐洲就變得愈是『不容懷疑』了」。(4)「絕對藝術」「在任何時候和任何地方都不曾有過。」[2]從這個例子,我們看到了兩種相互對立的觀點:一是浪漫主義式的絕對美與絕對藝術的觀點,一是認為美是由社會所決定的觀點。這個爭論當然遠不是從屠格涅夫和普列漢諾夫開始,也遠不是到他們那兒為止。在他們之前,歐洲浪漫主義的「純粹藝術」觀與藝術社會學派的爭論就顯示出了這種差別。[3]在20世紀中後期的蘇聯和中國,美學界不約而同地形成兩種看法:一種看法是,存在著永恆的、客觀的美,從無機的自然、植物、動物,再到人,這個進化的階梯中每一步都有美,都顯示出美的發展。[4]對於這種美,人只能去發現它。一物過去不被認為是美的,而現在卻被認為是美的,並不說明美是由社會所決定的,而只是說明,社會為人們對(一種客觀存在的)美的認識提供條件。於是,霍屯督人不能認識維納斯的美,是由於他們缺乏審美能力;聖像崇拜者們宣布維納斯為女妖,是由於偏見遮住了他們眼睛。對此相對立的是另一種看法是,即認為並不存在著永恆的美,也不存在著「絕對藝術」。每一個時代,每一個社會,都會有自己的美的典範和藝術理想。於是,對於霍屯督人和歐洲中世紀的聖像崇拜者來說,彌羅島的維納斯並不美。[5]這種觀點的依據是歷史進化論。在不同的時代,由於人的社會實踐,特別是生產方式的不同,人的意識,包括對美的意識也就不同。美是由人的這種社會實踐所決定的。由於人的社會實踐具有客觀性,因此,美也具有客觀性。但是,這種客觀性不是永恆性,美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發展。[6]從80年代後期到90年代,中國學術界對這一美學上的爭論持放棄的態度。在這一時期,有關美學與藝術的研究在其它方面有了很大的拓展,然而,很少有人再回到這樣一個在一般人看來太具有形而上學意味的爭論之中。然而,一些基本的理論問題是繞不過去的。沒有了理論,我們就只能滿足於感性的批評和更具現實意味的政治意識形態批評,並將之冒充為理論。讓我們回到霍屯督人、希臘人、中世紀人和文藝復興後的西方人這一區分上來。這個例子在人類學研究中可以形成兩種解讀:一種解讀大致說來,可以說是屬於19世紀的解讀,另一種則是20世紀的解讀。按照19世紀,或者雖活到了20世紀,但在19世紀形成其基本的思想方法一些著名的人類學家,例如摩爾根(LewisHenryMorgan,1818-1881)、泰勒(SirEdwardBrunettTylor,1832-1917)、弗雷澤(SirJamesGeorgeFrazer,1854-1941)、塗爾干(émileDurkheim,1858-1917)等人的觀點,人類的歷史社會組織和思維形態必然經歷一系列的進化階段。例如,摩爾根就按照人類的生活資料的獲得方式與人的社會組織形態等標准,將人類的歷史分為蒙昧、野蠻到文明這三個時期。在摩爾根的筆下,現代原始民族的資料,考古學家所發掘上古文化遺存,與有文字記錄的歷史學資料都用來填補一個構造出來的人類總體歷史框架中的各個空白點。於是,現代的易洛魁人代表了人類在古希臘以前的一個階段,前者是氏族社會,後者則經歷了氏族社會解體,人類進入到文明時代的過程。[7]再如,弗雷澤持人類思想方式的進化主義觀,認為人類經歷了一個從巫術經宗教再到科學的思維進化過程。[8]這些人類學家們受到斯賓塞的進化論影響,具有一種普遍主義的世界觀,認為全世界的人類都會經歷大致相似的進化過程,在進化的不同階段,出現大致相似的思想文化特徵。[9]我們所熟悉的一些關於人的審美趣味的社會解讀背後,都存在著這種大的理論框架。按照這種框架,國家的、民族的、文化的差異本身並不重要,所有這些空間的差異,都可以被解讀成時間差異。