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讓·巴蒂斯特·薩伊提出了什麼理論
讓·巴蒂斯特·薩伊(1767—1832年)是法國資產階級庸俗政治經濟學的創始人。1767年出生於法國里昂市的一個商人家庭,在日內瓦長大。早先曾當店鋪學徒,後隨其兄赴英國,在倫敦附近一家商業學校學習,畢業後回國。雖然他酷愛文學,但遵父命,不得已進入一家人壽保險公司任職。公司經理就是後來擔任財政部部長的格拉維爾。當時,格拉維爾將斯密的《國富論》推薦給薩伊,薩伊如獲至寶。1789年法國大革命爆發,在革命初期大資產階級執政時,他曾熱烈擁護革命,1792年參加志願軍。但雅各賓派上台後,他就離開軍隊,跟隨大資產階級一道反對革命。1816年起,他在亞森尼學院講授政治經濟學,這是法國第一個政治經濟學講座。1830年,在法蘭西學院擔任政治經濟學教授,1832年病逝。
1803年薩伊最重要的著作《政治經濟學概論》出版,該書以通俗形式解釋斯密的經濟學說。資產階級經濟學把薩伊稱為亞當·斯密學說在歐洲大陸的繼承者和普及者。他既用簡單的方式把斯密的理論條理化、系統化,又把斯密經濟理論中的非科學成分分離出來並加以發揮,創立了資產階級政治經濟學第一個較為系統的庸俗理論體系。薩伊的著作還有《政治經濟學全書》六卷(1828—1829)等。
他提出的政治經濟學研究對象,三分法,效用價值論,生產要素論,三位一體公式和銷售論等,對以後西方經濟學的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
政治經濟學研究對象和三分法
薩伊認為,在長時間里,人們把政治經濟學和政治學混為一談,他區分了政治經濟學和政治學,認為前者研究的是社會秩序所根據的原則,而後者研究的是財富的生產、分配和消費。相應地他把政治經濟學劃分為生產、分配、消費三部分。這就是幾乎被後來所有的西方經濟學家所接受的所謂的三分法。薩伊還把政治經濟學和自然科學相比較,認為政治經濟學和化學、物理學一樣,是實驗科學的一部分。
薩伊把財富作為政治經濟學研究對象,在嚴格科學規律名義下,把人與人之間的生產關系變為人與物之間的關系。他的三分法把生產、分配和消費看成一般形態,抽去了他們的特殊性和歷史性。這些都使他能用對物質生產一般要素(勞動,資本,土地)的研究代替對資本主義生產的研究。
效用價值論和生產三要素論
薩伊認為生產不創造價值,只創造效用。所謂的效用是指物品滿足人類需要的內在力量(使用價值),它是物品價值的基礎。薩伊認為,勞動、資本和自然力(土地)是生產的三個要素,它們在生產中共同創造了效用,從而共同創造了價值。薩伊企圖用使用價值來說明價值,但使用價值千差萬別難以比較,無法確定。於是他轉而求助於供求論和生產費用論,他說物品價值是測量效用的尺度,價格又是測定價值的尺度,而價格是由供求決定的。但市場供求只能說明價格與價值背離程度,並不能說明價格與價值本身,薩伊又用工資、利潤、地租這三種收入說明價值,回到生產費用價值論上來。
薩伊的效用價值論在說明價值上遇到難以克服的困難,這使後來的經濟學家拋棄了他的效用的使用價值內涵,逐漸發展起一套主觀效用價值論。但他的生產三要素論卻被以後的資產階級經濟學家所推崇和應用。
分配論
薩伊在效用價值論和生產要素論基礎上闡明了分配論。他認為既然勞動、資本和土地共同創造了價值,那麼這三種要素的所有工人、資本家和地主就應該得到各自的報酬:工資、利息和地租。根據這種觀點,社會各階級的收入都有自己獨立的源泉。馬克思稱之為三位一體公式:土地——地租、資本——利息、勞動——工資。薩伊的三位一體公式是對古典政治經濟學分配理論的徹底庸俗化。它既掩蓋了資本主義剝削關系,又抹殺了資本主義分配的歷史性。這一公式一直被西方經濟學家用來作為分析收入的依據。
銷售論
銷售論在薩伊的理論體系中佔有重要的地位。薩伊認為產品的銷售是產品與產品的交換。他認為,在產品換錢、錢換產品的過程中,貨幣只起瞬間作用,交換結束時將發現總是一種產品交換另一種產品。所以,在交換中,賣者同時也是其他商品的買者,供給會創造需求,整個社會中總供給和總需求一定相等,產品過剩的經濟危機不可能發生。市場上有時會出現某種產品的滯銷,這是暫時現象,自由競爭會自動調節,使各種產品的供求趨於平衡。他由此得出四個結論:生產越多銷路越快;一個企業成功,可以幫助其他企業達到成功;進口國外商品不會損害國內的生產;僅僅鼓勵消費無益於商業,重要的是激勵生產。
薩伊的銷售論的根本錯誤在於混同了資本流通和簡單商品流通,又把商品流通歸結為物物交換,否認全面的經濟危機。
