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兒童文學題材的三大母題分別是( )、( )、自然母題。
您好!
兒童文學的三大母題是(愛的母題)、(頑童母題)和自然母題。
⑵ 兒童三大母題從心理學角度分為哪三種
兒童文學的三大母題富有創意地從「母題」出發.將兒童文學作品劃分為「愛的母題」、「頑童的母題」和「自然的母題」,開辟了一種言說兒童文學的新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勾勒出了兒童文學的整體面貌。
⑶ 什麼是文學母題並且簡述兒童文學的三大基本母題!
母題,「指的是一個主題、人物、故事情節或字句樣式,其一再出現於某文學作品裡,成為利於統一整個作品的有意義線索,也可能是一個意象或『原型』,由於其一再出現,使整個作品有一脈絡,而加強。」這是將母題與意象、原型等相混相等同。而也有些人堅持榮格的「原型」理論,一方面試圖辨清母題與主題,母題與意象、原型甚至套語等關系,另一方面這一切都纏在一起,甚至可以說「母題是主題」、「母題是原型」、「母題是象徵」、「母題是意象」,使這種主題學研究或者說母題研究成了一個大雜燴。
在具體的文學研究中,有學者將母題定義為常見的題材,但更多的是將母題視為主題的同一語。有的說:「小說創作的文化性母題是時代的文化主題的藝術體現。每一民族在不同的歷史階段都有不同的文化主題。」(吳予敏《論新時期小說的母題及其文化價值觀念》,《小說評論》,1988年第5期)有的稱:「母題乃是文學的永恆主題。」(譚桂林《論長篇小說研究中的母題分析》,《湖南師范大學社會科學學報》第30卷第6期)這將母題研究納入主題研究是不可取的,必定會帶來這兩個概念的混淆。
「母題」主要是源於民間文學、民俗學研究,它是從國外引進的。湯普森的《民間文學母題索引》一書,廣泛搜羅口頭流傳的神話、傳說、故事和敘事詩歌,從中提取母題兩萬余個(共有23500個編號,但有空缺留待補充),按二十三個部類編排。他對母題以及母題和類型之關系作過權威性的解釋:「一個母題是一個故事中最小的,能夠持續在傳統中的成分。要如此它就必須具有某種不尋常的和動人的力量。」(湯普森《世界民間故事分類學》中文版第499頁)湯普森的關於「母題」 的定義,我認為它有矛盾的地方。故事中的角色和「涉及情節的某種背景——魔術器物,不尋常的習俗,奇特的信仰」可以說是故事構成中的最小的成分,但「單一的事件」它本身包括了比較多的故事成分又怎麼能說是故事中最小的成分,何況又說「它囊括了絕大多數母題」。這樣一來,絕大多數的母題不是故事中最小的成分,也就是說大多數母題就不是母題。顯然這個定義是有問題的。實際上,「故事中角色」和「涉及情節的某種背景」也與某一特定故事緊緊相連,它也代表著一個故事。這樣一來,是不是應該直接就說母題就是指結合得非常緊密的小故事更為妥當呢?