一些部落藝術,例如澳大利亞、紐西蘭或太平洋上的一些島嶼上原住民的藝術成了在理論上具有普遍性的藝術起源的證據。在研究者的心目中,最重要的是舊石器、新石器、青銅或鐵器時代這種按照工具區分的時間上順序關系,而不是種族、民族、文化間的差異。不僅對待所謂的原始民族是如此,對待文明社會也是如此。當人們說美是由社會所決定的時候,我們就讀到了許多所謂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產階級、無產階級的美。我們曾經非常重視所謂美的階級性,這種觀點的產生,除了當時特定的政治意識形態原因之外,更為深層的原因是這種普遍性的意識。全世界的無產者具有共同的美,而全世界的資產者具有共同的美。這種階級論的理論框架,是從進化論發展而來。它們同屬於普遍主義的理論體系。在這種理論體系中,文化間的差異被忽略不計了。一種本質上屬於20世紀的人類學,則對這種普遍主義的進化論觀點構成了挑戰。這種挑戰本來是從方法上開始的。在19世紀,人類學的研究主要還依賴於第二手的,來自旅行家和傳教士的筆記資料,因而被人們稱之為「搖椅上的民族學」。20世紀初年,出現了一場所謂的「人類學的革命」[10]。馬林諾夫斯基(BronislawMalinowski,1884-1942)就是這方面的代表性人物。這時的人類學具有強烈的對田野工作的愛好,認為只有通過田野工作所獲得的第一手資料,才是通向可靠結論的惟一途徑。這種原本是在科學主義的精神指導下進行的方法上的變化,卻導致了人類學觀點和這個學科性質的根本變化。人類學不再用來填補一個巨大的、具有普遍性的理論框架中的缺環,而成了具有描述性,力求避免先入為主的框架的民族志(ethnography)。馬林諾夫斯基認為,一個文化特徵是由物質與精神兩方面的因素,用他的話來說,就是「器物」的與「習慣」的因素。「器物和習慣形成了文化的兩大方面——物質的和精神的。器物和習慣是不能缺一,它們是互相形成及相互決定的。」[11]文化以及它所包含的社會組織和社會制度構成了一個整體,當我們確定一件藝術作品的價值時,應該從這件藝術品在它所屬的文化之中所具有的功能來衡量。「藝術作品總是變為一種制度的一部,我們只好把它置於制度的布局中去研究,才能明了它的整個功能與發展。……只有把某種藝術品放在它所存在的制度布局中,只有分析它的功能,亦即分析它的技術,經濟,巫術,以及科學的關系,我們才能給這個藝術品一個正確的文化的定義。」[12]實際上,並不存在著一種普遍的,與社會的物質生產發展水平相對應的藝術與文化產品。那種文化歸根結底是由物質生產的發展狀況決定的思想,不能解決為什麼此文化具有這些而不是另一些特徵的具體問題。根據形式邏輯的一些基本規則,研究的對象越是具體,所要考慮的因素就越多。當研究者從「歸根結底」式的哲學思考層面向具體文化的描述層面轉化時,更多的因素就必定要被容納進來。按照馬林諾夫斯的觀點,不同的文化具有不同的精神「習慣」,這種「習慣」與「器物」相互作用構成文化的特徵。[13]人類學上的這種轉向的另一個後果是文化相對主義的出現。露絲·本尼迪克特(RuthBenedict,1887-1948)曾指出,「對人類學家來說,我們的風俗和新幾內亞某一部落的風俗是用以處理某一共同問題的兩種可能的社會方案,而且,只要他還是一位人類學家,他就必須要避免偏袒一方。」[14]博厄斯(FranzBoas,1858-1942)則指出,「我們可以說在社會科學的絕對標準的實際應用是沒有的。……例如:非洲中部的黑人,澳洲人,伊斯奇摩人,和中國人……的社會理想均與歐美人不同,他們對人類行為所給予的價值實無可以比較的,一個認為好的而別個則認為不好的。