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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反腐的參考文獻

發布時間: 2021-03-27 14:38:37

① 關於反腐的論文,應該從哪幾個大的方面寫

腐敗的社會現象 ,帶來的社會危害,腐敗的原因分析,腐敗的對策探討,
結論,綜述如何正確看待腐敗這一社會現象

② 關於反腐倡廉的論文,急!!!!!!

論加強黨的建設、反腐倡廉的重要性
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是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指導思想的政黨。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指出:「黨越是長期執政,反腐倡廉的任務越艱巨,越要堅定不移地反對腐敗,越要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執政能力建設是黨執政後的一項根本建設。全面提高紀檢監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對於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中國共產黨是用馬克思主義武裝起來的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的根本宗旨。我們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了必須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必須堅決反對腐敗。黨只有一心為公,立黨才能立得好;只有一心為民,執政才能執得牢;只有堅決反對腐敗,才能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堅持黨的性質,實踐黨的宗旨,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既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核心問題,也是我們黨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必然要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關系黨和國家的生死存亡。腐敗是黨之大敵、國之大敵、民之大敵。黨風的好壞關系人心向背,而人心向背是決定一個政黨、一個政權興亡的根本因素。黨的執政地位,既為我們黨提供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條件,又增加了脫離群眾的危險。因此,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真正做到為民、務實、清廉,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當前,我國已經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黨的執政能力同黨肩負的重任和使命總體上是適應的。但是,面對國內外形勢的深刻變化,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土壤和條件還存在,一些腐敗現象仍然比較突出,嚴重損害了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嚴重影響了黨的執政基礎。因此,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必須把反腐倡廉作為重要內容,旗幟鮮明地反對腐敗,持之以恆地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使我們黨經受住改革開放和發展市場經濟條件下長期執政的考驗。
切實加強黨風政風建設,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黨風政風關系黨和政府的形象,關系人心向背,關系黨的執政地位的鞏固。要在鞏固廉潔自律有關專項治理成果的同時,針對一些地方和部門存在向領導幹部送錢、跑官要官的歪風,領導幹部插手建設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微觀經濟活動中謀取私利的問題,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領導幹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的問題,少數黨員幹部參與賭博的問題,採取有力措施,嚴加整治。認真貫徹落實黨內監督條例,圍繞監督的關鍵環節和重點內容,制定相關規定和配套措施,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進一步加大巡視工作力度,重視巡視成果運用,增強巡視效果。
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堅決懲處腐敗分子。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是貫徹從嚴治黨方針的重要體現,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有效手段。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重大違紀違法案件一再發生。要增強查辦案件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繼續加大查辦案件工作的力度,嚴懲腐敗分子。重點查處領導幹部濫用權力、謀取私利的問題,特別是利用審批權、人事權、司法權嚴重違紀違法的案件,黨政機關和公務人員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對頂風作案的要依紀依法從嚴懲處,絕不姑息。
繼續加大糾風工作力度,認真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是執政能力建設的核心問題。那些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以權謀私、與民爭利、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既直接影響群眾的生產生活、引發民憤民怨,也嚴重損害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針對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加強監督檢查,堅決予以糾正。對損害群眾利益導致的惡性事件要嚴肅查處,對措施不得力、不良風氣長期得不到治理的地方要追究領導責任。堅持糾建並舉、寓糾於建,把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同制度建設結合起來,努力形成一套能用管用的制度體系,從源頭上解決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
加強和改進行政監察工作,促進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加強和改進行政監察工作、促進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內在要求。要加大行政監察力度,增強黨政監督的整體效能,推動各項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圍繞黨委和政府的工作重點,加強執法監察,特別是要結合重慶實際加大對移民資金和移民工程質量管理的監督力度,加大安全執法監察和事故責任追究力度;進一步加強效能監察,促進行政機關轉變作風,提高辦事效率,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步伐。
發展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首先和最重要的是提高黨領導發展的能力。紀檢監察機關保障和促進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就必須提高為改革、發展服務的能力,必須提高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能力。紀檢監察機關要樹立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緊貼經濟建設,緊貼改革開放,緊貼黨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改革開放第一線和市場經濟新領域,自覺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使反腐倡廉各項措施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相適應,確保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落實。通過嚴格執紀執法、強化監督檢查,及時解決在黨風政風方面嚴重影響建設和改革的問題,不斷優化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環境,以嚴明的紀律保證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努力從源頭上防治腐敗,促進市場體系的完善和市場秩序的規范。始終把調動和保護黨員幹部的積極性作為重要職責,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通過保護改革者、支持創新者、查處違紀者、教育失誤者,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支持和保護黨員幹部投身於改革發展的偉大實踐。
提高對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有效監督的能力。強化監督,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紀檢監察機關的重要職責。紀檢監察機關要針對當前的監督現狀,進一步提高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有效監督的能力,既要增強敢於監督的勇氣,又要注重善於監督的方法,進一步拓寬監督的思路和渠道,加大監督力度,切實履行黨內監督的職責。重點加強對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切實加強對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切實加強對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切實加強對黨的群眾路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嚴格執行述職述廉、民主評議、談話誡勉、民主生活會、巡視和派駐、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和經濟責任審計等制度,建立健全及時發現問題和糾正錯誤的機制,防止小錯釀成大錯。健全和完善質詢制、問責制和罷免制,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辭職制度。把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紀律監督與法律監督、專門機關監督與群眾監督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和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形成監督的合力。要依靠人民群眾的支持和參與,保障人民群眾的批評、建議、檢舉、控告等權利,建立舉報激勵機制,鼓勵實名舉報。提高依法執紀、依法辦案的能力。堅持依法執紀、依法辦案,是貫徹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學習憲法和法律,學習黨章和其他黨紀政紀規定,牢固樹立法治觀念和紀律意識,把依紀依法的要求貫穿到紀檢監察工作的各個方面。要貫徹從嚴治黨的方針,嚴明紀律,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深入研究和把握辦案規律,正確運用政策和策略,正確運用紀律和法律手段,創新辦案的方式方法,不斷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保障被審查人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綜合考慮辦案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效果。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與其他執紀執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加強垂直管理部門的紀檢監察機構與地方紀檢監察機關的協作配合,健全大案要案協查機制,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各自職責。建立健全查辦案件的內部制約和監督機制,嚴格辦案程序和要求,建立執紀辦案工作責任制,加強對執紀情況的監督檢查,保證嚴格依紀依法履行職責。
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深入開展反腐倡廉,要求各級紀檢機關進一步提高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能力。要堅持和完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為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提供組織保證。針對反腐倡廉的全局性、傾向性問題,深入研究,通盤謀劃,提出對策和建議,並協助黨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項工作的落實。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抓好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追究三個關鍵環節,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失職行為,依據有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進一步規范組織協調的內容和程序,推進組織協調工作制度化。加強與各職能部門的聯系,妥善處理與各職能部門的關系,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進一步形成全黨全社會抓黨風廉政建設的良好局面
參考資料:http://www.bgy.net.cn/archiver/?tid-13.html

