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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什麼文學

發布時間: 2021-03-23 09:06:58

文學是什麼

文學是語言文字的藝術,是社會文化的一種重要表現形式,是對美的體現。

文學作品是作家用獨特的語言藝術表現其獨特的心靈世界的作品,離開了這樣兩個極具個性特點的獨特性就沒有真正的文學作品。一個傑出的文學家就是一個民族心靈世界的英雄。文學代表一個民族的藝術和智慧。文學,是一種將語言文字用於表達社會生活和心理活動的學科,屬社會意識形態范疇。

(1)文什麼文學擴展閱讀

根據創作量與市場IP價值程度,主要的文學五大體裁為:詩歌、散文、劇本、劇小說、小說。

在近代:詩歌與散文是創作量是最多的,當時的創作家有魯迅、老舍、矛盾等等。

在現代:劇本、劇小說、小說的創作量是最多的。劇本在影視劇的出品中,是最基層的,也是對創作者扶持最高的,所以現代的小說家,大多不但會小說創作,也會劇本的創作,有時也會直接參與劇本的編輯小組里。

有的作家直接寫劇小說,既可以出版小說市場,也為了方便以後直接劇本化。但是劇小說很難寫,又要有一定質量,還要兼顧到劇本,所以寫劇小說的大多是名氣作家,不擔心沒有影視公司買。

而一般作家少有影視公司買,也不想費時費力,就直接寫小說來的方便,當然劇情好的話就另當別論了。而小說,在網路上寫的是比較多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文學

⑵ 什麼是文學

文學是什麼

文學是一種從時間尺度上評價及記錄先進思想的一種手段。它依靠個人感覺與經驗來展現一種時間與空間的結合體,並對其中人的狀態、命運進行認知、思考、判斷與描述,並在其范圍內尋求一種美的極致。而文學本身,理應對其涉及到的廣大民眾及後世讀者負責。它的責任,便是作者要憑借心靈的感悟與想像向讀者展現一個有意義的框架。

文學,以語言文字為工具形象文字化地反映客觀現實的藝術,包括戲劇、詩歌、小說、散文等。其中諸子原創文學網站的內容最為全面,包括從兒童文學到詩歌、散文、小說、雜文、歌詞、劇本、學術等一切形式和內容!
文學,是一種用口語或文字作為媒介,表達客觀世界和主觀認識的方式和手段。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文學都屬於藝術。當文字不單單用來記錄(史書、新聞報道、科學論文等),而被賦予其他思想和情感,並具有了藝術之美,才可稱為文學藝術,屬於語言藝術。詩歌、散文、小說、劇小說、劇本、寓言、童話等不同體裁,是文學的重要表現形式。文學以不同的形式即體裁,表現內心情感,再現一定時期和一定地域的社會生活。作為學科門類,包括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及新聞傳播學。文學是屬於人文學科的學科分類之一,與哲學、宗教、法律、政治並駕於社會建築上層。

⑶ 文體和文類 的區別

區別:

1、屬性上:

(1)文類是文章的分類,是屬性。文類學是專門研究文學類型在不同國家的發展歷史和理論的分支學科。

(2)文體是文章的體裁,是形式;文體,是指獨立成篇的文本體栽(或樣式、體制),是文本構成的規格和模式,一種獨特的文化現象,是某種歷史內容長期積淀的產物。它反映了文本從內容到形式的整體特點,屬於形式范疇。除此以外,文體還是文娛和體育的合稱。


2、研究方向上:

(1)文類學研究的范圍和對象大致可分以下五方面:文學的分類、文學體裁研究、文類理論批評、文類實用批評、文學風格研究。

(2)文體類研究即率屬於文類研究。

3、形式上:

(1)文體的主要形式是記敘文、散文、小說、詩歌、說明文、議論文、各種應用文等;

(2)而文類常用三分法或四分法,即敘事文學、抒情文學和戲劇文學,或者詩歌、小說、散文、戲劇。

(3)文什麼文學擴展閱讀:

中國文體分類的演變和文學四分法的形成:

大致說來,我國從漢代到明代,對文體和文類的劃分是逐漸展開、趨於細致的。三國時曹丕《典論·論文》里按照「本同而末異」的原則劃分了四類,並且指明了它們的體性:「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宜實,詩賦宜麗。」西晉的陸機在《文賦》提出「體有萬殊,物無一量」,列出了十體並對其特徵加以概括:「詩緣情而綺靡。賦體物而瀏亮。碑披文以相質。誄纏綿而凄愴。銘博約而溫潤。箴頓挫而清壯。頌優游以彬蔚。論精微而朗暢。奏平徹以閑雅。說煒曄而譎誑。」