在具體的民俗學、神話學研究中,人們也在探索新的定義。比較神話學中的「母題」概念表述為:「母題是構成神話作品的基本元素。這些元素在傳統中獨立存在,不斷復制。它們的數量是有限的,但通過不同排列組合,可以轉換出無數作品,並能組合入其它文學體裁和文化形態之中,母題表現了人類共同體(氏族、民族、國家乃至全人類)的集體意識,並常常成為一個社會群體的文化標識」。這個定義是源於湯普森定義的,但又增加了一些內容。這增加部分其一就是將母題與原型劃上了等號:「母題表現了人類共同體(氏族、民族、國家乃至全人類)的集體意識,並常常成為一個社會群體的文化標識」。其二將母題與其它文學體裁和文化形態聯系起來,增加了母題的范圍。這種擴大從理論上來講是可以的,但缺乏實際的研究作基礎顯得是有點空泛。其三,將湯普森的「最小成分」改成「基本元素」,意義不大且不具體。(陳建憲《論比較神話學的「母題」概念》,《華中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第39卷第1期)。
「母題」在更廣范圍的文學研究上使用,無論是比較文學或是國別文學研究,關鍵之處它是敘事研究,它有一些結構方面的特徵,因而在進行界定的時候是必須緊記的。在這一點上孫文憲是有所注意的,他從文學批評來探討母題分析,指出:「民俗學家用母題來指稱一種反復出現的、與敘事類型化特徵相關的因素,是為了揭示和描述民間敘事作品存在著各種類型化現象而形成的一個術語,……這說明民俗學的母題研究是對情節結構或敘事構成的微觀研究,人們試圖通過分析母題研究與敘事類型化相關問題,辨識和把握民間敘事文本在流傳演變上的規律」,並且說「盡管在不同的理論中,母題的具體內涵有差異,但是有一個基本特點卻為一切母題現象所共有,也是研究者辨識和把握母題的根據所在,那就是,母題必以類型化的結構或程式化的言說形態,反復出現於不同的文本之中;具有某種不變的,可以被人識別的結構形式或語言形式,是母題的重要特徵。俄國形式主義和結構主義敘事學在民間文學母題研究的基礎上,發現並揭示了這種形式結構特徵,從而深化了母題研究。」(孫文憲《作為結構形式的母題分析——語言批評方法論之二》,《華中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第40卷第6期)這種定義,顯然有了很大的改進,將母題與原型、意象、題材等都可以清楚地區分開來,但它過於形式化,對內容的關注太少。
既然各種「母題」概念都存在不足,那如何給「母題」定義呢?我認為可以吸取以上各種定義之長,尤其是根據湯普森給「母題」下的定義和他實際上的研究,也就是通過彌補他的定義中的矛盾就可以得出一個比較合適的「母題」的定義:「母題」是敘事作品中結合得非常緊密的最小事件,持續存在傳統中,能引起人們的多種聯想,它是一個完整的故事,本身能獨立存在,也能與其他故事結合在一起,生出新的故事。
兒童文學的三大母題是指:愛的母題、頑童的母題和自然的母題。
一、愛的母題
可分為:母愛型和父愛型兩種。現代母愛型兒童文學作品是「帶著自己豐富的人生體驗」來作愛的傳達,它採用極和兒童口味的表現形式,在審美上側重於「審美情感的升華」,在情緒基調上是「親切溫馨」的。父愛型兒童文學作品的最大特徵是「直面人生」,它是以現實的深刻的眼光看待和處理人生中的難題。父愛型兒童文學傳達的是「端莊深邃」的藝術氛圍。
二、自然母題
這類兒童文學無疑能讓人么們重新思考人類在大自然中的位置,孩子們則可以驚嘆大自然的神秘與偉大,激發探索大自然的激情。傳達的是「悠遠率真」的藝術氛圍 。動物小說、大自然文學、環境文學、山水詩與散文大多屬於自然母題。
三、頑童母題
頑童母題的兒童文學作品指向的則是兒童與生俱來的渴望自由、嚮往無拘無束的天性。這類兒童作品關注的是兒童的自由發展,它通常是以新奇的藝術形象、曲折的情節來表現。如瑞典作家林格倫的《長襪子皮皮》三部曲和《小飛人卡爾松》三部曲就是屬於此類型的典型作品。頑童母題的兒童文學作品傳達的是「奇異狂放」的藝術氛圍。
http://dzhg008.blog.163.com/blog/static/443736320074232547639/ 還有一些其他資料
⑷ 關於兒童文學的三大母題論文
愛的母題、頑童的母題、自然的母題
你可以列舉相對應的作品自己分析呀
⑸ 兒童文學題材的三大母題分別是( )、( )、自然母題。
您好!