中國共產黨反腐倡廉的歷史經驗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段的先鋒隊,它的性質和宗旨決定,反對腐敗,保持廉潔是其一貫主張和應盡天職。在70多年的光輝歷程中,中國共產黨一直堅持開展了同黨內出現的腐敗現象的堅決斗爭,並在長期反腐敗斗爭的實踐中經受住了考驗。回顧黨反腐敗的歷史。總結黨反腐敗的經驗教訓,對推進當前反腐敗斗爭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一)
中國共產黨自1921年7月成立後,就對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蝕,一直高度警惕,並在實踐中堅持同各種腐敗現象作斗爭。縱觀黨的反腐敗斗爭歷程,大致可分以下幾個階段:
1、我們黨執政以前的反腐敗斗爭
在1949年新中國成立前,我們黨雖然在根據地和解放區內建立了政權,有了局部執政的經驗,但總的來說,還處在被壓迫,被圍剿的無權狀態,不具備權錢交易大規模發生的客觀條件,再加上我們黨在主觀上注重從嚴治黨,堅持反對腐敗,所以腐敗現象並不嚴重,廉政建設的任務比較輕,反腐倡廉的效果十分顯著,建設起了與國統區的腐敗政治形成鮮明對照的解放區廉潔政府。極大地爭取了人心,成為中國共產黨奪取全國性勝利的重要條件之一。這一時期反腐倡廉的主要做法是:(1)注重思想教育。通過加強黨的思想作風建設。克服黨內的非無產階級思想的影響,樹立無產階級世界觀,增強黨員、幹部對腐敗現象的免疫力,著名的延安整風即是這方面的範例。(2)注重法規建設,1922年4月,即建立了最早的紀律檢查機關——中央監察委員會。1926年8月4日,又發布了我黨最早的有關反腐敗的文件——《關於堅決清洗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1933年12月15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發布了《關於懲治貪污浪費行為》的第26號訓令。1939年,陝甘寧邊區政府頒布了《懲治貪污條例》,規定貪污數目在500元以上者,處死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領導廉潔自律。在民主革命時期,以毛澤東同志為代表的廣大黨員幹部,艱苦樸素,為政清廉,起到了模範帶頭作用。
2、建國初期的反腐倡廉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標志著我們黨成為全國范圍的執政黨,執政黨的地位和和平建設的環境,一方面為我們黨提供了更好地為人民服務的條件,同時也便於我們黨面臨脫離群眾乃至腐化變質的危險。為經受住執政考驗,保持無產階級先鋒隊的性質,我們黨實行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措施:(1)加強反腐敗法規建設。1952年3月,中央節約檢查委員會制定了《關於處理貪污、浪費及克服官僚主義錯誤的若干決定》和《關於追繳貪污分子贓物的規定》同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布了《懲治貪污條例》,這一專項懲貪法規在以後多年的反腐敗斗爭中起了重要作用。(2)開展整風,整黨。1950年下半年開展的全黨整風運動,重點是解決各級幹部的作風問題。1951年下半年到1954年春的整黨,解決了包括貪污腐敗在內的基層黨組織存在的各種問題。(3)開展「三反」運動。1951年12月至1952年10日,在黨和國家機關內開展了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三反」運動,共查處了有貪污行為的幹部120多萬人,其中貪污一千元以上的10萬多人。受到刑事處分的腐敗分子有4萬多人。劉青山、張子善等腐敗分子被處決。以上措施,有力地遏制了建國初期腐敗現象滋長的勢頭,基本上實現了廉潔政治,從而使五十年代的黨風和社會風氣成為黨的歷史上最好的時期之一。
3、開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時期的反腐倡廉
從1956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的十年,是我們黨開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時期。在這一時期,我們黨的執政地位進一步鞏固,再加上逐步形成了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以及同這種政治體制相適應的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個別黨員,幹部的以權謀私現象和官僚主義作風有所滋長。為加強黨的作風建設。克服消極腐敗現象。黨中央採取了以下措施:(1)整黨整風,這一時期為克服官僚主義和不正之風,先後進行了四次大的整黨整風,包括1957年的整風,1958年開展的整黨整社,1961年的農村整風和「四清」運動中的整黨。(2)開展專項反腐敗斗爭。1960年在農村中開展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新「三反」斗爭,處理了農村部分幹部中存在的貪污等違法亂紀的問題。但被查出的有一段「貪污和行為」的幹部占幹部總數的20%之多。有擴大化傾向。1963年2月,中央又決定在縣以上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開展反貪污盜竊,反投機倒把。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分散主義,反對官僚主義的「新五反」運動。1963年9月,中央在「新三反」的基礎上,決定在農村搞「四清」,最初是清帳目、清倉庫、清財物、清工分;後來發展為清政治、清經濟、清思想、清組織,實質上變成了一場遍及各個領域的階級斗爭,誤傷了不少幹部。毛澤東在「四清」運動中得出了農村三分之一的領導權已不掌握在健康分子手中的結論。
(3)建立幹部定期參加生產勞動制度。1958年2月,中央發出了《關於下放幹部進行勞動鍛煉的指示》,出現了幹部下放勞動的熱潮,密切了干群關系,但也開始出現形式主義和極端化的做法,從以上措施可以看出,我們黨是重視反腐敗斗爭的,並把反腐敗斗爭做為一件大事來抓,因而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腐敗現象的滋長,但由於缺乏經驗,仍然簡單沿用民主革命時期和社會主義改造時期思想教育防腐,群眾運動反腐的老路子,並從階級斗爭的角度認識和處理黨內的消極腐敗現象,因而存在反腐敗擴大化的傾向。
4、「文化大革命」時期的反腐倡廉
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就毛澤東的主觀設想來說,是為了反修防修。包含有明顯的克服黨內消極腐敗現象的願望。毛澤東希望通過公開地、全面地;由下而上的「文化大革命」的形式,徹底揭露黨內的陰暗面,但是,由於「文化大革命」的指導思想是以階級斗爭為綱的「左」的錯誤理論,並過於誇大了陰暗面,採取了「大民主」式的群眾運動的方式,因而使「文化大革命」時期的廉政建設不得不陷入誤區。其基本失誤是:(1)對黨內消極腐敗現象的估計過於嚴重。發動「文化大革命」時,毛澤東認為農村中有三分之一的政權不在我們手裡,工廠企業里一個相當大的多數的領導權不在工人群眾手裡,黨內已形成了一個資產階級司令部,這種對黨內形勢的嚴重估計,必然會使反腐敗斗爭擴大化。(2)用「大民主」的方式反對消極腐敗現象,在「文化大革命」中,毛澤東認為以前那種由黨委領導群眾運動的方式已不能解決問題。需要搞自下而上的不要黨委領導的群眾運動。用這種不要黨委領導的「大民主」方式反腐敗,只會助長階級斗爭的擴大化的錯誤,不能達到反腐倡廉的目的。(3)防腐不治窮,搞「窮廉法」。腐敗現象的產生有思想、政治、經濟、歷史等多方面的原因,要反對腐敗,除了加強思想教育外,還要處理好廉政建設與經濟建設的關系,大力發展生產力,鏟除腐敗現象滋長的物質土壤。但「文化大革命」只治腐不治窮。並認為富則修,把富裕當作是腐化的物質基礎,使反腐敗帶有嚴重的禁慾色彩。(4)一些廉政做法走向極端化。最典型的是把幹部參加生產勞動的做法極端化,把它變成了造反派排擠打擊異己的重要手段,失掉了廉政的本來意義。總之,「文化大革命」不僅是一場內亂,而且作為一場反腐敗的實踐也是失敗的。盡管由於擴大化的階級斗爭的高溫高壓的作用,使貪污、受賄、以權謀私等形式的腐敗現象得到了抑制,但以「走後門」為主要特徵的不正之風和組織人事上的不正之風,卻在「文化大革命」後期普遍蔓延。
5、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的反腐倡廉。