……因此,一般社會方式的科學研究,依據我們自己文化的調查者,應從一切價值中解放其自己才對。」[15]文化相對主義的產生,基於這樣一些原因:第一,人類學家作為人的狀況的描述者,努力持一種價值中立的立場,以便得出一種科學的結論。這是與當時的社會科學致力於借鑒自然科學的方法,用一種客觀的態度對待所研究的對象聯系在一起的。當時的人類學與西方宗主國研究殖民地有著密切的關系。堅持這樣一種文化相對主義的立場,有助於克服當時根深蒂固的宗主國對殖民地人民偏見,克服種族中心主義,從而提高研究的質量。第二,這也是研究進入到所研究對象內部層次的需要。對於這些研究者來說,文化的各種要素構成了一個整體,其中的某一個或者某一組要素的意義,不能從這些要素的普遍的,或者說是對於研究者來說所具有的意義,而是從它在該文化中的功能來考察。我們從這里再次回到普列漢諾夫的例子。霍屯督人與希臘人的美有沒有高下之分?普列漢諾夫沒有提供明確的回答,但通過對普列漢諾夫基本思想體系的考察,我們可以看到,他持這樣的一種觀點:一方面,霍屯督人與希臘人具有不同的美,並且各自有著充分的理由堅持自己的審美觀點;但另一方面,由於不同民族的境況「歸根到底受它的生產力和它的生產關系制約」,因此它們又從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發展水平的角度具有高下之分。[16]這個結論可能會被簡化成這樣一句話:每個時代都有自己的美和藝術,時代進步了,美和藝術也進步。這一似乎合情合理的觀點之中,卻可能隱藏一種將世界時間化的危險。現存世界上的各個不同的民族的文化產品被轉化為一個歷史表上的不同時間段,並進而依據這一在時間表上的位置來決定其價值。文化相對主義的魅力正是在這里見出的。它本來是發達國家的人類學家與社會學家們的一種在研究中形成的工具性觀念,這時卻成了不發達國家捍衛自己的文化獨特性的理論武器。

二、普遍主義標準的現實誘惑、歷史起源及其困境

20世紀的文學與藝術在世界范圍的比較和評價活動常常以一種普遍主義的面貌出現,似乎在它們的背後,具有一種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標准。然而,我們從什麼地方,以什麼為依據來建立這種標准?我們在前面討論過審美的進步主義觀點與相對主義觀點,這兩種觀點在這里都具有適用上的困難。依照進步主義的觀點,審美的標准被歸結為社會狀況,從而最終歸結為人在社會中的經濟關系。然而,經濟上占據著強勢的國家和民族並不一定代表著最高的審美標准,而用政治上的強勢取代審美標准,或者用政治意識形態置換審美標准,則必然會遭到普遍的抵制。另一方面,相對主義的觀點取消一切世界范圍內的比較和評價活動的可能性。當各個不同的個人、人群、民族、文化都自美其美時,世界范圍的評價活動就是不可能的。將文學與藝術創作在世界范圍內進行比較和評價,也許可以與世界性的體育比賽來比擬。也許,這種比較、評價和評獎活動的發展,正是與這種世界性的體育賽事的刺激有一定的關系。奧林匹克運動會要決出金牌,必須依據普遍的標准。這種標准有不同的情況。有些是由尺子、秒錶決定的,有些是由評委評分,裁判吹哨決定的。不管具體的決定方式如何,,有著一個客觀尺度。比賽的結果由規定條件下人的能力發揮的情況決定。這些比賽甚至有著一個被稱為世界紀錄或各個級別的紀錄一類的東西,使一位運動員在此時此地的比賽中所達到的成績與其它時間、其它地點中自己或他人的比賽成績具有可比性。體育中有一個口號:公平競爭(fairplay)。將來自不同文化與社會的人放到一個標准之下來評判,這是奧林匹克運動的理想。