兒童文學的三大母題是(愛的母題)、(頑童母題)和自然母題。
⑹ 幼兒文學題材的三大母題
母題,逗指的是一個主題、人物、故事情節或字句樣式,其一再出現於某文學作品裡,成為利於統一整個作品的有意義線索,也可能是一個意象或『原型』,由於其一再出現,使整個作品有一脈絡,而加強。地這是將母題與意象、原型等相混相等同。而也有些人堅持榮格的逗原型地理論,一方面試圖辨清母題與主題,母題與意象、原型甚至套語等關系,另一方面這一切都纏在一起,甚至可以說逗母題是主題地、逗母題是原型地、逗母題是象徵地、逗母題是意象地,使這種主題學研究或者說母題研究成了一個大雜燴。 在具體的文學研究中,有學者將母題定義為常見的題材,但更多的是將母題視為主題的同一語。有的說:逗小說創作的文化性母題是時代的文化主題的藝術體現。每一民族在不同的歷史階段都有不同的文化主題。地(吳予敏《論新時期小說的母題及其文化價值觀念》,《小說評論》,1988年第5期)有的稱:逗母題乃是文學的永恆主題。地(譚桂林《論長篇小說研究中的母題分析》,《湖南師范大學社會科學學報》第30卷第6期)這將母題研究納入主題研究是不可取的,必定會帶來這兩個概念的混淆。 逗母題地主要是源於民間文學、民俗學研究,它是從國外引進的。湯普森的《民間文學母題索引》一書,廣泛搜羅口頭流傳的神話、傳說、故事和敘事詩歌,從中提取母題兩萬余個(共有23500個編號,但有空缺留待補充),按二十三個部類編排。他對母題以及母題和類型之關系作過權威性的解釋:逗一個母題是一個故事中最小的,能夠持續在傳統中的成分。要如此它就必須具有某種不尋常的和動人的力量。地(湯普森《世界民間故事分類學》中文版第499頁)湯普森的關於逗母題地 的定義,我認為它有矛盾的地方。故事中的角色和逗涉及情節的某種背景——魔術器物,不尋常的習俗,奇特的信仰地可以說是故事構成中的最小的成分,但逗單一的事件地它本身包括了比較多的故事成分又怎麼能說是故事中最小的成分,何況又說逗它囊括了絕大多數母題地。這樣一來,絕大多數的母題不是故事中最小的成分,也就是說大多數母題就不是母題。顯然這個定義是有問題的。實際上,逗故事中角色地和逗涉及情節的某種背景地也與某一特定故事緊緊相連,它也代表著一個故事。這樣一來,是不是應該直接就說母題就是指結合得非常緊密的小故事更為妥當呢看 在具體的民俗學、神話學研究中,人們也在探索新的定義。比較神話學中的逗母題地概念表述為:逗母題是構成神話作品的基本元素。這些元素在傳統中獨立存在,不斷復制。它們的數量是有限的,但通過不同排列組合,可以轉換出無數作品,並能組合入其它文學體裁和文化形態之中,母題表現了人類共同體(氏族、民族、國家乃至全人類)的集體意識,並常常成為一個社會群體的文化標識地。這個定義是源於湯普森定義的,但又增加了一些內容。這增加部分其一就是將母題與原型劃上了等號:逗母題表現了人類共同體(氏族、民族、國家乃至全人類)的集體意識,並常常成為一個社會群體的文化標識地。其二將母題與其它文學體裁和文化形態聯系起來,增加了母題的范圍。這種擴大從理論上來講是可以的,但缺乏實際的研究作基礎顯得是有點空泛。其三,將湯普森的逗最小成分地改成逗基本元素地,意義不大且不具體。(陳建憲《論比較神話學的逗母題地概念》,《華中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第39卷第1期)。 逗母題地在更廣范圍的文學研究上使用,無論是比較文學或是國別文學研究,關鍵之處它是敘事研究,它有一些結構方面的特徵,因而在進行界定的時候是必須緊記的。