粉碎「四人幫」後,尤其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們黨的反腐倡廉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在這一階段,我國實行了改革開放政策,極大地發展了社會生產力,為遏制腐敗現象奠定了雄厚的物質基礎。同時,對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的改革,也會從體制上堵塞腐敗現象滋生的漏洞,因此,從總體上說,改革開放有利於反腐倡廉而不是相反。但是,在改革開放和發展市場經濟的過程中,難以避免地會出現一些政策上和法規上的漏洞和空隙,再加上西方資產階級腐朽思想的影響,使得反腐倡廉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比以前更為艱巨、復雜。在新的時期,我們黨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在繼承發展過去反腐倡廉有效做法的同時,摒棄以前的群眾運動的做法,努力探索改革開放條件下廉政建設的新路子。其主要做法有:(1)加強紀律檢查工作,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中央和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重新恢復,並成立了各級行政監察機構,對廉政建設起到了促進作用。(2)完善反腐敗立法,1982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嚴懲嚴重破壞經濟的犯罪的決定》,是一部懲腐的專項法律。1987年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又通過了《關於懲治貪污、受賄罪的補充規定》,標志著我國肅貪法律的完善化。(3)實行「從嚴治黨」的方針,黨中央制定了一系列加強自身建設的條例和規定,如《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關於高級幹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規定》、《關於禁止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的規定》,等等。(4)開展專項反腐敗斗爭。1982年4月,國務院作出《關於打擊經濟領域中嚴重犯罪活動的決定》後,開展了一次較大規模的反腐敗斗爭,集中打擊和解決幹部索賄受賄,投機倒把,套匯、走私等問題,取得了較大成績。1989年8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發出《關於貪污、受賄、投機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須在限額內自首坦白的公告》,監察部也發出了《關於有貪污受賄行為的國家行政機關人員限期主動交代問題的通告》。這兩個《通告》發出後也開展了一場專項反腐斗爭。
(二)
總結我們黨反腐倡廉的歷史經驗,可以看到,我們黨開展反腐敗斗爭,主要遵循的是這樣一套路子,即思想教育防腐、群眾運動反腐、法制建設懲腐。這實際上是反腐倡廉的三項大思路,應該說,這三項大思路,仍然是我們今天反腐倡廉應該遵循和借鑒的。但我們在遵循和借鑒時,應根據歷史的經驗教訓加以揚棄。
第一、不再搞運動,但要發動群眾造聲勢。我們黨和毛澤東同志在反腐敗斗爭的理論和實踐中有一個突出的特點,就是強調要相信群眾,發動群眾,依靠群眾,貫徹黨的群眾路線。但在發動群眾的方式問題上,毛澤東簡單沿用了在革命戰爭時期十分有效的發動群眾搞政治運動的方式,事實證明,這種方式確實可以在相當程度上把群眾迅速發動起來,造成一種強大的聲勢,從而對腐敗分子和腐敗行為產生明顯的震懾作用,收到反腐倡廉的效果。然而,在社會主義時期,頻繁而大規模的政治運動,會帶來一系列消極後果,如助長無政府主義思想,削弱黨的領導,混淆政策界限,挫傷群眾積極性等,造成動機與效果的背離,歷史經驗證明,依靠群眾運動的方式反腐敗,不是正確的選擇。因此,鄧小平同志在總結歷史經驗時明確提出,當經濟建設遇到自由化思潮和腐敗現象干擾時,「對待這些問題,我們不能再走老路,不能再搞什麼政治運動」但反腐敗時不再搞群眾運動,並不等於不要發動群眾參與。作為工作方法,仍然需要動員群眾,把群眾發動起來,造成一定聲勢,以達到徹底揭露和打擊一切腐敗現象,教育全體黨員和人民的目的。這就需要運用宣傳教育和嚴格執法等多種手段,啟發群眾的覺悟,把群眾動員起來,造成全社會反腐敗的大氣候,大環境,使腐敗現象無法隱藏,都能得到應有的懲處。
第二,既要從嚴治黨,更要有制度保證。我們黨歷來重視黨的建設。重視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示範帶頭作用。在民主革命時期,正是由於我們黨從嚴治黨,高級幹部在廉潔自律方面以身作則,大大推進了黨的廉政建設。現在和今後的反腐敗斗爭,仍然需要加強黨的建設,需要從嚴治黨,需要高級幹部的以身示範。但歷史經驗表明,單靠用懲治手段從嚴治黨,從嚴要求高級幹部,雖然可以起到必不可少的示範作用,但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黨和政府的反腐防變問題,也不能使黨和政府長久地保持清正廉潔形象。要從根本上遏制和清除腐敗現象。關鍵是要加強法制和制度建設。許多情況表明,有了比較完善的規章制度,反腐敗斗爭就能夠有章可循;領導者以身作則以及人民群眾對領導人的監督,也就容易得到保證,因此,反腐敗斗爭必須逐步向法制化軌道:既治標更治本。這就要求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同時,積極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建立完善有效的權力約束和監督機制,使憲法監督、司法監督,黨紀監督、行政監督有足夠的權威和效能,每時每刻地發揮作用,對各種腐敗現象予以鐵面無私的查處。
第三,既要重視思想教育,也要大力發展生產力。將治貪與治窮相結合。通過整風、整黨等形式加強黨員幹部的思想教育,牢固地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牢固地樹立馬克思主義人生觀,既是抵禦腐朽思想侵蝕的堅固防線,又是保持為官清廉的精神支柱。因此,在任何時候,加強思想教育防腐的優良傳統都不能丟。但要使反腐敗斗爭取得成效,還必須消除腐敗現象賴以滋生的物質匱乏的經濟條件。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大力發展生產力,同時,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就是發展生產力,其他一切任務都要服從和服務於這個中心,而不能幹擾它,沖擊它,因此,新時期開展反腐敗斗爭,必須使反腐敗斗爭服從和服務於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並把兩者結合起來,才能使反腐敗斗爭不斷向前推進。
第四,既要重視專項斗爭,也要重視經常性工作,努力把階段性戰役和長期斗爭結合起來,縱觀歷史上的反腐敗斗爭,可以看出反腐敗斗爭具有階段性的特點,即經過一段時間腐敗現象有所滋長後,即開展一次階段性戰役,打擊腐敗現象,過一段時間後再開展一次,這說明,腐敗現象具有頑固性的特點,不是一兩個階段性戰役就能消除的。而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不能畢其功於一役。因此,反腐敗斗爭既要有緊迫感,要一個階段一個階段地進行,不斷抓出階段性成果,又要有長期作戰的思想,注重經常性的反腐工作,不間斷地抓下去,不能中途歇口氣,等到腐敗現象嚴重後再來開展反腐敗斗爭。尤其是在日前新舊經濟體制的轉軌時期,經濟生活中存在的某種無序狀態會造成腐敗現象的多發性,為了有效地遏制腐敗現象的蔓延,更要把階段性戰役與長期斗爭結合起來,掌握反腐敗斗爭的主動權。
第五,要把反腐敗同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結合起來,力求改革和廉政建設的雙效應,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反腐倡廉的實踐表明,在新舊體制過渡時期,由於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還沒有形成行政權力,計劃權力對資源配置仍有一定作用,再加上新的改革措施開始時不完善,漏洞較多,這就使以發展市場經濟為名搞權錢交易腐敗分子有機可乘。一項新的改革措施出後,可能誘發出一些新的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如價格雙軌制下出現「官倒」,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後土地審批部門出現的大量問題,以及金融、房地產、期貨市場上的一些經濟犯罪現象,表明腐敗發生的熱點部位和表現形式會隨改革進程不斷變化。這就要求我們在出台新的改革措施時,要根據腐敗現象的動態性特點,同時考慮廉政建設方面可能出現的問題制定對策,制止那些打著改革的旗號搞權錢交易的現象,取得改革和廉政建設的雙重效果。
當前,我們黨正在深入持久地開展反腐敗斗爭,我們相信,只要認真吸取反腐敗斗爭的歷史經驗,並依據新時期的歷史條件探討和提出反腐敗和對策,並持之以恆地抓下去,就一定可以把消極腐敗現象減少到最低限度,不斷取得反腐敗斗爭的勝利。
(作者單位:中共湖北省委黨校)
責任編輯:宋敬華