但是,奧林匹克運動的可比性是通過對運動形式本身做出規定而形成的。體育運動中有所謂的奧運會項目和非奧運會項目。比起世界各地存在的各種民族、民間的體育運動項目來說,奧運會項目只是非常少的一部分。一個非奧運會項目要想變成奧運會項目,就要依照奧運會的方式進行改造,制定一整套的規則,從而使公平競爭成為可能。無法公平競爭,從而成為可授予獎牌的項目,就無法成為奧運會的正式項目。這種公平主要是在一種同質(同一項目)內的量(「更快、更高、更強」)的競爭中體現了出來的。這種公平的背後,具有一個理論預設:存在著一種共同的人性。我們都是人,因此可以假定,我們的先天構造是一樣的,我們可以在一個場地上,按照同一種客觀尺度進行公平競爭。讓龜與兔在一道賽跑不公平,因為它們的先天構造不一樣。人與人也不一樣,於是,為了實現公平,需要做到將男子與女子分開,正常人與殘疾人分開,等等。在做出了一些區分後,就假定在已區分的類別之中,所有的人,不分其種族與文化,更不論個人的先天條件,都應該是一樣的,應該放在同一個標准下來衡量他們的能力。體育背後有著人種因素,也有文化因素,但這些不能成為衡量的標准。在普遍人性的前提下,這些因素從尺度的基礎變成了被衡量的對象。要想證明人種和文化的優越嗎?到奧林匹克這個被認定的公平場所來證明你自己吧。恰恰是由於這一點,才使奧林匹克運動不僅具有健身強體,而且具有各國家間進行競爭的含義:不是在戰場上,而是在這里證明你的力量吧!從這個意義上理解,奧林匹克運動甚至被理解為促進了世界和平。文學藝術的評價與評獎活動,是不是也可以這種共同的人性為理論預設?中國古代就有人提出,「口之於味也,有同耆焉;耳之於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色也,有同美焉。」[17]康德也將美的普遍性建立在共同人性之上,然而,他就已經認識到問題的復雜性,而不像古人那樣理直氣壯了。康德所講的是「主觀的普遍性」,即不管事實上是否具有普遍性,主觀上要求普遍性。[18]今天的國際美學界,藝術與運動的關系已經被維希(WolfgangWelsch)這位具有挑戰性的所謂後現代美學家提了出來。[19]他說,「運動是一種藝術」。我曾經對他說,這不對。但我認為,將運動或游戲與藝術作比較,會有助於我們對藝術特性的認識。[20]到目前為止,理論界還很少有少將藝術與體育運動作比較,但在實踐中,體育運動式的比較是無所不在的,只是人們將這種比較推進到一定程度後,就自覺地或是不自覺地停止了。這種比較就是以普遍主義文學觀為理論預設的,同質之中的量的比較。量的比較的第一種可能性是詞彙量。對於一門外語的學習者,我們通常都以所掌握的詞彙量來衡量該學習者對這門語言的熟練程度。每一位作家都有自己的詞彙范圍,同樣的標准也被一些評論家與文學史家用於對作家掌握語言的能力的評論上。例如,人們常常評價說莎士比亞的詞彙量大,能將社會上不同階層的語言都包括到作品中去,並且能夠熟練地而巧妙地運用。與此相反,詞彙貧乏則是一位作家低能的標志。第二種可能性是一位作家怎樣純熟地運用各種創作技巧,對於詩人來說是全面地用各種韻律、音步和格式寫詩;而對於小說家來說是全面掌握各種敘事方法和手段,並使作品的內容與形式形成有機結合。第三種標準是,人物眾多,生動有個性,不雷同。讀文學史,我們常見到對巴爾札克與狄更斯人物刻劃才能的稱贊,我們甚至見到有人判定《紅樓夢》優於另外某個作品,例如《水滸傳》,理由是前者人物個性眾多、豐富、完整而又有發展,而不像後者個性平面而單一化。第四種標準是,一位作家怎樣將一個時代的宏大畫卷史詩般地描述出來,在他的作品中,融合進了社會、歷史、經濟、政治、人的心理等各方面的知識,使之成為一個時代的網路全書,同時,這種描述又是生動的,相互間具有有機聯系的。