2. 讓·巴蒂斯特·薩伊的代表作以及經濟理念是什麼
1803年薩伊最重要的著作《政治經濟學概論》出版,該書以通俗形式解釋斯密的經濟學說。資產階級經濟學把薩伊稱為亞當·斯密學說在歐洲大陸的繼承者和普及者。他既用簡單的方式把斯密的理論條理化、系統化,又把斯密經濟理論中的非科學成分分離出來並加以發揮,創立了資產階級政治經濟學第一個較為系統的庸俗理論體系。薩伊的著作還有《政治經濟學全書》六卷(1828—1829)等。
他提出的政治經濟學研究對象,三分法,效用價值論,生產要素論,三位一體公式和銷售論等,對以後西方經濟學的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
3. 什麼是薩伊定理
薩依定律(英語:Say's Law),也稱作薩依市場定律(英語:Say's Law Of Market),一種自19世紀初流行至今的經濟思想。薩依定律主要說明,經濟一般不會發生任何生產過剩的危機,更不可能出現就業不足。定律得名自19世紀的法國經濟學家——讓·巴蒂斯特·薩依(Jean-Baptiste Say)1,不過薩依並非最早提出定律內容的人,真正提出相關概念的是英國的經濟學家,歷史學家詹姆斯·穆勒(James Mill)。雖然當今經濟學教科書已將其內容刪去,然而還有不少微觀或宏觀經濟理論還是依據薩依定律而作出結論的。
薩伊定律的核心思想是「供給創造其自身的需求」。這一結論隱含的假定是,循環流程可以自動地處於充分就業的均衡狀態。它包含三個要點:
(1)產品生產本身能創造自己的需求;
(2)由於市場的自我調節作用,不可能產生遍及國民經濟所有部門的普遍性生產過剩,而只能在國民經濟的個別部門出現供求失衡的現象,而且即使這樣也是暫時的;
(3)貨幣僅僅是流通的媒介,商品的買和賣不會脫節。
根據薩伊定律,在一個完全自由的市場經濟中,由於供給會創造自己的需求,因而社會的總需求始終等於總供給。
薩依定律的應用主宰整個古典學派的思想和主流的經濟思想至凱恩斯的通論出版,薩依定律的影響力才稍微減退。
4. 薩伊定律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薩伊(1767--1832)在《政來治經濟學概論》自(1803)中論述了 「供給創造需求」這一經濟學中著名的薩伊定理。
o這一定理包括四個要點:
(1)一種產品的生產給另一種產品創造了需求;
(2)貨幣交換的實質是產品與產品之間的交換;
(3)某種產品過剩是因為另一種產品供給不足,所以造成生產過剩的原因是供給不足;
(4)局部的產品失調可以通過價格來調節。
o由以上的觀點又引出了四個結論:
(1)在一切社會中,生產者越多,產品越多樣化,產品便銷得越快,越多和越廣泛,而且生產者得到的利潤越多,因為價格隨需求而上升。這就是供給決定需求;
(2)每一個人都與全體的共同繁榮有利害關系,一個企業越辦得成功,就可以幫助別的企業也達到成功。這就是個人私利的追求,可以實現社會的公益;
(3)購買和輸入外國的貨物決不至損害國內或本國的產業和生產。這就是主張自由貿易。
(4)鼓勵生產是賢明的政策,鼓勵消費是拙劣的政策。這就是主張以發展生產來實現經濟的發展。
o薩伊定理重視供給、主張自由放任、強調實物經濟和充分就業均衡,是新古典宏觀經濟學的思想基礎。所以,凱恩斯的宏觀經濟學的建立就是從批判薩伊定理開始的。
5. 薩伊定律的概念
薩伊定律很著名,它在經濟學說史中佔有一定的地位。所謂薩伊定律,是對「供給會自行創造需求」或「生產會自行創造銷路」論斷的提升。這些論斷是薩伊在其《政治經濟學概論》一書中首先明確提出的,隨後,又在他的《政治經濟學精義》、《政治經濟學教科書》以及他給馬爾薩斯等人的信中屢屢提及。不過,在薩伊那裡,它尚未被提到定律的高度,他只是認定這是「重要真理」、「有益的原理」。薩伊定律的明確是以後的事,是別的一些學者賦予了它定律的地位。李嘉圖在其《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中就曾作過重申,穆勒在其《政治經濟學原理》中則對它作了反復陳述。又據瓊·羅賓遜和約翰·伊特韋爾說,李嘉圖甚至搬出薩伊定律,以否定馬爾薩斯的有效需求見解。
對於薩伊定律,我國經濟學界尤其是一些經濟學學者一直持低調評價,認為這只不過是對重農學派著作的剽竊,根據是馬克思《資本論》第一卷第186頁的附註31。 因為薩伊定律的出發點是「產品用產品交換」,而據馬克思研究,薩伊最著名的論點「產品只能用產品來購買」,用重農學派的原話來說,就是「產品只能用產品來支付」。