③ 反腐倡廉的文章有哪些參考文獻

[1] 周逢民. 認真學習遵守貫徹維護黨章 推進反腐倡廉工作深入開展[J]. 黑龍江金融 , 2006,(04)
[2] 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 推進黨風廉政建設[J]. 四川黨的建設城市版 , 2006,(05)
[3] 梁鳳書.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要做好反腐倡廉工作[J]. 中國監察 , 2005,(21)
[4] 趙春蘭. 認真學習貫徹《實施綱要》 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工作[J]. 黨員幹部之友 , 2005,(10)
[5] 國家發改委召開2006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J]. 中國經貿導刊 , 2006,(05)
[6] 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J]. 理論與當代 , 2005,(05)
[7] 吳官正. 圍繞黨的工作大局 加強反腐倡廉工作[J]. 中國監察 , 2005,(15)
[8] 彭森. 堅持懲防並舉 注重預防 努力做好200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J]. 中國經貿導刊 , 2005,(06)
[9] 正確認識形勢 全面履行職責[J]. 中國監察 , 2006,(02)
[10] 中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舉行 胡錦濤發表重要講話[J]. 黨政幹部學刊 , 2006,(02)

④ 反腐倡廉參考文獻

[1] 周逢民.
認真學習遵守貫徹維護
推進
工作深入開展[J].
, 2006,(04)
[2] 樹立
推進
[J]. 四川
城市版 , 2006,(05)
[3] 梁鳳書.
必須要做好回
工作[J].
, 2005,(21)
[4]
. 認真學習貫徹答《
》 深入推進
工作[J]. 黨員幹部之友 , 2005,(10)
[5]
召開2006年
工作會議[J].
, 2006,(05)
[6]

》[J]. 理論與當代 , 2005,(05)
[7]
. 圍繞黨的工作大局 加強反腐倡廉工作[J].
, 2005,(15)
[8]
. 堅持懲防並舉 注重預防 努力做好2005年
和反腐敗工作[J].
, 2005,(06)
[9] 正確認識形勢 全面履行職責[J].
, 2006,(02)
[10]
第六次全體會議舉行
發表重要講話[J].
, 2006,(02)

⑤ 如何看中央的反腐行動論文1500到2000字

中央的反腐行動論文1500到2000字
多少字 原創

⑥ 有關腐敗的法律文獻

【內容提要】當代中國正在探索著構建權力制衡機制的途徑,目標是建立法治化的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結
構,從源頭上根治權力腐敗。可以說,有了公共權力,便有了對公共權力的監督,法律監督 是人類社會治理權力腐敗的神聖使命和主要方式。
【摘 要
題】法學時論
【英文摘要】The Chinese government is probing a way of establishing
mechanisms of power su p ervision and it aims at setting up institutionalized
political,social and econom ic structures so as to bring power corruption under
permanent control.Legal supe rvision and public powers are,so to speak,twins
parasitizing in the state instit utions.There are state institutions,there are
public powers.There are public pow ers,so there must be the supervision of
public powers.Legal supervision is thesacred mission and principal mode of
governing power corruption in human societi es.
【關 鍵
詞】權力/腐敗/監督/power/corruption/supervision
【正 文】

腐敗,指思想的腐朽、生活的墮落及私慾的膨脹。其中,權力的腐敗乃是核心,正如有人 形容,腐敗是權力和私慾結合的罪惡之子。腐敗的根源,來自於國家機關的壟斷權力,權力
腐敗是權力異化的極端表現形式。因之,在腐敗的種種表現中,最令人擔心的是權力的腐敗 ,對於權力腐敗必須治理也毋庸置疑。

權力腐敗和權力濫用有種種典型表現:(1)不正當佔有公共資源為個人享用,包括貪污行為
、挪用公款行為、侵佔財物行為等,這是腐敗現象的典型表現。它以腐敗者擁有的公共權力
作為基礎,利用這種公共職位,其可以不遺餘力地從事圖謀私利的類似經營的活動,從生活
資料的侵佔發展到生產資料的侵佔,使腐敗從生計型向致富型方向發展。(2)利用經濟上的
好處改變人們對於地位、職位、財產方面的判斷和安排,其行為的外部表現形式就是賄賂。
賄賂的延伸,發展為變相送禮、大吃回扣、強拿硬要等。在賄賂中,受賄者喪失原則,行賄
者以較少的成本獲取垂涎已久的地位或利益,誘使更多人的逐臭效尤。(3)偏離公共的角色 濫
用職權,泛指以權謀私、權權交易、權錢交易、權色交易行為。在現代,腐敗的核心問題是 以權謀私,腐敗的形式也已經從經濟上的小打小鬧、小偷小摸,發展到了政經勾結的腐敗
類型,引起政府形象的極度損壞。(4)以親疏之別、遠近之別、上下之別、情感之別的私人
關系決定公共關系的確立和維持,在公共權力機關的組成體系中,形成裙帶網路。在中國,
腐敗擁有著地緣與人情的肥厚土壤,這種不正常的關系網路會導致權力腐敗在民間的延伸,
它的可怕之處正在於普通的公民對此安之若素。(5)公共權力的「人治化」行使,體現為嚴
重的官僚主義和特權主義。在執行公務的過程中,官員們製造著一種濃濃的「官氣」,集權
現象、家長制現象、神秘化現象、地方保護主義現象等普遍存在;瀆職無能、擅離職守、拋
棄責任、人浮於事、文山會海、強迫命令、任意決策、好大喜功、管理混亂、道德失范等等
,構成了腐敗產生的溫床。(6)腐敗還帶有行業壟斷色彩,多發生在權力較大的經濟管理部
門和執法司法機關,主要手段是依託部門和行業權力進行勒卡索要。於是,人們又在探討立 法腐敗、行政腐敗、司法腐敗、行業腐敗的特徵及其根源。

自階級社會產生以來,腐敗現象如剜之不去的痼疾,生而需治,治而復生,這使歷代的統 治者在對其「輻輳攻之」中疲於應付。但無論是「天子們」的自我約束,還是包拯、海瑞似
清官的竭忠輔弼;無論是將整飭吏治任務放在第一位的明君治世,還是在腐敗面前繳械投降
的昏君,哪朝哪代的「萬世江山」都逃脫不出因腐敗的政治統治而社稷山崩的命運。現代社
會,腐敗問題仍然是一個世界性問題。1992年,義大利政界爆出受賄丑聞:僅1991年,意大
利各政黨非法收入高達83億美元,賄賂和回扣使這個國家的公共開支增加了30-40億美元。
一位官員形容:「當人們用刀刺透官方記錄的表層時,腐敗便顯露出來,人們甚至在沒有看
到時也能聞到它的氣息」。「這類事件將戰後依舊紛亂的世界驚得目瞪口呆」。[1](P1)

權力腐敗的罪惡後果十分明顯。政治上,腐敗引起人民的普遍反對而威脅著國家社會的穩 定;經濟上,腐敗破壞著分配公平而阻礙著市場的競爭;文化上,腐敗引起社會道德的淪喪
而制約文明水準的提高;思想上,腐敗腐蝕了人事制度的肌體,毀掉了一大批公務人員。特
別是,腐敗是一種超法律、反法律的行為,它動搖著國家權威的基石——法律權威。因此,
各國都把反抗權力腐敗作為完成民族復興、建設富強國家、凈化社會空氣的大事。權力監督
的原理論證,乃是為了解決公共權力的限制問題,最終是為了防止國家權力的超越、濫用、
腐敗、違法問題。其實質,在於倡導法治的方略,弘揚民主的精神,使我國不再走任人治主
義倡行、任特權主義存在、任腐敗行為泛濫的重復之路。具體而言,主要的法治化措施如下 :
一、對權力腐敗的規則控制:以法律制約權力

對權力腐敗的規則控制,指制定嚴密的法律法規,規范權力的運作過程,控制官員的用權 行為。目的在於使易於越軌的公共權力在立法、行政、司法、守法的各個運行環節上都受到
法 律的制約,一旦行為「脫軌」,便有法律依據制裁這種脫軌。正如美國著名法學家博登·海
默所說:「在法律統治的地方,權力的自由行使受到了規則的阻礙,這些規則使掌權者受到 一定行為方式的約束。」[2](P344)

回溯中國反腐敗過程,我們曾經走過彎路,即主要靠道德約束和政治運動抑制腐敗,這要 從專制制度中追根溯源。在我國長期的封建政治統治中,極為強調的是管理者自身的素質和
才能,而其素質和能力的判定,有賴於上級的賞識、道德的約束和自我的剋制。在法律監督
方面,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監察權均屬於皇權的組成部分,也即行政權的附庸,沒有
形成類似西方國家的議會監督制度和司法審查制度。這一歷史留給今天的痕跡是極其發人深 省
的,它導致我國公共權力的行使不是以法律為度量范圍,而是以長官意志為標准邊界,行政
權力從未受到過法律力量的實質約束。現代社會,人們已充分認識到,控制腐敗甚囂塵上之
勢,必須有賴於法律的制定及其實施。法律基於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而賦予國家機關一定的
權力和職責,就必然要求國家機關符合權力運用目的而不濫用權力,維護公共利益而不以權
謀私,合法執行權力而不越權違法,履行法定職責而不失職瀆職,遵守法定程序而不喪失程
序公正。強化法律監督的作用,正在於法律規范具有道德規范所不能比擬的普遍性、權威性 和強制性。