於是,托爾斯泰成為一面鏡子,而歐洲的每一位最出色的現實主義作家都是一面鏡子。這些標準的設定,都有使比較成為可能,但同時我們又可以看到,這些標准都具有局限性。這些標准,當它們不是僅僅對某一個作家的稱贊,而且也是這位作家與其他作家進行比較時,具有一種對個人才能衡量的特點。它們可能成為一些文學評論的說辭,成為我們對這些作品贊揚的理由。它們也確實體現了一些文學作品的價值。但是,它們似乎都不足以成為普遍標准。所使用的詞越多就越好嗎?使用的手法越多就越好嗎?人物越多越豐滿就越好嗎?成為鏡子就好嗎?文學史家與文學評論家們很容易就能找到反證。在文學中,存在著種種客觀的尺度,但是,文學評價似乎既依據這些尺度,又不完全是。在一些表面的尺度之後,總是有著某種更高的尺度或標准在起著作用。除了這種量化的考察以外,我們是否還有一些並不脫離文化傳統但又被假定具有普遍性的衡量尺度?當然,這種尺度是有的。諾貝爾文學獎就定過這樣一個尺度:「富有理想傾向」,這是一個具有德國古典美學色彩和道德主義色彩的標准。然而,實際上,這一尺度很難堅持下去。在20世紀初一些年裡,評委們堅持這一尺度,結果卻起了相反的效果,評出一些思想上保守,藝術上平庸的作家。後來,這種理想被自由地解釋,一戰後被解釋為人道主義傾向,二戰後,評選的標准實際上換成了文學性和文學上的創新精神,盡管負責評選工作的人仍小心地避免與諾貝爾遺囑直接對抗。[21]任何評獎都會有自己的標准,但這些標准並不像奧林匹克運動那樣對文化因素忽略不計。只要文化因素成為標准,評價相對性就是不可避免的,原因在於,這時的相互比較已經不再是同質中的量的比較,而是不同質的對象之間的相互比較了。體育中也有從歐文斯獎到中國的十佳或二十佳運動員評選,那屬於不同質之間的比較,這時,就有某些運動項目比其他項目更為人們所看重的情況。只是在體育中,這一類的評選既沒有奧林匹克式的比賽重要,也以奧林匹克式的比賽為基礎,是一種對比賽結果的跨越具體項目的承認。文學與藝術在世界范圍的評價和評獎活動,常常是某一個國家或某幾個國家中的評價活動的延伸和發展。在一個社區以至一個國家之內的評獎活動開展的動機,本來並非評出一種在審美意義上,或其它一般意義上的最好的作品,而是一種對文學與藝術生產活動從外部來進行影響的方式。文學藝術創作既是一種精神創造活動,也是藝術家們用自己的勞動產品來換取生活資料的活動。文學與藝術家總要生活,而在不同的時代和不同的社會中,他們的取得生活資料的方式不同。在傳統社會中,作家藝術家寄食於宮廷、貴族、官僚和商人門下。到了近代社會,支配職業的作家藝術家的是雙重的力量,一種力量是市場,另一種力量是作家藝術家對藝術的理解和熱愛。評價與獎勵行為所要刺激和推動的,正是後一種力量,它對市場起平衡作用。[22]對沒有遵循正確的途徑取得成功,從而成了市場的奴隸的作家藝術家進行批判,獎勵向市場挑戰的文學藝術家(如文學獎勵一些被認定具有藝術價值但一開始並不暢銷的作品),通過這種獎勵行為影響市場(如一些電影獎本身即可為電影創造票房價值),所有這些評價與獎勵活動,都是以文學藝術的現實存在狀況為前提的一種對它們的影響方式。它們具有通過舉著金牌往人們脖子上套而對人施加影響的特點。這個金牌與奧運金牌具有不同的性質,距離以一種對文化因素忽略不計的普遍人性標准要遙遠得多。我們曾經討論過審美標准在不同的時間與不同空間上的差異。這種討論方法容易產生一個錯覺,即認為古代社會或現代原始民族之中也存在著一些或多或少的統一的審美標准,只是它們的標准與我們不同而已。