可以看出,這顯然是對薩伊定律截然不同的兩種評價,而同樣明顯的是,無論是肯定或否定,無論是贊賞或批駁,均表明它的傳播之廣與影響之大。既然如此,當然對它就是必須認真對待的,所以,我們認為對薩伊定律的意義作番認識是完全必要的。
為了對薩伊定律的意義進行認識,讓我們首先來看看在薩伊本人那兒對它是怎麼說的。
薩伊對薩伊定律的詳細闡述,集中於他《政治經濟學概論》的第十五章《產品的出賣或需求》。
薩伊是從各產業部門大多數冒險家對「什麼因素或什麼情況會助長產品的需求」的「見解是極其模糊」,「觀察事實不夠細致,分析事實更欠周密,往往把有疑問的點看作確定的點」等等,開始他的闡述的。他把他們的觀點歸納為,困難不在生產而在銷售;產品銷路疲滯,利潤不豐則因銀根緊所致。針對這些觀點,薩伊引出了購買手段的問題。因為「一個人通過勞動創造某種效用,從而把價值授與某些東西。但除非別人有購買這價值的手段,便不會有人賞鑒,有人出價購買這價值」。他認為,購買手段是「由其它價值組成,即由同樣是勞動、資本和土地的果實的其他產品組成」,由此,他得出結論:「生產給產品創造需求」,因為「當交易最後結束時,我們將發覺交易總是以一種貨物交換另一種貨物」,所以,「要買一件東西,不使用另一件東西的價值為購買手段,就買不成」。既然如此,銀根緊就不是問題的關鍵,他認為:「錢的全部效用,在於把你的顧客想買你的貨物而賣出的貨物的價值移到你的手中」,「銷路呆滯決不是因為缺少貨幣,而是因為缺少其它產品」。故爾其它產品的有無才是問題的關鍵。「一種產品一經產出,從那時刻起就給價值與它相等的其它產品開辟了銷路」。「所以,單單一種產品,就給其它產品開辟了銷路」,「創造一種新的產品等於開辟其它產品的銷路,破壞一種產品等於閉塞其它產品的銷路」等等。歸根到底,「需要的是產品而不是錢」,「貨幣只不過是媒介而已」,「產品用產品交換」,產品之間互為購買對象和購買手段。而產品是通過生產創造的,所以「生產會自行創造銷路」。
薩伊從他的上述「重要真理」出發,演繹出了「幾個重要結論」。
一是「在一切社會,生產者越眾多產品越多樣化,產品便銷得越快、越多和越廣泛,而生產者所得的利潤也越大,因為價格總是跟著需求增長」。
二是「每一個人都和總體的共同繁榮有利害關系。一個企業辦得成功,就可幫助別的企業也達到成功」。
三是「購買和輸入外國貨物決不至損害國內或本國產業和生產」。因為「購買外國人的東西,不以本國產品付價,就買不成,而以本國產品付價,就顯然在對外貿易過程中給本國產品開辟了銷路」。
四是「僅僅鼓勵消費並無益於商業,因為困難不在於刺激消費的慾望,而在於供給消費的手段」,「只有生產能供給這些手段」。
以上就是薩伊對薩伊定律的基本闡述。這些闡述,有些是理論性的結論性的,有些是分析性的應用性的。應當說,其中一些是深刻的,可以予人以啟示,但有一些卻未必妥當,需要作些討論,而且很顯然,在這部分彌散著強烈的經濟浪漫主義,更主要的,則是在薩伊這兒,同樣存在「把有疑問的點看作確定的點」這個問題。所以,我們總的看法,是既不應對薩伊定律毫無保留地推崇,也不宜簡單地予它全面地否定。
薩伊斷言,生產出來的產品都會有銷路,如果發生呆滯,原因在於缺少其它產品的生產。這樣的情況確實存在,但這種關系並不是絕對的。在這里,薩伊指出了一個重要事實,這就是社會產品是有關聯的。而且既然產品是關聯的,生產就是關聯的,企業就是關聯的,人的經濟活動也就是關聯的。但應當看到,這種關聯,既可能是相互促進的,也可能是相互制約甚至是相互排斥的。相互促進性質的關聯使得一種產品可以為別的產品開辟銷路,擴大對它們的需求,並反過來使別的產品又成為自己的促銷力量。這種相互促進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可以造成更多的「購買手段」,一方面可能一種產品本身就是生產別種產品賴以進行的構成因素。而不論是哪一種情況,對於產品的社會生產都將起到促進作用。又由於這種力量發自於經濟活動內部,故而如若想使社會經濟活動正常運行,就不可人為地打斷它們之間相互聯系的鏈條,否則,必發生「破壞一種產品等於閉塞其它產品的銷路」這種情況。但是否象薩伊說的「貨物多到堆棧不能容納的程度」仍是好現象呢?我們認為,在這里薩伊把問題絕對化了,因為這時問題的性質已經發生了變化,已由當初產品間的正常關系變成一種異常關系了。正是由於薩伊對「生產會自行創造銷路」持絕對化的觀點,於是,產品的市場競爭這一客觀實際不見了,產品特別是同類產品的互斥性不見了,剩下的只是它們的和睦共處,互相開辟銷路的美妙情景。但無需贅言,企業間的競爭,產品間的競爭,在市場經濟條件是絕不可免的,有時甚至會相當激烈相當殘酷。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不可以說薩伊定律是無條件地正確的,因為這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合。