在反腐倡廉中,法治化的明確要求,首先是必須完善廉政立法。在此方面,世界各國頒行 了諸如《反腐敗法》、《陽光下的政府法》、《公務人員職責法》、《官員道德標准法》、
《官員彈劾法》等,對於規范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的行為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我國的憲
法、組織法、國家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已就法律監督問題進行了原則性的規定,全國人大
常委會、國務院、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也先後頒行了關於禁止黨政機關及領導幹部經商
受禮的規定、關於禁止揮霍公款的規定、關於禁止借選拔任用幹部之機營私舞弊的規定、關
於財產收入申報的規定等相關法律文件和政策性規則。這類文件的及時出台,不能說在監督
問題上無法可依,但我國的監督立法比較簡陋和粗糙,對於腐敗問題的政策性文件多,立法
的規范性和技術性都未能達到應有水平,還需要在立法上出台成熟健全的法律規則,實現制 度的預先控制。

不僅如此,權力監控還必須從嚴。漢密爾頓曾經直白地指出,「野心必須用野心來對抗」 ;霍布斯也強調,「不帶劍的契約不過是一紙空文。」法律監督的目標,是將權力置於法律
規則的控制之下,一旦被監督者有違法擅權行為,能有被察覺、防範、制止、懲戒的可能,
反之,如果監控機制不健全,「得手」的容易會使違法者有恃無恐。因此,國家應當加大對
於國家公職人員貪污、賄賂、挪用、豪賭等腐敗行為的懲治力度,並使法律責任成為腐敗行
為所支付的最大成本。這種控制和懲罰,主要來自於外部的外力,它猶如一種動力,能夠推 動政府及其官員
的行為合法正當,但它更多的是一種威懾力,如同懸在頭上的一把利劍,對於不法行為會有
力的予以戳穿。就我國目前的情況看,雖然一些重大腐敗案件受到了立案查處,但「漏網之
魚」仍然存在,「特權階層」仍然存在,對一些官員處罰的「輕描淡寫」也仍然存在,致使
僥幸心理的、抗拒法律的人會繼續腐敗。因此,只有在治理權力腐敗方面敢下狠心,才能真
正有利於遏制腐敗。如上述義大利事件發生後,該國警方逮捕1350人,受牽連者約2500人,
捲入了8個政黨,5名內閣部長辭職,多名國會議員、高級官員和企業家受到司法調查、審訊 、逮捕或拘留,這在義大利政界雖是一件丑聞,但懲治腐敗的力度從中可窺見一斑。

二、對權力腐敗的體制控制:以權力制約權力
在人類文明進程中,人們總是把建立一個全心全意為自己服務的政府作為一種理想和希望 ,
這未嘗不是好事,但希望必須落實於政治體制的配套之中。以權力制約權力,意味著一種國
家權力對另一種國家權力的外在約束,通過各國家機關之間的相互制約,達到權力的基本均 衡,防止其中的一項權力過於強大而濫用。尤其需要在下列方面有所作為:

充分認識權力監督的必要性。國家機關行使公共權力的行為,關繫到各國的政治、經濟、 文化建設事業的發展大局,決非可有可無、可重可輕、可大可小的個人事務所能比擬。因此
,立法、行政、司法機關的權力定位和相互關系的法治化由來已久。以行政權力為例,從古
至今,這種權力都最為實在、最為廣大、最為權威。行政機關可以運用授權、審批、頒證、
收費、禁止、命令、管制、處罰等權力方式,行使委託立法權、法律執行權、國家管理權、
行政處罰權、自由裁量權,並強制所有的社會成員服從這種權力。這必然導致政府與被管理
者形成矛盾沖突關系,也與其他國家機關形成權力對抗關系。由此而言,重視國家機關之間
的權力制衡,絕不僅僅從「人民主權」的民主意識角度考慮,還表現為一種強化國家管理的
「實用性」要求。應該說,政治家是最實用主義的。可以想像,如果構成國家機體的主要國
家機關相互扯皮,如果公務人員不受限定任意擴張自己的權力,而監督體制顯現出控制不力
、有錯不糾、放任自流的狀況,自然是一種政治力量對比嚴重失衡的表現,而如此的社會也 必然是一個失卻秩序亦失去民心的社會。

合理利用人類文明的創造性。在治理權力腐敗的過程中,古今中外有許多成效顯著的範例 。如中國歷史上的監察體制,以健全完備的監察法規、相對獨立的監察機構、廣泛擁有的監
察職權、糾舉權貴的監察實效而著稱於世,監察御史擔負著調查、彈劾、諫諍、審計、監試
、考核、偵查、公訴、審判官吏的重要使命,實際是通過「治官之官」,實現「治吏之道」
,值得當代人潛心研究。而現代國家中,英國、瑞典、新加坡,都是廉政建設的成功樣板。
英國的文官制度嚴密嚴格,通過考核使文官隊伍保持相對純潔,在規范化的制度約束下,公
務員如履薄冰,不敢「越雷池」一步。瑞典自古倡導「消除特權,官民平等」的法律精神,
議會督察專員監督與政黨監督、新聞監督相互配合,有效作用,由此成為北歐政治清廉的主
要國家。新加坡是一個中華傳統文化氣息濃厚的國家,也是一個注重法制的國家,其廉政立
法的健全和明確、廉政機構的獨立和高效、廉政措施的嚴明和有力,都獨具特色和魅力,值 得我國在當今的制度完善中予以借鑒。


切實保障政體改革的有效性。當代中國正在進行的政治體制改革,主要是針對國家權力設
置而進行的內制改革,它與法律監督所要達成的控制權力濫用的監督目標息息相關,有利於
控權制度的實質性兌現。基本途徑和方法為:(1)權力縮減。政府只保留一部分管理權和審
批權,不能事無巨細橫加干涉。(2)權力分解。權力由不同機關、不同官員掌握,防止重大
權力的獨斷專行。(3)權力制衡。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切實享有對行政機關的控制權,改
變目前行政權力膨脹而立法、司法權力弱化的局面。(4)權力公開。政府應充分意識「暗箱
操作」是助長權力腐敗的溫床,在反腐敗中,我們決不能忽視「政務公開」的呼籲及其潛在
力量。(5)權力監督。現有的審查制度、審批制度、審計制度、監察制度、質詢制度、考核
制度、罷免制度、聽證制度、復議制度、訴訟制度等,都可以稱之為權力控制的利劍,也都 應該不斷健全發展。

配套建構專門監督的趨向性。除了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之間制約關系的建立健全外, 目前,各國在法律監督體制上,正趨向建立外部的、獨立的監督機關以制約權力。因為,「
現在出現的問題是『多中心』的,不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機關所能個別解決,它需要一個
綜合性機構。」[3](P518-519)新加坡的反貪污調查局、香港的廉政公署、法國的行政法院
、奧地利的憲法法院等,都是相對獨立的監督組織,以地位明確、人員精練、權能強化、效
率高超的特點和優勢,成為新型監督體制的樣板。在我國,各級人大、黨的紀律監察機構、
行政監察機關、人民檢察院、審計組織等都享有一定程度的監督權,在對於腐敗的治理方面
,往往採取「聯合辦公」的形式,查處了許多大案要案。但不足之處是,這種體制使各種平
行的監督機關都享有監督權,尚有機構重疊、分工不明、權能模糊、效率低下的缺陷,需要
對於上述監督主體進行明確的法律定位與權責分工。為此,筆者建議:我國應該合並反貪力
量,成立專門負責腐敗治理的國家廉政總署,實現外部的、專門的、獨立的、實效的監督。
三、對權力腐敗的社會控制:以權利制約權力