劉勰《文心雕龍》五十篇,自第六篇到二十五篇共二十篇談的是文體,實際是把文章分為三十三個體類:明詩第六、樂府第七、詮賦第八、頌贊第九、祝盟第十、銘箴第十一、誄碑第十二、哀弔第十三、雜文第十四、諧隱第十五、史傳第十六、諸子第十七、論說第十八、詔策第十九、檄移第二十、封禪第二十一、章表第二十二、奏啟第二十三、議對第二十四、書記第二十五。

梁代昭明太子蕭統在《文選》中則將七百五十二篇詩文分為三十七類:賦、詩、騷、七、詔、冊、令、教、文、表、上書、啟、彈事、箋、奏記、書、檄、對問、設論、辭、序、頌、贊、符命、史論、述贊、論、連珠、箴、銘、誄、哀、碑文、墓誌、行狀、弔文、祭文。到明代吳訥《文章辨體》中將詩文分為五十九類,徐師曾《文體明辨》在前者的基礎上,將詩文分為一百二十七類,其中僅詩歌就劃為二十六種,賦劃為四類,更是顯得繁雜了。

清代以後,我國文體劃分開始走向歸並與簡化。如桐城派古文家姚鼐編纂的曾經影響很大的《古文辭類纂》就將文章分為十三類:論辯類、序跋類、奏議類、書說類、贈序類、詔令類、傳狀類、碑誌類、雜記類、箴銘類、頌贊類、辭賦類、哀祭類。直至現代進一步簡化,分為詩歌、小說、散文、戲劇四類。四分法出現於五四時期,是在流傳進來的西方三分法的基礎上,結合本民族文學的歷史與現狀而形成的。

四分法最早見於1919年傅斯年《怎樣做白話文》一文:「散文在文學上,沒甚高的位置,不比小說,詩歌,戲劇。但是日用必須,整年到頭的做它」[4]。後來朱自清、魯迅、胡適等多人沿用這個劃分,至1935-1936上海良友公司趙家壁主編的多卷本《中國新文學大系》將詩歌、小說、散文、戲劇分卷出版,四分法遂約定俗成。

我國古代的文體分類顯得繁雜,缺乏概括,而且存有偏見,在很長時間里把後來得到很大發展的小說、戲曲排除在外。但也有其特點和優點:一是承認散文的地位,二是對某些文體特別是論述文體的特點把握得比較細密而精微。

⑷ 什麼是文章和文學的區別是什麼

個人是這樣理解的:
「文學包括文章,文章又包括小說」這種說法並不正確。內合理的容說法應該是「文章與文學之間並不存在附屬或包容的關系,但文章是文學作品的具體表現形式之一,小說是文學體裁的一種」。
「文章」是一個內涵很廣泛的詞語,除了書面形式的文學作品,還有公文函件等也屬於此列,所以我才說「文章與文學之間並不存在附屬或包容的關系,但文章是文學作品的具體表現形式之一」。
至於「小說是文學體裁的一種」,就更好理解了,文學作品的四大基本體裁是詩歌、散文、小說和戲劇。

⑸ 文和文學的區別

在我看來,「文」偏向文章,這就包括小說、散文、雜文,甚至是報紙上的消息、通訊、社論等等,而「文學」涵義比「文」要深、要廣,「文學」可包括文字、語言、文學作品(即「文」)。
由上所述,「文」和「文學」是不同的。
至於大學的設置,文學院和文學學院的用法就涉及到語言方面的,就例如我們說某人是局長,我們會說他是某某局長,而不會說某某局局長,這只是一個語言上的慣例,我們使用語言的習慣而已。