美學史上的事實告訴我們,一種統一的關於藝術的觀念,一種普遍的美的觀念,以至一個以美與藝術的一般特性為對象的學科,都是近代社會的產物。今天,許多研究現代性的學者都重視民族國家的產生一類的話題,其實,與此相對應的另一個話題對於文學與藝術的研究來說更為重要:與民族國家的各自獨立相反的跨越國界,跨越民族和文化的美與藝術概念的形成。這種概念構造出一種文學藝術的共性,使文學藝術在世界范圍內的比較成為可能。現代社會與古代社會一個重要區別就在於,在古代社會中,文學藝術是為著較為單一的對象和目的而製作出來的,受著當時當地的情境性制約。當時人們沒有產生要將這個或那個作品從這些情境中抽取出來,形成一個一般性概念的需要和動機。將不同的作品放到一道進行比較,這是一種後起的現象。這種現象的出現,需要對作品進行抽象。也就是說,將文學作品從具體情境制約下出現的語言性和文字性活動抽象出來,按照一種被稱為文學性的標准來尋找其共性。這是文學走向自覺的一個推動力。這與藝術作品從實用性中抽象出來,被當作一個單獨的類來對待是一致的。這是一個世界歷史向現代的大轉型。在社會向現代轉型的過程中,市場經濟日益活躍,形成一種用馬克思的話說就是藝術生產「作為藝術生產出現」[23]的情況。市場本身,正如馬克思在討論經濟活動時所指出的,將一些過去不可比較的東西放在一道比較了。不同物品的使用價值是不可比較的,但是,它們作為商品,又有著交換的需要。於是,在千差萬別的物品的使用價值中,它們作為商品所包含的抽象勞動的量,構成了它們的交換價值。這種可比較性由於歐洲資本主義的歷史展開而獲得其內在的規定性,並為人們所認識。馬克思曾舉過「勞動」這個簡單的范疇為例,說明重農主義只承認農業勞動,而資本主義生產最為發展的地方,人們才形成抽象勞動范疇。因此,抽象勞動范疇的「是歷史關系的產物,而且只有對於這些關系並在這些關系之內才具有充分的意義」。[24]這種經濟方面的思想,當然可以成為理解文學藝術間相互可比較性形成的基礎。千差萬別的勞動產品本來也是不可相互比較的,只是由於資本主義生產和流通方式的發展,它們才變得可以相互比較,從而形成一般性的價值觀念。然而,從另一方面看,文學藝術的生產,具有與一般商品生產不同的特點,一般商品生產與流通的經濟規律並不能成為文學藝術評價的標准。這種評價的普遍性要以資本主義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為基礎,但並不能直接從價值規律來尋求解釋。一方面,文學藝術的生產與相互比較固然遵從某種經濟活動的規律,但另一方面,文學藝術相互比較還為另外一些非價值的,並且與價值相對立的因素而推動。這就是人們由於藝術生產的意識形態性質而對這種產品生產的有意識地操縱和調節。文學藝術的批評、評價、評獎等等的活動,就是在這一個層次上展開的。這些活動不完全等同於商業性活動,如果那樣的話,那隻是廣告的延長而已。廣告不可做比較,而評價則是一種比較活動,原因在於,廣告活動不是以評判者的身份出現,而評價以具有評判資格為前提。在韋勒克、沃倫的《文學理論》一書中,曾對文學作品的價值(value)與評價(evaluate)作出了區分。[25]這種價值,實際上大致相當於馬克思所說的使用價值,即作品的效用。在歷史上,文學的存在並不從評價開始的,而是從價值開始的。文學在一開始可以沒有評價,但必須有價值。只有這種價值才能為文學藝術的生產提供動力。評價的出現表明一種文學和藝術的自覺。通過評價,一文學作品開始與其它文學作品進行比較,一時代的文學作品與其它時代的作品進行比較,一民族的作品與其它民族的作品進行比較,一文化

C. 應用文寫作和文學創作有什麼區別

1.應用文框架較多,文學隨心所欲!
