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文學經濟 » 利他的經濟學
擴展閱讀
中國網路原創新人樂團 2021-03-31 20:26:56
黨政視頻素材 2021-03-31 20:25:44
廈門大學統計學碩士 2021-03-31 20:25:36

利他的經濟學

發布時間: 2021-03-22 15:05:21

Ⅰ 從經濟學上論述父母掙錢給子女花是利己還利他

經濟學中的利己與利他行為,是根據效用函數來判斷的。如果一個人的一種行為,會給內自己帶來效用(容幸福),那麼這一行為是利己的。如果某一行為能給他人帶來效用,且本人的效用又與他人的效用正相關,則這是利他行為。
父母賺錢給子女花,會給子女帶來效用。而父母這樣做的目的,是看到子女高興後自己也高興。因此,父母賺錢給子女花的行為是利他主義行為。

Ⅱ 商業倫理學分析「利己就是利他」

一方面,「利己」的動機是被「利他」的過程所制約,所謂主觀為己,客觀為人;另一方面,每個經濟活動主體只有適當地抑制「利己」的目標,在各方認可的規則下進行競爭,才能獲得真正的自由,各方才能各自「利己」,所謂各方共贏 今年是亞當·斯密的《道德情操論》出版250周年。《道德情操論》在亞當·斯密生前共出了六個版本。1790年斯密去世那年出的最後版本中的道德觀是和《國富論》的市場經濟理論結合在一起考察的,他認為,人的道德情操是在經濟活動中表現出來的;同樣,人的經濟行為的合理性也要在社會道德環境中分析。斯密的《道德情操論》和《國富論》是歐洲18世紀啟蒙運動的產物。斯密肯定個人私慾的合理性,反對中世紀的禁慾蒙昧主義。斯密認為社會經濟活動是一種社會各階層的理性的契約行為,反對中世紀的專制主義。他將啟蒙運動的思想具體化為經濟行為和社會道德的分析。這正是這兩本偉大著作的共同的基本出發點。斯密強調「利己」是社會經濟活動的原動力,所謂「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去。」但是他又明確指出「利己」的目的只有在「利他」的基礎上才能實現,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斯密在《國富論》中舉了麵包師的例子說明了經濟活動的「利己」本質,但是只有麵包賣出去了,麵包師才能得利。麵包能否賣出根本取決於麵包能否為消費者接受,滿足其需求。如果麵包是劣質的,甚至是有毒的,那麼麵包肯定賣不出去,麵包師也就無法獲利,麵包師追求自己利益的經濟行為也就是無效勞動。在社會經濟活動中,「利己」是在「利他」的過程中實現的。斯密強調經濟活動的「利己」,就是要激發每個社會成員為追求自己的利益而奮斗、競爭,使社會經濟充滿活力,主張由競爭產生的「市場力量」來優化配置經濟資源和獲取最佳經濟結果。這種經濟的自由競爭有否界限?「利己」的經濟行為有否道德約束?斯密從提出道德上的「感同身受」的換位思考,進一步強調市場公正規則的內在化。也就是說,斯密認為在市場經濟的活動中,每個經濟活動主體的道德情操是被市場經濟的規則所強行約束的。因為,一方面,「利己」的動機是被「利他」的過程所制約,所謂主觀為己,客觀為人;另一方面,每個經濟活動主體只有適當地抑制「利己」的目標,在各方認可的規則下進行競爭,才能獲得真正的自由,各方才能各自「利己」,所謂各方共贏。市場經濟活動中的道德標准和情操水平就是在市場規則制約下的「利己」經濟行為的自我控制的能力和自覺遵守的程度。所以斯密認為,「對於社會存在,美德沒有公正重要。」公正就是合理的市場規則和社會法制。重溫斯密市場經濟理論的「利他」原則,對如何健全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秩序和構建市場經濟環境下的社會道德規范仍有重要意義。在社會經濟轉型期間,由於法制的不健全或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一些企業「利己」的私慾無限膨脹,使得假冒偽劣產品層出不窮,有毒有害的食品、葯品屢禁不止,權錢交易,坑蒙拐騙成為一種常態,使得國家和公眾的利益受到極大的損害,同樣,也使得企業的誠信度,社會的道德水平急劇下滑。總理在廣東視察時,曾語重心長地對廣東企業家說:「企業家的血管里要流淌道德的血液。」市場經濟的道德就是如何在法規的基礎上達到「利己」和「利他」的合一。如何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則,使經濟活動的各個主體把遵守法規成為一種內在的強制規范,仍將是一個重大的理論和實踐課題。規矩與誠信是社會和諧的兩個核心內涵。只有社會規則的有效運行,社會的誠信才有堅實的基礎;同樣,社會各成員的誠信度,特別是企業家和社會公權的誠信度的不斷提高,社會規則才會發揮出更大的有效性。

Ⅲ 西方經濟學的假設前提是人都是利他的對嗎

人都是利己的,不過涉及到公司層面和政府層面,考慮的則是公司和政府的最大效益,而非公司和政府運作人員的最大效益,純理性人假設

Ⅳ 從利他的角度分析為什麼學習

可以幫到更多的人,幫更多的人解決問題。然後自誇一句:「我真牛逼!」

Ⅳ 從經濟學角度分析 人是自利的還是利他的

在自利的角度上利他

Ⅵ 經濟理性主義認為利他主義是一種「非理性」的行為是對的么

是的,您說的是對的。
在經濟學領域的幾大「理性經濟人」的假定中,其中就有一條是:完全的利己動機。
但這僅僅是經濟學研究中的假定條件(因為生活中這種人佔大多數,如此假設方便研究),而不是經濟學或經濟理性主義倡導的道德觀。

Ⅶ 如何從行為經濟學的角度去看待利他行為

從行為經濟學上來看所有的利他行為都只能是本人自願,因為利他行為是需要助人者付出一內定代價,同時沒有希容望藉此換取個人利益的行為。
但是,人的動機很少如此簡單,利他者往往會期望得到獎勵或者回報。利他行為常常使利他者沾沾自喜,並能夠滿足他自我價值感的需要,使他感到自己是有能力的。
利他行為也有可能是利他者對自己從前所犯錯誤的一種補償,使他由 此減少罪惡感,或恢復他原來在人們心目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