從薩伊的闡述我們還可以看出,他對於生產是贊美的,對於生產出來的產品的銷售前景是樂觀的。正如他所說的:「激勵生產是賢明的政策」。應當說,積極發展生產永遠是需要的。由於他認定「交易總是以一種貨物交換另一種貨物」,因此,如果沒有「另一種貨物」的生產,則「一種貨物」的銷售就會發生困難以至於成為不可能的事情。這在產品相關聯的情況下確實如此,特別是這些貨物互為市場之時,情況更是如此。我們認為,在這里薩伊對生產主動性的強調不失其一定的積極意義,而這種強調,可由薩伊定律中的「自行創造」得到充分反映。但應當說,生產是具有主動性又有被動性這么既相矛盾又相統一兩個方面的。生產的組織和發動,其依據是社會的需求,只有適應社會需求的生產才有出路,即其產品才有銷路。否則,生產出來的果實的價值實現必會困難重重直至被社會拒絕。在這時,一種產品不僅不能為別的產品創造銷路,而且自己的銷路也將毫無保證,所以,生產固有其主動創造銷路的一面,又有對於社會現實需求的深深依賴。因此,生產主動性的發揮,其依據始終應當是社會需求,這包括生產消費和生活消費。另一方面,社會生產的持續進行和發展,如果只是被動地跟在社會現實需求的後面窮於應付,則社會需求的滿足將會永遠處於事後狀態。這種事後狀態的給予滿足自然是必要的不可缺少的,但如果生產對社會需求的潛在部分予以注意和開發,給出一個生產的提前量,則生產對社會需求的滿足就處於更主動的狀態了。在這時,當然生產自行創造需求也就是理所當然的了。這也就是薩伊所說的「產品越多樣化,產品便銷得越快、越多和越廣泛」。現在的問題是,在這個問題上,薩伊也走到了極端的地步,以為這可以浪漫地一直走下去,從而使合理的東西變得不合理了。他說:「正是由於某些貨物生產過少,別的貨物才形成過剩」。不錯,社會產品不是孤立的存在,但產品存在的不孤立,既可以造成相互促進的後果,亦可以造成互相排斥互相拒絕的後果。所以,多樣化應以需求的多樣化為依託,僅是從產品相互間的數量關系出發是無法克服某些產品過剩的。
事實上,決定產品是否有銷路,生產是否有效的關鍵所在,歸根結底在於產品自身的品質,以薩伊的話來說,在於物品的效用。什麼叫效用?他說:「我把物品滿足人類需要的內在力量叫做效用」。這是問題的關鍵。如果說薩伊定律有含糊不清缺陷的話,就在於它把供給把生產過份地抽象化了。它以為,只要開動生產的機器,只要生產出了產品,其供給就實現了,其銷路就開通了。但實際上,情況遠不是這么一回事,因為我們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中不乏這樣的事例,產品出來了供給也進行了,但需求並沒有跟上去,反而持一種拒絕的態度。為什麼會這樣?問題就出在供給的並不是需求的,產品不被需求所接受。在這里,我們發現,需求的真正對象是效用而不是別的。只要效用沒有隨著供給和產品一起出現,供給就是無效的,產品也就只能處於銷路疲滯的狀態。只有當供給的是具有效用和產品具有效用的品質時,「供給會自行創造需求」或「生產會自行創造銷路」這一薩伊定律才是有效的和言之有物的。而具有滿足人類需要內在力量的物品,如同我們在別處所說的,這就是可以稱之為用品的東西。所以,對薩伊定律的意義認識,我們認為,應當把它建立在用品的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產品或商品的基礎上。因為如果把它建立在產品和商品基礎上的話,這不僅把薩伊定律擱在了半空之中,而且將難以對社會的現實經濟活動以積極的作用。而當把薩伊定律建立在用品這一基礎上後,我們就可以對薩伊關於薩伊定律的闡述進行新的認識了,不僅可以看出其闡述的失當之處,而且對其可取的部分,亦能有一個恰當的評價了。*
6. 7,啥是薩伊定律什麼是恩格斯定律二者有何區別