2.寫讀的狀態不同:應用文比較理智,文學比較感情。
3.思維形式不同:應用文邏輯思維,文學形象。
4.語言修辭方式不同:應用文積極,文學消極。
5.文學寫作更注重文學性與藝術性,即修辭手法、表達方式、整散結合等;而應用文注重行文嚴謹,即用詞的准確性、科學性與嚴密性。

D. 什麼是文學創作理論

文學創作指作家為現實生活所感動,根據對生活的審美體驗,通過頭腦的加工專改造,以語言為屬材料創造出藝術形象,形成可供讀者欣賞的文學作品,這樣一種特殊的復雜的精神生產活動稱為文學創作。文學創作是最基本的文學實踐,它是作家對一定社會生活的審美體驗的形象反映,既包含對生活的審美認識,又包含著審美創造。

E. 作文:什麼是文學創作

什麼是文學創作
1、自始至終的形象運動。
處於創作狀態的作家,頭腦總是處在對應接不暇、千專變萬化的形屬象的分化組合中,始終都是思索著、體驗著、創造著具體的感性形象。俄國著名作家岡察洛夫這樣描述他創作中的形象運動:「……創作仍在腦子里進行著,人物就不讓我安寧,總是糾纏不休,做出各種姿態,我聽得見他們談話的片段——願上帝寬恕,我常常感到,這都不是我憑空虛構出來的,而是在我周圍的空間活動著的,我要做的只是觀察和思索而已。
2、形象思維的主要運作方式是藝術想像。
形象思維中的藝術想像主要是幻想和聯想。聯想是指由當前感知的事物回想起其他事物,幻想也不是完全虛幻的空想,而是以記憶表象為基礎,包含著更多的情感和願望因素。藝術想像中的聯想和幻想是羅織在一起的,聯想中有幻想,幻想中有聯想。這種創造性的藝術想像,既顯示了作者巨大的創造力,又大大增強了作品的藝術感染力。
3、情感活動的復雜交織。
形象思維進入作者的頭腦當中,並不是一個單純的邏輯運思過程,而是整個心靈全面激活和積極投入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包含著一系列復雜的心理活動,不僅有認識,還有感知,想像,情感和意志。

F. 什麼是文學

文學是一個很大的概念,很多的方面相關的歷史研究,還有文學作品的創作,通常人說的「文學」一般只是文學藝術。文學有自己的歷史,所以用這個概念不輕松,但是最終還是體現在文學的作品上。我們身邊到處都是文學,只是人們沒有在意罷了。小孩子的時候先是學習說話,然後是學習寫字,開始寫作文,到後來也只有幾個人能當作家。
文學作品是文學發展的表現,盡管它很大程度反映的是時代的特徵。文學不是深奧的東西,就像接受流行文化以後,也不覺得有什麼更特別的,在很多人眼裡搞文學就是非常人,實際文人也在生活裡面,不同的是文人思考生活、總結生活、反映生活。在面對現實生活時,不是每個文人都像魯迅那樣不停的戰斗,相比之下簡單的適應生活的人,還是缺少開拓精神的,至於一些偽善的人,在生活裡面到處都是,偽文人也是存在的。我個人認為真文人是心中「有恥的」。