⑹ 文學是什麼

我們似乎應該先看看,文學一般被人放在怎樣的位置上。如果我們可以把人類的學科都分為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話,那麼毫無疑問,文學屬於社會科學。社會科學,致力於的問題是理解人和社會。文學亦是,它主要以戲劇化的方式展示對人和社會的思考和把握。而不是像哲學和社會學一樣偏重邏輯。在這里我需要特別指出:情感也是人類掌握世界的一種重要手段,當今的學術界體現出一種文明回歸的態勢,主要就是反撥柏拉圖起的理性主義。所以,盡管文學更多地以感性手段把握世界,但絕不意味著它就比自然科學低等。正如尼采和海德格爾等反叛西方傳統哲學的思想家指出的:神話和科學一樣也是把握真理的手段,甚至是對科學的重要補充。海德格爾還認為,真理並非傳統意義上的主客相符。而是遮蔽和解蔽的發生。海德格爾引領的歐陸人文哲學,和英美的分析哲學分庭抗禮,毫不示弱。我們沒有理由輕視感性。更沒有理由輕視文學。
當今世界的文學學術研究可以說是百花齊放百家爭鳴。語言學,哲學,人類學,符號學,信息學,文化學,心理學,性別研究,精神分析等等研究成果都被運用於文藝研究。結構主義,解構主義,女權主義,新歷史主義,後殖民主義,馬克思主義等等思潮也與文學研究相結合。文學因為其對現實世界的描寫,開拓出一片廣闊的天地,成為當今學術界的視域交叉點。就文學學科性質來說,作為語言符號系統,它天然地與語言學有關系;作為表現美的學科,它和美學也有天然關系。當代的思想家海德格爾 盧卡奇 馬爾庫塞 哈貝馬斯都對文藝問題非常關心。弗雷澤 施特勞斯 弗洛伊德 伽達默爾這些人嚴格來說都不是文藝理論家,但在其重要著作<<金枝>> <<結構人類學>> <<圖騰與禁忌>> <<真理與歷史>>中對於文學問題都有關注,文學成為問題的核心。
文學是一種人學,這話是高爾基說的。一個作家寫這寫那,總是離不開一個「人「。文學是人學,不僅僅是對現實的人的描摹,更多的是思考人的走向,人類的道路等等問題。以卡夫卡的小說<<變形記>>為例,人變成甲蟲,這就體現著作家對於人類自我異化的深刻思索:人不斷地作繭自縛,不斷地使自己越來越不像人。在<<等待戈多>>中,作者想要表達的是當今人們的愁苦無助,人們一直等待的是自己都不知道是誰的那個人,而人類竟把他當成活下去的希望。人不是他現在的樣子,而是他現在的樣子和他所想成為的樣子之間的微妙關系。換句話說,是在此在的運動中不斷被把握的關系。簡單的說,文學作為人學,集中地表現在文學對於人在神和魔中間艱難地尋找平衡的表達的生存情狀的寫照和思考。
文學的構成是什麼?有很多角度,所以我們可以給出很多答案。這里我提供兩種比較重要的。要素構成我引用美國文藝理論家M•H •艾布拉姆斯在其著作<<鏡與燈——浪漫主義文論及批評傳統>>中的理論:文學作為活動,是由世界 作者 作品 讀者組成的。文學研究所要做的不是孤立地把握這四個要素,而是關注它們之間的流動及反饋過程。這四個要素在這里不能展開說了,有興趣的吧友可以自己去了解。還有一種學術構成,可以大致把文學分成文學創作和文學研究。文學創作根據體裁題材長度還可以細分,文學研究則根據宏觀和微觀兩個視野分為文藝理論和文學批評,(文學史可被視為一定階段內的動態文學批評)當然,它們之間的關系是絕對的,而區分是相對的,割裂創作和研究,微觀和宏觀是要犯錯誤的
文學作品中的形式和內容的關系是一切文學問題中最形而上的問題。關於這一點我的意見是:既然後結構主義已經論述了能指和所指不能截然分開,那麼形式和內容也是不能分開的。因為能指和所指,就實質而言是形式和內容在語言學理論中的換名而已。如果沒有形式,我們怎麼知道內容是什麼呢?我們又憑什麼判斷什麼是內容而什麼是形式呢?我們怎麼掌握沒有形式的內容呢?又怎麼掌握沒有內容的形式呢?只要你願意,這種解構是可以無限進行下去的。但我們到這一步就可以了。我們已經了解到:形式和內容的區分是可以的,但不能做絕對的區分。不能離開形式談內容,也不能離開內容談形式。最後,我想為形式正名。形式一般都被認為是第二性的,後內容的東西,但現代所有形式主義文論都在啟示我們形式對於內容的超越。雖然這有矯枉過正之嫌,但形式問題是不可忽視的。

⑺ 文學是什麼,什麼是文學

「文學有三個要件:第一要明白清楚,第二要有力能動人,第三要美。」
因為文學不過是最能盡職的語言文字,因為文學的基本作用(職務)還是"達意表情",故第一個條件是要把感情或意,明白清楚的表出達出,使人懂得,使人容易懂得,使人決不會誤解。
另外一種解釋:
文學是指以語言文字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觀現實、表現作家心靈世界的藝術,包括詩歌、散文、小說、劇本、寓言童話等,是文化的重要表現形式,以不同的形式(稱作體裁)表現內心情感再現一定時期和一定地域的社會生活。 作為學科門類理解的文學包括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
文學是人文學科的學科分類之一,與哲學、宗教、法律、政治並駕於社會建築上層。它起源於人類的思維活動。最先出現的是口頭文學,一般是與音樂聯結為可以演唱的抒情詩歌。最早形成書面文學的有中國的《詩經》、印度的《羅摩衍那》和古希臘的《伊利昂紀》等。中國先秦時期將以文字寫成的作品都統稱為文學,魏晉以後才逐漸將文學作品單獨列出。歐洲傳統文學理論分類法將文學分為詩、散文、戲劇三大類。現代通常將文學分為詩歌、小說、散文、戲劇四大類別。
文學是語言文字的藝術,是社會文化的一種重要表現形式,是對美的體現。文學作品是作家用獨特的語言藝術表現其獨特的心靈世界的作品,離開了這樣兩個極具個性特點的獨特性就沒有真正的文學作品。一個傑出的文學家就是一個民族心靈世界的英雄。文學代表一個民族的藝術和智慧。文學,是一種將語言文字用於表達社會生活和心理活動的學科,屬社會意識形態范疇。