薩伊定律很著名,它在經濟學說史中佔有一定的地位。所謂薩伊定律,是對「供給會自行創造需求」或「生產會自行創造銷路」論斷的提升。這些論斷是薩伊在其《政治經濟學概論》一書中首先明確提出的,隨後,又在他的《政治經濟學精義》、《政治經濟學教科書》以及他給馬爾薩斯等人的信中屢屢提及。不過,在薩伊那裡,它尚未被提到定律的高度,他只是認定這是「重要真理」、「有益的原理」。薩伊定律的明確是以後的事,是別的一些學者賦予了它定律的地位。李嘉圖在其《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中就曾作過重申,穆勒在其《政治經濟學原理》中則對它作了反復陳述。又據瓊·羅賓遜和約翰·伊特韋爾說,李嘉圖甚至搬出薩伊定律,以否定馬爾薩斯的有效需求見解。
對於薩伊定律,我國經濟學界尤其是一些經濟學學者一直持低調評價,認為這只不過是對重農學派著作的剽竊,根據是馬克思《資本論》第一卷第186頁的附註31。 因為薩伊定律的出發點是「產品用產品交換」,而據馬克思研究,薩伊最著名的論點「產品只能用產品來購買」,用重農學派的原話來說,就是「產品只能用產品來支付」。
可以看出,這顯然是對薩伊定律截然不同的兩種評價,而同樣明顯的是,無論是肯定或否定,無論是贊賞或批駁,均表明它的傳播之廣與影響之大。既然如此,當然對它就是必須認真對待的,所以,我們認為對薩伊定律的意義作番認識是完全必要的。
為了對薩伊定律的意義進行認識,讓我們首先來看看在薩伊本人那兒對它是怎麼說的。
薩伊對薩伊定律的詳細闡述,集中於他《政治經濟學概論》的第十五章《產品的出賣或需求》。
薩伊是從各產業部門大多數冒險家對「什麼因素或什麼情況會助長產品的需求」的「見解是極其模糊」,「觀察事實不夠細致,分析事實更欠周密,往往把有疑問的點看作確定的點」等等,開始他的闡述的。他把他們的觀點歸納為,困難不在生產而在銷售;產品銷路疲滯,利潤不豐則因銀根緊所致。針對這些觀點,薩伊引出了購買手段的問題。因為「一個人通過勞動創造某種效用,從而把價值授與某些東西。但除非別人有購買這價值的手段,便不會有人賞鑒,有人出價購買這價值」。他認為,購買手段是「由其它價值組成,即由同樣是勞動、資本和土地的果實的其他產品組成」,由此,他得出結論:「生產給產品創造需求」,因為「當交易最後結束時,我們將發覺交易總是以一種貨物交換另一種貨物」,所以,「要買一件東西,不使用另一件東西的價值為購買手段,就買不成」。既然如此,銀根緊就不是問題的關鍵,他認為:「錢的全部效用,在於把你的顧客想買你的貨物而賣出的貨物的價值移到你的手中」,「銷路呆滯決不是因為缺少貨幣,而是因為缺少其它產品」。故爾其它產品的有無才是問題的關鍵。「一種產品一經產出,從那時刻起就給價值與它相等的其它產品開辟了銷路」。「所以,單單一種產品,就給其它產品開辟了銷路」,「創造一種新的產品等於開辟其它產品的銷路,破壞一種產品等於閉塞其它產品的銷路」等等。歸根到底,「需要的是產品而不是錢」,「貨幣只不過是媒介而已」,「產品用產品交換」,產品之間互為購買對象和購買手段。而產品是通過生產創造的,所以「生產會自行創造銷路」。
薩伊從他的上述「重要真理」出發,演繹出了「幾個重要結論」。
一是「在一切社會,生產者越眾多產品越多樣化,產品便銷得越快、越多和越廣泛,而生產者所得的利潤也越大,因為價格總是跟著需求增長」。
二是「每一個人都和總體的共同繁榮有利害關系。一個企業辦得成功,就可幫助別的企業也達到成功」。
三是「購買和輸入外國貨物決不至損害國內或本國產業和生產」。因為「購買外國人的東西,不以本國產品付價,就買不成,而以本國產品付價,就顯然在對外貿易過程中給本國產品開辟了銷路」。
四是「僅僅鼓勵消費並無益於商業,因為困難不在於刺激消費的慾望,而在於供給消費的手段」,「只有生產能供給這些手段」。
以上就是薩伊對薩伊定律的基本闡述。這些闡述,有些是理論性的結論性的,有些是分析性的應用性的。應當說,其中一些是深刻的,可以予人以啟示,但有一些卻未必妥當,需要作些討論,而且很顯然,在這部分彌散著強烈的經濟浪漫主義,更主要的,則是在薩伊這兒,同樣存在「把有疑問的點看作確定的點」這個問題。所以,我們總的看法,是既不應對薩伊定律毫無保留地推崇,也不宜簡單地予它全面地否定。