以權利制約權力,是指明確國家權力和公民權利之間的聯系和界限,發揮公眾對於國家權 力的制約作用,使他們在保護自身權利實現的過程中,對於國家機關及其公務人員的權力行
為進行監督。這一立論,主要基於下述三個理由:
合法的權力源於權利。按照「人民主權」的觀點,公權力代表著社會共同體的共同性,政
府只是實現人民共同利益的代理人,政府與社會成員一樣並不擁有特權,相反,它要服從構
成共同體規則的政治的、法律的和道德的約束。自近代以來,「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思想
已經深入人心,國家權力由人民授予自然受人民權益限定的原理也通過憲政實踐成為現實。
社會組織、社會團體、社會成員有權通過參政權、選舉權、質詢權、批評權、建議權、罷免
權、聽證權、申訴權、控告權、檢舉權的行使,維護自身利益,制約權力行為,使民主監督
成為確保國家權力合法運行的重要根基。但另一方面,人們也應該深刻地認識到:人民並不
直接享有立法權、執法權、司法權,而需要委託特定的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行使公共權力,
如果權力機關破壞了權力與權利的平衡結構,人民的利益就會受到損害。英國學者哈林頓曾
經斷言:「主權應該是必不可缺的東西,然而又是十分駭人的東西。這正像火葯對於士兵一
樣,可以使他安全,也可以使他遭受危險。」[4](P103)因此,國家每設定一種權力,都要
求它代表人民的意志與利益,當公共權力過於強大,超越權力委託人的意志願望所期待的范
圍,導致權力行為與人民的權利抵牾時,就必須運用法制的手段,從權力的生成、分配和實 施各個方面來約束其不法運作。

違法的權力畏懼權利。民主監督的實質,在於動員各種社會的監督資源,形成社會內部的 多層次的權力監督網路,實現對於權力控制的「綜合治理」。在此方面,亞里士多德給了我
們許多警世名言,他說:「物多者比較不易於腐敗」,「多數群眾比少數人不易腐敗」,「
若干好人的集體一定較不易腐敗」,都說明,大眾對於權力的約束是一種重要的約束。實際
上,腐敗的力量在於把有著共同意志和共同利益的社會「撕成為碎片」,它是一種典型的「
各個擊破」,而當人民形成聯合力量之時,腐敗就無藏身之地,也無用武之地了。在當代,
人們已認識了社會控制力量的強大和深刻,並且通過多種途徑利用這種威力。諸如,新聞媒
介的公開報道,人民群眾的信訪舉報,政協組織的協商對話,工會婦聯對於社會弱者的利益
維護,社會自治團體日益發揮民間調解作用等。我們相信,當人民群眾普遍動員起來之日, 就是腐敗分子無立足藏身之時。

他律的權力需要自律。從權力和權利的平衡關系而言,公民大眾對於政府權力的限制僅僅 是「一相情願」,政府除了受民眾社會的監控之外,還應該受內部自我機制的束縛,達到自
律、自省、自勵的要求。對於各級政府而言,接受制度的規制,遵循職業的紀律,迎合道德
的評判,既是政府性質的體現,也是人類趨利避害的本性使然,否則政府會與民眾社會格格
不入。例如,政府會「主動」採取某些自我監控的措施,頒行各種行政法規,嚴格把握重大
管理活動,審慎決策,實行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制,並且通過內部罷免處分等手段使違紀
的成員受到制裁等,以維護政府自身形象,防範內部機構和成員對於政府行為總體目標的反 叛
。所以,約束有外部和內部之分,有他律和自律之別,有強制與自願之異,但無論如何,約 束的目的均見之於政府權力被「有限化」的後果之上。

四、對權力腐敗的審計監督:以專門技術控制權力
審計,是國家審計機關通過審查原始憑據、帳目、報表、資產、文件,對有關國家機關、
財政金融機構、企業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活動進行檢查、審核、評價、鑒證,以判斷其真實 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活動。

現代經濟生活中,由於經濟利益的驅動,一些不法之徒採取各種手段和伎倆,在財產佔有 、投資增值、交換分配、消費使用的每一個環節,加劇著非法斂財聚財的活動。特別是在一
些大宗的違紀違法行為中,運用帳目做手腳的現象增多,其作案蹤跡隱蔽,作案手段狡猾,
需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關於審計監督特性之認識,正建立在審計技術方法的
優越性基礎之上。審計監督,擁有一套完整科學的操作體系,諸如審閱法、核查法、順查法
、逆查法、盤點法、外調法、線索篩選法、配套還原法、立體查帳法、補帳查帳法等。這類
特殊的技術方法,使審計機關得以揭露和糾正經濟領域的違法腐敗行為,為紀檢、監察、法
院、財政、稅務部門的監督及偵破大案要案建立功績。可以說,審計監督已成為市場經濟大
潮中控制權力腐敗的重要手段,並為其他任何監督形式所不能替代。透視其發展趨向如下:

發揮審計監督的經濟功能。在中國,關於法律監督的理性思考偏於強調政治上的必要性, 政治領域建立相互制約體制的實踐也相對比較成熟。但筆者以為,約束機制並不僅僅適用於
政治社會代議制條件下的立法監督和執法監督,而應該更加廣泛地適用於所有經濟領域的「
權利代理」情形。如在國有資產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情況下,如何對於普遍存在的「化公
為私」、抽逃國家資產現象進行監督,就應該是法律監督討論的重點。廣義而言,人類生存
的基本問題就是經濟問題,經濟利益已成為一切社會活動的原動力,也成為判別人類行為合
理合法與否的試金石。成功與失敗、高效與低能、進步與落後都取決於經濟活動中的權益法
定與權益實現,而權力之腐敗也主要表現為非法權力和非法利益相融合之政治經濟勾結型的
腐敗。這就要求我們把經濟領域的監督問題納入平行於、甚至超出政治領域監督問題的更高
高度看待。可以說,審計監督根植於控制經濟活動的需要,只要經濟活動廣泛存在,審計就
成為必須,審計的經濟意義就應當高於政治意義。運用審計組織來監督經濟運作,保持良好
的競爭環境,不僅能有效地節約經濟成本,而且對於政經勾結型的權力腐敗是最好的防治措 施。

追逐審計監督的實用價值。審計監督的實用性為其他所有監督形式所不具備,即無論在理 論上,還是在實踐中,審計工作都與國民經濟發展狀況有關,而且為國民經濟的發展保駕護
航。在我國,違憲審查還罕見應用,人大代表的罷免權也鮮為行使,社會團體對於局部利益
的維護尚有失偏頗,人民群眾的監督呈現出分散性和無效性,這使上述監督具有著虛幻的成 分和監督的缺漏,但審計監督的前提和後果都是實實在在的,它往往通過經濟數字的量化
指標和科學精確的技術手段予以表現。對於被監督者,一旦被查處貪污腐敗,將在經濟上有
所損失,這種損失是令被監督者痛之又痛的;對於監督者,由於人類文明的積淀,審計人員
可以「胸有成竹」地作出審計結論,置違法違紀者以「無可辯駁」的推理之中,使「狐狸再
狡猾也斗不過好獵手」。發揮這種審計監督的實用性,是審計監督的生命力所在。但目前,
審計的運用,仍然沒有與它的實用性價值成為正比,在審計監督效果和效益上,我們還大有
潛力可挖。特別要加大對重點審計對象的定期審計,加強對財政、金融、稅收、工商、外貿
活動的審計,以及落實領導幹部在任和離任時的經濟責任審計,才有利於為權力腐敗設置一 道鐵壁防線。

確保審計機關的獨立地位。審計機關擔負著特殊的使命,這要求其在組織體制上必須具有
一定的獨立性,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預。綜觀目前各國審計機關的設置
,大致有三種類型。一是隸屬於議會,美國、加拿大、西班牙等國屬於此種模式;二是隸屬
於政府,瑞典、沙特、約旦等國採取這種體制;三是既不隸屬議會、也不隸屬政府,經費、
人事、體制獨立,僅向議會或政府報告審計結果,法國、德國、日本、印度建立了此種制度
。中國的現行體制,基本屬於第二種類型,審計機構是設立於政府內部的工作機構之一,這
使同級審計確有難度。法律監督本身是「挑毛病」,易於「得罪人」,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
站在被審計的政府機構和政府官員的「對立面」,常常面對巨大的壓力和阻力。因此,實現
有效的審計監督,有賴於改革雙重領導制,使審計機構在國家機關中單列組織體系,直接對 上級審計機關負責而不隸屬同級政府,做到有權有責,才能在經濟監督中實現有利有節。