⑻ 文學的文是什麼意思

指的是文字,文章。

⑼ 什麼是文學啊

文學是以語言文字為工具,比較形象化地反映客觀現實、表現作家心靈世界的藝術,包括詩歌、散文、小說、劇本、寓言、童話等體裁,是文學的重要表現形式,以不同的形式即體裁,表現內心情感,再現一定時期和一定地域的社會生活。作為學科門類理解的文學,包括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及新聞傳播學。

文學是屬於人文學科的學科分類之一,與哲學、宗教、法律、政治並駕於社會建築上層。它起源於人類的思維活動。最先出現的是口頭文學,一般是與音樂聯結為可以演唱的抒情詩歌。最早形成書面文學的有中國的《詩經》、

印度的《羅摩衍那》和古希臘的《伊利昂紀》等。中國先秦時期將以文字寫成的作品都統稱為文學,魏晉以後才逐漸將文學作品單獨列出。歐洲傳統文學理論分類法將文學分為詩、散文、戲劇三大類。現代通常將文學分為詩歌、小說、散文、戲劇四大類別。

文學是語言文字的藝術,是社會文化的一種重要表現形式,是對美的體現。文學作品是作家用獨特的語言藝術表現其獨特的心靈世界的作品,離開了這樣兩個極具個性特點的獨特性就沒有真正的文學作品。一個傑出的文學家就是一個民族心靈世界的英雄。文學代表一個民族的藝術和智慧。文學,是一種將語言文字用於表達社會生活和心理活動的學科,屬社會意識形態范疇。

(9)文什麼文學擴展閱讀

(一)社會意識形態之一,古今中外都曾把一切用文字書寫的書籍文獻統稱為文學。現代專指用語言文字塑造形象以反映社會生活、表達思想感情的藝術,故又稱「語言藝術」。中國魏晉南北朝時期,曾將文學分為韻文和散文兩大類,現代通常分為詩歌、散文、小說、戲劇、影視文學等體裁。在各種體裁中又有多種樣式。

(二)孔門四科之一, 《論語·先進》:「文學,子游、子夏。」

邢炳疏:「若文章博學,則有子游、子夏二人也。」亦指教貴族子弟的學科。《宋書·雷次宗傳》:「上留心藝術,使丹陽尹何尚之立玄學,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學,司徒參軍謝元立文學。」

(三)指辭章修養,元結《大唐中興頌序》:「非老於文學,其誰宜為?」

(四)官,漢代置於州郡及王國,或稱「文學掾」,或稱「文學史」,為後世教官所由來。漢武帝為選拔人才特設「賢良文學」科目,由各郡舉薦人才上京考試,被舉薦者便叫「賢良文學」。「賢良」是指品德端正、道德高尚的人;「文學」則指精通儒家經典的人。魏晉以後有「文學從事」之名。唐代於州縣置「博士」,德宗時改稱「文學」,太子及諸王以下亦置「文學」。明清廢。

(五)文學是藝術的一個門類,屬社會意識形態。中國在先秦時,含文學與博學二義。現代專指以語言塑造形象反映社會生活,並作用於社會生活的一種藝術形式。中國一般分其為詩歌、散文、小說、戲劇文學等四類。

(六)文學具有全人類性、社會性、民族性、人民性、階級性和真實性等。文學的發展是受文學內部和外部各種因素影響的復雜過程。一般說,文學隨著社會生活的發展而發展。文學的社會作用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認識作用,二是教育作用,三是美感作用。三種作用同時發生,構成了文學的社會功能。

(七)文學,意識的產物,生活的反映,文學是客觀的東西到了人的頭腦中後,人重新組織編出用文字表達出來的東西。(八)文學不管在中國還是在外國都存在著,但是外國文學與中國文學有不同之處。例如:外國的小說分類和中國的有所不同。

(九)文藝復興之後,世界對文學的定義逐步演變成:文學即一種以文字語言為載體的藝術。因為其載體為語言文字,所以區別於音樂、美術等藝術形式。

⑽ 文學文是什麼

文學文是什麼?是文言文嗎?現今文言文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書面語言組成的文章,主要包括以先秦時期的口語為基礎而形成的書面語言。春秋戰國時期,用於記載文字的物品還未被發明,記載文字用的是竹簡、絲綢等物。隨著歷史變遷,口語的演變,文言文和口語的差別逐漸擴大,「文言文」成了讀書人的專用。是這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