在這一點上孫文憲是有所注意的,他從文學批評來探討母題分析,指出:逗民俗學家用母題來指稱一種反復出現的、與敘事類型化特徵相關的因素,是為了揭示和描述民間敘事作品存在著各種類型化現象而形成的一個術語,……這說明民俗學的母題研究是對情節結構或敘事構成的微觀研究,人們試圖通過分析母題研究與敘事類型化相關問題,辨識和把握民間敘事文本在流傳演變上的規律地,並且說逗盡管在不同的理論中,母題的具體內涵有差異,但是有一個基本特點卻為一切母題現象所共有,也是研究者辨識和把握母題的根據所在,那就是,母題必以類型化的結構或程式化的言說形態,反復出現於不同的文本之中;具有某種不變的,可以被人識別的結構形式或語言形式,是母題的重要特徵。俄國形式主義和結構主義敘事學在民間文學母題研究的基礎上,發現並揭示了這種形式結構特徵,從而深化了母題研究。地(孫文憲《作為結構形式的母題分析——語言批評方法論之二》,《華中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第40卷第6期)這種定義,顯然有了很大的改進,將母題與原型、意象、題材等都可以清楚地區分開來,但它過於形式化,對內容的關注太少。 既然各種逗母題地概念都存在不足,那如何給逗母題地定義呢看我認為可以吸取以上各種定義之長,尤其是根據湯普森給逗母題地下的定義和他實際上的研究,也就是通過彌補他的定義中的矛盾就可以得出一個比較合適的逗母題地的定義:逗母題地是敘事作品中結合得非常緊密的最小事件,持續存在傳統中,能引起人們的多種聯想,它是一個完整的故事,本身能獨立存在,也能與其他故事結合在一起,生出新的故事。 兒童文學的三大母題是指:愛的母題、頑童的母題和自然的母題。 一、愛的母題 可分為:母愛型和父愛型兩種。現代母愛型兒童文學作品是逗帶著自己豐富的人生體驗地來作愛的傳達,它採用極和兒童口味的表現形式,在審美上側重於逗審美情感的升華地,在情緒基調上是逗親切溫馨地的。父愛型兒童文學作品的最大特徵是逗直面人生地,它是以現實的深刻的眼光看待和處理人生中的難題。父愛型兒童文學傳達的是逗端莊深邃地的藝術氛圍。 二、自然母題 這類兒童文學無疑能讓人么們重新思考人類在大自然中的位置,孩子們則可以驚嘆大自然的神秘與偉大,激發探索大自然的激情。傳達的是逗悠遠率真地的藝術氛圍 。動物小說、大自然文學、環境文學、山水詩與散文大多屬於自然母題。 三、頑童母題 頑童母題的兒童文學作品指向的則是兒童與生俱來的渴望自由、嚮往無拘無束的天性。這類兒童作品關注的是兒童的自由發展,它通常是以新奇的藝術形象、曲折的情節來表現。如瑞典作家林格倫的《長襪子皮皮》三部曲和《小飛人卡爾松》三部曲就是屬於此類型的典型作品。頑童母題的兒童文學作品傳達的是逗奇異狂放地的藝術氛圍。 還有一些其他資料
⑺ 請以「獅子王」為例分析兒童文學的三大母題在作品中的體現。
母題,「指的是一個主題、人物、故事情節或字句樣式,其一再出現於某文學作品裡,成為利於統一整個作品的有意義線索,也可能是一個意象或『原型』,由於其一再出現,使整個作品有一脈絡,而加強。」這是將母題與意象、原型等相混相等同。而也有些人堅持榮格的「原型」理論,一方面試圖辨清母題與主題,母題與意象、原型甚至套語等關系,另一方面這一切都纏在一起,甚至可以說「母題是主題」、「母題是原型」、「母題是象徵」、「母題是意象」,使這種主題學研究或者說母題研究成了一個大雜燴。 在具體的文學研究中,有學者將母題定義為常見的題材,但更多的是將母題視為主題的同一語。有的說:「小說創作的文化性母題是時代的文化主題的藝術體現。每一民族在不同的歷史階段都有不同的文化主題。」(吳予敏《論新時期小說的母題及其文化價值觀念》,《小說評論》,1988年第5期)有的稱:「母題乃是文學的永恆主題。」(譚桂林《論長篇小說研究中的母題分析》,《湖南師范大學社會科學學報》第30卷第6期)這將母題研究納入主題研究是不可取的,必定會帶來這兩個概念的混淆。 「母題」主要是源於民間文學、民俗學研究,它是從國外引進的。湯普森的《民間文學母題索引》一書,廣泛搜羅口頭流傳的神話、傳說、故事和敘事詩歌,從中提取母題兩萬余個(共有23500個編號,但有空缺留待補充),按二十三個部類編排。