促進審計監督的專職發展。審計監督權力實現之基礎,在於審計主體掌握專業技術知識,
因而,對審計人員的職業素質要求也高於一般國家公職人員。審計人員除了應具備必要的政
治素養、法律知識、管理經驗、觀察能力外,還必須熟知金融知識、財會知識、貿易知識、
稅收知識,以及掌握一定程度的會計審計查帳方法,唯其如此,才能使審計監督准確、恰當
、公正、客觀、合法。而審計職能的職業化,意味著審計機關自行安排審計工作計劃,獨立
地對審計事項作出審查、評價和審計報告;意味著審計機關履行職責所必須的經費應當列入
財政預算,由政府予以及時、足額保證;意味著審計人員依法以第三者的身份執行職務,在
實施審計時居於公正地位;意味著審計人員有相對固定的職位,工資、升降、任免、退休都 受法律保障,非違法瀆職不受調動和免職等。

概括言之,反腐敗必須治標又治本,將權力制約納入法制化軌道就是治本之策。而在反腐 敗過程中,尤其需要從嚴格經濟監督的角度控制權力之濫用,將防範政經勾結型的腐敗類型
作為重任。同時,對權力腐敗者繩之以法,也是發揮監督功能的必然要求。我們堅信,腐敗
為敗類所為,為人類共憤,採取法律監督的綜合措施予以治理,必將控制腐敗於未然之中,
打擊腐敗於已然之時。在此過程中,法律監督事業也必然對於中國改革、發展、穩定之大局 立有功勛。
【參考文獻】

[1]林喆.權力腐敗和權力制約[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2]博登·海默.法理學——法哲學及其方法[M].北京:華夏出版社,1987.

[3]龔祥瑞.比較憲法和行政法[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86.
[4]詹姆斯·哈林頓.大洋國[M].北京:商務印書館,1963.

⑦ 反腐倡廉的論文 急!!!