人們的生活離不開文學的,從廣告詞到小商品的標簽,話劇的台詞,電影,流行歌曲都含有文學的內容,今天看到一句廣告詞「西湖床墊,千錘百煉 」。小學就開始學習漢字,那時候學的很多的漢字只是表面的,中國的漢字是博大精深的它附帶著中國幾千年的歷史,認真的去探求文字的奧秘,這是中國人要認真去做的。中國古代的文學是很燦爛的,詩詞歌賦流傳到今天,這一點很多人了解,但不一定真正用心的去讀過,中國的古代的思想沒有西方的那樣有很清晰的脈絡,但是這些思想很多都蘊涵在古代的文學作品裡面,「學不可以已」,「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非不能也,是不為也」等,實際上中國人讀懂古文的人不多,文化傳統就剩下「文言文」了。研究文學史是文學學習的重要的內容,我們不缺乏能力而是缺乏系統,古代文學是中華民族的文化,了解本民族的傳統文化,這樣才能更有效的提高全民素質。
文學也是受到生活的限制的,搞文學創作,首先要在文字上下工夫,博聞廣見,作者用心寫的才作品才是文學,必須強調的文學是有精神的,沒有精神的不是文學,文學蘊涵著美和文化底蘊。文學創作很多人可能就會簡單的認為就是小說、劇本、評論、散文等等,和文字相關的東西,這是從讀者的角度說的,從文學創作的本身說,這是文人對生活的體驗的感受和邏輯思維的重新組合,裡面有真實、有美,真正的作品是凝結著作者的心血的,璐瑤的作品給很多人真實的感受和感動,那是因為作者用筆在反映現實的生活,這生活離我們不遠,作品背後努力則是作者對生活的親身體驗。
文學在我看來就是一種創造,就像科學家的發明創造一樣。不僅如此,這裡面給人們帶來的美的感受和生活領悟,是很多意識的東西是物質發明所不具有的。很多人也認為寫文章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情,經常寫就會寫的很好,文學的創作不是文字的游戲,當然文學形式是多樣的,人們對的文化基礎和生活的閱歷對作品的影響是很大的。從讀者的角度,讀者的知識結構和認識水平,同樣也限制了讀者對作品的理解能力,還有很多的文學作品是反映一段時期的歷史,可能會很長的篇幅,這就要讀者堅持看下去,我相信其中一定有你需要的東西在裡面。我並不反對文人保持自己的個性,這樣文學的作品才有多樣性,我也認為文人也要不斷地創新表達到形式,作者在傳播文化的同時,也要讓人們欣賞作品,但是從創作的機理上,我決不認為出書多買書多的人就是優秀的文人,商業作品其實就是商品,抄襲重復,沒有靈性,這一點很明顯。很多之名作家的作品經久不衰,而且一般不會高產,好的東西是經的起考驗的,比如錢鍾書的《圍城》,郁達夫的散文。
文學盡管很龐大的事物,可還是要由人來做的,在強調創作水平的同時,也是要我們做合格的讀者和觀眾的,經常會有朋友說什麼什麼書讀不懂,什麼電影不喜歡看,社會裡面還流行所謂的「高雅藝術」這樣的詞彙,除了個人的喜好,再就是理解的能力,還就是環境的影響,小說裡面有作者的思路,很多人不願意動腦子,所以看不進去。今天電影很多也是在演義文學作品,如果導演改個套路,很多人的思維就跟不上了,這些都是作為讀者的思維不進步所致,說過了文學也是文化,文化沒有界限,只是看你對它的態度。

G. 什麼是文學創作的藝術構思

藝術構思是作家在深入生活和體驗生活的基礎上,按照其創作意圖把對實際生活的感受與認識統一起來,醞釀、創造成為藝術形象而進行的一系列的形象思維活動。
藝術構思包括作品題材的選取和提煉,主題思想的醞釀和確定,人物性格、人物活動及人物與人物之間的相互關系的考慮和設計,故事情節發展與整體結構布局的安排和設置,以及研究和探索最適當的表現形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