⑻ 幼兒文學的三大母題是
母題,「指的是一個主題、人物、故事情節或字句樣式,其一再出現於某文學作品裡,成為利於統一整個作品的有意義線索,也可能是一個意象或『原型』,由於其一再出現,使整個作品有一脈絡,而加強。」這是將母題與意象、原型等相混相等同。而也有些人堅持榮格的「原型」理論,一方面試圖辨清母題與主題,母題與意象、原型甚至套語等關系,另一方面這一切都纏在一起,甚至可以說「母題是主題」、「母題是原型」、「母題是象徵」、「母題是意象」,使這種主題學研究或者說母題研究成了一個大雜燴。
在具體的文學研究中,有學者將母題定義為常見的題材,但更多的是將母題視為主題的同一語。有的說:「小說創作的文化性母題是時代的文化主題的藝術體現。每一民族在不同的歷史階段都有不同的文化主題。」(吳予敏《論新時期小說的母題及其文化價值觀念》,《小說評論》,1988年第5期)有的稱:「母題乃是文學的永恆主題。」(譚桂林《論長篇小說研究中的母題分析》,《湖南師范大學社會科學學報》第30卷第6期)這將母題研究納入主題研究是不可取的,必定會帶來這兩個概念的混淆。
「母題」主要是源於民間文學、民俗學研究,它是從國外引進的。湯普森的《民間文學母題索引》一書,廣泛搜羅口頭流傳的神話、傳說、故事和敘事詩歌,從中提取母題兩萬余個(共有23500個編號,但有空缺留待補充),按二十三個部類編排。他對母題以及母題和類型之關系作過權威性的解釋:「一個母題是一個故事中最小的,能夠持續在傳統中的成分。要如此它就必須具有某種不尋常的和動人的力量。」(湯普森《世界民間故事分類學》中文版第499頁)湯普森的關於「母題」 的定義,我認為它有矛盾的地方。故事中的角色和「涉及情節的某種背景——魔術器物,不尋常的習俗,奇特的信仰」可以說是故事構成中的最小的成分,但「單一的事件」它本身包括了比較多的故事成分又怎麼能說是故事中最小的成分,何況又說「它囊括了絕大多數母題」。這樣一來,絕大多數的母題不是故事中最小的成分,也就是說大多數母題就不是母題。顯然這個定義是有問題的。實際上,「故事中角色」和「涉及情節的某種背景」也與某一特定故事緊緊相連,它也代表著一個故事。這樣一來,是不是應該直接就說母題就是指結合得非常緊密的小故事更為妥當呢?
在具體的民俗學、神話學研究中,人們也在探索新的定義。比較神話學中的「母題」概念表述為:「母題是構成神話作品的基本元素。這些元素在傳統中獨立存在,不斷復制。它們的數量是有限的,但通過不同排列組合,可以轉換出無數作品,並能組合入其它文學體裁和文化形態之中,母題表現了人類共同體(氏族、民族、國家乃至全人類)的集體意識,並常常成為一個社會群體的文化標識」。這個定義是源於湯普森定義的,但又增加了一些內容。這增加部分其一就是將母題與原型劃上了等號:「母題表現了人類共同體(氏族、民族、國家乃至全人類)的集體意識,並常常成為一個社會群體的文化標識」。其二將母題與其它文學體
⑼ 文學中的母題都有些什麼
還有戰爭、死亡、背叛、亂倫、大團圓等,其實你說的已經很多了,其實只要是情節中一些非常穩定的因素,或者文學作品中反復出現的情節、情節模式和內核,都可以構成母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