國有企業反腐敗問題探析
[摘要]在最近的「審計風暴」中查出來的不少案件都牽涉到國有企業,國有企業的腐敗現象是相當
嚴重的,它嚴重地敗壞了黨風,危及到人民政權和社會主義大業,對此不能掉以輕心,任其泛濫。我們必須
認清造成國有企業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原因,並對症下葯,搞好國有企業的反腐倡廉工作。
[關鍵詞]國有企業;腐敗;反腐倡廉
改革開放以來,黨內不正之風屢禁不止,腐敗
現象時有發生,並且已經蔓延到各個領域,包括國
有企業。在最近的「審計風暴」中查出來的不少案
件都牽涉到國有企業,國有企業腐敗現象的嚴重程
度是建國以來沒有過的。2005年1月25日,國務
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李毅中在中
央企業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加大查處國有
企業腐敗案件的力度,堅決懲處腐敗,遏制腐敗現
象的滋生蔓延。國有企業的反腐倡廉工作是我黨
反腐倡廉工作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我們必須加大力
度,搞好國有企業的反腐倡廉工作。
一、加強國有企業反腐倡廉工作意義
重大
國有企業的腐敗現象嚴重地敗壞了黨風,危及
到人民政權和社會主義大業,我們不能掉以輕心,
任其泛濫。在國有企業中加強反腐倡廉工作具有
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在國有企業中加強反腐倡廉工作是保證
黨健康發展的需要
有什麼樣的黨風就表明黨是什麼性質的黨,廉
潔是我們黨的性質的要求,任何腐敗行為都有悖於
黨的性質和黨章的規定,黨內不正之風的存在,就
是對黨的性質的背離。國有企業黨的基層組織,在
黨的全部基層組織中佔有相當大的比重,國有企業
的黨風是全黨黨風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讓腐敗行
為在國有企業內發展和蔓延而不加以糾正,則勢必
會影響到全黨黨風,從而影響到黨的性質,危及黨
的生存,使黨喪失執政的基礎,動搖黨的執政地位。
而且,國有企業中的腐敗現象同黨政機關中的腐敗
現象在一定意義上是有內在聯系的,發生在國有企
業的腐敗現象,往往與黨政機關的腐敗現象糾纏在
一起,相互影響,互為因果,是權錢交易的兩個方
面。在國有企業中開展反腐倡廉,有助於促進一些
黨政部門所存在的腐敗問題的解決,有助於促進黨
政機關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
(二)在國有企業中加強反腐倡廉工作是保證
社會主義事業健康發展的需要
國有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主導力量和重要
支柱,是社會主義現代化最重要的物質基礎,它把
握著國家的經濟命脈,如果讓腐敗現象在國有企業
蔓延,則勢必造成社會主義經濟生活的紊亂和低
效,削弱、阻礙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妨礙社會主義
現代化建設大業。社會主義公有制佔主體地位的
社會才是社會主義社會,國有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
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重要體
現,如果讓腐敗現象肆意侵蝕、瓦解和破壞國有企
業,則我國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必將遭到動搖,我國
的社會主義性質和社會主義方向就將會改變。國
有企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主要基礎和重要組
成部分,國有企業的腐敗現象必將導致不正常經營
和不正當競爭,使企業很難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
現代企業制度很難建立起來,這一切又會加劇企業
的腐敗行為,造成惡性循環,妨礙規范、和諧、有序
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建立,破壞我國社會主
義市場經濟的建設。
(三)在國有企業中加強反腐倡廉工作是保證
國有企業健康發展的需要
國有企業不單純是經濟組織,它還具有社會主
義政治屬性。國有企業的社會主義性質決定了它
必須堅持社會主義經營方向,堅持企業利益、社會
利益與國家利益的有機統一,國有企業的生產經營
必須服從社會主義的生產目的,服從我們黨建設社
會主義、最終實現共產主義理想和全心全意為人民
服務的宗旨。任何違法經營、不道德經營行為都是
與國有企業性質相悖的。國有企業反腐倡廉的目
的之一就是要從內部預防和抵制違法經營及不道
德經營行為的發生,防止企業行為偏離社會主義經
營方向,保證國有企業健康發展。另外,我國國有
資產流失嚴重,在流失的國有資產中因腐敗問題而
造成的占很大比例。不加強國有企業的反腐倡廉,
就難以制止國有資產的「大出血」,就不能保證國
有企業的健康發展,在國有企業中加強反腐倡廉工
作是防止國有企業資產流失的有效手段之一。
二、當前國有企業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
原因是復雜多樣的
只有認清國有企業產生腐敗現象的原因,才能
對症下葯,採取有效措施反腐倡廉。腐敗現象在國
有企業中滋生蔓延的主要原因是:
(一)剝削階級腐朽思想的侵蝕
我國是一個封建社會歷史很長的國家,封建主
義和其他剝削階級的影響長期存在,並通過各種形
式表現出來,舊的文化思想和意識觀念長期地存在
於新社會,並發揮著強大的腐蝕作用。在實行對外
開放政策,借鑒和利用世界各國包括發達資本主義
國家的一切現代文明成果的同時,資本主義社會一
些腐朽的東西也會隨之進入我國,並與我國舊的文
化思想、意識觀念相互交匯,形成一股腐蝕力量,成
為國有企業產生腐敗現象的根源。
(二)市場經濟體制不完善
我國正處在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
轉換的過程,新舊體制並存,計劃行為與市場行為
並行,舊的體制已被打破,失去約束力,新的體制還
未建立起來或還不完善,這就給腐敗現象以可乘之
機,從而誘發了化公為私、權力商品化、權錢交易、
假公濟私等腐敗現象的產生、蔓延甚至泛濫。新舊
體制的轉換,必然有一個過程,只要這個過程沒有
完成,誘發國有企業腐敗現象的因素就會存在。
(三)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
國有企業是一個從事生產、經營和銷售的經濟
實體,具有一定的「自主權」和「自主錢」,許多部門
和個人具有人事、財力和物資的處置權。而國有企
業的主要負責人在班子中處於關鍵地位,在企業領
導層中處於統帥地位,在決策中處於主導地位,在
實施決策中處於指揮地位,不少國有企業都是法定
代表人一個人說了算,這種特殊地位使得黨組織、
工會、職代會很難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難以形成有
效的監督。而且企業的各級幹部大都是企業主要
負責人提拔任命的,加上企業小團體利益驅動,使
得企業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這種局面很容易誘
發腐敗現象。
(四)思想政治工作有所削弱
在改革開放、大力發展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的
歷史轉折時期,有些國有企業錯誤地把工作重點片
面地放在物質文明建設上,而忽略了精神文明建
設,造成政工隊伍人員嚴重流失,削弱了黨的思想
政治工作,對幹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抓得不緊,造成
一些錯誤的腐朽沒落的東西得不到及時有力的抵
制和批判,一些糊塗認識和陳舊觀念得不到疏導和
澄清,導致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等,
不正之風在國有企業中滋生蔓延。
三、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國有企業
反腐倡廉工作
腐敗現象是社會歷史現象,是多方面因素綜合
作用的產物,因此,國有企業反腐倡廉應標本兼治,
綜合治理,既要樹立持久作戰的思想,又要打好階
段性戰役。
(一)深化體制改革,從體制上鏟除國有企業
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首先,要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實現計劃經濟向
市場經濟的盡快轉換,盡早結束「雙軌制」,盡快建
立和完善新體制,從經濟體制方面鏟除滋生腐敗現
象的土壤。其次,要推行政治體制改革,盡早建立
起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
從政治體制方面鏟除滋生腐敗現象的土壤。最後,
要加快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步伐,使國有企業真正
成為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市場主體,使國有企業
具有權力相互協作與相互制約的功能,使國有企業
具有強大的發展動力,同時又能避免權力的濫用,
對腐敗行為有較強的免疫力。此外,還要深化分配
制度改革,要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
社會主義分配原則,使國有企業中的分配體現報
酬,待遇同責任、貢獻掛鉤,改變目前國有企業經營
者和管理者的收入同其所擔負的責任、所付出的勞
動不相稱的現狀,以減少一部分人因心理不平衡而
誘發的貪污受賄、以權謀私等腐敗行為的發生。
(二)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從思想上清除國有
企業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根源
首先,要繼承和發揚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對黨
員、幹部、職工特別是黨員幹部進行共產主義世界
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教育,提高他們的素質,增強
防腐能力。其次,要通過思想政治教育,澄清混亂
思想,分清是非,劃清界限,清除「腐敗難免論」的
影響,防止和克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
義的侵蝕。最後,領導幹部要帶頭發揚艱苦奮斗、
廉潔奉公精神,帶頭清正廉潔,抵制腐敗思想的侵
蝕。黨員要發揚優良作風,勇於抵制不正之風,以
身作則,起模範帶頭作用。此外,思想政治工作要
常抓不懈,因為產生腐敗現象的根源和因素是很難
清除的,我們必須將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持久開
展下去。
(三)搞好組織建設,從組織上防止國有企業
腐敗現象的滋生和蔓延
首先,要建設好一個廉潔的領導班子。要按照
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選准配備
好領導班子,尤其是法定代表人。因為一個企業的
腐敗現象往往與企業的領導班子尤其是一把手存
在著相當密切的關系。如果領導班子有一股廉潔
的正氣,則腐敗現象很難滋生蔓延,更說不上泛濫。
反之,則腐敗現象很容易在企業里滋生蔓延,甚至
泛濫。其次,要加強國有企業黨組織的建設,優化
企業黨委班子,把黨支部、從事黨務工作的幹部隊
伍、黨員隊伍建設好。黨組織要積極參與企業的重
大問題決策,並做到政策上明確、制度上保證、程序
上規范。要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切實加強對企業
幹部的教育、培養和管理,充分發揮黨組織的保證
監督作用。最後,要提高紀檢監察人員的素質,搞
好紀檢監察隊伍的建設,下大力氣徹底解決紀檢監
察機關在企業中的位置和作用這個大問題,紀檢監
察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應有權參與企業的重大決策。
此外,還要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切實做到企業重
大問題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防止某些個人或小
團體把國有企業引到邪路上,防止拜金主義、小團
體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等腐敗現象的出現。
(四)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從監督上預防國有
企業腐敗現象的滋生和蔓延
把企業幹部的行為置於制度的約束和監督之
下,是防止國有企業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有效措
施,所以必須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形成系統、配套的
監督制度體系。一要健全企業幹部參加民主生活
會的制度。要按制度規定定期召開黨的生活會,使
民主生活會制度化,使企業幹部得到經常性的組織
監督。二要健全乾部談話制度和誡勉制度。凡群
眾反映或發現什麼問題時,應由分管領導或組織監
察部門的負責同志及時找其進行談話。對有問題
的要認真進行調查;對有問題但又不夠紀律處分
的,要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問題比較嚴重或在規
定期限內沒有改正錯誤的,要及時進行職務調整。
三要健全財務審批制度。重大財務開支必須經過
科學的決策程序,集體討論決定,不能個人說了算。
對幹部批准許可權要有明確規定,防止個人濫用財
權。四要健全個人收入申報制度。要在適當的范
圍內公布各級幹部收入、財產的申報結果,接受職
工的監督。五要實行離任審計制度。要在企業干
部離任時,對其在任期間的財務賬目、財務收支的
真實、合法等情況進行審計檢查,及時揭露查處各
種違法違紀行為。
[參考文獻]
[1]張宇航.反對和防止腐敗是全黨的重大政治任
務[J].嶺南學刊, 2004, (1).
[2]陳奇明.改制企業如何開展黨建工作[J].南方
黨建, 2004, (11).
[3]王君.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學習讀本
[M].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2001.
[4]黃捷榮.改革開放若干問題探索[M].廣州:廣
東經濟出版社,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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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社會之所以需要制度,就是因為制度的存在可以節約成本,如果一種反腐制度提高了反腐敗的成本,那就還不如沒有的好。所以在「制度反腐」過程中,就不僅考慮一種制度怎麼怎麼、如何如何反腐敗,還要考慮實施運行這種制度的成本是否是最低的?把各種成本都要算進去,不要漏算項目。比如報復陷害的可能性、對舉報者嚴密保護減小舉報者的反腐成本,或者如北京對舉報者重獎,就可能增加舉報者的收益沖抵反腐成本等等。腐敗分子做賊心虛,不可能鐵板一塊,而舉報打擊體系愈完善嚴厲,腐敗分子的腐敗成本就愈高。要在很多制度方案中選擇實施運行成本最低的那種組合方案、或最「便宜」的最優方案,或者不如把工夫花在降低現存制度的實施運行成本上。否則一種看起來很完善、潛在隱性成本卻很高甚至無限的「制度」,必然會由於「太貴」消費不起而成了擺設。比如我國的法律條文已經夠「完善」的了,為什麼作用不盡如人意呢?一個原因就是打官司消耗的包括時間、精力、精神折磨、各種訴訟費、律師費等等各種成本「太貴」。我們發現和懲治腐敗分子的成本也高得不得了。

我們現在的制度實施運行成本基本上都是「很貴」的!那麼,在設計新的反腐制度時,就一定要吸取以前的經驗教訓,認真考慮成本問題,盡量找到一種反腐敗成本很低,「便宜」點的,一般老百姓都有能力「消費」,而且使用起來方便容易的制度,改變雙方博弈成本,而且這對建立反腐敗長效機制實在是太重要了!
什麼是老百姓使用起來方便的制度?民族歷史深井中有無數的智慧!關鍵是願不願意去發掘,應用的問題!西方那些禍國殃民的「腐敗有益論」文化垃圾是危險的!