薩伊斷言,生產出來的產品都會有銷路,如果發生呆滯,原因在於缺少其它產品的生產。這樣的情況確實存在,但這種關系並不是絕對的。在這里,薩伊指出了一個重要事實,這就是社會產品是有關聯的。而且既然產品是關聯的,生產就是關聯的,企業就是關聯的,人的經濟活動也就是關聯的。但應當看到,這種關聯,既可能是相互促進的,也可能是相互制約甚至是相互排斥的。相互促進性質的關聯使得一種產品可以為別的產品開辟銷路,擴大對它們的需求,並反過來使別的產品又成為自己的促銷力量。這種相互促進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可以造成更多的「購買手段」,一方面可能一種產品本身就是生產別種產品賴以進行的構成因素。而不論是哪一種情況,對於產品的社會生產都將起到促進作用。又由於這種力量發自於經濟活動內部,故而如若想使社會經濟活動正常運行,就不可人為地打斷它們之間相互聯系的鏈條,否則,必發生「破壞一種產品等於閉塞其它產品的銷路」這種情況。但是否象薩伊說的「貨物多到堆棧不能容納的程度」仍是好現象呢?我們認為,在這里薩伊把問題絕對化了,因為這時問題的性質已經發生了變化,已由當初產品間的正常關系變成一種異常關系了。正是由於薩伊對「生產會自行創造銷路」持絕對化的觀點,於是,產品的市場競爭這一客觀實際不見了,產品特別是同類產品的互斥性不見了,剩下的只是它們的和睦共處,互相開辟銷路的美妙情景。但無需贅言,企業間的競爭,產品間的競爭,在市場經濟條件是絕不可免的,有時甚至會相當激烈相當殘酷。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不可以說薩伊定律是無條件地正確的,因為這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合。
從薩伊的闡述我們還可以看出,他對於生產是贊美的,對於生產出來的產品的銷售前景是樂觀的。正如他所說的:「激勵生產是賢明的政策」。應當說,積極發展生產永遠是需要的。由於他認定「交易總是以一種貨物交換另一種貨物」,因此,如果沒有「另一種貨物」的生產,則「一種貨物」的銷售就會發生困難以至於成為不可能的事情。這在產品相關聯的情況下確實如此,特別是這些貨物互為市場之時,情況更是如此。我們認為,在這里薩伊對生產主動性的強調不失其一定的積極意義,而這種強調,可由薩伊定律中的「自行創造」得到充分反映。但應當說,生產是具有主動性又有被動性這么既相矛盾又相統一兩個方面的。生產的組織和發動,其依據是社會的需求,只有適應社會需求的生產才有出路,即其產品才有銷路。否則,生產出來的果實的價值實現必會困難重重直至被社會拒絕。在這時,一種產品不僅不能為別的產品創造銷路,而且自己的銷路也將毫無保證,所以,生產固有其主動創造銷路的一面,又有對於社會現實需求的深深依賴。因此,生產主動性的發揮,其依據始終應當是社會需求,這包括生產消費和生活消費。另一方面,社會生產的持續進行和發展,如果只是被動地跟在社會現實需求的後面窮於應付,則社會需求的滿足將會永遠處於事後狀態。這種事後狀態的給予滿足自然是必要的不可缺少的,但如果生產對社會需求的潛在部分予以注意和開發,給出一個生產的提前量,則生產對社會需求的滿足就處於更主動的狀態了。在這時,當然生產自行創造需求也就是理所當然的了。這也就是薩伊所說的「產品越多樣化,產品便銷得越快、越多和越廣泛」。現在的問題是,在這個問題上,薩伊也走到了極端的地步,以為這可以浪漫地一直走下去,從而使合理的東西變得不合理了。他說:「正是由於某些貨物生產過少,別的貨物才形成過剩」。不錯,社會產品不是孤立的存在,但產品存在的不孤立,既可以造成相互促進的後果,亦可以造成互相排斥互相拒絕的後果。所以,多樣化應以需求的多樣化為依託,僅是從產品相互間的數量關系出發是無法克服某些產品過剩的。
事實上,決定產品是否有銷路,生產是否有效的關鍵所在,歸根結底在於產品自身的品質,以薩伊的話來說,在於物品的效用。什麼叫效用?他說:「我把物品滿足人類需要的內在力量叫做效用」。這是問題的關鍵。如果說薩伊定律有含糊不清缺陷的話,就在於它把供給把生產過份地抽象化了。它以為,只要開動生產的機器,只要生產出了產品,其供給就實現了,其銷路就開通了。但實際上,情況遠不是這么一回事,因為我們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中不乏這樣的事例,產品出來了供給也進行了,但需求並沒有跟上去,反而持一種拒絕的態度。為什麼會這樣?問題就出在供給的並不是需求的,產品不被需求所接受。在這里,我們發現,需求的真正對象是效用而不是別的。只要效用沒有隨著供給和產品一起出現,供給就是無效的,產品也就只能處於銷路疲滯的狀態。只有當供給的是具有效用和產品具有效用的品質時,「供給會自行創造需求」或「生產會自行創造銷路」這一薩伊定律才是有效的和言之有物的。而具有滿足人類需要內在力量的物品,如同我們在別處所說的,這就是可以稱之為用品的東西。所以,對薩伊定律的意義認識,我們認為,應當把它建立在用品的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產品或商品的基礎上。因為如果把它建立在產品和商品基礎上的話,這不僅把薩伊定律擱在了半空之中,而且將難以對社會的現實經濟活動以積極的作用。而當把薩伊定律建立在用品這一基礎上後,我們就可以對薩伊關於薩伊定律的闡述進行新的認識了,不僅可以看出其闡述的失當之處,而且對其可取的部分,亦能有一個恰當的評價了。*
7. 薩伊的經濟思想及研究方法
薩伊的經濟思想
1、政治經濟學的對象和方法
薩伊是在《政治經濟學概論》中來論述政治經濟學對象的。他認為,國家的繁榮取決於財富的增長,而政治經濟學正是闡述財富的科學。這本書中論述了財富的本質,並且根據關於財富本質的知識,來推斷創造財富的方法,闡明分配財富的制度與跟著財富消滅而出現的現象。
薩伊說的財富是指那些具有內在價值的東西,政治經濟學不研究天然財富,而是社會財富,只有社會財富才具有內在價值。薩伊認為政治經濟學研究的是人與財富的關系。他把資本主義社會看作是一般的人類社會,認為政治經濟學是研究一般社會制度下人類對財富的生產、分配和消費的學科,否認政治經濟學是研究特定社會制度下人們之間生產關系的科學。
薩伊認為,政治經濟學的任務是教導國家、政府和臣民去熟悉國家繁榮所依據的原則,使一個國家能得到良好經濟制度的利益,以防止人民鋌而走險。他還認為政治經濟學是一門實驗科學,其研究方法同物理等科學的一樣,以發生著的事實為基礎,並且從一個環節到另一個環節來說明事物的因果聯系,也就是研究和說明財富生產、分配和消費各環節之間的連續關系。薩伊的分析方法是「三分法」,即財富的生產、分配和消費,它構成了薩伊理論的總體結構。
2、生產三要素論
薩伊的三要素論指的是勞動、資本和土地是生產的三要素。薩伊認為,財富的創造就是價值的創造,價值的基礎是效用,那末創造效用也就是創造價值。薩伊說的生產不僅是物質生產,也包括精神生產,但精神產品是無形產品,不能儲積起來形成國民財富,所以,薩伊只關心物質產品的生產。
對於效用的生產,薩伊認為效用是通過生產要素的協同活動和協力作用生產出來的。三要素在生產過程中提供服務,都能生產效用,一切產品都是三要素共同提供生產型服務的結果。薩伊還強調了作為資本的機器以及科學對財富增長的作用,這兩者都能使自然力更好的生產產品,多創造財富。
3、價值理論
薩伊的價值理論主要是效用價值論。物品的效用是三要素在生產中共同創造的,因而價值也是由勞動、資本和土地共同決定的。效用的決定就是價格的決定,而價格是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當供求一致時,價格取決於生產費用。很顯然,薩伊的價格理論不過是斯密的三種收入決定價值論的進一步偏離,毫無科學意義。
4、分配理論
薩伊的分配理論同他的價值理論是密切聯系的。薩伊看來,既然生產由三個要素,而這三個要素又是價值的源泉,因此,每一個生產要素的所有者都得到他們應有的收入。勞動、資本和土地在自己的職能范圍內協同進行生產,它們都提供了服務,協同創造了產品的價值,因此,每一要素都應從生產的總價值中得到相應的、合理的收入,即勞動得工資,資本得到利息,土地得到地租。
薩伊分配理論庸俗化了古典經濟學家的工資論。他完全拋棄了古典經濟學工資理論中的科學因素,斷言工資就是工人的勞動所生產出來的那一部分價值。
薩伊沒有利潤的范疇,他把利息看作是資本的收入,在利息的形式上來討論資本的收入問題。所以,薩伊沒有利潤理論,只有利息理論。薩伊把利息看成是資本的使用所付的租金。
對於地租,薩伊認為地租是土地的收入,也是唯一能取得收入的自然力,唯一能夠為人佔有以取得特殊獨占利益的自然力。另外,地租量取決於土地的供求關系。
5、銷售理論
關於銷售理論,薩伊的看法是:第一,他提出「供給會自行創造需求」,買賣總是平衡的;第二,薩伊提出了「生產給產品創造需求」;第三,根據他的基本命題,得出了某些產品的暫時過剩是可能的,但整個生產的全面過剩是不可能的結論。
總之,薩伊依據自己的「供給創造需求」的基本原理,得出了一個重要的結論:在經濟自由條件下,生產越發展,需求越增長,產品越暢銷,利潤越增長。這個結論否認了資本主義制度下所存在的生產和消費的矛盾,也否認了資本主義發生經濟危機的可能性,這個觀點被後人稱為「薩伊定律」。
8. 薩伊的政治經濟學概論
檢索吧,你這個問題難度太高了!讀過的也記不住,背過的才行.....
9. 什麼是薩伊定律
薩依定律,也稱作薩依市場定律,一種自19世紀初流行至今的經濟思想。薩依定律主要說明,經濟一般不會發生任何生產過剩的危機,更不可能出現就業不足。
定律得名自19世紀的法國經濟學家——讓·巴蒂斯特·薩依(Jean-Baptiste Say),不過薩依並非最早提出定律內容的人,真正提出相關概念的是英國的經濟學家,歷史學家詹姆斯·穆勒(James Mill)。雖然當今經濟學教科書已將其內容刪去,然而還有不少微觀或宏觀經濟理論還是依據薩依定律而作出結論的。
(9)政治經濟學概論薩伊擴展閱讀:
薩伊定律的主要論點:
1、利息論
馬歇爾教授說:「一個人用他儲蓄的那部分收入來購買勞動和商品,和他用所謂花費的那部分收入來購買是完全一樣的,這是一條人所熟知的經濟原理。當他使他所購買的勞動和商品用於生產財富,他指望從這種財富生產得到將來享受的手段時,他被認為是進行儲蓄。」
2、勞動市場
按照英國劍橋大學教授庇古在其所著的《失業論》發表的觀點,庇古教授認為除了一般的摩擦性失業和一般自願失業者外,整個經濟應該是達到充分就業。
3、舊貨幣量
根據薩依定律的假設前提和收入的公式,貨幣形式的資本只有儲蓄,然後投資這個選擇(消費的那部分屬於資本家的利潤),而貨幣只有交換媒介的用途,所以衍生了古典學派的貨幣數量論。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人們會將擁有的所有貨幣盡快購買消費品或生產資料,而避免貨幣或資金閑置所損失的機會成本。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薩伊定律
10. 薩伊 政治經濟學概論 有幾種譯本
薩伊的經濟思想
1、政治經濟學的對象和方法
薩伊是在《政治經濟學概論》中來論述政治經濟學對象的。他認為,國家的繁榮取決於財富的增長,而政治經濟學正是闡述財富的科學。這本書中論述了財富的本質,並且根據關於財富本質的知識,來推斷創造財富的方法,闡明分配財富的制度與跟著財富消滅而出現的現象。
薩伊說的財富是指那些具有內在價值的東西,政治經濟學不研究天然財富,而是社會財富,只有社會財富才具有內在價值。薩伊認為政治經濟學研究的是人與財富的關系。他把資本主義社會看作是一般的人類社會,認為政治經濟學是研究一般社會制度下人類對財富的生產、分配和消費的學科,否認政治經濟學是研究特定社會制度下人們之間生產關系的科學。
薩伊認為,政治經濟學的任務是教導國家、和臣民去熟悉國家繁榮所依據的原則,使一個國家能得到良好經濟制度的利益,以防止人民鋌而走險。他還認為政治經濟學是一門實驗科學,其研究方法同物理等科學的一樣,以發生著的事實為基礎,並且從一個環節到另一個環節來說明事物的因果聯系,也就是研究和說明財富生產、分配和消費各環節之間的連續關系。薩伊的分析方法是「三分法」,即財富的生產、分配和消費,它構成了薩伊理論的總體結構。
2、生產三要素論
薩伊的三要素論指的是勞動、資本和土地是生產的三要素。薩伊認為,財富的創造就是價值的創造,價值的基礎是效用,那末創造效用也就是創造價值。薩伊說的生產不僅是物質生產,也包括精神生產,但精神產品是無形產品,不能儲積起來形成國民財富,所以,薩伊只關心物質產品的生產。
對於效用的生產,薩伊認為效用是通過生產要素的協同活動和協力作用生產出來的。三要素在生產過程中提供服務,都能生產效用,一切產品都是三要素共同提供生產型服務的結果。薩伊還強調了作為資本的機器以及科學對財富增長的作用,這兩者都能使自然力更好的生產產品,多創造財富。
3、價值理論
薩伊的價值理論主要是效用價值論。物品的效用是三要素在生產中共同創造的,因而價值也是由勞動、資本和土地共同決定的。效用的決定就是價格的決定,而價格是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當供求一致時,價格取決於生產費用。很顯然,薩伊的價格理論不過是斯密的三種收入決定價值論的進一步偏離,毫無科學意義。
4、分配理論
薩伊的分配理論同他的價值理論是密切聯系的。薩伊看來,既然生產由三個要素,而這三個要素又是價值的源泉,因此,每一個生產要素的所有者都得到他們應有的收入。勞動、資本和土地在自己的職能范圍內協同進行生產,它們都提供了服務,協同創造了產品的價值,因此,每一要素都應從生產的總價值中得到相應的、合理的收入,即勞動得工資,資本得到利息,土地得到地租。
薩伊分配理論庸俗化了古典經濟學家的工資論。他完全拋棄了古典經濟學工資理論中的科學因素,斷言工資就是工人的勞動所生產出來的那一部分價值。
薩伊沒有利潤的范疇,他把利息看作是資本的收入,在利息的形式上來討論資本的收入問題。所以,薩伊沒有利潤理論,只有利息理論。薩伊把利息看成是資本的使用所付的租金。
對於地租,薩伊認為地租是土地的收入,也是唯一能取得收入的自然力,唯一能夠為人佔有以取得特殊獨占利益的自然力。另外,地租量取決於土地的供求關系。
5、銷售理論
關於銷售理論,薩伊的看法是:第一,他提出「供給會自行創造需求」,買賣總是平衡的;第二,薩伊提出了「生產給產品創造需求」;第三,根據他的基本命題,得出了某些產品的暫時過剩是可能的,但整個生產的全面過剩是不可能的結論。
總之,薩伊依據自己的「供給創造需求」的基本原理,得出了一個重要的結論:在經濟自由條件下,生產越發展,需求越增長,產品越暢銷,利潤越增長。這個結論否認了資本主義制度下所存在的生產和消費的矛盾,也否認了資本主義發生經濟危機的可能性,這個觀點被後人稱為「薩伊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